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五章 艰难的第一步(下)

望舒慕羲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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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的这些被刘钰视作大顺未来希望的这群人,此时并没有想这么多。

    他们主观上,既不会关注天朝的未来,也不会关注下南洋对将来的影响,当然也不会在乎所谓的海外市场,以及由外而内诱发的改变天下的力量。

    主观上毫不在乎。

    他们只关心钱。能赚多少钱。

    对于投资南洋贸易到底每年能分到多少年息,他们内心其实也没底。

    这时候刘钰在那里看似淡然地喝着茶,这些人也和刘钰算是熟悉了,并不忌讳,一桌桌的人讨论起来。

    刘钰按照土地的收益,来计算这些人内心能接受的回报率。

    这些人却没有过多的考虑土地问题。

    因为,大顺囤积土地确实赚钱。

    但是……

    大顺内部割裂的经济基础,使得囤地也不简单。

    江南地区的土地兼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但是土地一旦超过了二三百亩之后,想从这些拥有二三百亩土地的人手里买地,就很难了。

    人家基本上不会卖。

    而为数不多的小农,他们确实会破产、确实有时候缺钱不得不卖地。

    然而,他们的地又不是连成一片的。这家卖个三分地、那家卖个五分地,一小块一小块的。

    囤地也不是不能囤,但是东边一小块、西边一小块,管起来麻烦不说,只说手里这么多的银子是否能一次性买那么多银子的土地?

    如果不能,这些银子本身就是死的。

    大片的土地、田庄之类的,拥有者自己手里也并不缺钱,在土地回报率这么高的情况下,在大地主、大田庄所有者没有破产之虞的情况下,也很难买到手。

    这就好比手里的一万两白银,理论上,全部买地,每年40%的回报率,能赚四千两。

    可是,现实里,可能这一万两白银,却只有三千两银子的土地卖。剩下的七千两,只是理论上买地的回报率更高。

    理论和现实的矛盾之下,使得他们并没有如刘钰所担忧的那样,准备张口就来个至少20%的回报率。

    林允文更是和一桌上的人谈到了另一个问题。

    “如今朝廷每年赈济救灾的钱,越发多了。朝廷手里有钱,这赈灾也就能多花了。”

    “加之如今海运昌盛,从辽东到广东,船只往来,若走黑水洋,月内即到。”

    “即便遇到天灾,倭国的米、辽东的麦、暹罗的米,皆可转运。这几年米价很是稳定,甚至一些地方的米价因着南洋米的进入而日贱。加之天灾朝廷以米赈灾,寻常人家若非万不得已,也难将土地售卖。”

    “加之在这里买地不很好买,大部分土地都已阡陌相连轮不到我们了。剩下的,便是小块小块的,也不甚有什么滋味。”

    “若是日后朝廷从南洋赚到了钱,我看若遭了灾,各地的蠲免怕也多起来。这倒是不可不考虑。”

    他说的,也正是大顺南方的一些现实。

    南洋是产米地,而且大米的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伴随着人口渐多,朝廷对大米多采取免税的政策。

    加之松江等地的海关,管理日严,克扣勒索之类的事虽也有,但终究和以前相比少了许多。

    海运的低成本、航海术的进步,使得大顺终于有了“河西荒、则移河东之粮”的能力。

    虽然大顺这边赈灾,基本上就是上面拨十两,层层贪污、克扣之后,真正到饥民手里的,也就一两。

    但是。

    内地地区,交通运输不便;沿海地区,大顺海运逐渐进步。这就导致了同样是十两银子剩一两,但是内地地区要买高价米粮;而沿海地区,可以买便宜的暹罗米辽东麦。

    同样的被克扣贪污只剩下一两的银子,赈灾效果可就差远去了。

    再因着大顺特殊的“以史为鉴”,尤其是对明末之事的深刻记忆,使得大顺在赈灾上还是稍微舍得花钱的。

    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灾,自从刘钰去日本“雪中送炭”的那场波及日本和中国东部的大灾之后,大顺也没有出现过超大规模的饥荒。

    基本上算是风调雨顺的几年,而且伴随着海外贸易的兴起,一些人开始种植经济作物,卖了经济作物再用钱买暹罗米、辽东麦吃。

    即便仅限于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可这种状况一旦出现,就是不可逆转的。

    加之那些施行海运漕米的省份,也省去了许多运输漕米的徭役。百姓不怕税,却怕役,税最多破产、役却能倾家荡产。

    总的来看,大顺航海术的进步,海运兴起的现实,以及即将对南洋全面控制的局势,似乎让很多问题可以暂时压制住。

    在这些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更特殊的情况,那就是松江等地的资本,也是过剩的。

    不管是放高利贷、开当铺、买地等,其实早已经饱和。

    不是不赚钱,而是放贷的、开当铺的、或者买地的,能干的早就干了,没有什么太大的扩容的空间了。

    就类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谁都知道,若能投股荷兰东印度公司,拿18%的年息,好得很。但问题是,你没机会挤进去。

    大量富集的资本,在松江府,也处在这样一种微妙的过剩状态。

    说松江的这些人,是新兴阶层,并不是说他们是大顺这个时代才出现的。

    在大顺之前,这种做买卖的豪商、搞走私贸易的大商人,便有不少。

    但明末时候,即便是海贼王郑芝龙,思维方式依旧是“招安、买地、囤地、衣锦还乡、子孙国子监读书、宗族兴盛”。

    可这几年,伴随着各种股份制公司的兴起、伴随着对日贸易的高额利润、伴随着大顺朝廷对商人居然也表现出一种似乎要讲道理的样子。

    这些身份和前朝那些豪商差不多的人,思维方式渐渐出现了变化。

    他们也买地。

    但一般就是买个千八百亩的,做一旦投资失败之后的子孙基业。

    剩余的钱,则是尽可能找一些投资方向,赚取商业的股息。

    人还是那群人,可随着经济基础的逐渐改变,人的思维方式也渐渐变动。就像是二百年前的荷兰、一百五十年前的英国,也有过这样的一个类似的阶段,行为惯性慢慢转变的阶段。

    加之大量的资本富集,高回报率的诸如囤地放高利贷之类没有多少扩容空间,使得这些人对于此番下南洋的股息回报率期待,并没有刘钰担忧的那么高。

    他们逐渐意识到了,钱动起来才是钱。不动起来,就是一堆放在库房、地窖里的银子,不会减少,但也不会增加。

    这种意识,便是将手里的银子,逐渐看成资本的过程。

    银子还是那些银子。

    动起来后,便成了资产者手里的资本;不动起来,那就是地主家地窖里的银堆。

    一众人讨论之后,有人便道:“鲸侯所言的回报率,自是扣除了驻军、缉私所需费用的。”

    “只说这驻军的钱,该不该咱们花,这事儿虽值得讨论。但若是这回报率早已扣除,对咱们来说也就只能是值得嘴上论一论了,并无什么实际的用处。”

    “既是这样,无非就是相当于咱们往外贷款。贷了款的人做什么用,和咱们无关。咱们只要能按时收回利息即可?”

    这些人不少都是对日贸易公司的股东,对于这种股份制公司的责任、内部权利等,还是有所了解的。

    他们当然知道这和往外放贷不是一回事,自己投了股,按理说也要有知情权、决策权才是。

    然而,他们也认识到,南洋和日本不一样。

    这里面还涉及到军队、舰队、政府、征税、垄断、统治等等事情。

    若说按道理,出了钱,就该有决策权,以大顺这两千年的集权惯性来说,他们下意识地就觉得纯粹扯淡,怎么可能?

    怎么敢这么想?

    如此一来,他们对南洋贸易募集股金的理解,更像是大顺发行的“国债”。

    顺着这个思路妄下讨论,他们实际上就把这个问题理解成了另一个问题。

    即:在松江府若发行国债,朝廷给多少利息,他们愿意接受?

    在刘钰这些年的信誉加成下,在朝廷这几年还没有割肉放血的情况下,这就是个纯粹的、单纯的经济上的考量了。

    大顺松江府的这些新兴阶层,可以让大顺以什么样的利率,借到本国的国债?

    一众人一番讨论之后,得出了一个基本上算是比较一致的数目。

    “15%”。

    对此,这些商人们也有自己的“理由”。

    有人道:“昔者,王荆公行青苗之法,20%的利息。在一些地方,可称善政。”

    “然,这20%的利息,亦非一年的利息。”

    “正月三十之前,申请夏粮贷款。五月三十之前,就得偿还。”

    “虽说一般的农户,只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需要贷款,五月还、还是正月还,区别不大,反正都只能靠卖粮食还。”

    “但是,真算起来,正月借款、五月还款,利息20%。这按一年算,就是45%的利息,对吧?”

    “既说一年45%的利息,即可称之为善政、仁政。如此算来,我们收15%的利息,着实不高。”

    “朝廷有法令,放贷之息,以三分利为上限。我等折半,亦不为过。”

    “若是再少,便没甚么滋味了。”

    按照他们的误解,将特殊的、国家管控军政权力的股份制公司,扭曲成为了国债的理解。

    他们觉得,15%的年息,亦算是给足了朝廷、给足了鲸侯面子。

    大部分人都这个数目,也都算是可以接受。

    朝廷真要下南洋,肯定是要用大笔银子的,大额数目下,若真能保证每年15%的利息,以现在的环境和局势,可算是他们能接受的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