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擒拿

白面黑厮(书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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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兰芳这样的组织,任何一场冲突,如果没有作为太哥的罗芳伯领头,那么武装的士气便没有办法保证。而罗芳伯作为太哥,也必须起到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他的存在就是一个头,而蛋疼的就是什么事情都得有这个头,主持生产要有他,教书识字要有他,兵戎战事还是要有他。幸亏罗芳伯年岁不大,也负担得起,只是有的时候出了点问题时,也是很麻烦。

    带领两千多兰芳子弟出战三发,是兰芳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军事行动了。在点齐兵马出发时,罗芳伯还觉得一阵心潮澎湃,暗道若是再给他几年发展时间,他能够招揽更多兄弟,收复周遭马来人的苏丹和达雅克人的部落,然后攻破和顺总厅,在西婆罗洲称王称霸。

    他的情报中,香盗不过数百,而且他这些年带领兰芳子弟平过不止一拨海盗了,知道这些海盗不过是仗势欺人的东西,真的要以数倍的兵力对付他们,最先崩溃的就是海盗了。

    只是罗芳伯并未曾想过,香盗跟他平时见过的海盗还是很不同的。寻常出没于婆罗洲的海盗,大部分就是平民,有时候采矿种田,有时候没事儿就打打劫补▼,贴补贴家用。香盗却是纵横南海的专职海盗,而且这个海盗集团势力庞大,人手近万,船舰上百,胡发奎手下的海盗更是香盗中最精锐强悍的一部。

    另一个没想到的是,香盗背靠着大唐共和国。是唐人的银子和实力支撑起来的势力,胡发奎更是得了林有德带来的近代火器,实力大增。单纯在装备方面。香盗就胜过兰芳武装不少了。

    当香盗的大炮一响的时候,罗芳伯就知道大事不好了。看到炮弹落入兰芳武装的阵中,造成死伤一片的时候,罗芳伯本人也被严重震撼了。史书上说罗芳伯身怀武艺、少负侠气,这些年也进行过不少的战斗可是没有哪一次是有这样惨烈的,虽说之间的战斗也很“激烈”,但是更多像是意气之争或者是“打架”。这般真正充满了死亡和暴戾的冲突。让罗芳伯心脏不听地在颤抖。

    吴元盛原本带着一批百多人兰芳子弟冲杀,可是尚未与香盗照面,他的这支队伍便被炮打死了三人。又被火枪打死打伤了十一人。出现了一成的伤亡,就使得这支部队自动溃散了,吴元盛约束不住,只能跟着大队人马后退。在后方找到了已经有些不知所措的罗芳伯。

    “太哥。事不可为,我们还是速速撤军吧。”

    罗芳伯很想说几句硬话,命兰芳子弟再战一阵,可是他自己都失去了这个勇气,只能点头道:“善,吴大哥这便收束人马,咱们退回东万律,再做计较。”

    可是。香盗却很懂得痛打落水狗的道理,胡发奎带人冲将过来。兰芳行军一如古人,罗芳伯的旗号直愣愣地戳在那里,直接为胡发奎指引了方向。他手中是一杆s1步枪,已经上了刺刀,左右皆有忠心卫士,他虽然冲锋陷阵,堪称猛将兄,不过他却不是傻的,每次亲自冲杀他必定身边放置数名心腹卫士,他只顾杀人,防御的事情便交给卫士们,如果有人突防冷箭冷枪,也有卫士们舍身援护。

    胡发奎领着一队海盗,约莫二百人左右,基本上都是刀斧手,也有人手持火枪,甚至还有几个是林有德带过来的保全,用的是新定型的s6冲锋枪。这种s6冲锋枪现在尚未大规模装备部队,原本的s4汤普森冲锋枪,虽然大量装备部队,不过这都是穿越带来的东西。

    汤普森冲锋枪结构复杂、造价高昂,而且性能上确实算不上特别出色。汤普森冲锋枪的子弹是11。43mm手枪弹,比一般9毫米和7。62毫米的冲锋枪停止性好,但穿透能力太弱,对待较远一些的半隐蔽目标杀伤性太差,只适合近距离扫射没有防护的士兵;且汤姆森由于结构复杂,导致故障率一直偏高。

    唐军倒是对于使用汤普森没有太多意见,因为有什么用什么,大家也不算挑。而且唐军的对手往往比自己弱太多,所以就算汤普森有自己的缺点,但是也不算明显。可对于北方工业这样的军工集团来说,s4汤普森制造工艺复杂,不仅成本高,而性能也算不上太优秀,所以在生产了一小批后,最终北方工业决定开发一款新的冲锋枪,也就是现在试用款的s6。

    s6冲锋枪的原型实际上是二战时期大名鼎鼎的mp40冲锋枪,该冲锋枪采用了大量的冲压和焊接工艺,进行了高度标准化,成本低产量大。该枪后坐力小、易于操控,而且体积小便于携带。当然问题也有,那就是射速低、弹夹小。北方工业设计师在mp40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进,将s6冲锋枪的射速提高到了650发每分钟,与汤普森大致相当,又将设计了一种类似波波沙的71发弹鼓。当然以上的改进都会相应使得该枪生产难度比原始的mp40增大一些,但是增大的有限。

    这一次配给国贸公司保全人员,就是希望能够让他们进行试用,找到一些问题,进行下一步的改进。

    手持冲锋枪的保安们,哒哒哒地扫射着一切意图阻拦他们的人。当然实际上兰芳人都忙着跑路,很少有傻到直接撞到他们面前吃枪子的。

    胡发奎也无意在这些杂鱼身上纠缠,他的目标就是那杆写着“罗”字的明黄色三角旗帜,那下面八成就是罗芳伯,只要能够抓住罗芳伯,那么胡发奎自己的算计就算是成功了大半。

    吴元盛一见香盗的追击十分凶猛,咬牙对罗芳伯道:“太哥你速速带人撤回东万律,但是难保香盗从此善罢甘休,若是香盗追去东万律,太哥量力而行,实在不行便暂且退去内陆,这婆罗洲山林密布,香盗想要追杀大哥也是不易。元盛我带领兄弟们为太哥断后,太哥一定要好生领导我兰芳子弟,来生再相会了!”

    说罢吴元盛一挥手,带领一票兄弟想要去杀一阵。可是吴元盛走出数十步,才发现原本自己那队人跟上来的不足二十人,其余跟他去断后的也最多三五十人,根本形不成什么战力,而且众人皆双股战战,显然是惊吓过度,这个样子是无法与人作战的。

    罗芳伯也是眼中含泪,他初时来到婆罗洲的时候,多受吴元盛照顾,后来他的声望超过了吴元盛,吴元盛还将大哥的位置禅让给了他,此刻吴元盛为了保罗芳伯,居然要为其断后,迎战如狼似虎的香盗,罗芳伯也是大为感动。

    不过感动归感动,罗芳伯却压根没有留下来跟吴元盛共生死的打算,他说道:“罗某一定为吴大哥、今日逝去的众家兄弟报仇!”

    说罢他便跟众人撤走。

    吴元盛持刀迎向香盗的追杀部队,身旁已经没站几个人,但是吴元盛却是十分坚决,这让胡发奎也是略略吃惊。

    “于英,你带队继续追,让我来会会这一位兄弟。”

    吴元盛向胡发奎抱拳道:“在下兰芳公司吴元盛,敢问这位首领高姓大名?”

    “胡发奎。”

    “原来你便是这香盗的头领,想不到居然亲自追杀过来了。今日我吴元盛据此,便没有想过活着,胡首领我倒要问你,兰芳与你香盗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今日为何要对我兰芳赶尽杀绝?”

    胡发奎气笑了:“你这家伙,脑袋有洞是吗?俺什么时候要对你们兰芳赶尽杀绝了?俺来到三发,是有笔大生意要与罗芳伯谈,谁知道你们直接杀上门来,咱们香盗岂是好欺负的人,既然你一拳打过来,俺便要一刀砍回去。”

    吴元盛也是一阵心悸,没有想到这个香盗领袖居然是这么一个狠人。他又道:“是你香盗先占了我们三发,怎能怨我们来攻?”

    胡发奎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若是你们兰芳此刻尚能幡然醒悟,向俺投降,俺包你们一条活路,而且原本计划的那笔生意还可以继续谈下去,若是你们死不悔改,那么俺也不介意麻烦这几天,把你们兰芳彻底给毁了。”

    吴元盛不知道胡发奎什么意思,看样子这事情还有转圜余地,他试探地问道:“若是我们认栽,胡首领是否还能保我们兰芳继续存在下去?”

    胡发奎点头道:“投降于俺,听俺的号令,绝不致你们吃亏,反而还要享大大的好处哩。兰芳不仅会继续存在,而且说不定发展的更好。俺胡发奎一口唾沫一颗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若是能说服了罗芳伯投降,也免了这无端杀戮。”

    吴元盛正在踟蹰,却听那边一阵喧哗,有海盗满脸喜色回报道:“老大,罗芳伯已经在前面被于副首领给擒拿了,这便给您送过来。”

    吴元盛大吃一惊,没想到罗芳伯根本没有跑出多远,就被于英给抓了去。

    胡发奎哈哈大笑,道:“看来也免了俺再多费口舌了,吴兄,束手就擒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