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族长愤怒

鹰入峰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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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孤一炯然的目光扫了一眼尸魔族族长,阴鸷的眼神,淡然地道:“族长,你们今日约我至此,便是为了这等事情?”

    戚薇、罗刹二人矗立在陈孤一身旁,倩目亦是紧紧地盯着族长。

    尸魔族族长阴恻恻地道:“陈孤一,今日约你们前来……”

    空气凝固,一种空前的窒息感笼罩在整间屋子。

    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陈孤一,那张冷酷的脸庞,眼中抹过一丝寒意。

    一位猎人带着其彪悍的猎狗在森林里打猎,一只动作矫健的兔子不知死活的从号称百发百中、百步穿杨的猎人眼前晃过,猎人毫不犹豫,搭弓拉箭,剑拔弩张,可是猎人昨晚因为陪朋友搓麻将熬夜了,精神不佳,手一虚,一箭只射中兔子的大腿,兔子受惊撒腿便像离弦的箭向前冲去,猎人微蹙眉宇,对着猎狗一努嘴,猎狗早已通晓主人的哪怕一个眼神的指令,四脚风驰电掣般循着留下殷红血迹的兔子狂追而去。

    兔子不时回头看看猎狗,奋不顾身的向前冲去,猎狗眼见猎物就在一丈开外,丝毫不敢松懈,狗不停腿的瞅着猎物疾驰而去。

    兔子渐渐感觉体力透支了,可是脚下丝毫不敢懈怠,只要稍作停歇,它知道命运的归宿——一定成为猎人桌上的餐物,而这条猎狗会用它锋利的牙齿啃着它的骨头,兔子想到此处,不由得脊梁透过一丝冰冷,更是拼命负痛狂奔。

    猎狗累得气虚喘喘,吐出了长长的舌头,心里暗暗骂道:“不是说兔子腿短吗?怎么跑得那么快?”只是它没听过一般描述一样东西瞬间消失都是用“跑得比兔子还快”来形容的,猎狗脚上的乳酸不断地积攒着,让猎狗有点想放弃了。

    猎狗刚产生放弃的念头,稍微喘一口气,兔子一闪身溜进了路旁的草丛。猎狗左顾右看,鬼影都没有一个,只好泄气的往地上一坐,吐出舌头。气喘吁吁的等着自己的主人。

    面试官端坐在椅子上,西装革履,紫色的领带笔挺的打在胸前,身子微微倚偎在椅子的靠背上,睿智而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着面前的数十名前来应聘的大学毕业生,讲述着这个故事,讲到此处,故事戛然而止,顿了顿,他用一种不快不慢、有点抑扬顿挫的语调问道:“诸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发挥你们的智慧,请问故事中,兔子为何可以逃脱?猎狗为何选择放弃了?大家可以相互讨论,三分钟之后给出你们的答案。”

    有几分稚嫩的疑惑的眼神顿时在数十名应聘的大学生中绽放开来,一时像是沸腾的水。议论纷纷。

    “猎狗怎么可能跑不过一只兔子呢?还是受伤的兔子?这个题目有问题!”

    “不是说猎狗已经累得跑不动了嘛,而且这时候兔子也不见了,那叫识时务,就是告诉我们做事情时,要敢于放弃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猎人所托非人,意思告诉做事情我们要选对人。”

    “猎狗咋又变成人了嘛?那明显是一条狗!”

    “完全可以假设嘛,假设猎狗就是老板在选一个员工去做一件事!”

    ………………

    各种讨论的声音从应聘的大学生里传出来。

    “三分钟。时间到!”面试官清了清嗓子,高喊一声,顿时沸腾的场面变得鸦雀无声,都在静静的等着面试官的下一步指示。

    “谁先说?”面试官用那双似乎可以洞穿每一位这些稚嫩大学生的眼神扫视了一下在场的所有应聘者。

    “我觉得猎人选错了猎狗,应该自己再次搭弓再射一箭。”一位应聘者高高举起了手,朗声回答。

    面试官微微一笑。继续问:“还有谁有什么观点?”

    “我觉得猎狗选择放弃是对的,而兔子更是智慧的!”又一位应聘者举起了手,高声回答。

    面试官亦是浅浅一笑,既没有说对,也没说不对。只是用一种平缓的语调继续问:“还有吗?”

    “做事情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但是我们每一个人总是习惯的承诺我会尽力而为,而事实尽力却有不同程度的尽力,比如全力以赴、竭尽全力等等,而兔子为了保命,必需竭尽全力,否则将成为猎人的餐桌之物,相反对于猎狗,它可以轻松的对它的主人交代——我全力以赴了,还是让兔子跑了,因为它知道它的主人不会因此而迁怒于它,所以它全力以赴即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的方式最极端的情况只有一种——尽力,而尽力的境界又分为两层:第一层叫全力以赴;第二层叫竭尽全力,而往往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失败,那是自我逼迫不够,未能做到竭尽全力,而往往很多成功之人,做每件事都是竭尽全力。”一个相貌平凡的剪着平头的男生从人群中发出声音,他的身影几乎被其他应聘者所淹没,当他开口说到一半的时候,所有的应聘者都闪出一条道,让面试官看清这位平凡的应聘者。

    在场所有的人都低下头,沉默了。

    “啪啪”

    面试官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惊喜的正襟危坐,露出了微笑,鼓起了掌,掌声带动了其他的应聘者,一阵响亮的掌声响彻这件面试的办公室……

    2012年4月某日,8:30,星期一,晴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某写字楼某层高楼某间办公室,四面苍白的墙壁,简陋的屋子内,一张办公桌,两把软式椅子,在办公桌后,偌大的书架,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书籍,有些书籍显得有些历史沧桑,破败的扉页足以看出书的主人大有韦编三绝的毅力。

    一位年逾三十开外的男子,炯炯有神的眼珠子,透着睿智的光芒,深邃的眼眶更像是岁月的积淀,光亮的黄金分割发型的黝黑头发,更觉得他精神抖擞,一件斑马纹的t恤,洗得有几分泛白,他手捧着一本唐诗宋词,眼睛斜睨着书本上,嘴里微微吟读着王昌龄的《从军行(其四)》的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