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 改良时代

七甲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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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九十五章 改良时代

    “砰”

    “砰砰”

    两队学生兵全都是精选出来的,分列左右,端着火铳以标准姿势射击。

    “住。”随着李吴山的一声号令,所有人都停止了射击,以熟练的动作收枪。

    “报数。”

    “甲队共击发四百二十次,乙队击发五百八十一次!”

    在同样的时间之内,两个人数相同的队伍,射击次数竟然相差这么大,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乙队使用了新式的“子弹”。

    这样的测试已进行过三次,事实证明新式“子弹”可以把射击速度提高四成上下。

    使用这样的新式“子弹”,相当于提高了四成的火力密度,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但李吴山却很不满意。

    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这种新式“子弹”,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子弹,而是纸弹!

    所谓的纸弹其实就是把发射用的火药和实现杀伤的弹丸同装在一个小小的纸筒之内。如此一来,就让火铳的装填得到了极大的简化和量化,每一次的装填都可以确保是最标准的定量。

    李吴山一直要求装备部朝着“弹药一体”的方式进行钻研,最大的目标就是为了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枪械。

    先装填火药,然后再填充弹丸,这是最原始的手法,武器必须有所进步,而“弹药一体”则是正确的发展方向。

    有了李吴山亲自确定下来的大方向之后,足足用了半年的时光,才终于取得了部分成果。所谓的“弹药一体”最初并不是用在火铳之上,而是最先应用于火炮这样的大型武器。火铳用的纸弹虽然同样是一个很大的技术进步,但却仅仅只是使用方式的进步和量化,还不具备本质上的变化。

    也就是说,使用了纸弹之后,依旧是很原始的火铳,而不是李吴山梦寐以求的步枪。

    对于这个时代的技术而言,已经具备了制造长筒简陋版步枪的可能,但却造不出真正意义上的子弹。所以,在李吴山的心目当中,学生们使用的武器依旧是原始的“铳”,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枪”。

    纸弹的出现,完全就是在细节方面的工匠式改良,而不是质的飞跃。

    吴山军校对于武器的研发远远不能达到让李吴山满意的程度,但是在民生方面却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最典型的代表作就是脚踏式的纺车。

    众所周知,纺车千百年来就是手摇式的,一手摇着木纺车一个手牵引丝线,这就是典型的纺织动作,并且早已深入人心。而对于强酸的使用,则促进了冶炼工艺的进步,可以用比较简便的方式得到人们常说的“百炼精钢”,坚固耐用的齿轮和弹簧随着可以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了,直接促成了新式纺车的出现。

    这种新纺车已不再是传统的手摇式,而是改为脚踏式,效率至少比传统的老式纺车高出了六倍以上……

    这同样是李吴山李大帅提出的技术构想!

    但不是说李吴山提出的所有的构想都是好的,比如说那个蒸汽机,就成了一个笑话。

    李吴山曾经试图制造出一台可以提供极大动力的蒸汽机,毕竟那是曾经改变世界的东西。在花费了数不清的人力物力之后,大明朝的第一台蒸汽机终于制造出来了,但却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反而成为一大败笔。

    这个足足有两间房屋大小的东西,需要好几个人仔细伺候着,在烧掉了大量的石炭之后,所能够提供的动力还不如一头驴呢……

    在缺乏足够前置技术的情况下,想要直接点亮“蒸汽机”这个关键的技术,完全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就算是李吴山明白蒸汽机的工作原理,也不能在事实上做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革新。

    李吴山很希望可以出现一场“工业革命”,但却事与愿违,最先呈现出欣欣向荣迹象的反而是农业。

    随着战争的结束和土地的重新划分,老百姓的耕种热情空前高涨。而玉米、番薯、土豆等等这些外来高产作物已有了好几十年的种植历史……最要紧的是灌溉技术的提高,对于农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在那个干旱的时节,当复隆皇帝还在求雨的时候,北方已经派遣了大量的打井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凿水井。因为使用了新式的提举机器,打井的效率非常高,并且因此衍生出了另外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技术:深渠灌溉法。

    农业的繁荣让今年的秋税超额完成,府库充盈户于余粮,按照当时的标准来看,只要没有饿死人,就已经可以算是太平盛世了……

    和往常一样,当李吴山离开军校的时候,已是满天星月的戌时末刻前后了。

    “老爷回来了……”银雀儿并没有如往常那样欢呼雀跃的奔过来迎接,而是低眉顺目的说道:“先用饭吗?”

    “当然,我先擦把脸,然后就开饭,我早就饿了呢。”

    饭菜排开,李吴山坐下就吃:“这韩师傅的手艺从来就没有变过,尤其是这个烧菜心,当真是足见功力,做的是透而不烂……咦,你怎么不吃?”

    虽说是个丫鬟,是下人的身份,但银雀儿却已经习惯和老爷同桌而食,每天都等着晚归的李吴山回来之后才一起吃饭。只是今天却有了明显的反常,她显得万分拘谨,低眉臊眼的脸色通红,耷拉着脑袋抠弄着衣角。

    银雀儿天真烂漫,早已经习惯了和李吴山的相处,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何是这么一副羞涩的表情?

    稍微一想,李吴山顿时就明白了:“你……你知道了?”

    银雀儿根本就不敢抬头和李吴山对视,扎着脑袋低低的“嗯”了一声,就再也不言语了。

    旁边的金雀儿笑道:“白日里,张寡妇来过了,是来给老爷保媒的……”

    张寡妇代表的是她儿子张大娃,能撮合李吴山李大帅的亲事,不仅是一件天大的功劳,还是为自己的将来打好基础。不仅可以得到大帅夫人的另眼相看,等李大帅本人百年之后,他的儿子必然会继续把张大娃视为嫡系心腹。

    “这个张大娃,真是多事!”李吴山笑道:“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张大娃会让他老娘再做一会媒婆,而且是给我做媒婆。什么媒妁之言,那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不要太在意那些个形式上的东西。银雀儿,这事儿我必须征求你的意思,你到底愿意不愿意和我成亲呢?”

    当着银雀儿的面,直眉白眼的问出这个问题,虽说左右没有旁人,也把银雀儿羞了个半死,脸色红的好像要滴出血来,就如同某种灵长动物的臀部,愈发的腼腆扭捏,更加用力的把衣襟在手指上反复缠绕。

    “没事儿,没事儿,你也不需要太着急回答,毕竟是终身大事,总是要想想清楚才好。你若是愿意呢,咱们就结为夫妻,若是还有别的什么想法,那也随你,不碍的……”

    银雀儿还是羞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害羞的时候么?”关键时刻,金雀儿很大声的说道:“事关终身,老爷已经当面问起了,还做这般小女儿的神态,你就不能说句痛快话?若是误了你自己可不要后悔……”

    “我愿意,我真的愿意!”银雀儿猛然抬起头来,以前所未有的勇气直视着李吴山的双眸:“婢子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你愿意就好,不过有一句话我得说在前头。”李吴山微微转过身子,用一种自言自语般的语气说道:“我所做的事情,乃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究竟能否成功谁也不敢保证。别看现在就是一副掌控一切的样子,其实诸般凶险超出你的理解。说不准哪天,就会有泼天大祸灭顶之灾,真到了那个时候……”

    银雀儿“噗通”一下跪倒在地,脸色郑重无比的对天盟誓:“不管老爷做什么,都一定是前所未有的壮举,婢子见识浅薄也不懂那么许多。但婢子愿意跟定了老爷,就算是死了也无怨无悔。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婢子都是老爷的人……”

    “好,好,既然你有这个决心,那我就不说什么了。起来吧,别跪着了。”李吴山笑道:“以后不要自称婢子了……”

    听了这话,银雀儿的神色先是一呆,旋即就狂喜起来,泪水却又夺眶而出,一时悲喜交加不知道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了。

    银雀儿的身份已经变了,不再是昔日的那个婢女,而是李夫人了……至少是准李夫人。

    从卑微的婢女成为正室夫人,虽然不敢说绝无仅有,但肯定不多。尤其是如李吴山这样的地位和影响力,这么做确实有些惊世骇俗,让人无法理解。

    放着那么多的名门淑女大家闺秀不去选,反而随随便便的弄了一个婢女,真的超乎常人的想象,也不知别人会怎么说起这个事情。

    好在李吴山素来就把那些个世俗的礼法和闲言碎语当做是狗臭屁,一点儿都不在意那些个东西。他做事从来就是我行我素, 根本就懒得理会其他。

    “今天实在是乏的厉害,我先去洗个热水澡,然后就睡了……”

    “婢……我这就去给老爷准备洗漱……”银雀儿颠儿颠儿的跑了出来,脚步异常轻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