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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教会的意识流打法
虽然因为来的时候,并没有随身带着自己早已经用惯了的武器,但兰帕德却有理由相信,只要时机一到,王越今天肯定是死定了!而且,注定是要死的凄惨无比,死无全尸!
因为经他的手加工出来的这种“开花弹”,入身变形,触体即炸,不论是打到人身上的哪个部位,都会造成一种极其惨烈的后果。就算是手脚之类不致命的部位,这种子弹在碰撞爆炸之后,也会因为内部爆炸的作用,将伤口内部的肌肉彻底撕裂搅烂。
而且因为爆炸后弹头弹片是呈无序状穿透的,所以人一旦被这种子弹打中,那基本也就没有了太多抢救的余地。轻则截肢残废,稍重一点就是动脉破裂大出血,几分钟内人就完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二次革命之后,这种子弹由于其残忍的杀伤性从而引发大规模的人道争议,所以在近一百多年来,各国政府也都对这种子弹的使用规定了极其严格的限制。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形下,整个西方社会是禁止军人对平民使用这种子弹的。
不过,今天的这种情况,显然对于兰帕德来说是不再这种限制之内的。并且,只要是知道兰帕德的人都知道,兰帕德这个人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他的“隐忍”。为了完成任务,杀掉既定的目标,他甚至愿意付出自己任何的代价。
对一个狙击手来说,枪法百发百中那只是最起码的东西,真正的高手,拼的其实就是“耐心”两个字。
而且,在血鲨部队里,一般的狙击手杀人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只要是出现在瞄准镜里的敌人就可以开枪射杀,但兰帕德的对手只有一种,那就是对方的狙击手。
曾经有一次,血鲨在西非的佣兵接了一个任务,要围剿当地的一个部落武装,结果行动的小队落入陷阱被几十个狙击手围困在大山里。兰帕德奉命营救,结果一天一夜的功夫,就被他深入对方腹地,然后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把这些狙击手一一隔空点名,杀了个精光。
而和他同行的战友,却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杀的!还以为是对方见事不可为主动撤退了。
所以,尽管兰帕德在外面的声名不显,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但是在整个血鲨部队里,甚至整个西非战场的雇佣兵中,他的名头就等同于于格斗界里的大师级高手一样。
“死神镰刀”之名,简直让人从心里往外的那么颤栗。
在战场上,他的敌人甚至永远都不知道属于他的那一颗子弹,究竟会在什么时候,从哪里射出来的?
这也是兰帕德自信的原因所在,我的功夫虽然不如你,但杀人需要的却只是一颗子弹而已!军人手中的枪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致命的武器,功夫再厉害,钢筋铁骨也好,身法如风也罢,只要武器的威力足够巨大,那就没有杀不掉的人。
所以,就在王越和劳伦斯交手的这一瞬间里,兰帕德已经为他精心的准备了五颗刚刚制作完成的铅芯开花弹头。
在这个年代,大口径步枪弹的杀伤力原本看的就是穿透力,尤其是现在新出的一种钢芯子弹,一百米内可以穿透两公分厚的钢板,有效射程800米,甚至1500外也可置人于死地。只凭这一点,就远远的现在军队普遍装备的铅芯圆头步枪弹。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这种圆头的步枪弹却最适合用来刻制开花弹头,三百米内,杀伤力之巨大,简直让人无法想象。
只要用了这种子弹,一个普通的血鲨战士都能变成战场上最凶厉的死神,更何况是兰帕德这种专门狙击狙击手的用枪高手!
“这个王越的功夫,的确是厉害到了极点。要不然也不敢一个人挑战整个军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不管他成功还是失败,都足以让任何人心生钦佩。但可惜的是,你杀了米勒上校,那是我最崇敬的长官,还有我的战友们,他们的死,都需要你的鲜血来祭奠,所以能亲手把你杀掉,即是我的荣幸,也是你的幸运。至少我会让你死的毫无痛苦!!”
放下手中的刻刀,兰帕德轻轻的吹了一下手中的子弹,然后把它小心翼翼的放在了面前的桌案上。上面已经有了四颗子弹,尖端的头上一纵一横,深浅如一,妙手天成,就像是在子弹上雕出了一个个竖立在战友坟头的的十字架。
这是一个代表了荣耀和拯救的符号,但同时也代表了死亡。在教会还没有形成规模之前,十字架本来就代表了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死刑。
桌子上还有一把配备了老式瞄准镜的步枪,一米多长漆黑的枪管下面木质的枪托已经有了一些磨损,显然这把枪的年头已经不短了,但这其实已经是安德烈-舍普琴科能为他找来的最好的一把狙击步枪了。
好在拥有这把枪的主人,是基地里一位喜欢收藏的高级军官,日常的保养都很到位,所以该有的功能一样都不少。如今被兰帕德拿在手里面,慢慢的摩挲着,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去熟悉,去拆卸,然后用枪油一点一点的擦拭干净,再重新组装起来。
高手用枪和用刀一样,都是要建立在足够熟悉的基础上的。
这个时候,任何一个看见他的人,都会在他这种小心翼翼的操作中,感受到他对手里这把武器的喜爱,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个人之所以会这么用心的保养这把枪,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杀人。
兰帕德虽然心里恨极了王越,但在没有真正动手前,除了必要的观察之外,他却是连王越多一眼都不会去看。
他也是精通格斗的人,自然知道像王越这样的人物,感觉到底有多么的敏感!尤其是在涉及自身生死的时候,任何一种饱含着恶意的目光注视,甚至都会自然的引起他心中的警觉,所以他干脆不看。
因为只有不看,他才能保证自己在行动前绝对不会暴露。只要等到下面王越和劳伦斯等人打到最激烈的时候之后,他的精神才不会那么敏感,而那个时候也正是他准备出手的时候了。
啪!
就在兰帕德耐心等待的时候,下面的场地中间,劳伦斯已经率先动手了。而也就是在这一刻,王越眼前的这个劳伦斯嘴角上翘,居然对着王越露出了一个古怪的微笑。
嘴角轻轻一咧,然后就见到他双脚前后一踏,整个人就好像是一只大号的龙虾,脊背弓起猝然崩弹,眨眼间人就抢到了王越的面前。而且王越分明就看到,这个人的拳头才一亮出来,虽然快的好似电光火石,但在王越的精神感应中,那一只手臂上红光如血,啪嗒一下,打在面前空气上,隐约间产生的爆发力和摩擦力居然连空气都似乎燃烧了起来。
劳伦斯这甫一出手,整个人就好像是爆发的火山,身形过去,热风激荡,虽然在旁人的眼中是看不出来有任何的异样,但在王越的眼睛里,劳伦斯的整个身体却都像是被一层燃烧的火焰所覆盖了。
一动之下,气象万千,直烧的身旁虚空都荡起了一片片宛如水波般的涟漪。
“果然是教会特有的打法!看这意思是已经把精神气势开始融入到格斗中去了吧?不过,到底还是没有真正觉醒出精神的力量,这种形式的融合还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融合,哪怕已经是一脚踏进了大师级的门槛,却也未必就比我强啊?”
王越在劳伦斯忍不住身形一动的同时,就通过自身的精神感应,看出了他身手之中的一些更本质的东西。
说到底,还是大家此时的境界都相差无几的缘故。别人看不出中间的奥妙,却瞒不过同样已经到了这一步的王越。
教会的格斗术,遵循古老的传统,以维护教会的利益为先,对于“外道”的征讨从来不留余地。所以,虽然劳伦斯是被称为守护骑士的,但事实上他这一动手就是直抢中宫,全力以赴,不留余地,摆明了是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要了王越的这条命。
而且他的身形一动,虽然也是猛抢中宫,走中线,但出手之间却已经把自己对于宗教的信仰和虔诚一一融入了自己的拳法之中,不论是力量,速度,还是精神气势,在这一刻全都空前高涨。而此时此刻,只要被他气势笼盖的范围之内,任何人的精神和心灵都会受到来自他的冲击。
这样的打法,就是要逼王越和他硬拼。也只有硬拼,他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这场战斗!
以力压人,挟势压迫,不外如斯。
一般的格斗高手,和人交手时,靠的就是力量和技巧的本身,再高明点儿也不过是借势而起,或以言语乱人心思,或者干脆以盘外招来决定胜负,不战而屈人之兵。
但这说到底,毕竟不是格斗武术的正道。
真正到了一定地步的高手,都是已经明了了自身精神意识的绝顶人物。招法之中,无一例外都带有自己强烈的个人意志。
这样一来,同样是一拳,自然而然就带上了两种不同形式的攻击手段。威力当然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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