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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想明白了这段怎么写了!长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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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两个女孩的发现】
金陵师范大学。
李颖婉站在一栋宿舍楼下,静静等了几分钟后,就看见妮薇儿快速从楼道后绕了出来。
“找到了么?”
“找到了。”妮薇儿随手把一个册子扔了过来:“宿管处的登记册,孙可可,住在306。”
李颖婉看了妮薇儿一眼:“我上去,你在这里等就好了。”
“想都不要想。”妮薇儿摇头,当先就走上了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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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宿舍……
这么说吧,每个男生上大学旳时候,都觉得女生宿舍是一个神秘而美好的地方,但其实真实的情况或许会让很多男生幻灭。
有些女生宿舍,比男生宿舍更乱。卫生状况也更差。
原因其实很简单,千禧年的时候,这一代的年轻孩子尤其是城市里的,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了,从小到大,都其实没有什么独立的生活能力。
而且,为了应对高考这个大事件,家里的家长基本都会把家务全包了,让孩子集中精力学习——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就很少会做家务的。
这样的孩子,高中毕业进入大学后——你指望他们能一夜之间忽然就获得了生活自理能力了?
怎么可能。
如果说男生宿舍脏的像猪窝。
那么其实很多女生宿舍乱的也如同战后的伊拉克一样。
孙可可所在的306么,情况稍好一些,孙可可从小在家里还是做一点事情的,而且女生大多比男生爱干净一些。
但宿舍的卫生状况也只是稍好。
妮薇儿是不列颠贵族,从小就上的寄宿学校,对宿舍的情况在了解不过了,走进来的时候倒是丝毫不奇怪。
李颖婉则忍不住捏着鼻子。站在宿舍门口,拿着手电筒晃了一圈后,摇头:“很难想象这里是女孩子住的地方。”
“好了,以我的经验来看,这里已经算不错了。”妮薇儿耸耸肩膀:“你是没见过我上学的时候……”
宿舍不大,站在门口一眼就能看尽——毫无疑问,没人。
两个女孩对看了一眼。
“不在这里。”妮薇儿皱眉。
“也许根本就没进入这个世界。”李颖婉语气很冷漠,但显然,暗中松了口气。
说着,她走了进去,四处看了一圈。
“会不会……人离开了?”妮薇儿问道。
李颖婉认真想了一下,摇头道:“我们进来的时候,宿舍楼道的门是锁着的,没有开锁的痕迹。而且……”
李颖婉从旁边的床头枕头旁拿起了一个东西:“你看。”
这是一个手机。
在2002年,算是比较小巧的,一款摩托罗拉的翻盖手机。
“这张床是孙可可的?”
“如果你从宿管处找到的登记册没写错的话,那就是她的。”李颖婉道:“手机还在这里,人没了,所以我的判断是……如果她进入了这个世界,那么人在离开之前,肯定是习惯性的要拿着手机出去寻找讯号的。
而手机好好的放在床头,就意味着……”
“意味着,她本人还在真实世界里没有进来,晚上的时候在床上安安稳稳的睡觉,所以手机才会出现在床头。”
妮薇儿很容易就明白了李颖婉的推理,点头道:“我觉得你说的没问题。”
两个女孩对视了一眼后,忽然很默契的凑到了一起,然后……打开了这个属于孙可可的手机。
2002年的手机,一般是不设开机密码的,更没有后世的智能机时代的类似于指纹开锁或者虹膜或者人脸识别。
手机很容易的,被打开了。
两个女孩干脆就坐在了床上翻看了起来。
“别告诉BOSS,我们在偷看他女朋友的手机。”
“我可不会说,我倒是担心你会告密。”
“呸。”
两个女孩一边斗嘴,一边飞快的翻看起来。
2002年的手机没有多少可看的东西。蓝屏机时代,也没有后世智能机时代的各种APP,微信什么的更不存在。就连QQ都没有的。
这个时代的手机,大家使用的功能一般只有有限的几种:
通话。
短信。
通讯录。
闹钟。
当然了,偶尔也会有个贪吃蛇什么的小游戏。
所以,翻看起来,也其实花费不了太多时间。
通话记录不多,最近几天只有家里的父母,和两三个同学或者学校老师,都有标注,比如学生会刘师姐,辅导员赵老师之类的。
短信也很简单,都是同学之间日常的,比如帮谁带个饭,或者帮谁点个名,或者去图书馆的时候帮谁占个位之类的。
两个妹子看了一会儿后,显然没有发现什么可吃的瓜,不由得就觉得有点无趣。
忽然,李颖婉心中一动,抢过手机开始摆弄起来。
“你干什么?”妮薇儿皱眉问道。
“看看……”李颖婉随口回答,然后忽然惊呼一声:“有了!有东西!”
这款2002年的手机,有一些后世手机普遍被淘汰的功能。
比如来往的短信,如果机主删掉后,并不会真的“删掉”,而是会自动移到一个叫做“垃圾箱”的文件下——这个功能,后世的很多手机都不用了,部分手机还保留着。
此外,还有一个更多余的功能:
发送短信,如果编辑完之后忽然不想发了,则不会自动清理掉。
而是会自动移动到一个叫做“草稿箱”的文件夹下。
孙可可的手机里,草稿箱下,有密密麻麻的好几页这样的编辑好,却没有发送的短信——或许连孙可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手机有这个功能吧。
很多人都会默认为,编辑好但又没发送的短信,自己切出界面后会自动删除掉。
于是,孙可可的草稿箱下,是这样的……
根据时间远近排序的话……
“我恨你!”
“我恨你!陈诺!”
“陈诺,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恨你……”
“我真的很恨你!”
“……”
“…………”
这种“恨你”的短信,大概有十几条,看日期都是比较久的日子了。
两个女孩目光炯炯的看着,从远翻到近期。
然后,翻到三天前的时候,看到了这么一条。
“磊哥结婚我不去了,我不知道见到你,要跟你说什么,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你总是一次次的让我充满希望,然后又让我失望,在到绝望……”
“我爸爸说会过去把钱还给磊哥。他已经知道了当初的二十万是你通过磊哥借给他的。
他和我说了,以后坚决不允许莪们再来往,再见面了。
我想,这一次我会听他的话。
陈诺……我真的很恨你!”
两个女孩看到这里,忽然之间,同时叹了口气。
妮薇儿沉默了一会儿后,低声道:“我居然觉得这个叫孙可可的女孩,其实也挺可怜的。”
李颖婉哼了一声。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心情呢。”妮薇儿叹了口气:“但至少,BOSS对她已经很不错了,至少给过她希望。我们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哪怕一丝希望。”
顿了顿,妮薇儿道:“看得出来她真的很伤心。
她写了这么多短信,无数次的想发给BOSS。
但每次,写完了之后,却没有发送——一次都没发送出去。
这个女孩一定是伤透心了。”
李颖婉嘟囔了一声什么,妮薇儿没听清,皱眉道:“你说什么。”
李颖婉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很讨厌这个叫孙可可的家伙,反正就是很讨厌,看到这个名字就讨厌。”
妮薇儿疑惑的看了李颖婉一眼。
李颖婉却已经将草稿箱翻到了最后一条。
最后一条的时间,是在当天晚上!也就是……
真实世界之中的今天晚上,大约是晚上九点左右写下的。
“陈诺,我忽然觉得,也许我这辈子就不该遇上你。
也许,我原本的世界里就不该有你这么一个人。也许如果没有遇到你,或许我会是另外一个人生,另外一番际遇——可能生活更艰辛,也可能更轻松,我不知道。
但我最近想了很久,还做了好几次奇奇怪怪的梦。
梦中,我仿佛经历一个没有你的人生。
也许,你真的是老天给我的一个噩梦吧。
我想起了去年的时候,你出问题的时候……
也许,那个懦弱的,爱哭的,背伤绝望的,内向的陈诺……
那个人,才是我原本人生之中认识的陈诺吧。
而你,是一个闯入了我世界的外来者。
我……就不该认识你的。
我甚至很希望,我从来就没有认识过你。”
这是最新的一条,也是最后的一条。
看完这条后,再也没有别的了。
妮薇儿忽然笑了笑:“这个叫孙可可的家伙,倒是……无意之中说出了真相呢。BOSS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外来者。”
说着,妮薇儿轻轻的碰了碰李颖婉:“喂!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李颖婉却呆呆的出神,脸色变得很古怪的样子。
她的目光看着别处。
妮薇儿皱眉:“你怎么了?萤火虫?”
李颖婉仍然不回答。
妮薇儿用力推了她一下,却发现李颖婉依然死死的盯着一个地方……
摆在床边的一张桌子。
这是宿舍里常见的那种小书桌,桌上还压了玻璃台板,上面堆了一些书本,还有女生用的镜子,梳子之类的。
妮薇儿发现李颖婉死死的盯着书桌的桌面……
准确的说,是玻璃台板的某个位置。
妮薇儿心中一动,拿着手电筒晃过去,然后顺着李颖婉的目光,看见了书桌的玻璃台板下的某处,压着一张照片。
这是一张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照片。
照片里,老孙,杨晓艺,还有孙可可,一家三口相拥在一起。
夫妻两人中间站着孙可可。
照片显然是孙可可高中毕业时候拍的,老孙两口子笑得很开心,而孙可可的神色则有些笑容勉强,眼神也比较冷淡——那个时候,正是陈诺失踪的那段时间,孙可可自然是没有什么好心情的。
“怎么了?”妮薇儿面色也严肃起来,看着李颖婉:“萤火虫,你到底怎么了!”
李颖婉忽然伸过手去,把玻璃台板掀了起来,然后把这张照片抽了出来。
“你看……这张照片里的女孩,是不是孙可可?”
“我……不认识孙可可啊。”妮薇儿说到这里,想了想:“这个书桌就在这个床前,哪儿买应该是属于孙可可的吧?”
李颖婉拿着照片仔细又看了两眼,然后翻过照片的背面,李颖婉忽然身子一震!!
照片后面,是一句手写下的祝福。
“可可:
爸爸妈妈永远爱你,祝你的大学生涯一切顺心!”
李颖婉忽然用力深吸了口气:“看来没错了,这个照片里的女孩就是孙可可。”
妮薇儿拿过来也看了两眼:“长的确实不错,身材也很好啊……BOSS的眼光还是很好的嘛……咦?李颖婉!你到底怎么了?”
妮薇儿皱眉,很严肃的看着明显有些失态的萤火虫。
李颖婉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有些古怪甚至有些瘆人的笑容来。
她的手甚至都捏住了妮薇儿的衣袖。
“喂!蜂鸟!我告诉你一个事情,你听了不要觉得奇怪啊……”
“什么?”
“这个孙可可……我认识她!
呃,不对……
准确的说我不认识她,但是我见过她,我也知道她!”
妮薇儿愣住了。
正确的来说,妮薇儿是不认识孙可可的。
毕竟此刻的妮薇儿和李颖婉,都并不是2002年的妮薇儿和李颖婉!
她们是2021年的蜂鸟和萤火虫!
按理说,两人都不可能认识2002年还在金陵城的普通女孩孙可可才对。
至少,妮薇儿很清楚自己完全不认识照片里的这个女孩的。
但是……李颖婉怎么可能认识?
李颖婉却一脸见鬼的表情,然后,她平息了一下心中的情绪后,扭头看着自己的同伴。
“你……仔细说说。”妮薇儿也意识到事情的诡异了:“你怎么可能认识她?”
李颖婉苦笑:“不管你信不信,这个女孩我真的认识。
在2010还是2011年的时候,也就是……BOSS为了那个快死的女人宣布退休后,带着她满世界游历的那两年时间。
我们也在满世界的寻找她。
狐狸哪里偶尔能查到BOSS的消息和下落。
我平时没有事的时候,就每天缠着狐狸,一旦得到消息,我就会不顾一切的找过去……
中间真的有那么两次,我找到了BOSS。
但是我不敢接近BOSS,我怕他会把我赶走,所以每次我就算找过去,找到了BOSS,我也只是会远远的偷偷看着BOSS在做什么。”
妮薇儿皱眉:“说重点!”
“重点就是……
我忘记了是在2010年还是2011年。
那次我从狐狸那里得到了BOSS的行踪消息,知道了BOSS带着那个女人,去了安德森中心……”
妮薇儿点了点头。安德森中心她是知道的——全美,甚至是全世界最顶级的肿瘤治疗研究中心。
“那次我赶去了安德森中心,在远处偷窥到了BOSS。
BOSS带着那个女人在安德森中心接受一些检查和治疗,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但,我亲眼看见,BOSS和这个女孩……也就是孙可可!
两人有过接触!而且孙可可就在安德森中心工作!她和BOSS有过交流!
我当时之所以留意,就是觉得……
这个女孩长的很漂亮,而且还是华裔,我对所有接近BOSS的年轻漂亮的女人都会留意的,这个我想你应该明白。”
妮薇儿点头:“明白!”——事实上,她自己也是这样的。
“然后……我在安德森中心附近,偷窥了BOSS三天,三天时间,BOSS和这个女孩接触了大概三五次,然后BOSS离开了。”
李颖婉一边回忆一边道:“我记得BOSS和这个女孩说话的时候,态度很温和,似乎还很友善,我就留了心。
事后,我查了这个女孩的底细。
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我记得,我在安德森中心见到的这个女孩,不叫孙可可。
而是叫……
我想起来了,叫蕾米!
蕾米·姚!这个名字是我找人查到的。
还有她的履历,当时是在安德森中心实习的一个新人,刚好负责一些基础的检查和客户沟通的工作,然后在哪里认识了BOSS。
而且,我当时也查到了,这个蕾米·姚,也来自华夏,而且就来自金陵!
我当时就想,或许是BOSS在和她闲聊的时候,聊到了对方和BOSS是同乡,所以就态度比较友善。
而BOSS离开了安德森中心后,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女孩,我也就没有在意这件事情了。”
妮薇儿的脸色也古怪了起来:“所以你的意思是……其实,BOSS是认识这个孙可可的……在BOSS的‘上辈子’,在安德森中心,认识孙可可!是么?”
妮薇儿说到这里,皱眉道:“你会不会认错人了?”
李颖婉冷冷道:“我能在三百张照片里,用三十秒钟就辨认出我的暗杀目标!
我能在满是人潮的大街上,用狙击枪的瞄准镜一眼就找到我的目标!
我是受过严苛的训练的好吗!
辨认人脸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会犯错?!
没错!这个孙可可,就是我上辈子见过的那个蕾米·姚!!”
“那么会不会是长的比较像……”妮薇儿尝试着想出合里的解释。
“就是同一个人!我不会认错!我接受的是刺杀训练!我训练的辨认人相,记忆训练不是去记忆人脸的相貌!而是去记忆人的骨骼特征!!”
李颖婉的语气斩钉截铁:“这就是同一个人!我确定!”
妮薇儿沉默了。
她百分之百的相信自己的这个同伴萤火虫的专业素养。
事实上,阎罗麾下的这几个人,互相之间关系虽然很复杂,但是在专业度上,互相都是绝对信任的。
一个地下世界享誉多年的超一流的顶尖杀神,会认错人,这种低级错误,萤火虫绝不会犯。
“那么问题就来了。
首先呢,如果‘上辈子’,孙可可跑去安德森中心当了实习医生……我们都很清楚,安德森中心是一个什么地方,普通的医学院的学生都很难进去的!必须是全美最顶尖的几个医学院……
可是别忘记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个孙可可,她在华夏金陵,上的是一个师范类的大学,不是医学院!
按照正常轨迹,她就算现在立刻转换专业,也不可能被全美最顶尖的医学院录取……
不,就算是录取了,毕业后,想进入安德森中心,或许也需要有强有力的人物来推荐……
一个华夏的普通师范生,她的家庭背景怎么可能做到这点?
其次……你记忆中的她,叫蕾米·姚。你确定是YAO,对么?和那个华人NBA巨星同姓?姓姚!
那么,现在,这个女孩叫孙可可,她姓孙!”
妮薇儿提出的问题无疑很关键。
李颖婉想了想:“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
不过第二个问题,我也许知道一点。
我窃听过BOSS和这个女孩的闲聊。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蕾米。
根据她自己说的,她是从华夏去的M国,蕾米这个英文名字是她自己取的,说是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动画片,里面的主人公就叫雷米。
而那个动画片是讲述的,一个孤独的流浪儿,一直冒险,四处寻找自己的父亲。
哦对了,还有一个主题歌,我当时记得的,可惜后来忘记了……
嗯,我现在就记得两句……”
李颖婉低声唱了起来,唱的调子有些歪歪扭扭,也确实只有两句。
“我要我要找我爸爸,我走到哪里也要找我爸爸。
我的好爸爸没找到,你看到他就叫他回家。”
唱完这两句后,李颖婉摇头:“就这些了,我能记得的全部就这些了,我的窃听后来被BOSS发现,他后来斥责了我一番后离开了。
所以我才会记得这件事情。”
妮薇儿的眼神越发复杂。
“所以……其实BOSS他‘上辈子’,就认识这个孙可可?
问题是……按照你说的,BOSS上辈子根本不喜欢这个叫蕾米·姚的女孩,只是萍水相逢,闲聊过几句而已。后来再也没见过她,再也没有跟她有过交集了。
可是这辈子,BOSS却跟她相爱了?
而且,这个女孩,这辈子的名字,却变成了孙可可?
等一下……
不会……不会……
不会这个孙可可,她也和BOSS一样,是死后重生到了这个时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