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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旷的平地上,沈光赤膊端枪,和一名牙兵不时在画好的白圈内游斗。
手持去了枪头的长杆,沈光站得很稳,他在武官里学兵击时教练说过,传统枪术的套路都是后来编造出来的,实战枪法没有那么多花法,就连所谓的抖枪其实练习的也只是对手中大枪的控制力。
其他牙兵都在边上聚精会神地观看这场比试,郎君的枪术根基打得很扎实,虽然欠缺实战经验,可曲二想要赢郎君也不是件容易事。
两人已经缠斗数合,谁都奈何不了谁!
封常清到时,看到的便是身材健美,浑身汗水直淌的沈光和对面的牙兵曲二对峙,两人手中的长杆犹如毒蛇吐信般一触即退,于是他没有出言打扰,只是示意其他牙兵们不要坏了这场比试,然后同样津津有味地观看起来。
曲二久攻不下,难免有些焦躁,想他在都护帐下的牙兵里,使枪也是把好手,数次大战皆有斩获,却不曾想面对没上过战场的郎君,竟然讨不了半分好。
“曲二要输了。”
看着曲二忽然间上步突刺,封常清喃喃自语道,昨晚他和主君闲聊时,曾听主君说沈郎是块璞玉,好好雕琢,安西军又能出员骁将,他原本还以为是主君的夸大之词,可如今看来倒不全是玩笑话。
圆圈里,沈光灵敏地拨开了曲二的长杆,接着顺势一记下劈,打在曲二肩膀上,好在他最后收住了力道,这下打得不算太重。
“某输了,郎君好枪法。”
“不过是侥幸罢了,某只学了点枪术皮毛……”
“沈郎这么说可就不对了!”
“封兄。”
看到打断自己的封常清,沈光只打了声招呼,便见封常清已自侃侃而道,“枪术不过是刺击格挡,某观沈郎用枪,已得其中真髓,何必自谦。”
“封兄,某是真觉得自己枪术不过尔尔,非是自谦。”
沈郎将长杆递给边上的牙兵,又从多闻那儿接过帕子擦干净身上汗水后,领着封常清进帐叙话,“封兄,可吃过了没?”
“吃过了,沈郎自便,且先吃喝就是,某的事不急。”
沈光见封常清确实不像是有急事的样子,于是自放松下来,让多闻取了熬好的小米粥,就着昨晚剩下的酱肉吃喝起来。
“沈郎,这是都护让某带来的百金,你且收好。”
见沈光将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点浪费,封常清让随从将带来的木箱打开,然后一撂一撂的马蹄金差点耀花了沈光的眼睛。
“封兄,这是……”
“这是都护赏赐,沈郎尽管收下就是。”
沈光早就听牙兵们说高仙芝向来奢遮,出手大方,因此安西军中将士都愿意为他效命,可是他还没立下寸功,这般重赏有些过了。
“封兄,这百金还请你带回去,无功不受禄,某在都护麾下,还未有功绩,怎能坏了都护名声。”
沈光正色道,他有自己的原则,高仙芝这百金赏赐过了。
封常清盯着面前正襟危坐后断然拒绝的沈光,不由用一种玩味的目光看着他,沉声道,“沈郎,你可想清楚了,这里百金,乃是百斤黄金,价值万贯都不止,你确定不要?”
“封兄,某虽做不到如颜子那般一箪食一瓢饮,安贫乐道,但也有自知之明,某在都护麾下,寸功未立,不当领受这百金。”
沈光的回答让封常清也不由为之动容,可他仍旧不动声色地继续道,“沈郎,你当知道都护性子,都护送出去的东西,焉有收回的道理,你不收这百金,便是落都护的脸面……”
“封兄,某只知道,都护乃军中大将,当赏罚分明,沈光不过新晋之人,无有拿得出手的功劳,若是领这百金,只会使都护威名受损。”
“这百金,请封兄奉还于都护,若都护怪罪,某愿受罚。”
看到沈光姿态凛然,面对百金毫不动容,封常清终于感叹道,“沈郎啊沈郎,你可知都护与你这百金,某虽没有反对,可心中不免嫉妒,可如今听了沈郎这番话,封二惭愧。”
说话间,封常清朝沈光折身一礼,他是真没想到沈光竟能拒绝都护的百金之赐。
“封兄,某不过是行当行之事,哪值得封兄折腰。”
沈光扶住封常清道,却不料封常清极为坚决,硬是躬身行礼后方自重新端坐,然后将昨晚和高仙芝的对话讲给了他听。
“某不过是喝了些酒,岂能受此百金。”
沈光听罢连连摇头,虽说那位龟兹王子说话有些不过脑子,但他觉着这位实在算不上什么恶人,顶多是个大龄中二罢了。
“白孝德在安西军中多有恶名,沈郎将他喝趴下,是大快人心之举。”
封常清和沈光解释起来,白孝德是藩国王室子弟,偏偏是个无脑莽夫,和安西军的将士比武时又向来不惜命,才得以屡战屡胜,因此安西军中恼他的不知有多少人。
“封兄的意思是,某如今在安西军中也略有薄名了!”
“千杯不醉沈判官,岂止是薄名而已。”
封常清看着满脸惊喜的沈光,不由大笑起来,“白孝德有个诨号唤做白大虫,安西军中被他挑落的猛将,有名有姓的都有二十好几,那些人过去也曾在酒桌上朝他发难,结果都被这白大虫给羞辱回去,单以酒量论,这白大虫在这延城里敢称第一,没人称第二。”
“都护过往在王宫,也没少被这厮灌趴下过,所以这百金,沈郎你并非受之有愧。”
封常清这般说道,他佩服沈光的风骨,但也知道沈光正是缺钱的时候,于是想着法儿想劝沈光收下这百金。
“封兄好意,某心领了,不过某还是那句话,无功不受禄,这百金某受之有愧,但是这白大虫这般混账,十金某还是受得。”
沈光朝封常清笑了起来,然后自从那箱黄金里,取了十枚马蹄金后又道,“这样封兄自能回去向都护复命,另外也能再羞辱那白大虫一回。”
封常清闻言一愣,随即便明白沈光话里意思,拊掌的大笑道,“妙啊,这白大虫向来自命不凡,如今沈郎以为他这酒桌败将只值十金,传将出去可是大大折了他的脸面。”
“如此可称得上两全其美!”
让随从取回装着黄金的木箱,封常清越发满意沈光的急智,不过想到那白大虫,他又朝沈光正色道,“那白大虫是个混不吝的,你折了他的脸面,他定会找你麻烦,你需得小心。”
“某观这白大虫不过是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难道便不能遂他的愿,让他入安西军效力。”
沈光对白孝德没有偏见,在他看来这位一心所求就是为大唐效力,在军中建功立业,只是手段有失偏颇。
“沈郎有所不知,当今的龟兹王无子,这位白大虫是王位继承人,他若是入安西军,万一有个好歹,我大唐脸面上可不好看。”
封常清叹息道,有一说一,这白大虫擅使双枪,敢拼敢打,的确是员勇将,只可惜他身为王孙贵胄,有些事身不由己,就是都护答应,那位大王也不会答应。
“原来如此,多谢封兄提醒,我自会小心这白大虫。”
沈光应声道,不过他心里面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要知道他过去朋友众多,便是因为他有着一手化敌为友的本事,这白大人别人讨嫌,可他却最喜欢和这样的大龄中二交朋友,因为他们够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