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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蘑汤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适量的口蘑可以为猪肝与猪肠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话,就会掩盖住这个小吃最精华的部分。”
说完,江千帆已经准备起身了。
林可颂看着那一碗几乎没被动过的炒肝儿,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将王婆婆的炒肝儿带去给寝室里的那群馋嘴猫,她们恨不得打包盒都给舔干净了。可江千帆却只吃了一口,还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
林可颂不想王婆婆看见剩了这么多,赶紧就着江千帆用过的勺子,三两下吃了半碗下去,差点没把天花板给烫了。
江千帆却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声说:“走了。去下一个地方。”
林可颂随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合你的口味,偌大个城市,总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
她扶稳了自行车,江千帆坐了上来,林可颂在心里想着下一个地方去哪里。
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个胡同。车轮下的石板路已经不那么齐全了,不由得颠簸起来。
林可颂晃荡了好几下。她本以为身后的江先生会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垫,但是他始终淡定地将双手垂落在腿上。
这让林可颂起了坏心眼。
她故意发出“啊呀啊呀”的叫喊声,歪歪扭扭地向前骑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么样的,可江千帆却始终稳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后,连一声惊呼都没有过。
“我的听力很好,林小姐。这条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虽然并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应该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林可颂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不会被扣“导游费”吧?
“那个……我只是觉得气氛有点冷场,活跃一下气氛而已……呵呵……”
同样的事情她也对宋意然做过,这家伙就会恬不知耻地说什么“要死一起死”,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
可是当后座的人换成了江千帆,就真的成作死了。
“我和你之间不过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需要活跃气氛。”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机器一般毫无起伏,甚至带着微凉的金属质感。
林可颂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一边骑着车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位江先生到底是生活在怎样一个环境里。连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吗?就算他们只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她这么辛苦骑着车载着他溜过这些大街小巷,难道连说笑两句的资格都没有?
看他去浪花饭店乘坐的是豪车,饭店的董事又亲自相迎,还有那个什么助理李彦也是一副对他关心得要死的模样,说他是什么重要人物——多半就是个资本家吧!
资本家都是要被唾弃的!
当他们来到胡同的尽头,与一条大街的交汇处时,林可颂停了下来。
一阵油爆炝锅的味道传来,以及浓郁的酱汁香气,林可颂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江先生,我们到了。尝尝这里的爆肚吧。一般外地人都喜欢去什么有名的小吃街或者商业街吃爆肚。其实那就是忽悠外地人的,反倒是这种胡同里或者街边的爆肚做得更加正宗。”
除了介绍吃的,林可颂已经不想和他说别的话了。
照例,她在江千帆坐下之前,先用纸巾替他把座位都给擦干净了,小桌的桌面也擦得一点油光都没有。
林可颂在心里想,这还没去叔叔的餐馆呢,自己就已经当上服务员了……
当她倾下身来的时候,她隐隐闻到江千帆身上有一种清爽的香味。
那并不是男士古龙的味道,而是更加自然的气息,好像是某种沐浴乳的味道。
林可颂忍不住靠近,因为在这样浓厚的爆肚香味里,江千帆身上的气息莫名的怡人,甚至还带着一丝暖意。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头顶翘起的发梢扫过了江千帆的下巴。
“你是想要对我投怀送抱吗?”
对方的声音犹如从头顶泼下来的一盆冷水,林可颂迅速回到了现实。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边缘有点脏而已。”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在擦桌子的边缘。”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颂的谎言。
林可颂再次无言以对。
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绝对要求导游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没脸没皮,顿时扯起了个笑脸:“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闻呗。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你别介意,我并没有碰到你。”
江千帆没有开口说话,这让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因为她感觉只要江千帆一开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颂点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祷着这个让她吃了十几年都不觉得腻味的小吃能让江千帆说一声“好吃”。
林可颂知道这家小店并不是那么讲究餐具的干净卫生,于是取来了李彦为江千帆准备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后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这种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儿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饭店吃太饱,刚才又吃了几大口炒肝儿,这一份爆肚,林可颂只需要一分钟就能扫荡干净。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他的手指修长富有别致的美感,仿佛所有经过他手的东西,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他夹起了一块爆肚,在鼻间停留了短暂的一瞬之后,送入口中。
林可颂的心脏悬了起来。
他会觉得好吃吗?骑了这么大老远的自行车来到这里,应该物有所值了吧?
那一刻,林可颂下意识睁大了眼睛,盯着江千帆的唇间。当他的嘴唇微启,轻轻顶上食物的那一个瞬间,忽然有一种什么东西在耳边裂开的感觉。
这个男人吃东西的姿态让人感觉不到热情。
可偏偏当食物送入他的唇齿之间时,林可颂能够感觉到一种执着与纯粹。
难道真的是脸长得好看,就算说话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谅?
她默默等待着这个男人会再吃第二口,但是他还是将筷子放下来了。
“怎么了?不好吃吗?”林可颂紧张了起来。
对于林记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吃了许多爆肚,只有林记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难吃。但是也谈不上好吃。”
“……”
林可颂顿时沮丧了起来,只是不难吃而已吗?那么她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么?
她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比宋意然那个混球还难伺候。
“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好吃?”
林可颂觉得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比起许多专业厨师做也毫不逊色。酱料以芝麻酱、玫瑰腐乳、韭菜花、酱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葱末搭配调和而成。咸香度是合适的。”
酱料没问题,难道问题出在爆肚上?
“灼烫爆肚用的热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葱,为了去除牛百叶的腥味。这一点设想周到,做得也不错。”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到底哪里让你觉得不满意啊?
“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为火太大,让辣椒发黑,与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声音冰冷而平静,就像某种准则,某个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怀疑与争论,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腾的可能。
“怎么可能!”
林可颂伸手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送进嘴里,十分仔细用力地品味着,只觉得很好吃。
但是渐渐的,她也感觉到些微的苦味,那种辣椒与花椒炸过头之后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么会去在意那一点点苦?甚至于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觉不出来啊!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吗?
林可颂抬起眼看着江千帆,忽然在想这家伙的舌头到底是怎么个构造?这么细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觉到了?
“走吧。”江千帆站起身来,整了整自己的衣领。
“等等……你的餐具……”
“刚才你吃过了,我不会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丝毫不顾及林可颂,就这么走了出去。
林可颂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祷着老板可别记恨她这么浪费。
林可颂认命地叹了口气,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点怀疑,这世上能让他觉得好吃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还好林可颂经常光顾的小吃摊儿的位置都没有太松散,否则偌大的城市,光靠她两条腿踩着自行车,后面还坐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虚脱了不可。
她带着江千帆品尝了徐记的豌豆黄,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评语是口感上佳,甜度太过。
又尝了尝天桥下的茶汤,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评语是质地细腻,厚薄适宜,但桂花卤所选的桂花不够新鲜。
林可颂已经不想说话了,只说了声“上车吧”,然后蹬着自行车行入小巷之中。
之后的艾窝窝、冷锅鱼、炸酱面都如同林可颂所预料的被江千帆统统一言以蔽之地枪毙掉了。
天色渐晚,原本奔着一千美金一天导游费的林可颂觉得自己是应该给对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的服务,但她的耐心却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没收定金不是!
她很想点着江千帆的脑袋问他:我说兄弟,这么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几十年传承的工艺,怎么到你这里就只能让你吃得下一口了?你干脆叫“江一口”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