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心痛

桃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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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雨线仍旧飘摇,拍打瓦片的声音几不可见,却能听到簌簌落地的动静。

    小楼上,一灯如豆,映照在素淡的窗纱上,愈发的黯淡了。

    天色早已暗去,桌上的饭菜亦已经凉透了,可那道艳色的影子,却始终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一动不动。房门紧闭着,外面人不敢来打扰,却听闻有焦急的脚步在木质的回廊上来来回回。

    夜月的发丝上凝结了一层水雾,是屋檐下的水珠蹦跳进来,沾湿他的发丝。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这里待了许久的时间了,两肩上的布料已经晕染成了深深的印子。

    窗棂格子上,有一个模糊不清的影子,在夜月的视线中,已经停留几个时辰了。就在大约三四个时辰前,主上匆匆而归,却是面无血色,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他跟随主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失态。送进房间的午饭没有吃掉,被下人端了出来。眼看着这晚饭都凉透了,他还是一动不动。夜月担忧不已,主上的身子骨不好,若是两餐不吃,那对身体可是极大的损害。

    外面有人担忧着,花挽月却是静静坐在那里,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已经远去,而他亦在其中。此刻,他什么都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脑海中那句话越来越响亮,将他整个人都震懵了。

    她,死了。她怎么会死呢!

    “呵呵……”

    低低的笑声穿透窗纱落在夜月的耳中,让他激灵灵打了个冷颤。那是怎样的笑声啊!好像失去了全世界,连痛哭都不能,只能用笑声来表达一切的悲鸣之声。

    “灵儿她,在你逃婚后不久,便也消失在了喜堂上。后来,半夜的时候后山忽然起火,烧掉的就是那座小木屋。有下人看见,灵儿去了后山,就再也没有下来过。那场火烧了很久,火势很大,连水都浇不灭。后来,天亮了,下了一场雨,浇熄了大火,但现场只有一片烧毁的废墟,一切东西都化作了灰烬,连同灵儿的一起。大伙儿在清理废墟的时候,在一块没有烧掉的熏炉旁边,发现了一枚玉佩,以及一小片喜服的衣角……”

    花挽月悲痛欲绝,在这五年来,他没有一天不去思念她。他明明以为她会过得很好,幸福快乐的。可是,如今六哥去告诉他,她死了。而且,在五年前,在自己逃离的那个时候,她就死了。都是因为他的错,是他伤了她的心,才让她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离去的。

    后山的小木屋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基地,是他们共同回忆的地方。童年少年的点点滴滴都留在那里,有自己为他做的画,有她为自己亲手做的鞋子,有他们第一次亲吻的回忆,有他们第一次学煮饭的经历……然而,这一切连同灵儿一起,全部都消失了。随着那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再也找不到了。

    “啊……”男子的喉咙里发出了痛苦的嘶鸣,有什么比自己挚爱的人离开自己,还要痛苦的事情呢!大约,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忍受的便是离别了吧!

    夜月在门外握紧拳头,克制着自己不去冲进去。他可以感觉的到,主上是因为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才如此悲痛的。也许,他以后再也看不到主上温暖的笑容了。

    这一场雨整整下了一夜,到清晨时分方才停歇。当天空上泛起鱼肚白的时候,雨水彻底停止,一轮红日也从东方冉冉升起了。

    房间里似乎一下子空寂了许多,到处都散发着寂寥的味道,花挽月忽然一下子找不到了前进的方向。他不知道以往的坚持是为了什么,一味的觉得为了她好,最终却害了她。若是那时他没有逃婚,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可是,一切都晚了,晚了啊!

    “夜月,去将这些饭菜撤下,重新换过。”

    屋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道低哑的男音,让夜月紧张的情绪一下子放松了下来。“主上,属下这便去准备。”

    “等等。”花挽月忽然叫停了他。“顺便去准备马车,我一会儿要启程进京。”

    夜月一怔,随即便从善如流道:“是,属下明白了。”无论如何,只要主上肯吃饭,就好了。

    热气腾腾的饭菜很快就端上桌来,花挽月拿起筷子,在夜月担忧的目光中,机械的吃了起来。好像吃饭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必要的动作,而成为了他一个维持着他生命最后的来源。看到这样的花挽月,夜月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夜月,你心中可有最重要,甚至想拿生命守护的人?”

    灯下,花挽月的容颜愈加柔和了起来,白瓷似的肌肤闪动着莹润的光泽,让人不敢逼视。夜月低下头颅,恭敬道:“属下只保护主上一人足矣。”

    “呵。”花挽月轻笑了声,放下碗筷,幽幽道:“我本来心中有这样一个人,可是她如今却是不在了。”

    “主上,逝者已逝,请节哀。”夜月不善言辞,连安慰之语也说的这样苍白无力。

    花挽月侧过脸来,如上等白瓷般通透的肌肤莹润细腻,两道细长入鬓的眉,如水磨晕染纸上般的眸子,恬淡柔和。

    这样的主上夜月是不曾见过的,总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但若要说出个缘由了,却又找不出可以言语的地方。“主上,属下仍旧记得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您对属下讲过的话。”

    彼时的夜月不过是一个稚弱的孩童,而且也不叫这个名字。那时他似乎是叫二狗子,因为肚子饿极了偷了人家一个馒头,险些被打死。那时,一袭红裙的少女站在他面前,“肚子饿了,也不可以去偷拿别人的东西。”

    二狗子只当她是对自己说教来的,匍匐在地上,从怀里取出那个被压得已经变了形,哪怕被打断了一条胳膊仍旧没有放弃的馒头,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无趣。”那少女摇了摇头,似有些遗憾的说。

    “你懂得什么!”二狗子没好气的叱道,缺了一颗牙的嘴巴不仅说话漏风,血水更是止不住的流出来。“这可是老子拿命换来的!”

    少女又是摇头,显然对二狗子的话不以为然。“你的命莫非只值一个馒头吗?真是愚蠢至极。下次若拿人家的东西,切记不可被发现了。若不然,你的命总有一天会因为一个馒头而断送。即便是被打,也要还手,不然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二狗子觉得她的话言之有理,若是自己偷拿馒头的时候没有被那个胖子发现,现在也不会怎么凄惨了。可是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便忍不住道:“这么多的人,哪里会看不到。人家那么多人,我就自己一个人,没被打死就是好的了。”

    少女轻轻一笑,莲步轻移走过了他方才偷馒头的那个铺子。然,让二狗子眼睛瞪大久久不能回神的是少女手上那个热腾腾的大包子。

    少女挑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二狗子不服气,便大叫道:“快看啊!有人偷包子!”

    霎时,人群便将那少女包围了起来。然后,没有然后了。二狗子看着满地横躺着哀嚎的尸体,已经惊愕到了极致。

    “看,我拿到了。而且,还完好无损啊!”

    “你……”二狗子瞪着眼睛,连馒头掉了都没有注意。

    “你呢,真是笨的可以。若是要偷的话,怎么要人家看到。即便是被发现了,第一时间就要逃跑啊!若是跑不掉,打起来的话,可要想好了。如果没有把握的话,干脆老老实实的求饶道歉,然后回去后勤练本事,他日再回来找场子,将对方打的服服帖帖的,这才是本事,才有趣呢!”

    这少女穿着打扮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此刻却鼓励自己去偷盗,却打架,二狗子觉得新鲜极了。尤其她说,若不动手,若是动手的话,一定要将对手制服了。二狗子从来没有想过这些,被打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日也会同这些人抗衡。瞧这小姐斯斯文文的,没想到竟是狠劲儿十足的。说实话,二狗子见过许多人,在这乞丐窝里占地盘吃大头的永远都是最狠的那一个。而他,怕是凶狠不足,只能偶尔逞逞威风了。这一刻,二狗子竟有了别的认识。谁说大户人家出来的身骄肉贵就不会打架了,他眼前就有一个很厉害的!特别是,这少女看起来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让二狗子更加佩服的紧。

    “你以后就叫夜月吧,和我同一个名。你的命,我帮你收着,肯定比一个馒头值钱。”

    那一日的阳光灿烂,少女的笑容是那样的美好,让夜月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直到后来,他知道了少女其实是少年,年纪甚至比自己还要小一岁,却仍旧不该他对他的尊敬。

    “主上,快些吃吧,菜要凉了。”

    花挽月轻轻一笑,对于夜月所说到还是有些印象。夜楼在建立初期,夜月便是楼子里的老人了。只是没想到,一过都这么多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