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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城中有一名为福林楼的酒楼,至今已经有百年历史。其中,最擅于烹制的便是那道闻名遐迩的宋嫂鱼。
凌弃等人找好下榻的客栈中,便决定好好品尝一下这临安城中的美味。便听路人说,这福林楼乃是临安城中有名气的酒楼之一。且凌弃素来喜欢吃鱼,于是梦依便毫不客气的决定,这次大伙们便在福林楼好好吃上一餐了。
阿红有些怯怯的跟在几人身后,她自小便是府中丫鬟,虽跟在郡主方钰莹身边,但到底也是没有出过几次家门的。方钰莹每每出去玩耍,都嫌弃她蠢笨不开窍,素来都不会带她同去的。这样名贵的酒楼,她还是第一次进去。
但反观乌萨迈,虽明知是凌弃付钱,但也坦坦荡荡。在他看来,这是他的好兄弟花钱,哪里会觉得脸红。果然,地域的差别,文化的隔阂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还未到饭点,酒楼中的包厢也都空着,凌弃索性便要了一间包厢,也免去被人打扰的麻烦。
进了包厢后,凌弃便斗笠取下,露出那张终年都透着几分病态苍白的面容。
对于凌弃的脸色,梦依一直很无奈。大夫说她许是伤了心肺,虽是痊愈了,但连落下这个病态的面容。
点了些酒楼中的招牌菜,自然是少不了那道宋嫂鱼,众人便静静等着上菜了。
只是就在这等着上菜的空档,却有人不请自来了。
来人一进门,便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梦依已经不忍心看下去,因为那表情实在是——太假了。
“啊呀!看看这是谁啊,不是三嘛!”
“是啊是啊,没想到这么巧,竟然在这里偶遇了啊!啊哈哈哈……”
若是凌弃有梦依那样大条的神经,此刻估计会来一句:“笑毛啊笑!没笑过啊!”但事实上,她只是淡漠的睨了门口一眼,便继续低头去研究饭桌上的花纹了。
门口那两人嘴巴咧开,模样颇为滑稽。
这不请自来的二人自然便是楚江同云梦泽了,他们好不容易打听到了凌弃等人居住的客栈,便一直跟在身后,见他们走进这福林楼方才跟了进来。
只是,两位一向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男人,却彻彻底底在这群人面前被无视了个彻底。
凌弃本来就同两人没有什么交情,况且她性子也不是热络的,打招呼自然是不可能的。再说梦依,认识倒是认识,不过没有交集。至于乌萨迈同阿红,那可是彻彻底底的陌生人。
楚江摸了摸鼻子,率先开口:“三,看见我们站在门口,也不招呼一声吗?”
凌弃抬眸,一双冷静的黑眸静静的看着两人,轻启薄唇,竟是道了句:“慢走不送。”
“……”楚江哪里想到凌弃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顿感颜面无存。饶是他脸皮再厚,也断无待下去的可能了。
最后,还是梦依看不过去,无奈开口说:“相识不如偶遇,不如进来一叙吧!”话音刚落,两个大男人已经从门口跳了进来,还顺便将包厢门关了个严实,凉爽锃亮的眼睛就直勾勾的盯上了凌弃的——脸。梦依顿感压力骤来,尤其是凌弃那双冰冷的眸子。但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只能忍耐着凌弃周身的冷意,默默的紧了紧自己的衣襟。
楚江上看下看,始终不觉得以凌弃这样瘦弱的小身板是如何登上杀手榜第三的。难道是走了后门?听说前段日子楼主正追着一个小丫头,难不成……就是旁边这位?
梦依被他的目光看的浑身毛毛的,那种莫名嫌弃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啊!
见到楚江同云梦泽两人,也可以判定江湖中的传言十有八九都有夸大的意味。一个是不少侠女们渴望亲近的男人,一个是闺阁少女们的梦中情人。但仔细看看,这两个脸皮厚到堪比城墙的男人,除了那身皮相好看些,哪里有本分传言中的模样。
梦依一想,当下便将头扭向一边去。看看她身边的阿弃,虽然真实性别是个软妹子,但模样还是不错的。唉……若非她的性向是男人,以阿弃这样好的女人,将就一下也未尝不可啊!也不知道是那个野男人,拱了这么这好么的白菜!
密室中的花挽月忽然觉得背脊一寒,随即一个响亮的喷嚏出口。他不由得睁开眼睛,狼狈的掏出帕子抹干净的脸上的鼻水。暗忖,难道是这密室寒凉,让他着凉了不成?
大约是觉得他们这群人干坐着委实无聊,今日福林楼的酒菜倒是来的飞快。
只是楚江失去了能亲近三的机会,懊悔中不由得狠狠瞪了那上菜的小二一眼。
各色美味琳琅满目摆满了饭桌,看得人真是食指大动。
乌萨迈同阿红哪里见过这般美味的饭菜,都不禁垂涎欲滴。只是阿红到底为女子,矜持的很。乌萨迈却因学会了使用筷子,自然是毫不客气。看的阿红在一旁窘红着脸,倒是颇为可爱。
梦依一面帮凌弃剔着鱼刺,一面暗暗注意着这两人。乌萨迈说他来大夏游历顺便找个媳妇回家,在她看来,这名叫阿红的小丫头就不错。这主人同奴婢,不是话本中常出现的经典桥段吗?况且,乌萨迈可不是那话本中的世家少爷,不明盗匪的头目罢了,料想其中也没有那些弯弯绕绕。既然同阿弃认识,想必人品也错不了,这二人在一起实乃良配啊!
未免路程中太过无聊的梦依,当下便动了客串一把红娘的心思。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古怪,实乃这楚云二人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凌弃。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拿男色下饭,癖好怪异呢!
直到梦依真的看不下去,有了维护之心。“说起来你们二人怎么会同花挽月同路?”还有,收回你们的眼珠子去,不准再看她家阿弃了!
探究的视线被打扰了,楚江不甚愉快,却不得不堆起笑脸回道:“巧遇,巧遇。”
“是嘛……”对此,梦依可没有一点相信的意思。巧遇?看得出来花挽月同这二人交情不深,依照她得到的消息,以及对花挽月此人的观察,怕他不是一个热络之人。若说他主动同这二人解释,除了笑话一桩,大约便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而以这两人脸皮的厚度,没准儿是他们主动巴上去的呢!
梦依虽然猜中了一部分事实,但当她日后得知这两人真正做了什么后,还是吃惊的张大嘴,半天无法相信。
却说云梦泽看着梦依对着凌弃那殷勤的劲儿,亲力亲为连鱼刺都为对方剔干净了,不由羡慕说:“三兄弟得此良配,实乃幸运之至啊!”
凌弃的视线诡异的在云梦泽身上停顿了下,也不知道是为了这所谓的三兄弟,还是那句良配。
倒是梦依因为这句三兄弟呆愣了下,许久才说:“我家阿弃已经脱离杀手界了,日后倒是可以称呼她的名字。”说罢,她又有些不确定的将视线扭向凌弃那边,询问她是否应该将自己的姓名告知。
凌弃犹豫了下,才道:“凌弃。”
由此,楚江同云梦泽才得知她的真实姓名,顿时有些大喜过望了。“没想到三的真名竟然叫凌弃啊!”
凌弃默然不语,静静吃着自己的饭菜。
倒是一旁一直低头吃菜的乌萨迈忽然抬头意外说了一句:“那我已经称呼你凌弃,还是阿兹拉伊勒呢?”哎哎,叫了多少年的阿兹拉伊勒,这要是改口还真有些不习惯啊!
凌弃抬眸,淡淡说了句:“随你便。”
于是,乌萨迈便大笑道:“还是阿兹拉伊勒吧,毕竟这才是符合你的名字啊!”
他这样一说,梦依便来了兴致,不由问道:“这所谓的阿兹拉伊勒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死神。古兰经中所记载的,可以带走活人灵魂的死神啊!”乌萨迈一笑,回道。
据古兰经中所载,这死神并无可怖形象。只是在中原,死神大约是同地狱黑白无常等联系在一起,未免让人害怕了些。虽然,对于活人来说,死亡永远是比较难以接受的一个事实。
只不过,梦依的回答倒是有些出乎乌萨迈的意料。因为她竟是格格笑道:“死神啊,同阿弃还真是很贴合的一个称呼呢!”早年,她偶然见到阿弃杀人前,那些人可是哆哆嗦嗦的大喊道:“啊!黑无常!”或者“勾魂使者啊!”明明都是两个可怖的形象,只是被那些人演绎了一番,倒是玩笑和逗乐的成分更多了一些。况且,凌弃曾经所做的活计,不也就是杀人拿钱的事,同传说中的勾魂使者地狱使者们大约也无甚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