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文中的罪恶

狐狸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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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拔子就是一种……”吉时有个职业病,那就是只要有人提问,他就下意识要回答,尤其是各种概念性的东西。

    易文翰赶忙抬手阻止吉时又一次侮辱他的智商。他刚刚已经做好了惊讶的准备,短时间内想到无数从未被描写过的物,但这个答案还是没能被囊括其中。

    “鞋拔子有什么好写的?难道也是比喻那些生活中职业看似微不足道,但却能够给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人?”易文翰心想,如果给他一个命题作文,写鞋拔子,他只能从这个方向写。

    吉时摇头,掏出手机,“我常提醒学生写作思路要扩宽,勇于创新,反正这又不是考试,尽管放心大胆地尝试。其他学生或许还拘泥于相同的框架,她这次倒是与众不同,懂得逆向思考了。唉,她的作文不长,我给拍下来了。你看看吧,绝对角度清奇。”

    易文翰接过吉时的手机去看。作文的题目就叫做“鞋拔子”,内容如下:

    有一句话叫做存在即合理,我认为这句话的存在恰好是对它自己的反驳,它恰好证明了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因为这句话本身就是谬论。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应该存在的事物,是多余的,被创造出来就是个错误。比如我家的鞋拔子。

    我家有个鞋拔子,是妈妈买来的。一开始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买这么个东西回来。我跟妈妈都不胖,完全可以自己穿鞋,不必要借助这东西。但是妈妈说别人家里都有这东西,这是生活必备品。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接受了这东西,任凭它被放在门口。

    日子一天天过去,鞋拔子只是一样摆设,妈妈用不上,我也根本不用。我曾想过把它丢掉,但是妈妈不同意,说是花钱买来的,丢了可惜。可是我觉得我家的玄关挺好看,挂着这么一个东西反而不好看,格格不入,这个摆设没能让环境变得更美观,反而变得更丑陋。来我家做客的客人也都说这东西难看,应该丢。可妈妈就是舍不得。难道就因为它是花钱买来的就一定要留存吗,哪怕是废物也舍不得丢吗?

    有一天,我在门口穿鞋,鞋拔子从墙上掉下来,砸中我的头。我吃痛,下意识去捡,结果却被木质的鞋拔子上的木刺刺破手指,流血了。我本想偷偷处理伤口,不让妈妈知道,可被妈妈发现了。她看到我受伤,赶忙给我拿创可贴为我包扎。她也很心疼我,但仍旧不愿丢弃无用的鞋拔子,还责怪我太不小心。其实,每次出门的时候,我的头都会撞到鞋拔子,已经撞得起了一个大包,只不过大包藏在头发里,妈妈看不见,我也没说而已。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提高幸福感,但也有很多非必需品,甚至是早该被淘汰的垃圾,只能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困扰。等我将来长大了,我一定只把钱花在更值得的东西上,自己决定购买和丢弃什么,而不是一味听从别人的蛊惑或出于虚荣或是冲动去买,又执着于是花钱买来的、用久了习惯而不忍丢。

    “的确角度清奇,一般的学生都会借物喻人去赞美讴歌美好品质,而她正好相反。”易文翰眉心打结,接连叹息,“你说你了解她家的情况,她有个继父?”

    吉时欣慰点头,习惯性把易文翰当成可教的孺子,然后伸着脖子,用期待的表情继续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易文翰白了吉时一眼,他这表情让他瞬时便想起了学生时代在讲台上全情投入,肢体夸张,声情并茂的老师,以及与台下学生冷静漠然形成的鲜明对比场面。此时,他就是那个跟老师存在于两个次元的冷静学生,“她的这个继父,恰好就是——鞋拔子脸?”

    吉时提着的一口气长长舒出来,一脸欣慰,“正确。”

    “如果非要诸多联想,顶多就是从这篇作文中得知这个女生讨厌她的继父,觉得母亲嫁错了人,应该离婚而已,她自己将来择偶一定会吸取母亲的教训。你说侵犯,恐怕是过度解读了。”易文翰觉得自己跟这个语文老师萍水相逢,估计也就是一面之缘,所以也就忽略了他令自己厌恶的态度,懒得纠正。

    曾经,易文翰被安排跟一个女老师相亲,如果说吉时的职业病病在腠理,那么那位女教师已经病入膏肓。所以一顿饭吃下来,两人都很不爽,纷纷得罪介绍人。因为女教师说话的口吻像训学生,所以易文翰也拿出了审犯人的态度。并且易文翰觉得这是礼尚往来,自己没错。

    吉时用自己的食指当教鞭,指着手机上作文的一个段落,“重点在这里,她说她经常被鞋拔子撞头,又被鞋拔子刺伤流血,母亲心疼之余却仍旧责备女儿。这里要注意动词的使用——撞、刺、流血。还有母亲对此的态度——责备,以及她被鞋拔子撞头起了大包,大包隐藏在头发下不易被察觉,重点是大包,和不易察觉。通过这些,你能联想到什么?”

    “刺伤流血不等于性侵犯,责备不等于视而不见、放任侵犯,头上起包被头发遮掩不等于怀孕显怀被衣服遮挡。”易文翰言简意赅地反驳,他看吉时的眼神中多了很浓的嫌恶。

    这个男人表面看起来斯斯文文,长得白白净净,有点阴柔的小帅,还戴个金丝边眼镜,实际上猥琐得很,仅凭“撞”“刺”和“流血”就想到了性暴力,头上起包就想到了怀孕。这样的人当老师,合适吗?易文翰脑中的小课堂上,黑板上赫然四个大字:斯文败类。

    “如果这个女生身上有伤呢?”吉时哪里知道易文翰如此腹诽他?一心只想要让易文翰赞同自己,他压低声音反问。

    “什么伤?”易文翰警觉。

    “小臂上有淤青,大概三处。这只是我无意中看到的,其他地方说不准还有没有伤。还有,她最近明显发胖,在食堂吃午餐的时候呕吐。最重要一点,从前她跟男生以及其他男老师相处都很自然,现在她会刻意躲避。有一次我给她递作业本的时候碰触到了她的手,她像触电一样。”

    “只是碰到手而已?”易文翰冷声问。

    吉时仿佛受到奇耻大辱,“你这可就算人身攻击了啊。我要真是个能对女学生伸手的衣冠禽兽,干嘛主动送上门来找你这个一线刑警?”

    “瞧,你又过度解读了吧。”易文翰轻蔑轻笑,结束这个话题。

    吉时苦笑,这个一线刑警跟他对刑警的固有印象不同,好像有点意思。他话归正题,“我打算做个试验,请关系不错的女化学老师帮忙,做化学实验的时候制造一点意外,假装她身上沾染了腐蚀性液体,带她去换衣服,检查一下身上有无其他伤痕,还有腹部。”

    “可行。”易文翰是真的觉得这个办法不错,“我建议你有了证据再报警。”

    吉时理所应当,“那就留个微信吧,有结果了我通知你。”

    易文翰本能抵触留联系方式,尤其是留给面前这位斯文败类,但又真的想知道这个女生的事,生怕没能解救女生于水深火热,就此放过一个人渣。

    婚礼接近尾声,易文翰接了一个工作上的电话,聊的时间长了些,等到他再回过神,婚礼已然散场,众人退席。

    吉时此时站在门口,背对会场,正拿着手机自拍。他刚刚满心都是女学生的事儿,忘了母上大人的嘱托,得搞个在场证明,证明自己真的来参加婚礼。他高举手机,上下左右移动,尽量让背景多被拍进去一些。

    随着手机角度变换,吉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米色身影,他忙又调整手机,变换位置,让镜头把正在移动的易文翰也囊括其中。

    咔嚓,两人的第一张合影诞生。此时的吉时只以为自己邂逅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刑警,易文翰只觉得自己招惹了一个平平无奇的老师,谁都没有想到,鞋拔子案件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