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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丢了一只,虽说有些提心吊胆,可日子总还是要过下去。
天刚亮亮,阿娘就起来了,忙着给一家人做早餐,花荞也去厨房给阿娘帮手。
“出去出去,这里用不着你,你去把弟弟叫起来,他今天刚好歇课,叫他把素布抬到车上去,吃完了早饭,你们就送去小王庄冯五叔的铺子里。”阿娘边说边往蒸笼里放着一个个面团蒸馒头,跟着又往灶里添了两根柴。
花荞家的每一天,都是从阿娘的炊烟开始的。
这也是这个世界,让花有财特别迷恋的地方:炊烟就是家的味道,有了炊烟,他才觉得在这个世上,他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这个家,就是唯一能让他安心的地方。
花荣只有十三岁,他接了阿爹的骨架子,身体才刚刚开始抽条,如今还在县里的望南私塾念书。
望南私塾,一直都是县里最好的私塾。小花荞五岁的时候,阿爹也想让她去私塾念书,可当阿爹带着她去找先生时,先生却说,学堂里从来就没收过女娃。
女孩子怎么就不能读书了?花有财有些不甘心。
小花荞想了一下,扬起脸来,脆生生的对先生说:“先生,那能不能让我在私塾里,当您的茶水丫头?我在旁边帮您端茶倒水,您讲学我不就能听到了吗?”
先生刚才还在想:真难得,从没见过这样想让女儿读书的父亲。再听花荞这话,他发觉,自己更没见过这样想念书的女儿。
先生大笑道:“请你做我茶水丫头,我还要付你工钱。那你不是既听了我讲学,又赚了我的银钱?”
花有财有点尴尬,后面这几句话可不是他教的。
只听先生接着就认真问小花荞:“一个学期茶水丫头,工钱二十文,你来不来?”
小花荞一边使劲晃花有财的手,一边咧着嘴拼命点头。花有财能不答应吗?女儿五岁就给自己找了人生第一份工作,自己五岁时还在幼儿园搓泥巴呢!这差别……
先生也不食言,不但先付了五文铜钱,让小花荞去买笔墨纸砚,还在他的讲桌旁放了一张小茶几,当作是花荞的书桌。小花荞就这样,在望南私塾当起了唯一一个领工钱的学生。
这位先生姓吴,叫吴仁。
吴先生讲学讲得好,县里有权有钱的人家,都想尽办法把孩子把孩子送到望南私塾来上学。其中宝应县首富徐老爷,也把他的三个儿子都送到望南私塾来。
吴先生本觉得三兄弟同堂上课,容易相互影响,无奈私塾的供奉一大半来自徐老爷。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吴先生也只好屈从。
徐大哥叫徐之华,徐二哥叫徐之衡,徐老三叫徐之锦。徐府与花家都住在县衙所在的福禄街上,花荞当然见过他们兄弟几个。
所以当小花荞提着茶壶走进讲堂时,徐二哥就叫起来:“这不是仵作家的小花荞嘛,你怎么跑到私塾里来了?你爹天天摸尸体,你身上也有尸体味,不许你碰先生的水壶!”
“二哥,你胡说什么?”徐之锦连忙拦住他那口无遮拦的二哥。
吴先生走进来道:“花荞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茶水丫头,在旁伺候。”他又看着小花荞说:“你只负责为师的茶水,不必理会其他人。”
这句话其实是提醒学生们,不要找花荞的麻烦。
徐之锦显然很高兴,他一直佩服花仵作验尸探案出手不凡,扬州府里的最难破的两起案子,最后都是靠花仵作找到的证据,才抓到了凶手。
他的女儿也不错,眼睛圆圆的,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这样想着,小徐之锦向着小花荞,阳光灿烂的一笑。
第一天去望南私塾,满满一个讲堂的人,小花荞就记住了这个笑得很好看的徐三哥。
徐三哥休息的时候,就去教花荞写字:“你的这个荞字,是荞麦的荞,你看荞字和花一样,都是草头……下面一个乔字。”
“是小桥流水的桥吗?”花荞写完了抬起头来问徐之锦。
徐之锦笑道:“小桥是木头做的,乔字旁边要加一个木字边。”
小花荞眨眨眼睛又问:“那石头做的桥,是不是加一个石字边?铁做的桥,是不是加一个金字边?”
小徐之锦挠挠头说:“这我倒没想过,先生只教过,所有的桥都是木字边……走!我带你问先生去!”
花荞就是这样孜孜不倦的,给徐之锦和吴先生出难题。
吴先生深居简出,很少离开私塾,但是偶尔也会有人上门来找,其中,就有一位十岁的少年。
这天,少年又来替父亲送信,吴先生正在讲堂里,组织大家对《论语》进行学习。少年没有打断吴先生,只站在窗外好奇的往里望。
少年没有上过私塾,他从小跟着父亲到处跑,每个地方住不得几年。父亲便让他跟着同行的两位师傅学习,谁有空谁就教他。除了跟师傅学四书五经、大学中庸,他还要跟随父亲学武功。
过了十岁,父亲偶尔让他单独出来给人送信、采买。
吴先生这里,他是第二次来。
少年探头看见一位扎着两个小揪揪,眉清目清的五、六岁小女孩,正站在讲台边大声说到:“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徐二哥朝小花荞喊道:“你就是一个烧茶的丫头,先生准你旁听就已经是开恩了,你一个女子,凭什么来评论夫子?”
吴先生却很有兴趣的看向花荞问到:“哦?那你谈谈,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小花荞对先生鞠了一躬道:“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花荞认为,夫子并不是说,说话美妙动听、装出和颜悦色样子的人,便没有仁心。
仁,也可以是真诚的心意。夫子是让我们在表面巧言令色的时候,同时还要注重内心有真诚。”
“你能不能举个例子证明你的说法?”吴先生点点头,觉得小花荞讲的很有些道理,这个理论从未听人说过,今天一个小姑娘提出来,倒是很新奇。
小花荞从容的倒了一杯茶,双手举过头,奉到先生面前,笑眯眯的说到:
“先生是天下最博学睿智之人,花荞对先生又是拍马屁、又是献殷勤,最是巧言令色。可并非花荞无仁心,不过是想一直留在先生身边,当茶水丫头听讲而已。只要花荞内心是真诚的喜欢先生,即便巧言令色又有何不可?”
拍马屁?献殷勤?看似狡辩,好像也很有道理。吴先生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看来,一向固有的释义也未必是最好的,哪怕是《论语》这样被人讲过千百遍的书,也值得拿出来辩论一番。
窗外的少年更是眉眼含笑:花荞?这样的话,我的两位师傅也没说过。还真是个机灵的小丫头。
打这以后,少年总盼着被父亲派到宝应吴先生这里来跑腿,好听听花荞又冒出什么新论断。
就这样,寒来暑往,窗外的少年长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而花荞也早就不在私塾里奉茶,长成了一位聘聘婷婷、胆大包天的大明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