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济世胸怀

银刀驸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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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天宝此很不满,不过他知道,父亲不打算做的事情,那么就不要再去想了,其实邓天宝知道在上次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之后父亲也是很高兴的,虽然父亲没添置任何东西,但邓天宝在父亲为他鞋子上钉松木板的时候可以看出父亲的喜悦来,那是平时见不到的东西,邓天宝极力想回忆起当时父亲的表情,可是却想不起了,当时的邓天宝太困了,他只记得再次醒来时对着新鞋子的喜悦以及后来那鞋子再也没法维持在脚上时的悲伤了。

    算了,今天是非常时刻,饶过它吧!邓天宝想,没有去碰背上的土火铳。

    对于长期生活在“土牛红线”旁的番民和汉民猎户来说,火铳可是威力最大的武器了。

    以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无论是汉民还是番民,狩猎都是重要的生活物资来源。加上番民部落和汉民村落之间以及番民部落相互之间的战争,使这里的人们普遍把武器视为第二生命。最早的时候,汉民和番民使用的猎具或武器都差不多,基都是刀矛弓箭之类。听老辈人讲,火铳最早是乾隆爷那会儿传入台湾的。当然这些火铳都是偷偷带进来的,很多还是当地驻军卖给他们的。在道光末年和洋人开仗之后,为了防止洋人夺取台湾,朝廷才放松了对台湾输入武器的管制,并暗中提供了大量军队装备的火器给台湾的居民。

    汉民手中的火器多了之后,番民的装备也相应的得到了改善。番民自己当然不会制造火铳和火药,他们的火器都是高价从汉民那里买来或者用物品交换来的。再就是在和汉民的冲突当中,从被杀的汉民手中抢夺来的。而且番民似乎很容易接受火器这种新鲜事物,他们不但能够熟练的使用火铳,而且作为猎手。他们的准头普遍要好于汉民。

    就象眼前的这头野猪,在没有火铳之前,汉民除非布设陷阱,否则是不会轻易去捕猎这种凶猛的野兽的。而且即使是有了火铳,汉民猎手也不敢轻易招惹。但番民的猎手却常常背着火铳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主动去捕猎野猪,并且枪法厉害的常常能够做到对野猪一击毙命。

    邓天宝又回头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目光好象渐渐亮了起来,又或者是因为太阳的光芒渗进了林间的缘故,不过邓天宝总觉得那是父亲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是看上去亮,而是父亲的眼睛在发光。

    邓天宝注意到几名大官儿的护卫将肩上的洋枪取了下来,他看着这些闪着青光的的枪管,既感到畏惧,又有一丝羡慕。

    那些高鼻子深眼窝的大个子洋人当初不就是凭着这些洋枪。深入到山里胡作非为的么?

    虽然他们在凶悍善战的番民面前铩羽而归,但那些洋枪的威力,却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留下了难以忘却的可怖景象。

    而现在,这个大官儿的随从,竟然都带着这样一支洋枪!

    野猪能的觉察出了危险,刚要转身逃跑,护卫们的枪响了。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枪响。邓天宝看到几支洋枪的枪口喷出道道白烟,那头野猪的身上顿时血花飞溅,它挣扎着向前蹿了几下,便倒在了草丛中。不动了。

    “大人今天有现成的礼可送了。”杨在元看着这头肥大的野猎,抹了把额头的汗,笑着对林义哲说道,“番民难得猎到如此大的野猎。大人若是以此赠之,他们是会乐颠馅的。”

    “那就带上。”林义哲点了点头。抬头看了看从林间枝叶间射入的阳光。

    象是知道林义哲在想什么,邓天保的父亲邓福和笑着说着,递上了一方白巾:“大人勿忧,过了这片林子,便是牡丹社了。咱们哪怕走得慢一点儿,中午怎么也到地方了。”

    林义哲谢过老人,接过白巾,擦了擦脸上的汗,“邓先生要是累了,咱们便在这里歇歇。”

    “不用不用,到地方再歇着好了。”邓福和笑着摆了摆手,又看了一眼正在捆扎野猪的抚标卫士们,“出门猎到肥猪,乃是吉兆,大人此行当一切顺遂。”

    “但愿如先生吉言。”林义哲笑了笑。他突然感到脖子上一痒,立刻伸手拍了一下,感觉到手掌似乎粘上了什么东西。

    他抚摸了一下痒处,看到手掌中心的一个血点,血点中是一只已经被打死的大花蚊子。

    “好大的蚊子。”林义哲将蚊子从掌心揩掉,这时脖中一阵奇痒,他忍不住便要伸手去挠,却被邓福和止住了。

    “大人切莫去挠,此间蚊虫皆有毒性,钉咬之处一旦挠破了,便会生疹溃烂。”邓福和说着,取出了一个小瓷瓶,打开盖子,倒了几滴红色的油液在手上,上前轻轻的搽在林义哲刚刚被蚊子叮咬的地方,林义哲感到一阵火辣,但经微风一吹,又有些发凉,刚才难忍的痒意便消失了。

    “这里的蚊子果然厉害。我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还现准备了驱风油,让大家伙儿都搽上,没曾想还是挨了咬。”林义哲叹道,“这番地果然难进的很。”

    “是啊!此间蚊虫极是厉害,夏秋之季最烈,往往有被叮咬而死者。”邓福和道,“外间人初到此地,不可不防。”

    老人说着,将手中的药瓶塞到了林义哲的手中,“这瓶百草油,是老朽自已配制的,防蚊虫叮咬最是好用,便赠与大人吧。大人进山抚番,一路上少不了这蚊虫侵扰,这百草油刚好用上。”

    “那便多谢邓先生了。”林义哲感激称谢,接过药瓶,又道,“敢问邓先生,可否愿意惠赐此百草油之配方与我?”

    “区区土方而已,名为百草,实则仅十余味药材,都是常见的东西,并非珍物。就是熬制起来,稍有些麻烦。”邓福和笑问道,“不知大人要此方何用?”

    “这台湾蚊虫如此之毒,百姓多受其害,若是此百草油能大行于世,则台地便不会再有为蚊虫叮咬致死者。”林义哲道,“我向先生讨要配方,即为此也。”

    “大人心怀百姓,时时存济世之念,老朽感佩万分。”邓福和正色向林义哲揖了一揖。

    “回头老朽便将这方儿写给大人,也算了却了当年悬壶济世之愿。”邓福和道,“老朽在这里先替台湾百姓谢过大人了。”

    “邓先生客气了。”林义哲急忙还礼道,“我在这里也先谢过邓先生嘉惠了。”

    邓天宝并没有听到父亲和林义哲在说什么,但看到父亲和林义哲互相行礼,知道肯定是好事情,来有些悬着的心又放了下来。

    在捆扎好了打到的野猪之后,队伍继续前进。很快,密林中,邓天宝透过浓密而繁茂的枝叶,倔强的投向地面的零碎的光芒中看到了远处的一间间小小的木屋和升起的炊烟,以及聚集在村落广场中间的人们。

    牡丹社到了。

    但让邓天宝感到不安的是,牡丹社人似乎在举行什么庆贺的聚会。

    难道是在庆贺“出草”?

    邓天宝看了看父亲,父亲显然是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因为他看到父亲的脸色平和,是以邓天宝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他知道父亲如果知道将遇到什么,那么那里绝对没有危险,即使有,也不会伤到他们父子俩个,至少,这两年间是这样的,两年前……邓天宝摇了摇头,每当邓天宝想到两年前就会摇头,邓天宝一直觉得那并不真实,因为有父亲的存在那样是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

    邓天宝惊讶的听到父亲用番人的语言喊了起来,在邓天宝的眼中,父亲从来都是安静的,即使说话也是相当小声的,只有在歌唱的时候才会放开一些嗓音,而自己又很少能听得到。

    只一声,父亲的声音便骤然消失了,就好像父亲从来没张口出声一样,邓天宝有些迷茫,看着父亲,父亲显然是在等着什么,这时,另一个声音传了出来,这是一个优雅而又有力的声音,要不亲耳听到,邓天宝会觉得这么优雅的声音绝不可能是如此的雄壮,竟震得邓天宝两耳嗡嗡作响。

    也是一声,再没有其他是声响了,又似是没人说过话一般。父亲再次开口了,不过这次却是恢复到了邓天宝熟悉的声音,谦卑而柔和。

    “在下邓福和,敢问可是阿禄古兄弟?”邓天宝要是知道阿禄古代表着什么一定会跳起来的,可邓天宝不知道,所以邓天宝只是迷惑的看着父亲。

    几个矫健的身影一阵风似的快步迎了上来。

    一个少女的身影出现在林义哲的视线之中。

    这是一个穿着黑红黄三色彩衣的女孩儿,那双眸子是晶亮晶亮的,尽管她只是远远的跟在那几个人的后面,但这时林义哲的目光是情不自禁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因为那双眼睛竟是如此的吸引他的目光。

    “是邓兄弟啊!”牡丹社头人笑吟吟的跑了过来,目光落到队伍最前在的邓天宝身上,“这位可是令公子了?呵呵,不错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