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分明是猪

江水涛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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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鑫,你什么意思,莫非是在轻视我吗。”听着耳边传來的聒噪声,看着高兴那自信笃定的神态,吴三桂顿时怒不可遏,马鞭前指,厉声斥责道,

    “吴三桂,非是高某托大,盖因尔等尽是土鸡瓦狗之辈,对付你们,吾一人足矣。”

    高兴说的云淡风轻,但在吴三桂等人看來,高兴如此模样实在是猖狂至极,

    “呔,贼子找死。”

    “大言不惭。”

    “侯爷,下令吧,让小的前去杀了这不知死活的小兔崽子。”

    ……

    吴三桂还未开口,他身后的八万士卒顿时忍耐不住,纷纷叫骂起來,许多人都亮出了森寒的兵刃,面目狰狞,杀气腾腾,

    “好,好,好,高鑫,既然你执意送死,我就成全于你。”吴三桂怒极反笑,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猛然一挥马鞭,仰天喝道:“勇士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高鑫就在眼前,谁去与取下他的头颅。”

    “我,我。”

    “杀死高鑫,杀死高鑫。”

    “杀,杀。”

    吴三桂八万大军顿时热血上涌,群情激奋,一个个憋足了劲仰天呼喝起來,声浪直冲霄汉,听着城外如山崩海啸的呼喊声,南青州城的百姓心中陡然一沉,仅存的希望更是渺茫,一些胆小怯懦者竟嘤嘤啜泣起來,城中霎时被悲伤绝望的情绪所笼罩,

    “金四海。”听着身后那声势浩瀚的呼喊声,吴三桂甚是满意,意气风发地一挥手,所有呼声戛然而止,吴三桂紧紧地看着高兴,沉声喝道,

    “末将在。”吴三桂身后,一个魁梧的中年汉子大步來到吴三桂身侧,恭敬地向他行礼,

    “率领我军最精锐的勇士随我出战,今曰我不但要生擒高鑫,还要一举攻克南青州,直抵青州,倒要让自大的高鑫看看,什么叫做蚍蜉撼树,谁才是真正的猛士。”吴三桂的话铿锵有力,杀伐决断,

    “吼。”吴三桂八万大军顿时齐声发出野兽般的啸声,声音中充满了嗜血的战意,

    “咚,咚,咚。”

    随着沉闷震撼的鼓声响起,吴三桂身后突然走出一支三人的队伍,这支队伍是吴三桂军中军容最为整齐的一支,都是彪形大汉,一脸的桀骜之色,随着缓慢的行进,这支队伍身上冰冷的杀气愈发浓郁起來,

    “大人,下命令吧,属下只需一千人便可以杀得他们落花流水,再也不敢张狂。”看着气势汹汹,缓缓逼近的三千敌军,秦琼又气又急,连忙來到高兴身侧请战,

    “不用,这场战争是我的,看好了。”高兴头也不回,只是淡淡地说道,话音还未落下,高兴便纵马蹿出,如风似电一般直向三千敌军扑去,

    “杀啊,活捉高鑫,赏金千两,勇士们,冲啊。”吴三桂见高兴跃马冲來,顿时怒吼一声,马鞭用力抽打在胯下马臀上,骏马吃痛,嘶鸣一声,四蹄飞扬,飞速奔向高兴,身后卷起一片尘埃,

    “冲啊。”有了金钱的诱惑,三千士卒顿时兽血沸腾,如同饥渴的,发狂的猛兽看见了鲜美的羔羊,口中“嗷嗷”咆哮着,奋力地迈动粗壮的双腿冲向高兴,

    一比三千,莫说吴三桂八万大军,就连秦琼也感觉到震惊不已,甚至有些怀疑高兴是不是真的受了什么刺激,

    虽然知道吴三桂是高兴的人,但看见双方肆意的杀气,听着疯狂的咆哮声和喊杀声,秦琼就算知道这不是作秀,心中还是不禁担忧起高兴的安危來,然而高兴有令,秦琼除了暗暗向神佛祈祷,就只能密切地关注战场,准备随时出兵援救高兴外,

    “高鑫,吃爷爷一刀。”

    在两方近十万人的关注下,褐色的洪流终于和高兴碰撞在一起,高兴就向翻滚动荡的大海中的一叶扁舟,又如同一粒尘埃,转瞬间便被三千敌军淹沒,

    “找死。”高兴的眼神如寒潭一般深邃而平静,他的脸上沒有一丝畏惧,退缩,有的只是无尽的悲悯,嘴角上翘,流露出如佛祖一般悲天悯人,包容万物的笑容,

    “当。”

    一声巨响,先前还叫嚣着的大汉顿时被高兴的巨力震退几步,而高兴手中的钢刀却是顺势一滑,锋利的刀刃霎时便将他身边一名敌军的腹部隔开了一尺來长的口子,那人顿时惨叫一声,软软倒下,殷红的鲜血,淡黄色的油脂,五颜六色的食物残渣和器脏一股脑地喷溅出來,

    高兴放开了马缰,双手各执一柄钢刀,左劈右砍,天空中只能看见一团亮银色的幻影中不断有鲜红凄艳的血花绽放,密集如雨般的金铁交击声与敌人的惨呼声响成一片,

    只是几次呼吸的功夫,高兴那一身白色的衣衫便沾满了鲜血,枣红色的马匹颜色也深沉了几分,看上去愈发剽悍慑人,

    双刀在手,高兴便如下山猛虎,直入羊群,一路突飞猛进,几乎沒有一合之将,搅得三千敌军阵营腥风血雨,鬼哭狼嚎,

    “老二,老二,啊,我杀了你,你这个魔鬼。”高兴刚一刀将拦在面前的一个壮汉劈倒,便见身侧蹿出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双眼血红,面目狰狞地咆哮着,发疯地冲向自己,

    高兴不为所动,冷哼一声,左手钢刀翻转格挡,荡开了五六把兵刃,右手的钢刀则闪电般地向前一送,如同切豆腐一般轻飘飘地将那玩命一般扑來的汉子扎了个对穿,

    “呃……”

    那汉子前冲的身形顿时停止,似欲喷血的眼睛满是不甘,手中的钢刀距离高兴的面门只有不足尺余,但他身体中却再沒有一丝力量,

    “噗。”

    高兴猛然抽出钢刀,划出一个弧度,猛然将攻向自己的三把兵刃磕飞,任由敌人的鲜血喷洒在自己的脸上,双腿控制着枣红马继续向前突进,狠狠地将地上那还温热的身体踩得血肉模糊,骨碎肠破,

    “砍马。”

    不只是谁,突然爆吼一声,众人顿时醒过神來,同时有数十把兵刃都向着高兴的坐骑招呼,虽然高兴手中的钢刀舞动得更快,但他还是无法护得马匹周全,只是坚持了短短几息功夫,枣红马的前蹄便被利刃斩断,身子猛然向前扑倒,

    “嘿。”高兴轻喝一声,在马匹还未倒下之时便纵身跃起,同时伸展双臂,将两柄钢刀划出两个大大的半弧,有长生真气的支援,高兴双臂的力道远非常人能够比你,这一瞬间的爆发顿时将周围的人扫将出去,运气好的虎口迸裂,武器脱手,运气差的,身上便多了一个深可见骨,鲜血汩汩而流,

    “杀。”

    高兴这一声喊如同舌绽春雷,巨大的声音顿时让周围的敌人耳鸣眼花,一个个如同醉酒一般左摇右摆,不知所以,高兴却是趁此机会再次扑入人群,大肆杀戮起來,

    在高兴一人独占三千敌军之时,意气风发的高绰也开始了他担任太尉以來的第一场战争,

    听说高兴率领大部分军队南下与吴三桂决一死战,青州城空虚时,高绰便率领麾下十八万兵马直扑青州而來,誓要彻底粉碎叛匪,

    高思好叛乱时,高绰恰好出任并州刺史,被高思好军杀得屁滚尿流,晋阳城破时若非他跑得快,说不定早就叫高思好祭了军旗,如此狼狈耻辱的事情如何不叫高绰愤恨,尤其是此番被派到南部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不仅担惊受怕,还要忍受战争的疲累痛苦,对于“叛贼高鑫”他自然更是愤恨,

    此次高鑫南下,与吴三桂决战,对高绰來说实在是天赐良机,既可以洗刷耻辱,排解愤恨,又可以建立功业,得到高纬的赏赐宠信,可谓一举两得,是以自从二十一曰发兵开始,高绰一路上紧赶慢赶,生怕高兴提前回到青州城而功亏一篑,

    “快点,快点,都给本王打起精神來,说你呢,快跑。”高绰在北方生活的时间不短,马术尚可,尤其是此次军情紧急,他便沒有乘坐府邸中那豪华舒适的车驾,高绰在中军中大声喝骂着,驱赶着麾下的士卒加速前进,少有人脚步落后,便会惹來高绰那犀利的马鞭,

    虽然此时距离青州城还有不足百里,但高绰却依旧不满意,看着那些沒精打采的士卒,高绰便气都不打一处來,一边怒骂着“贱民”,一边毫不吝啬地挥舞着马鞭,只有马鞭抽打在人身上的脆响才能稍微缓解他心中的焦躁与愤怒,

    “王爷,前方敌军拦路。”

    眼看着就要晌午天了,高绰一阵饥肠辘辘,但距离青州城还有不少路要走,就在高绰接过谄媚地笑着的侍从手中的水囊,准备痛饮一番时,一个精悍的裨将策马奔來,大声禀报道,

    “何人如此大胆,竟敢拦住本王去路,走,与我率军杀将过去。”高绰顿时大怒,一把将水囊抛飞出去,马鞭轻扬,策马向前奔去,

    时间不长,一身戎装的高绰便來到阵前,他眼神凌厉地向前看去,只见一里远处,正有四五千人静静地立着,手中都拿着刀兵,神色不善,

    “尔等何人,见到本王还不快快下跪。”高绰一手勒住马缰,马鞭前指,倨傲地怒喝道,

    “你就是高绰,肥头大耳,分明是头猪,哪里当得王爷。”那五千人的队伍中走出一个穿着将军服侍的人,见高绰身上衣甲松散,身形臃肿,顿时笑得前仰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