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探监

狗吃西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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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姐,我想在你身边做个助理,躲一躲他们,行不?”林乐问道。

    潘伊红莞尔一笑:“不是姐想推辞,你暂不适合这一职位哦。”

    从她眼神里,林乐捕捉到某种异样,估计她和郑杨二人的家族,一定有某种特殊关系,后悔不该道出真相,林乐却装作没事一般,说道:“采砂业务赚了上百万,帮了大忙,我一个乡下娃,不适合任职也就算了,以后潘姐有啥吩咐,随叫随到。”

    潘伊红答道:“谢谢,希望我们能保持长期联系。”起身做出要走的样。

    采花可以厚脸皮,其它事儿,林乐不愿低声下气,跟着起身道:“潘姐业务繁忙,我也不耽搁你了,再见。”拥着她,假惺惺的给了个吻吻。

    “再见。”

    林乐下山后,走出富人小区,叫停一辆的士。

    “去哪?”

    司机见他一脸茫然,不耐烦的问道。

    “等等,让我想想,”林乐有种隐隐的预感,郑天豪吃了大亏,绝不会善罢甘休,一闪念,想起正在监狱里服刑的贺二哥来,他在城里混了多年,对那些复杂关系,应该了解不少,决定先去送点钱物,顺带向他讨教讨教,沉默一会说道:“去201监狱。”

    201监狱设在县城附近一座小镇的背后,过去专门关押职务犯和政治犯,近来新增了刑事犯监区,容纳刑期不长的案犯,林乐走进大门,向门卫说明来意。

    进了监区,工作人员说是探监定在每月5号6号,还得等两天。

    住进小镇旅店,滞留两天,终于等来探监的日子。

    探监室里,隔着铁窗,贺二哥见到他第一眼,脸上现出少有的感动。

    “兄弟,想不到是你。”关进监狱数天,曾经打算要除掉的他,居然是第一个探监的人。

    “二哥,我在城里,来看你方便。”自从办了杨玉蝶,林乐和这道上煞星的恩恩怨怨,纠结不清,不知为哈,关系却越走越近。

    “长话短说,时间不多,兄弟,有啥要帮忙的?”

    “你安心服刑,莫要管我,杨玉蝶来过么?”

    “离了,”贺二哥阴冷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无奈,“很正常,该离的,我不忌恨她。”

    “我真难过。”

    “没事,今后见着她,随便的草着好玩去,比落到其他男人手上,让我好受得多。”

    “她还是我心目中的贺二嫂嘛,二哥,想问问你,认识郑天豪和杨洛轩么?”

    贺二哥眼里精光一闪:“当然认识,你咋啦,采花的事儿得罪了他们?”

    林乐将事情过往,说了个大概,叹道:“怕他们报复,如今我不知如何是好。”

    贺二哥沉思片刻道:“俩人的性格,我再熟悉不过,敢动他们的女人,必然没你好日子过,回乡下,势单力薄,在村上混不出头,留在城里,也不容易。”

    林乐失望的道:“待在城里,也不知啥时候,会让人割了爱爱,还盼着你早点出来呢。”

    贺二哥道:“我给判了三年,哪有机会出来,”搔搔头皮,仿佛想起了什么,“城里的金海岸社区有个女人,叫胡一粤,过去是武警支队的武术教练,连我在她面前也挺不过十招,武艺高强,却涉世不深,好打抱不平,要是你拿出采花本事,把她办了,留在身边,顺带的做个贴身保镖,就算郑杨二人雇佣杀手,也奈何你不得。”

    林乐闻言大喜,拍了巴掌,高声的道:“哎呀,我在河边公园和她见过面,杨洛轩雇佣杀手来害我,还是她亲手解救的呢。”

    贺和哥斜了一眼在旁边监看的狱警,压低声音道:“小声点,你这小弟,一定牢记,出来混,无论何种场合,一定要沉的住气,喜怒不流露于形色才行。”

    林乐自觉失态,应道:“好,一定牢记。”

    贺二哥语重心长的道:“回城内,首先找到胡一粤,这姑娘就因为和武警支队长恋爱不成,才回家休闲,阴柔内能,无比沉厚,你一位乡下娃,别的不行,就采花本事高强,一柄爱爱,应该和她对的上型号,设法亲近,尽快沟通之后,让她日日伴随,依靠你手中资金,做做生意,等到羽翼丰满,可以和郑杨二人抗衡了,再甩掉她不迟。”

    虽说和许多妇人弄着好耍,却怕伤了对方,历来有些心软,林乐悄声道:“咋说呢,她能为我好,我也得为她好嘛。”

    贺二哥淡淡一笑:“人在江湖,须得心狠手辣一点,要是你办过的妇人,都藕断丝连的,一心为她们好,如何在城里混的下去?”

    听狱警催促着时间快到,林乐趴在窗口道:“谢谢二哥指路,不管我发不发迹,一定设法去找找关系,给你减刑,或是弄个监外执行什么的。”

    贺二哥无比欣慰的道:“有你这份心意就行,快去,记住凡事多长个心眼。”

    回到城里,寻思着如何办了胡一粤,想到她家住金海岸,有父母陪在身边,平日活动轨迹简单,除了在家,就是去公园里习练拳脚,要是在社区里租到房子,随时和她打照面,机会可能更大,于是找到街边的房屋中介,店主从海样的租房信息中,翻出一则,是个一套四的房,分隔成十几个小间,租给打工仔,其中还有两个空位,和他们混在一起,蛮安全的,一看单元号,恰好就是胡一粤那一幢,她在三楼,出租房在四楼,于是暗喜,拍了巴掌道:“好,就住在这里,快带我去。”

    到金海岸,向房主交了租金,终于得到七八平方栖身的空间。

    租住房里,臭烘烘,乱糟糟的,上厕所也得排队,唉唉,底层的打工仔,混生活蛮艰难的,住进去头天晚上,邀约素不相识的哥们,去中餐馆大吃大喝一顿,给他们豪爽的印象之余,都纳闷着,既然手上有钱,为毛还租住火柴匣子一般的住处呢。

    第二天上午,打工仔们一大早上班去了,林乐睡了个懒觉,到十点过才起床,趴在窗台上朝下望,哎呀,三楼的阳台上,胡一粤正在晾晒衣服呢,花衣衣啦,罩罩啦,粉色小裤裤啦,通通是大号的,却不敢惊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