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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这一晚,冯贞静原本的计划是要来看看亲生女儿选的屋子如何,睡得好不好。结果因为魏熙然泛滥成灾的泪水,而心底软成了一摊泥,故而一直在她的房间里安慰她。
魏熙然并没有埋怨抱恨,她只是充分发挥出了惹人怜爱的娇柔的一面,一个劲的抱着冯贞静的腰不放,将脑袋放在养母的颈窝里。她也不说话,仅仅表现出了依赖亲密的感情,泪珠子一忽儿滚一阵,一忽儿滚一阵,这本事,牧锦是真没有。
冯贞静前些天不断在想找回了亲生女儿之后要对她如何如何好,可这晚上却被魏熙然完全激发出了多年以来的慈母心。她回忆着小时魏熙然的可爱,回忆着魏熙然第一次叫妈咪时粉嫩的小嘴,回忆着带魏熙然为自己过生日时送上的鲜花,回忆着过往的一幕幕。她遗憾没有能够参与亲生女儿那十八年的成长,却又感慨魏熙然这十八年带给她的感动。
于是,这个夜晚,在牧锦不知道的时候,魏熙然重新赢得了冯贞静的怜惜,甚至比以前来得更多。
第二天一早,牧锦起床洗漱完毕,随便换了一身旧衣便走出房门,下楼去吃早餐。
牧家主人都还没下来,只有佣人在忙碌,一见牧锦,都十分惊讶,且不知如何称呼。
牧玉翔是想等把魏刚和林晓兰接来,跟他们说清楚,将魏熙然送走之后,再跟佣人宣布的。岂料今天主人们都起晚了,牧锦似主又似客的身份,平添几分尴尬。
这样的场景前世也曾有过,那时她局促畏缩地逃回了楼上,只敢等父母都起床了才又重新下来吃早餐,引得佣人都背地里偷笑轻视。。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牧锦信步走到餐厅,随便问了个女佣:“早餐做好了吗?”
“呃,这个……”被问到的女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佣人的早餐是已经好了,可是主人的都还在做着,一时也端不上来,“还没有。”
“家里一般几点开餐?”牧锦又问。
“先生早一些,七点半就用;太太和小姐晚一点,在八点到九点之间……嗯,小姐你现在就要用吗?”女佣小心翼翼地问。
牧锦瞥了眼餐厅里的座钟,才七点钟。她摇了摇头,“现在不用。你帮我吩咐餐厅,七点半我和父亲一起用,不必特别准备,多一份就可以。”
正说着,后面传来了管家老马的问好,“小姐早上好,请问有什么事?”
那女佣望着老马,有点不知所措。老马挥了挥手,她就赶紧离开了。
牧锦皱皱眉,转身面对老马,“马叔,我只是跟她说,让她告诉厨房,我和父亲一起用早餐。”
“好的。”老马看出了牧锦的不悦,立刻道歉,“对不起,小姐,是我失职,昨晚上没有派人询问您的生活习惯。您有什么特别喜欢的饮食,或者什么特别不喜欢的吗?”
“我都可以。”牧锦笑笑,“和父亲一样就行。”
“好的。”老马点头,“那您稍等。”
“我先去院子里看看吧。”牧锦转身往餐厅外面走。
老马立即跟上,“小姐这边请,我来为您带路。”
“不用了,你还要给父亲准备早务吧?”牧锦摆了摆手,“我自己走走就行。”
“呃……”作为管家,老马自然不能放任“第一次”回家的小姐到处乱走,不然就是他的失职。但他的确要给牧先生准备今天的衣服以及早餐时看的报纸杂志,事情还不少,于是他连忙叫了个年轻的女佣为牧锦带路。
那女佣大概三十岁左右,在牧家做的时间不短,因此很熟悉环境,带着牧锦到后面的院子里转了转。其实牧锦一点都不陌生,牧家后院是游泳池和花园,还有几个凉亭。早晨的空气极其清新,可以眺望远处山脚下的安市城中心。
景山大道住的都是老牌名门世家,牧家的豪宅不算特别好。要论最尊贵显赫,其实顾家和孟家才是。顾家在山顶附近,占地面积最大,仿英式庄园,称为顾园;孟家在山腰,地段最好,恰巧在景湖湖畔,依山傍水,称为孟公馆。
对比之下,牧家仅一座主楼,两个小别馆,算是小的。——可也绝对是真·豪宅了。
女佣跟在牧锦身后,一边简单介绍指点,一边偷眼观察这位新的小姐。一身衣服都是地摊货,穿得还不如佣人,可容貌端丽,朝气蓬勃,兼之神态自若,这就让人无法小觑。
虽然俗话讲,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可有时候,乞儿穿了皇帝衣,那也不是皇帝,皇帝扮作乞儿相,也不是乞儿。眼前这个新小姐就是这样,纵使她穿着打扮无不贫寒,可那通身的气派,让女佣竟不敢对她生出怠慢之心。
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无论行头再贵,排场再足,容颜再甚,底蕴却不可复制。
前世的牧锦便是如此,始终无法融入豪门圈层,始终无法领悟。就便是出走京城,又在法国呆了几年,拼命努力想要把自己打造成名媛贵妇,可回到安市之后,她才明白这里的人依旧不会接纳自己。
不过,死而复生,牧锦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不少变化。沉稳了、内敛了、淡定了,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了长足的提升。也许,这是阴曹地府走一遭带来的好处?
牧锦在一株樱花矮树下站定,伸手拈着冒了花芽的树枝,闭着眼,长长出了一口气。安市气候偏暖,花树绽放较早,按这个情况来看,再过不到半个月,樱花就会盛开了。
早些年一直为生计所累,都没有驻足停留观赏美景的时间。今年,从现在开始,应该不会再错过了……
“小姐,进屋吧?您穿的衣裳太单薄了,担心感冒呢。”女佣轻声提醒。
“嗯。”牧锦拍了拍手,转身往回走,“你说得是。”
七点半,牧锦端正坐在餐厅里,看见牧玉翔的身影,笑道:“爸爸,早上好。”她真是喊不来爹地妈咪,这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她宁愿喊爸比。
牧玉翔未料到女儿竟比自己起得早,微微惊讶,走过来坐下,“这么早?”
“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牧锦俏皮地说:“而且还可以跟爸爸单独相处,聊聊天,真好。”
“呵呵呵,是吗?”牧玉翔心情愉快,关怀地问:“昨天睡得怎么样?”
“很好。”牧锦郑重点头,“房间挺舒服的。”
牧玉翔听到她对房间的称赞,立刻回忆起了贫民区大板楼半日游的恐怖经历,面色一窒,“你受苦了,以后有什么要求,爹地妈咪都会满足你。”
管家老马正巧过来送报纸,牧玉翔加了一句,“有事也可以告诉老马,他会给你做好安排。”
牧锦马上道:“那正好。马叔,我想把我的屋子改动一下,把小阁楼划进套房的范围,做成小书房。”
老马迟疑,“小姐,小阁楼是放杂物的……”
“没关系,小姐喜欢,你就听她的。”牧玉翔打断他。在他看来,这就不是个事儿,“你去找相熟的家装师,让他们尽量满足小姐的要求。”
“是。”老马敏锐地感觉到,主人对新小姐很是关爱。
牧锦开心地说:“谢谢爸爸!”
“这是小事。”牧玉翔慈祥地笑,打量她,“对了,因为时间太仓促了,你妈咪还没来得及给你买衣服,你看看喜欢什么品牌,让他们送春夏的图册过来看,过几天有时间再去做几身好一点的。”
“哦……”牧锦露出思虑和为难的神色。
“怎么了?”牧玉翔忙问。
牧锦笑,“爸爸,其实……我凡事都喜欢自己设计。现在就算了,随便买买吧。过段时间请老马给我推荐几个打板师,我自己做衣服,可以么?”
“哦?你还有这个兴趣?”牧玉翔来了兴致,“将来想做设计师吗?咱家倒是有几个服装厂,你有兴趣参与管理吗?”
十七八岁就有自己的事业,或者参与家族事务管理,在豪门阶层来说并不稀奇。很多厉害一点的名门子弟,高中时期就有了自己的投资,这也是家族对其进行考验和评估的一种手段。
而对于这个阶层的女性来说,像是与艺术、音乐、服饰、化妆品有关的行业,涉足会比较多。有的豪门名媛自己就是品牌设计师和掌舵人,在华国来说非常常见。
牧锦听了父亲的话,眼睛一亮。掌管家族事务,就代表着有了收入,就不用每天盼望着父母给零用钱(虽然零用钱也不少)!
“好啊,爸爸,我很喜欢这个方面,我以前……我以后想学服装设计,也想学企业管理……”牧锦差点说自己以前做过服装销售,那可是上辈子的事。她本来就对服装很感兴趣,且又洞悉了未来十多年的时尚发展,当然期望能够做这个方面的事业。
父女两个刚相认一天,就在饭桌上讨论起了关于家族两个服装厂的品牌建设。平时牧玉翔吃完早餐就去公司上班了,今天因为要解决魏熙然的事,所以留在了家里。他未曾想到,这个在贫民区长大的女儿说到服装管理,竟是有自己的一番见解。父女倆聊得热火朝天,这顿早餐吃了近一个钟头。直到冯贞静和魏熙然牵着手下楼来,才告一段落。
牧锦看见两人牵在一起的手,再一看冯贞静满脸的痛惜和不舍,立即心生警惕。
魏熙然真是不简单!
“你们父女在说什么?”冯贞静眼睛也有点肿,勉强笑着问。
牧锦看了看牧玉翔,牧玉翔回答:“我跟女儿说一说生活方面的事。今天讲好了早上派人去接魏家夫妻吧?应该已经出门了。”
魏熙然听了他的话就是一抖。
冯贞静无奈地拍拍她的手臂,默默无语。她心底很为难,既想对亲生女儿好,也舍不得养女。不过目前看来,养女的分量蹭蹭蹭往下压,越发重了,情感的天平难免开始向一边偏。
牧锦焦急而又无可奈何。魏熙然眯着一双肿眼偷偷打量她,眼神里满是算计。
冯贞静和魏熙然吃完早餐,管家老马已派人接来了魏家夫妻。
魏刚特地剃了胡子,穿着最好的一件外套,林晓兰也是一双肿眼。夫妻俩胆怯地跟着管家进门,局促地用半边屁股挨着真皮沙发坐下。
事情已经解决完毕,魏熙然当众认了两人,叫了他们爹地妈咪,然后颤抖着双腿跟着他们离开了牧家,哀哀地回头望了无数次,终是与二人一同坐上车子离去。
牧锦不是看不见林晓兰忧伤的眼睛,但这种情况已经不允许她表达太多的难舍之意,不然让亲生父母作何感想呢?
相比之下,魏熙然的“真情流露”赢得了不少在角落里偷看的仆佣的心。其中以琴嫂为最,简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追着车子跑了好久,喊了好几声“熙然小姐”。
接下来,到了牧家夫妻召集所有佣人、保镖、工人来宣布牧锦身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