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鸳鸯旧盟

建安初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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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芍药开在暮春夏初,故有“殿春”的美誉,其中有种赤芍药,根茎肥大,晒干后切片,正是一味中药,能活血化瘀,清热降燥,对人颇有益处。

    案前还摆有其他几味草药,大夫逐一细细地辨认过了,他沉吟思量许久,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大夫叹了口气,把这药里面的门道说了。他语气中没有太多解开谜团的惊喜,而是透着种激愤的感慨,作为大夫,本该存了济世救人的心,不知是谁想出这么阴毒巧妙的法子,转而将治病的药变成了害人的毒。

    “辛苦先生了”,年轻的公子起身向大夫郑重一拜,谢道,“如果没有先生这几日不辞辛劳地试药,恐怕在下永远看不出其中蹊跷。”

    大夫受宠若惊,慌忙站起与他对拜,“公子客气了,老朽深受您的恩德,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何况如果不是您在旁提醒,老朽也会误以为那位贵人是产后出血而死。”

    李重进微微一笑,他知道一定是李如茵下的手,有了这样笃定的念头,从而倒过来剥茧抽丝地寻找线索,显然要轻松多了。

    杜美人这一条命,可真真是没有白丢。

    最后他不知想起了什么,多问了一句,“这药,对胎儿不会有损伤吧?”

    大夫思虑半晌,道,“理应是不会的,至多孩子体弱一些,后天注意调养,不会有大碍。”

    李重进已经上了马车,大夫忽然间急匆匆地追出来,他手里拎出几包药,“上次夫人过来问诊,事后老朽又翻阅医书,想出了这么个方子,还请公子带回去,让夫人试一试。”

    公子温和地接过药,他神色很平静,仿佛对这件事不甚在意,客气地说,“有劳先生了。”

    日头还悬在半空,丝毫没有西落的意思,天色尚早,李重进却不欲在外面继续耽搁,吩咐车夫直接回府。

    卫瑛坐的船今日抵达帝都,临出门前,屠春特意叮嘱过了,让他晚上早点回来,设宴为女人接风。

    大多数时候,他是很愿意听从屠春的话,如果委屈他的心意,能够换来她高兴,那么就算是值得的。

    卫瑛与李重进的关系,这两年来日趋缓和。一方面要归功于李重进的忍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卫瑛心结已解,再看到这俊美温雅的年轻人时,不会动辄从他脸上窥见所谓情敌的影子。

    谢氏是吴郡的大姓,想要在这星罗棋布的三十六座城池中寻访一位连姓名都不知道的故人踪迹,并不容易,可卫瑛费尽心思找了四年,还是成功了。

    她靠的是李重进给的线索,一个美丽痴傻的女人。

    云阳在吴郡的西南方,谢氏先祖从北向南迁居,其中的一支落户到云阳,经营几代后富甲一方,可惜子嗣不繁,传到后来,只剩下一个独子。据说二十来年前,这位爹娘早亡的谢公子变卖了全部家产,身携巨款去了帝都,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谢公子单名一个“宴”字,有当年的知情人称,他之所以远赴帝都,除了求取功业外,多少还有点逃婚的意思。

    谢宴少年时,家中来客,是他父亲的故交。那位顾叔叔发妻早逝,留下一个掌上明珠,小姑娘当时不过□□岁,冰雪聪明,颇惹人喜爱。只是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她在谢家突然出了意外,说是磕坏了脑子,人变得痴痴呆呆的,谢家双亲对这女孩又是愧疚又是怜惜,怕她爹爹百年之后,她会遭人欺辱,便将她许给了自己儿子。

    谢宴离家的那年,正是顾姑娘千里迢迢来投奔他的时候。可怜这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了,后来亦是音讯全无,不知道去了哪里。

    卫瑛对自己追寻到的往事心满意足,连带对李重进都和气上了几分,她不见得一定要让那个人爱她,但他不曾刻骨铭心地爱过其他人,这样的想象让她有了隐秘的欢喜。

    卫瑛之所以迟来数月,是留在吴郡处理来不及变卖的产业。他们这六年来患难与共,积累下深厚的情谊,至少屠春是这么觉得的,她亲自下厨,从早忙活到晚,收拾了满满一桌子菜,还取出两坛上好的秋露白,兴高采烈地替卫瑛接风。

    屠春不善饮酒,李重进也不许她喝,现在他倒不会发脾气了,只是心平气和地说服她,屠春害怕他生气,但对这种温柔的劝诫更加难以招架,只好讪讪地放下酒杯。

    三人相谈甚欢,大多数是李重进和卫瑛在闲聊,其实从某个方面上看,他们两个是极为相近的人,远比和循规蹈矩的屠春有话说。

    屠春坐在李重进身侧,见他与卫瑛谈笑风生,举杯对饮,虽然插不上几句话,心中却有种难言的温馨满足。

    她喜欢李重进这个样子,对着别人笑,与别人真挚地谈心,这样会让她觉得,经过那么惨痛的背叛和舍弃后,他还是愿意去相信人,能够与其余人建立深厚而温存的情谊。

    于是她越发想生一个孩子,想要得快有了心病。她渴望用这个干净降临到人世间的孩子,软化李重进对所谓血缘羁绊的不屑与嘲讽,让他明白,这世上除了她,还是会有另外的人深爱他。

    银耳粥里没有下毒,杜美人用过的吃食和屋中的器物都被仔细检查过,瞧不出丝毫异样。如此一来,大夫们更加笃定了原先的判断,杜美人只是单纯的产后大失血,女人生孩子,本来就是要在鬼门关前逛一圈,这种事以前也多有发生,并不稀奇。

    景王自觉冤枉了自己的王妃,这几日都在李如茵的屋里留宿,他的这番举动,未尝没有示好补偿的意思。李如茵作势嗔怒了几句,便将这件事轻轻巧巧地揭过去了,她对掌控男人有种无师自通的天赋,知道有些事情应该点到为止,不依不饶反而惹人厌烦。

    这一次,她不动声色地铲除了眼中刺,又将景王的心往自己身边拽了一把,看起来是大获全胜了,可心里则隐隐浮现了些许不安。

    害死杜美人的法子固然隐蔽巧妙,但不到万不得已,她其实是不想用的,毕竟是旧计重施,容易让她联想起一些不快的事情来。

    那日潇湘阁中杜美人流了好多的血,将床褥染成惨烈烈的一片红,她是第二次见了,远不如初次那般震撼,所以脸上的惊慌和惧意都装得恰到好处,不像当年那样,做都做了,事到临头,居然吓傻了。

    已经二十三年了,谁能想象得到,那血老鼠一般的小崽子,连哭声都微弱得几不可闻,被她那个败事有余的爹爹抱在怀里暖了一晚上,还真缓过来气了,长着长着,差点又将陈年旧事翻了出来……

    镜中映照着女人的脸,艳光照人,美得气势汹汹。岁月格外眷顾她,与少女时期相比,容色非但不减,还多了几分雍容的贵气,只是此刻她嘴角向下微垂,无端多出了点刻薄之相。

    近来她的麻烦可真是不少,在杜美人身后相助的人,在生意上蓄意针对她的人……会是同一个吗?

    好弟弟,李如茵将珠花插到鬓发上,她想,是你侥幸逃了一条命,又回来了吗?

    李府门前原先是两个普通的石狮子,六年前府中出了丧事,事后请高人到府里看过,换成了传说中的狻猊神兽,说是可以镇压恶鬼,佑护平安。

    守门的下人正在打瞌睡,忽然见一顶软轿停在府门前,轿中婷婷走下一名年轻女子,他慌忙迎过去,恭敬道,“表小姐,您过来了。”

    女子身着淡绿衫子,身上素无一饰,她才二十岁出头,眉目间已隐有风霜之色,对凑上来献殷勤的下人视而不见,就这么冷冰冰地进去了。

    守门人讨了个没趣,他自然不敢向女子发作,趁着她走远了,在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道,“不知廉耻的小*,让人砍了条胳膊,还敢在少夫人眼皮子底下转悠。”

    他是前年才进李府的,没有亲眼见过当年的事情,只是听同伴们闲聊时说过,表小姐昔日在府里是极受宠爱的,可惜与大公子私相授受,让少夫人发现了,一怒之下差点打死了她。李府里的这位少夫人可不是等闲出身,端是将门虎女,飞扬跋扈,连夫人有时也要看她的脸色行事。所以表小姐才在府里呆不下去了,跑到庙里寄居。

    听闻表妹回来了,正在处理公事的李照熙顿时坐不住了,刚进了府,就心急火燎地往娘亲窦氏的院子里赶。

    隔着一道珠帘,他听见里面传来无数次魂牵梦绕的声音,突然间却停住了脚步,一时不知该不该进去。他这个人容易在富贵和权势面前屈服,可对朝云表妹的挚爱之心,也是真的。只是自从舅舅死后,表妹浑然似变了一个人,对他极为冷淡,连话都不愿说了。

    “我爹的忌辰快到了,这次回来……是想与姑母商量一下,拜祭的事情。”

    表妹说话的声音很轻,李大公子听得并不是很真切,想起昔日少女爱娇明媚的模样,他心中隐隐一痛,觉得自己为了功名利禄,终是负了鸳鸯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