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姑娘你不会是想泡我吧

六月鹰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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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过西汉七国之乱的那场杀戮之后,刘健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但是回到现代过了几天刘健就发现,去他喵的改变吧,就算世界下一刻毁灭了,我也要该干啥干啥。

    没错,刘健又变成了以前的那个宅男。

    六个月,他漏了很多新番,是时候补番了。

    期间,刘健倒是回到过西汉几次。

    因为调整的是一百比一的时间比率,所以在西汉的人看来,刘健不过是离开了几个小时的时间。

    刘健向刘彻请假,扯了一个十分不靠谱的理由,要去三越之地找占城稻。

    对于冷兵器时代而言,占城稻真可谓是不折不扣的大杀器。

    在冷兵器时代,决定一个国家战斗力的很大程度上是人口。你拥有足够的人口,你才有足够的税源,才有足够的兵源,才能训练武装出更多的军队用于战争。而想要有更多的人口,你就必须要能够提供更多的粮食。历史上小猪朝和匈奴开战的时候,汉朝只有不到两千万的人口。想想看,这个数字只要翻一番多,达到五千万……匈奴就只能被∠,完完全全的碾压了。

    一年三熟且耐旱的占城稻,就是这么一件恐怖的大杀器。

    对于草原民族来说最幸运的莫过于占城稻这件大杀器是在孱弱的且已经被儒学礼教彻底绑缚的宋朝才传入中国的。如果占城稻在西汉传入中国,平灭匈奴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如果在秦朝传入中国,那大秦的军队可以一路打到天的另一边。

    同为穿越者,刘彻应该很清楚占城稻有多重要。

    忽悠了刘彻,刘健就把这件事情给放到脑后了。

    占城稻什么的,在西汉那个年代估计还没有被培育出来吧。不过,现成的稻种刘健倒是能给他弄个几十公斤回去。

    等以后自己要再回西汉的时候再说吧,反正一百比一的时间比率呢,几年后再回去也完全来得及。现在还是让我抓紧时间看看新番吧,嗯《一拳超人》?这名字有点意思,打开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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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锦绣在车上犹豫了一会儿,一只手拎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些螃蟹和基围虾,还带了一瓶红酒。

    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如果不结婚就会有许多麻烦。

    徐锦绣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不管是在南方还是北方都是当之无愧的老姑娘了,再过个两三年,迈入三十大关之前他要是还找不到理想的对象把自己嫁了,就正式迈入剩女之流。

    徐锦绣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但是奈何徐锦绣的家人都颇为传统,自家的姑娘这么大年纪了始终不结婚,也没有听说她有男朋友,终究是一件让人着急的事情。

    妈妈甚至在私底下开玩笑一般的问过她是不是蕾丝边。虽然她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但是奈何徐锦绣一眼就看穿了自家老妈的担忧。

    但是她真的不是蕾丝边。

    她只是……对男人也没有兴趣。

    那天见了次面回家,老爸就经常有意无意的在自己耳边提到刘健。

    出于徐锦绣意料的,这一次她竟然没有感觉厌烦。

    以前老爸老妈只要一在自己耳边提起谁谁谁的儿子,她就会从心底感到厌烦。

    如今两个多星期不见了,她竟然还有些想念。

    乃至于今天竟然招呼都不打一声,跑到人家来了。

    “该不会是一见钟情吧。呸呸呸,徐锦绣你想什么呢,发春了这是。”虽然在吐槽自己,但是徐锦绣知道自己恐怕已经对刘健产生了好感,至少自己并不厌恶跟他交往。考虑到父母在婚姻大事上对自己越逼越紧,那么至少要挑个不让自己感觉难受的人。

    但是根据徐锦绣自己从吴芳阿姨那里打听到的消息对刘健的了解,想要刘健主动追她根本是不可能的。硬要说可能性的话,百分比应该还在太阳打西边出来之下。

    这货七八年以来就几乎没出国门,而且上次一起吃饭聊天,对方压根连她电话都没问。

    刘健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以往不是没有人给他介绍过相亲的对象,可是这货多半是‘呵呵’一声就没了下文,被家里人逼得急了,据说还会上演一幕名叫人间蒸发的戏码。

    “追老娘的人能从h市一直排到天安门,老娘怎么就瞧上了这么个……”徐锦绣想了半天,始终没有想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

    一直到走楼梯的时候,姑娘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姑娘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就这样找上门来也显得实在是太不矜持了。但是刘健确实是这么多年来,她首次碰见的觉得还不错的男人,如果就这么放过了的话,徐锦绣害怕自己将来会后悔。

    敲响门后,她赶紧抖擞精神,将这些念头抛到脑后。

    门开,后边的人露出来以后,双方都是一呆。

    或许是几天没有刮胡子了,刘健的脸上此刻续起了短须,虽然杂乱,但是姑娘很神奇的并不觉得难看,穿着居家服饰,睡眼惺忪,有点那什么……艺术家的范儿。

    徐锦绣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比起许多年前第一次交男朋友时还要紧张。

    “哟,是你啊,站门口干什么,赶紧进来吧?”

    “你,你怎么换了副形象?”徐锦绣手忙脚乱的把东西放到门头柜上,自己动手找拖鞋。

    “红色的那双,我妈以前的拖鞋。你说这胡子啊,几天没刮胡子就这样了,我又不需要出去应酬,平日里懒得弄。”

    以徐锦绣的眼光,不难看出来眼前这个男人只要换上一身得体的西服和鞋子,就算是出入上流社会的酒会也会是那种耀眼的存在。刘健长得不能说非常英俊,至少跟流行小鲜肉们是没得比。

    人有些胖,但是并不是痴肥,像是人到中年之后刚刚开始发福的那种感觉,最难得的是那双眼睛,那不是一双忧郁的眼睛而是平静的,但是那双平静的眼睛似乎深不见底,好像里面藏着无数的故事。

    真不知道一个总是宅在家里的中年胖子,怎么会有这样一双吸引人眼睛。

    “今天是周末,我来拜访一下不冒犯吧,上次的事情我想谢谢你……”

    “毕竟那么大的生意,就算是应酬也应该拜访几次。”刘健一想,觉得确实有道理。

    虽然心中这么想着,刘健口上却忍不住花花的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姑娘你该不会是想泡我吧。”

    这句话脱口而出刘健就想打自己的嘴巴一下,根本不熟的男女两人开起这样的玩笑是很容易让人误会的。所以说了这句话之后刘健连忙笑道:“哈哈,开个玩笑。看在食物跟酒的份上,我随时欢迎你来做客。”

    听到刘健这么一说,徐锦绣莫名的松了口气,也笑了起来:“这么说就是不欢迎我这个人咯?”

    “哈哈,这话说的,有你这样的大美女陪着吃饭是我的荣幸啊,求之不得。”刘健这个人一般不知道客气为何物,拎着海鲜就奔向厨房,徐锦绣非常自然的把外套一脱,挂在了衣架上,拉开卫生间的门走了进去。

    “我先洗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