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异界

烟雨江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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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天际是的黑色的无尽虚空。天空永远是一片混浊的灰色,如同一个最阴暗的黄昏。天上的灰色在不停的翻滚着,却看不出是云是雾。

    这里没有昼夜,没有时间。

    森林,早已在亿万年前就已经失去一切生机的森林。参天的树木只剩下躯体和较粗大的枝干。树上挂着丝丝缕缕的蛛网状的东西,却又不可能是蛛网。没有蜘蛛能在这里生存。

    地上到处分布着泥沼,灰色的泥浆中不时冒出一两个气泡。不知是什么生物的骷髅偶尔会浮上来,旋又被泥浆吞没。

    风带着湿冷的气息,时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这里是异界,死灵和魔鬼的乐园。

    风月已经不知道在这森林中走了多久了。它记不起自己来自何处,只记得那个叫“罗格”的生物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风月对自己的名字本能的觉得想吐,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至于吐,好熟悉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怎么去吐。当然了,骷髅能吐出什么。

    暗淡的天光斑斑驳驳的落在地上和风月的身上。它只想走出这片森林,至于为什么要走出去却并不知道。这是本能吧。

    风月时时能感觉到一丝丝的能量从那个叫“罗格”的人那里传过来。风月也知道自己无法拒绝罗格的命令。这个世界有太多风月无法了解的东西。可是这能量让它很舒服,变得更有力量,可是太少了,它就如沙漠中无助的旅人在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下一滴的水珠。

    风月无比的饥渴。

    提着生锈的长刀,风月漫无目的的在森林里游荡,已经忘记了是在哪里找到的这把刀。它很小心的避开了一些地方,直觉告诉它那边的存在强大而邪恶。风月很聪明,在面对和自己一样的骷髅时总会想出些办法巧妙的打倒它们,因为它们身上带着让风月饥渴的能量。

    已经忘记了是哪一天,风月找到几根质地很好的骨头,一阵雾气过后,这些骨头已经补足了自己的24根肋骨。风月感到自己的肋骨就应该是24根。这次修补用尽了风月积蓄的能量,要不是“罗格”那里适时的传来了一些能量,风月不知道还能不能面对遇到的第一只僵尸。

    搏斗进行了很久。僵尸的力量不是风月可以抗衡的,付出三根肋骨的代价后风月终于认识到僵尸追不上自己。于是一个骷髅开始绕着僵尸不停的转圈,时不时上去一刀,削下点腐肉来。终于僵尸倒下了,风月的肋骨也不足20根了。

    异界里其它的骷髅和僵尸好象见面时都互不相扰,风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却是只要见到落单的,就无论如何要打倒它们。“我饿。”骷髅想着。

    异界里没有时间,风月也在不停的游荡。它不知道自己已经游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要游荡多久。

    森林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小楼一战之后,罗格对会装死的骷髅大感兴趣。在夜深人静时小楼二楼经常是一人和一个骷髅眼对眼呆站着。试了无数次用精神力沟通未果后,罗格终于失去了兴趣。

    罗格不知道骷髅的刀是哪里来的,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就不再深究了。

    天气一天天的热了,不知不觉中罗格过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已经该离开魔法学院了,再过几天就是考试的日子。几个月的时间中30多卷的大陆通史已经被罗格看了一大半,顺带读了一堆冒险传记,游记,各类笔记之类的东西。

    埃特三个月前已经通过了魔法学院的考试,现在正在努力朝着一名魔法骑士发展。毕竟做魔法师太浪费他那大块头了。凯特则在老爷子的训练下成为一个实力不错的五级骑士,当然从信仰上看父子两倒应该算是黑暗骑士。至于伦斯和佛朗哥,游手好闲之余剑术也有所长进。更难得的是两人把花在女人、艺术品和醇酒上的钱大部分用在自己的装备上,所以实力提升远超实际水平。

    几人倒还真不是天性上进,只是为形势所迫罢了。小楼一战后,几人寻花问柳强抢民女之际时不时会有人跳出来大打出手。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虽然规模不大,连三流都欠奉,但团长(死的那个法师)为人豪爽,奇薇又追求者众多。总有些知道真相的佣兵起意报仇。

    天气热了,人心也燥动起来。考试那天,考场上的罗格随意放了两个火焰手指的魔法,就算通过了考试,换得了一身魔法师袍。下午去城里的法师公会注过册,就算正式成为一名低级魔法师了。如果愿意在莱茵同盟需要的时候听候征召的话,罗格还能每月得到5个金币的津贴。可是看了一肚皮历史的罗格如今另有伟大理想。

    “咣”几只酒杯重重的碰在了一起。

    “咱们兄弟可有一阵没好好聚聚了,奶奶的,到处是杀手,来,咱们今日不醉不归!!”熊一样的埃特体形比纯正骑士的凯特还要高大,他高举酒杯把酒一口气全倒在喉咙里。凯特一张脸英气勃勃,一脸的正气,他此刻也是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至于伦斯和佛朗哥,长得也都还算俊男。但在贵族中属于平常,毕竟贵族夫人们长得都还不错。

    几人在这大半年中多次共同出生入死,倒也结下不浅的情谊。

    “兄弟们,明天我就要到法尔堡上任了。唉,以后不能多聚了。以后你们几个要常来看我,当然路费自负。”凯特一脸的沮丧。

    佛朗哥道:“法尔堡?就是靠近魔域森林的那个吧。附近盗贼可不少啊,听说最近罗恩公国也经常有小股侦察兵穿过魔域森林到那附近活动。要小心啊。”

    凯特灌了一口酒,说道:“我那老爷子硬要我去那积累点军功,他才好给我使劲。再说,法尔堡驻守骑士团团长和我家老爷子是穿开裆裤的交情,还能照应一点。这次他把家里那件黑精灵胸甲都给我了,嘿嘿,发了。”

    “兄弟们,法尔堡可是个好地方!”罗格来了精神。他一脚踩到椅子上,口沫横飞的说:“那地方靠近魔域森林,又接近前线,冒险者可不少!这次凯特到那里当骑兵大队长……啊?是小队长?也没关系,团长不是你家亲戚吗?咱们可以好好的发展发展。你们想想,那些冒险者,魔物猎人,甚至军队,都需要什么??是兵器!!我们要是开个兵器辅,那不就发了吗?这东西别人不好做,限制多,我们做还有什么限制?再想想,进魔域森林的那些人钱是怎么来的?对了,猎到魔物卖晶核或皮毛赚钱。咱们没那个实力去猎魔物,不过可以收购他们的猎物嘛。这些东西,到了费斯那闷骚的手里,就是绝佳的材料。变成魔法装备再卖给冒险者,靠,咱们坐着不动,也能叫他们脱几层皮!”

    伦斯也来了精神。“法尔堡有二十万人啊,美人估计不少。有凯特在那,咱们也不用象在王都这样活得跟孙子似的,是个官都不小。反正我也没事,罗格,我跟你合伙吧。”

    “说到冒险者你眼睛就亮,上次那个小妞还没让你受够啊?”埃特嘿嘿笑着盯着伦斯。

    “妈的,为什么就我那么倒霉,撩阴腿都冲我招呼。害得我一个月都碰不了女人,奶奶的,后来还不是叫她尝到我的历害!”伦斯咬牙切齿。“那个小妞还在你那关着吗?”佛朗哥问。“那当然,养得好着呢。那能那么轻易放过她,差点让我绝后!怎么样,兄弟几个今晚到我那呆会儿?”桌上几人都嘿嘿淫笑起来。

    几人再喝了一会酒。除了凯特外,余人都是无业游民,正想出去转转。于是议定一起去法尔堡闯荡,开家武器店外加收购冒险者物品。凯特先走,其余几人收拾东西,过几日一起出发。至于费斯,早已经被罗格拖下了水,不过他那一实验室的东西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搬走的。

    月到中天,几个王都败类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馆,长袍上都是酒渍。走入一道黑暗的长街的时候,突然几个蒙面的冒险者打扮的人物不声不响跳了出来,把几人围在中央。

    “你们几个败类,死有余辜!今天我要为奇薇报仇雪恨。”几个恶少一齐叹了口气,这样的开场白已经听过至少七八遍了。

    几个蒙面人亮出兵器扑了上来,外围一个魔法师开始念咒。

    突然一支弩箭闪电般射入魔法师的胸膛,罗格现在可是被称为法师杀手的。其它几人从长袍下抽出兵器,哪还有半点喝醉的样子?而且长袍下赫然是全副武装。几人默契之极,一齐向面前的一个蒙面人招呼过去。那人大吃一惊,一个打滚,摔入路边水沟,总算躲过杀身之祸。王都败类们立刻冲出包围,逃之夭夭。百忙中不知是谁还撒了一小袋黄豆,登时让埋伏者人仰马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