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误入原始社会1

衣不如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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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2误入原始社会1

    任务评级:完美,获得积分2000。

    更新技能面板……

    姓名:姜滢。

    性别:女。

    年龄:22。

    积分:4800。

    技能:矫健身手自带,武器制造自带,顶级厨艺,黑客技术,医毒双绝,治愈能力,画皮之术,天籁之音,随意变声,大家闺秀,净化力量,一舞倾城,过目不忘,永恒之心,月神之力2……0版。

    道具:随身空间永久,白莲光环永久,沙漠之鹰子弹成无数,金缕玉衣,时间跳转,猫有九命,魔镜魔镜,人偶娃娃。

    《误入原始社会》简介:现代考古系大学生姜滢在考古时发现一块女性头骨,大小与现代人类无异,这在远古时期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后来,她才知道,头骨的主人,就是她。

    因为,她穿越了。

    不是千金公主,不是花魁丫鬟,而是二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简而言之,就是一名现代少女带领原始人类走向文明的故事。

    但是,这是个女配还愿系统。

    虽然越到后面系统开发出了越多新玩法,但姜滢附身的原主在原文里没有一个是好结果。

    原主在《误入原始社会》中是女主,可惜被读者穿了书。

    在某一个平行世界里,有一本名叫《误入原始社会》的畅销书。而莫文雨就是其中一名读者,在她看完这本书后,她就穿越进了书中。

    于是,带领史前人类走向文明社会的就变成她了。

    至于可怜的原女主姜滢,因为刚到原始社会时没有自保能力,被野兽咬死在了林中。

    在原文里,原主初来乍到时,还是个很普通的柔弱女孩子,被远古人类阿琛收留,才慢慢成长,帮助人类一起守护家园。但是莫文雨穿越的时间点比原著还要早一点,她想夺走原主的女主光环,于是吸引了阿琛的目光。导致原主在刚穿越来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人,反而遇到了猛兽。

    结果可想而知。

    莫文雨比原主早穿越了三天,掌握了先机,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

    当然,这点先机对姜滢来说算不了什么。原主是丧于野兽之口,可以姜滢的战斗力,只能是野兽被她烤了吃了。

    所以说,武力值才是王道。

    这毕竟是一本书的背景世界,自然加了许多作者自己的设定,与真实的远古时代并不一定相符。

    人类是群居动物,住在窑洞里,敬畏自然。以狩猎为生。这个时代没有火,人们都是茹毛饮血,寿命普遍不长,年过四十就算是高寿了。因为女性和孩子体弱多病,数量稀少,所以属于重点保护对象。

    男多女少,为了繁衍后代,几个男人会公平决斗。或者一女多男,也未尝不可。算是母系社会。

    阿琛年少,才十六岁,打不过那些身强体壮的男人。说实话,他对五大三粗的女人们也没什么兴趣……于是,当部落里一男一女或者几男一女都配对完毕后,阿琛很不幸的成了唯一的单身狗。

    毕竟男性在十六岁就算是成年了,年满十六还保持单身的男性实在稀有。何况阿琛容貌英俊,就算这个时代还没有产生审美观这个词,人爱美的天性也让不少女性青睐于他。在僧多粥少的部落里,这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

    可阿琛偏偏避如蛇蝎。为了躲避那些女人的引诱,还自请另外找了个窑洞住着。

    原主的心愿,当然是不要死了……

    穿越一遭却活不过几小时,这种糟糕的体验,想必正常人都不会甘心的。

    “任务开始,正在传送……”

    系统每次给她传送的时间都是如此充满恶意。

    一头狮子,正朝她扑过来,露出尖利的牙齿,仿佛下一秒就要咬断她的喉咙。

    ……去掉仿佛这个词。原主的确就是被这头狮子给咬破喉咙的。

    一来就是这么生死时刻,系统的求生欲真是越来越弱了。

    系统:“……”

    千钧一发之时,姜滢敏捷地就地一滚,避开了狮子的攻击。

    见猎物躲开,狮子嘶吼一声,用爪子刨了刨地上的泥土,猛然冲了过来。

    半空中,狮子的动作似乎回放了一个慢镜头,然后毫无征兆的,倒在了地上。

    姜滢收回了手中的沙漠之鹰。

    差点忘了她还有一把枪。

    徒手搏斗狮子什么的,如果是原本的她还行,这具普通女大学生的身体,还是算了吧。

    到处都是参天的大树,谁也不知道密林深处蛰伏着什么猛兽。在这里过夜,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还是找他去吧。

    阿琛,阿沉。

    姜滢现在不用靠感觉也能知道了。

    她穿着一身现代人的衣服,还背着一个背包,里面有一些食物和水,度过今晚并不是问题,但是她并不想让阿琛和莫文雨待在一起。

    原文里几乎所有的远古人类都长得十分感人,而阿琛竟然是放在现代也能称的上帅的长相,果断男主一枚。莫文雨穿进了书中总要找一个依靠,阿琛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阿琛是一个很单纯的少年,认定了谁,就会对谁很好。他从小就不喜欢部落里的女孩子,觉得她们……丑就算了,而且还那么脏。玩得一身泥也从来不洗。无法忍受。

    其实就两个字,洁癖。

    要是在现代还好,在条件简陋的远古时期,拥有洁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阿琛能平安的活到现在,真是一件奇迹。

    这个时代的人们已经可以直立行走,不过长得还是跟现代人有些区别的。无论男女,都长得身材高大,面容粗犷,力大无穷。说女人体弱,也只是相较于男人而言。这里的女人要是随便放一个到现代,可以干倒一群普通男人。

    阿琛十六岁,个头一米八。但是在身高普遍两米以上的男人堆里,实在是很弱……不过,觅食打猎是不在话下的。

    莫文雨就去找阿琛这个靠山,见惯了一群泥土姐姐,乍一见这么干干净净的小姑娘,阿琛也是好奇地收留了下来,只是并没有特殊的感觉。两人在同一个窑洞里住了三天,都是保持距离。

    或者说,是阿琛主动保持距离。

    不过就算是这样,姜滢也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