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潜轶事二三事拾叁

肥妈向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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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子进来吧。”

    尾随这句话,朱潜跟随父亲进了书房。与此同时,父亲的侍卫伏燕把扇门给他们仔细关上。

    屋外的琴声,于是显得遥远了起来。

    公孙良生在他们父子俩谈话的时候,是去了隔壁,找李老聊天说地去了。

    老师没有跟着进来,朱潜的小额头上沾了一滴汗珠儿。

    如果他知道他娘说过只有老子能治得了儿子的话,不知道他该当何想。

    和所有孩子一样,对于父威,是天生的一种敬畏。这或许是大自然届的一种潜规则,他朱潜也无力反驳。

    平心而论,父亲自小待他,并不可刻薄。

    相反,小时候,像他第一次骑马,第一次拜师,第一次学习射箭,都是父亲亲力亲为地教导。父亲待他,比起娘亲更为细致,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朱潜抬起小脸的时候,表情上不禁一阵肃穆以对。

    他不愿意让父亲有对他任何失望的地方。

    那头,朱隶回了屋里,走到堂中央墙壁上供奉的宝剑——离魂面前,低语道:“本王这回出门,本想给世子找到铁匠打一把剑。”

    毕竟是小孩子呢。听到说,将有自己的一把宝剑,犹如父辈一般威武英勇,小脸蛋儿,一瞬间,光彩熠熠,两只小眸子放射出比太阳更闪亮的光。

    是,对性情比起大人终究比较单纯的孩子而言,这东西,好像玩具,是远比黄金宝藏吸引人多了。

    朱隶的眼角往后轻轻在儿子的小脸瓜上一扫,随之,嘴角一丝满意,笑着点头:“世子喜欢剑吗?”

    “回父王。”朱潜拱手相答,“孩儿喜欢。”

    坦率,没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可见真的很喜欢。

    自小时候,朱潜听人们说的最多的有关他父亲的话,无疑是他父亲在战场上的战无不胜,以及夜叉手里那把离魂刀斩断无数敌人头颅的热血传奇。

    男孩子嘛,对打打杀杀的兴致,和女娃截然不同。

    朱隶不是不喜欢女儿,他心里面也总想有个女儿的。女儿娇嫩,让他做父亲的,更有种豪情万千的感觉。当然,儿子也有儿子的好处,毕竟他这个王府,位居天下漩涡的中心,如果没有个男儿来守护,比较吃力。

    一儿一女为理想。只是,妻子那身子,有了第一次生产带给他惊魂未定的余悸以外,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承担第二次的惊魂了。

    因此,对于这个儿子,实际上,他们做父母的,都几乎倾注了所有的爱在里面了。

    朱隶回身,对着儿子的小脸:“喜欢的话,本王以为,此剑应该由世子自己亲手去取,世子以为如何?”

    自己的东西,如果是自己摘下的果实,那种甜美的胜利感,是不言而喻的。朱潜马上点头:“孩儿的东西,自然得孩儿自己去取,否则怎么能算是孩儿的东西?”

    听见他这话,朱隶不由大笑,很是高兴。儿子的话,无疑是在他意料之中。

    想这条小龙,当初第一次学骑马的时候,非得自己驯服自己的小马,否则不让人给自己的马正式上马鞍。因此,朱潜在那段时间,几乎白天黑夜都睡在马厩里,琢磨着法子训练马驹。也正因为如此,那匹,被叫做草原上黑旋风的,草原上野马之王的后代的马王子,终于收到了朱潜的囊中,如今对朱潜是百依百顺的顺服。朱潜给自己的爱马起名为“黑闪”,意即比闪电更快,可以劈开天下万物。

    护国公王府下一代的雄心抱负,从这个马驹的名,都可以表现的淋漓尽致呢。

    朱隶对儿子招招手,父子俩坐到窗台边上的炕上,一边饮茶,一边,朱隶作为父亲,是帮着他看起公孙良生给他布置的作业。

    “公孙先生给世子安排的课业,世子以为如何?”

    “回父王。孩儿以为,所谓大禹治水,可谓是万众一心的事情。历朝历代,治水之事都有,然而能像大禹这般成就大业的,古往今来,只有大禹一个。”

    “哦。”朱隶浓眉一挑,俨然对他这话有了几分兴致,“继续说。”

    朱潜不禁是微微紧张地在喉咙里滚了下口水,说是紧张,不如说是兴奋。

    平常老气横秋的小脸,此刻因为能与天下枭雄辩论的机会中,不由变得昂奋,白皙平静的脸色染上了两片绯红,使得整张妖艳的小脸蛋,再度生辉,宛如朝阳似的艳丽。

    让人是目不转睛。

    “古往今来,朝廷治水,大都是各有各的意见,为九龙治水。当然,这都是由于地方主义各有各的利益之争。治水为耗财耗民之事,大兴土木。若非有清廉图治的清官,有精耕吏治的皇帝,没有中央与地方的齐心一致,怕是难以作为。”

    “嗯——”朱隶良久地一声缓慢的点头,最终说,“世子所言,让本王都深受教诲。”

    “孩儿不敢。”朱潜急忙低下小脑袋。

    朱隶的眸光落到他头顶上圆圆的小发髻,不由更是一抹感慨良深。

    他这个儿子,真是辛苦,如此小的年纪,却也考虑民治的事了。

    “世子之前,都是一个人琢磨这些事儿?”

    朱潜一愣,接着作答:“是——”

    除了是,他也答不出其它答案来。他是北燕王的世子,在这个北燕,没有同龄的孩子,敢和他做朋友。主要是和婚姻一样,门不当户不对。这样交往的朋友,无非都是要拍他马屁的。只要想到这些不单纯的动机,他朱潜想想,也觉得挺没趣的,不如不交。

    儿子小脸蛋上那抹事已如此的无奈,悻然,朱隶都收进眼里了,低声道:“是本王疏忽了世子的感受。”

    “父王?”

    “你的老师应该与你先透过气了。本王也就开门见山。回来的途中,本王是遇到了高卑国国主。世子的姥爷,两人都是世子的亲人,必然对世子的未来充满了期许,也充满了一些担忧。”

    朱潜注意力全在父亲说的每个字上面,小心脏不由彭彭彭地跳动着,感觉,有什么要破蛹而出的冲动。

    “世子是不是该离开燕都,到外面的世界,看得更多更广一些呢?”朱隶道。

    “是!”这点朱潜毫不犹豫。

    是像破壳的小鹰,恨不得早天飞上蓝天。

    朱隶眸子里写着满意之外,同时不由想起自己的妻子。女人家,和男人家必然有些不同。如果妻子知道他要把儿子送走,会不会有些怨恨他?

    不,他娶的老婆,为天下与众不同的女子。对此,朱隶有自信。可是,必定感情是会有些不舍的。

    于是,朱隶亲口先交代儿子:“回头,和你娘亲好好说话,知道吗?”

    朱潜心头刹那一动,是哪处蓦然柔软了起来。

    虽然说,王府内外,只要知道他们母子的人,都知道,他们母子,比起一般的母子,更像父子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比起他父亲在他很多事情方面更为严厉。

    当然,他知道,这都是因为娘亲希望他自小养起谨慎的作风。他既然生在这个家庭里,从出生起,注定要经历风雨,从小牢记自己都是身处于危机中,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即便如此,终究是娘,不是爹。

    李敏对儿子心头存的那丝温柔,或许只有李敏和朱潜心头自己清楚。

    “孩儿,会好好和娘亲交代的。”朱潜的声音,不由自主变得温柔了起来。

    “哎——”对面的父亲,似乎因为他这个突然转变的声调,都有所感叹,道,“以后,我们爷儿俩,可得好好守护这个府里的女人,明白吗?”

    朱潜的嘴角由此一小勾,露出抹狡黠的意味:“孩儿明白。”

    书房里的一父一子,即以茶代酒,对饮如欢。

    李敏知道自己老公肯定找儿子去训话了。这回老公出去后遇到些什么事儿,她也听到了一些,几乎七七八八的,来龙去脉都略微知道了一些。

    对此,她屋里的一些人,貌似替她先担忧起来。

    毕竟,她只有这个儿子,要是出外有个三长两短?

    李敏当然不会像那些人这么想。儿子终究是要独立的。父母再给孩子罩上玻璃罩,保护得万无一失,滴水不漏,不过是把孩子养成一无是处的废人。

    况且,她自然信得过自己老公的安排。

    儿子要去的地方,必然不是什么游山玩水的地方,也必然不是危机重重一点保障都没有的地方。

    恐怕儿子这一去,也是某个命中注定,必然能脱胎换骨。

    果然,没过多久,老公屋里的人,先奉她老公的命令,过来给她先透一丝风了。

    “御鸿书院?”

    所谓御鸿书院,据说是天下一个奇人异士齐聚一堂的地方。更仔细点说,先说其地理位置,是坐落在北燕与高卑的国界处,在高卑国国境内的一处深山中。

    天下人,对这个书院的起源,有多种说法,其中一个比较可靠的说法,是说,书院的创始人,是一群大明的流浪人。当时这些在大明国内不得志的鸿儒,逃荒到高卑之后,依然不舍得天下抱负,于是,不管各国的皇帝政要,自个儿关起门讨论起天下大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