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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重山也不介意,还把一只翻了个个,露出粉嘟嘟,白花花的小肚皮让虞琇沔一边摸着一边与他说话“振淩回房躲清静了,”说着摇摇头“他啊,就这性格,不善交际。”手心下,软乎乎的小肚子让虞琇沔幸福的眯起眼“还意外的倔强,从不让我这么摸它们,每次要亲近亲近都得趁他不在。”
“这是怕抹了它们的狼性。”万重山听着心里也点了点头,心想自己也得注意。瞧瞧现在被虞琇沔摸舒服还摇起尾巴的蠢模样,哪来半点雪狼的威武。
“可,它们还小不是?”说着恋恋不舍的又摸了下小尾巴。
“哈哈哈,你直接对他说说,他都不让你摸?”万重山调侃道“我瞧着他可是很听你的。”
“哼,你还是去找他玩吧,”虞琇沔收回手,心里有些惋惜“那边还有三个一起带去。”
“再等会儿,张志和秦晓等会儿也要来,我们养的几个可是兄弟,得从小亲近亲近。”万重山把一只放自己脑袋上,后者乖乖的用肚皮趴在他脑袋上,长大小嘴,打了个湿漉漉的哈气。
虞琇沔瞧着便觉得趣味,心里则在想,等下午干脆把几只雪狼都抓来,大家一起在院中作画吟诗,主题便是这些幼仔。
“放下来,让只狼怕你头上成何体统!”一个老者瞧见万重山的举动顿时呵斥道“都二十好几了,还没你父亲半分稳重!”
万重山被训斥的浑身僵硬,又不好意思说,他爹在家里更不要脸,会用大胡子扎他小狼崽吗?
待那老者转身,万重山立刻告了个罪,也不等人,先去找曹振淩。现在觉得曹振淩真是英明,从一开始就不刷存在感!否则还不被那些没事找事的老头,挑刺死?
曹振淩躺在软榻上看书,喝着茶,四周几个小雪狼在打闹,房间也是凉爽,到真是写意的紧。
万重山等人来时,瞧着就觉得这小子欠揍的紧“哼,把我们请来你到时躲亲近?这是曹家的待客之道?”
曹振淩瞟了眼他们,又见万重山他们把自己的雪狼带来,几个小家伙显然还认识彼此,嗅了嗅彼此的气味后立马玩一块了。
“懒得和那些老家伙打交道,在这清闲点,等你们也一样。”说着又喝了口茶“再说我们一起在那边,能不能活着回到这都是个问题。”
“考的怎么样?”张志看这一群雪白的小家伙玩的调皮,随口问了句。
“啧,你小子不想问就别问,咱们这不用假客套。”曹振淩不耐烦的回了句。
万重山到是接嘴“这小子怕是能进前十,就看他答卷了,只要不太难看就成。”
“怎么?第二天的成绩很出色?”秦晓眼前一亮。
“那是,这小子可是第一啊。”万重山一拍拖“喏,这个第二。”指向邢驰天“跟他来的两个也在前十五,都还不错。”
“国家的栋梁啊。”这回张志说的到是心悦诚服“不过还真没看出来你这小子这么厉害。”
“哼,”曹振淩摆摆手“别跃跃欲试看着我,今儿不想动手,好坏我还是主人家的,要打找池天,别打死就成。”
“我没招你吧?!”邢驰天都快被他气笑了。
曹振淩咧嘴冲着他笑“兄弟都是用来卖的~”
“你个混小子,虞先生居然没打死你真是天理不容。”秦晓摇着头,无奈道。
在场,曹振淩年纪最小,身手不弱,似乎颇有几分本事,所以对他固然颇容让但并未有任何轻视。
“我是他相公,他才不会打我。”曹振淩志气昂扬道,脑子里却想起前儿他要帮自己收拾残局的模样,心里热乎乎的。
“就你这小样!还虞先生的相公,大言不惭啊。”万重山撩起袖子打算揍人“今儿爷不打的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今儿爷就跟你姓!”
曹振淩立马上蹿下跳“你要就是嫉妒!嫉妒!”
还别说,万重山真是嫉妒,原本他到是想娶虞琇沔的,可一来晚了,当时他不在京城,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他家有嫡妻,如何能把虞先生娶进门?
等歇下来时,也差不多用餐,斯年来请,他们这一伙人死活不肯去,就差没哭爹喊娘了。
曹振淩一挥手,直接在庭院里摆了一桌,菜色也不精细,光实在了。
秦晓到是领教过这几个饭桶的,可别人没啊。
邢驰天到也是个能吃的,但在别人家还客气客气含蓄含蓄,可谁知一坐下来,这万小将军就双腿一叉,一手一个馒头夹着肉,甩开膀子就吃,一边吃一边还感慨“我脑子有病才去那吃饭,那是吃饭吗?和鸟啄似的,还不如这吃的痛快。今儿这肉炖的不错。”
“我让放了点橘子皮一起炖的。”曹振淩速度丝毫不慢,一边沾着酱,一边往嘴里塞。就是破格被允许同桌的郑安华,那速度都是惊人的!
金睿吞了口口水,心想,郑安华这随从被破格允许同桌,纯粹也是因为能吃吧?瞧着到挺整齐的...
可不是,万重山,曹振淩,郑安华坐的近,一人一手馒头或肉的,咽下去就说两句,说话的时候手不停的夹菜或拿吃食。
金睿敲了敲身旁的佐贺“你说,曹大人一个月俸禄够他儿子吃的吗?”
“嗯???”佐贺一嘴的肉抬头看向他,全脸都写着茫然。
金睿抹了把脸,觉得自己白说了,因为他刚想起来旁边那也是饭桶!
邢驰天心里特乐和,感觉一桌人都挺能吃的,特别亲切,过去在家里自己多吃了点都会被主母训斥,只能开小灶才吃得饱,索性他家家大业大,他每个月的月钱光用在吃上到也足够,后来出去闯荡,自己真性情的甩开膀子吃,也会被人询问是不是很久没吃饭了。
这真是...有过两回,邢驰天再也不会在外用餐随性了。
刚开始他还觉得曹振淩怎么说都是正四品大人的嫡子或许会有距离感,但为了将来和前途,再加上曹振淩的脾气的确不错,才亲近交往。谁知一道餐桌上,那叫一个上道,那叫一个合拍。
这座人酒足饭饱坐着消化时,便聊边疆的事儿,一群武官的命,扭捏不来,说边疆铁骑,说邻国防备等等。
曹振淩越听越不耐烦“啧”了声,顿时让人把注意力引到他这。
万重山见他不耐烦便干脆问“怎么,有见解?”
“平民多是愚昧,”曹振淩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讽刺“就算打仗时,边疆的商客都不会没,那边的确需要我们的物品,比如茶,特别是发酵茶;盐,草药,主粮等等。他们多是用牛羊皮毛或同类其他物品交换,此外他们那还的铁器也不错,但对我们来说,这些都不是必需品,他们多是依赖我们。若要说绝了商客,那是不可能,却可以引导那些商客换去我们希望换去的东西。”
万重山隐约听得懂他的意思,但关键点却不知道,当即便催促道“磨叽什么?快说。”
“你们知道,那的山羊毛织出的衣服特别保暖,而这种山羊毛织出的衣服我们却不习惯穿。”这多是棉袄或布匹,毛线衣还真没人穿“所以一般流入的都是毯子,但这类毯子卖的尴尬,花样也不是我们国度的人喜欢的,价格不高不低,商客赚不了几个钱。”
“重点!”秦晓也不耐烦了,张志都哼哼上了“你什么时候也这么罗里吧嗦了?”
“这不是要和你们解释清楚,前因后果也得讲明白不是?”曹振淩笑笑,接着道“你们若知道那山羊的习性便会知道,这种羊食量非常大,啃食的草时会连根拔起,其后草皮长出的草也不如之前多。
你说若是几年之后,这块地方还能长出草吗?”说到此处,曹振淩的脸色阴沉“草原广阔,固然难以种植,甚至连我们这随处可长的薯类,他们那都难以存活长大。
可这一片茫茫无际的大草原却是他们的根本,他们聊以为生的一切,他们放牧,以羊牛为生,平日多是食羊奶牛奶做的食物,青稞做的主食也不太常用。
食物和生活必需品多是与商人交换,因羊牛的滋味与我们这养的不同,非常受欢迎,价格也高,使得他们生活有保障。
可,我们从根本上断了他们的根呢?与此同时,再守住我们的大门,让他们或是把长矛指向邻国或是被我们满满腐蚀。”说到这,伸了个懒腰“虽说这大概需要三五代人,可也总比世世代代让他们攻打我们好,不是?”
其实曹振淩还有点没说,他们攻入赵国,与之同化,也是一点。打过去,同化他们,这难度太大,就现在的科技和办事能力而言,也就梦里想想吧。
除非来个果断英明神武,还是□□版的能人。
曹振淩是不想了,他没这么好的心思,也不想做什么皇帝或王爷的,前者听着就是劳心劳力,后者总觉得脑袋会不稳当。
好不容易多了一世,自然是怎么逍遥,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