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御剑(求推荐票)

野鹤归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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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袍人一死,这柄木剑自然落在林易手中。

    他毫不客气地收下,撕了块布条将木剑缠起,背在肩上。

    而后转身将黄袍人的尸体提溜起来,扔到林子之中。

    此地野兽不少,尸体很快就会被觅食的虎狼吃掉,一了百了。

    解决此事,林易向广真子道谢。

    如果不是广真子帮忙,凭他一己之力很难杀死黄袍人,甚至有性命之虞。

    广真子满不在乎,“观主客气了,小道略尽绵薄之力而已,再说这家伙属实可恶,观主不动手,小道也不会放过他。”

    林易笑了笑,不再多提此事,客气道:“道友,既已到半程,不如去观上喝口茶水,如何?”

    广真子摇头,“不了,小道要赶路,日后再去贵观拜访,就此告辞。”

    “也好,道友保重。”林易持礼。

    “观主保重。”

    这次分别是真真切切,再无虚假。

    辞别后,广真子背起行囊,往林子西面而去,林易则向东返回道观。

    黄昏。

    回到太古观。

    林易有些困顿,在正殿打坐调息了一会。

    一个时辰后,起身随便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达到脱胎境界后,林易的食量明显少了,一天只吃一顿便不觉饥饿。

    当然,远没到完全辟谷的境界。

    要是十天半月不吃饭,他也会饿死。

    吃完晚饭,林易来到庭院,将得来的那柄木剑取出,剥下布条。

    仔细一观,木剑平滑如玉,丝毫没有木质的粗糙感,摸起来十分舒服。

    俨然,制作这玩意的木头非同一般,据广真子所说乃是灵木。

    林易不知灵木为何物,也不必知道。

    他只清楚一件事:此剑乃灵器。

    除了威力不俗,能以法力御使之外,木剑的质地也非常坚硬,甚至比铁剑更结实。

    之前林易用惊雷符和五雷符轰过此剑,剑未有丝毫损伤,足见厉害。

    当然,剑是好剑,放在不同人手里,威力也大不一样。

    至少在黄袍人手中,此剑并未发挥多大的潜力。

    嗤!

    林易紧紧捏住剑柄,暗催法力。

    体内的力量骤然暴涌而出,注入木剑之中。

    若将林易的身体比作一个湖泊,法力比作湖水,这柄剑便成了一条河。

    湖水流淌入河,绵延不绝。

    不得不说灵器很神奇。

    普通的物件压根不可能注入法力,更不可能承受。

    比如一根棍棒,林易若是强行注入法力,只会将棍棒瞬间摧毁。

    灵器则可将法力吸收,运用,像吸水的海绵。

    “出!”

    注入力量后,林易猛地将木剑扔出,再以法力进行控制。

    木剑飘飘荡荡,在半空如蛇般游走一丈距离,便陡然坠地。

    显然,失败了。

    林易并不急,他又不是天才,怎能一步成功。

    重新拾起木剑,再次注入法力。

    这次,比先前更多一些。

    木剑晃晃荡荡,向上升起,而后又坠落下来。

    反反复复十几次,林易终于掌握到一点窍门,能让木剑在空中悬浮一会。

    其实林易刚才注入法力后,就断绝了蓄力。

    后来明白,他要继续释放力量,与木剑形成连通。

    仿佛有一根无形的线,用以牵扯风筝,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这根线不能断。

    线一断,风筝就没。

    同时,注入的法力不在多,而在精。

    御剑之术,技巧极为重要。

    接下来几日,林易空闲时未做他事,便是演练御剑之术。

    从一开始的一窍不通,到几日后已可控制木剑绕身飞行一圈,进步可谓不小。

    看来他还是有点天赋的。

    郁闷的是,练习御剑之术比符术消耗的法力更恐怖。

    林易练上两个时辰,就得打坐一个时辰以恢复法力。

    反正他在道观也无事可做,练一练倒自在惬意。

    莲花庄之行给他增加的香客不多,每日添了十缕香火,加上原先的四十缕,每日有五十缕香火给他增长修为,故而修行未曾落下。

    这便是太古观带来的好处。

    哪怕林易整天睡大觉,也比许多修行人日夜不息地修炼更快。

    “斩!”

    这日,林易对木剑的操纵越发熟练,开始尝试以剑攻击。

    法力催动之下,与木剑连成无形之线。

    线一拉扯,木剑猛地向前劈下,发出一声怪异的剑鸣。

    嚓!

    但见木剑在半空中悬浮,一会劈斩,一会刺击,招数变幻多端,却有丁点高人风范。

    这时,技巧不再重要,反而要注重力道。

    力道与林易的法力直接相关。

    林易尝试注入最强的法力,而后引动木剑。

    只听唰唰几声,木剑连斩而出,劈在院内的一颗杨树上。

    树干被砍出一寸深的口子。

    这威力相当不错。

    以法力御剑攻杀,肯定没有直接用手的威力强。

    二者各有优劣,实战时可见机出招,让对手防无可防。

    “先吃点东西。”

    满意地收起木剑,用布条缠好,林易走去灶房,煮了碗小米粥,喝个精光。

    算算日子,他忽然想起今天镇上有大集。

    他早想着去镇上添置点东西,所以吃完早饭便拿了一个麻袋,前往青丘镇。

    镇子不远,十几里路。

    以林易的脚力,优哉游哉半个时辰即到。

    镇子的大集半月一次。

    到这天,商贩都早早来集市上占位置,摆摊的摆摊,挑卖的挑卖,开铺的开铺,好不热闹。

    不久前林易刚赚了六百两,算是小富之人,花钱再不用缩手缩脚,碰到想要的东西就干脆买下。

    他首先来到布店,订做了一件昂贵的新道袍。

    这可是道士的门面。

    林易舍得花钱,直接用二十两银子订做了最好的布料,请了最好的裁缝,量身而作。

    道袍一出,黄光灿灿,气势非凡且不显庸俗。

    林易十分满意,小心翼翼穿上,竟有一种穿龙袍的感觉。

    有了新道袍,他又去买了一桶油,一袋米,鸡鱼肉以及一些必需的蔬菜。

    尤其是肉类,林易买得不少,装了小半袋。

    都说道士要清修养性,其实这方世界的大部分道士并不忌讳荤腥,甚至林易最喜欢大鱼大肉,这和修心养性是两码事。

    东西买足,林易又来到打造牌匾的店铺,订做了一块上等的匾额,几天后来取。

    道观的匾额实在破旧。

    如今太古观也算小有名气,每日上门的香客不少,匾额必须有足够的门面,才能撑起太古观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