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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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邺似乎忘了刚才的事,他在思索下一步计划,沉吟着说:“既然罗娜知道凤珠在这儿,不仅她留不得,她的那几个心腹也是祸根——霜铖,你和绿野先把那两个孩子和维多利亚处理了,再和倾泓一块上泰山,有绿野做内应,加上倾泓,收拾他们不难。”

    “属下必当尽力!”霜铖一抱拳。

    李邺说:“好,残墨、林小姐跟我去长白山——霜铖,你过来!”

    霜铖到李邺面前跪下。

    李邺从怀里取出一块白色的东西,雀卵大小,呈扁平的椭圆形,他眸中有隐隐担忧,缓声说:“这次任务虽然不难,但是也危险,你把这个戴上,情况不妙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们。”

    霜铖在看到白色物体的时候,全身就是一震,他并没有伸手接,眼眶湿润了:“主人,龙骨属下万万不能要,这次去昆仑山,各界神魔,藏龙卧虎,主人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李邺亲手将那龙骨给霜铖戴脖子上,拍拍他的肩膀,然后看一眼林涓喜,似笑非笑地说:“我现在有了这么个不要命的保镖,你们不用担心。”

    林涓喜却在他眼睛看过来时,打了个寒战。

    霜铖起身退后,毕恭毕敬:“那属下去了。”

    李邺点点头,绿野和霜铖给李邺行了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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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霜铖和绿野出了洞。

    绿野一脸灰败,垂头走着,霜铖突然凑过来,手搭在他肩上,说:“阿绿,刚才你说的那个二郎神做的醒心石,能拿出来让小弟开开眼界吗?”

    绿野警惕地瞅着霜铖,见他一双眼中满是贪婪,就推脱说:“不行,这是个宝贝,弄坏了赔不起。”

    “真是小气。”

    “谁不知道你霜铖是吸铁石做的公鸡,不仅一毛不拔,螃蟹从你旁边游过去都得少四条腿。”

    霜铖笑了:“不愧咱俩交好了三百年,你真是了解小弟啊——要不这样,等收拾了罗娜一伙子,这玩意儿送给小弟,行吗?”

    “不行,这是献给主人的!”

    “如果你给我,我说不定可以在主人跟前,替你美言几句。”

    绿野挑挑嘴角,斜睨霜铖一眼:“就凭你?”

    霜铖被拆穿,一点儿都不尴尬,从容地说:“我是没有这个分量,不过,你就不怕我把你管财务时候的那点儿破事抖出来?你说现在,主人是向着我多些,还是向着你多些?”

    绿野脸色一变,暗暗咬牙,冷笑着说:“这醒心石是个稀世珍宝,如果主人问起来,我说被霜铖拿去了,你想想,主人会怎么看你,还敢让你管钱吗?饶得了你么?再说了,醒心石是干什么的,主人最沾不得什么,你以为你能把醒心石揣兜里?”

    霜铖一看不行,却也并不气馁,挑挑眉毛说:“无所谓,反正我以后要是立了功,可以求主人赏给我别的好东西。”

    绿野冷淡地说:“那我就祝你早点立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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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李邺一行出了洞,正午时分,艳阳高照,还好马车就停在门口,残墨给李邺撑开了伞,他垂着头,躲避着阳光,迅速上了马车。他是真怕阳光,吸血鬼——林涓喜想到了这种生物。

    林涓喜和李邺坐在车里,残墨在外面驾车。

    林涓喜一直不说一句话,只是看着自己的鞋子。

    “怎么了?”李邺说,一双凤目看过来。

    林涓喜低声说:“没事。”

    李邺不理会她的回答,说:“是为紫昙的事吗?”

    林涓喜眼皮一跳,抬头说:“没有。”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这么做,你也就安全了。”

    林涓喜明白他的意思,紫昙如果知道了父亲的死因,第一个报仇对象就是林涓喜,因为她实力最弱,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罪魁祸首。林涓喜现在不想说话,她已经被负罪感压得喘不过气来。

    李邺也不再理她,抽出本书看起来。

    这时,残墨清脆甜美的声音在帘外响起:“林小姐,你猜,咱们大白天飞这么高,会不会给卫星拍到呢?”

    林涓喜一怔,她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立刻有些担忧了,说:“我不知道,如果被拍到会怎么样,被导弹打下来吗?”

    残墨嗤得笑了:“怎么会——我是说,他们怎么会看到!这个马车驶上天了,别说人类,就是法力高强的魔王都看不到。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涓喜,林涓喜。”

    “好名字!”残墨赞道,“林下之泉,涓涓可喜,很可爱呢!”

    “我也就是个涓涓细流罢了,一辈子都成不了大江大河。”

    “为什么要成大江大河?女孩子嘛,太厉害了小心嫁不出去!”残墨笑道,语声清脆明快,“你有男朋友吗?”

    不料她会问这个问题,林涓喜说:“没有。”

    “你可得抓紧,要不然好得都叫人家挑走了——我给你介绍一个,霜铖怎么样?”残墨语声含笑,“他虽然不是那么帅,可本事大着呢,你跟了他一辈子什么都不发愁了!”

    林涓喜有点尴尬地说:“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然后瞅了李邺一眼,意思是:你也不管管你这个口无遮拦或者童言无忌的属下?

    李邺捧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

    残墨心思灵巧,觉察出林涓喜的不自在,就转了个话题,大骂中国自古以来的教育理念,这种话题正中林涓喜下怀,可是她现在毫无心思听残墨絮絮叨叨。

    林涓喜开口了:“李公子。”

    李邺依旧看着书:“怎么了?”

    林涓喜严肃地说:“我想请求你一件事。”

    李邺放下书,抬起头:“说。”

    林涓喜脸色不太好:“我想求你,别杀方索小姐。”

    “为什么,你不怕她回头找你报仇?”

    “我死有余辜,我不怕。”林涓喜凛然说。

    “如果她杀了你在乎的人泄愤呢?”

    林涓喜一怔,思索片刻,果断地说:“现在顾不了那么多,我只想要她活着,不然我这辈子不会安生。李公子,如果你不答应我,我会立刻死了。”

    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目光却是鉴定凛然。

    李邺一声冷笑:“如果她杀了我呢?”

    林涓喜一怔,明白自己是白费了口舌,李邺不可能放过维多利亚,因为她直接对他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

    车内静得呼吸声都听得到。

    残墨忽然开口,打破了僵冷的气氛:“涓喜,其实剩下那八颗凤珠也在主人这儿。”

    “哦?”林涓喜很吃惊,“那我们是干什么去呀?”

    李邺说:“卡尔告诉我凤珠下落的时候,我就把伦科尔家的凤珠拿来了——”

    残墨笑着说:“是啊,我家主人做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的。”

    李邺轻责:“好好驾你的车!”

    残墨笑声收敛了些:“是,属下不插嘴了,主人请讲!”

    李邺和颜悦色地说:“既然这么想说话,你来给林小姐讲。”

    “是!林小姐,你听着哦!主人把凤珠从伦科尔家取来了——这叫完璧归赵,本来就是我家主人的,那伦科尔用诡计骗去了——没过多长时间,伦科尔就死了,杜路穆公子当家,主人给了他一箱子黄金,和他合演了这么一出戏。走漏凤珠在赫连家的消息,势必会有好多人来偷,杜路穆把假凤珠放在机关重重的禁地,不管谁偷走了,杜路穆公子都会让所有人知道,把这烫手芋头丢给那个偷假凤珠的人,以后人们都会去找偷假凤珠人的麻烦。但是,咱们也是一定要去昆仑山‘偷’凤珠的,而且还要让三界人士都知道,这么做了,别人想都想不到真正的凤珠其实在咱们这儿。”

    林涓喜说:“如果人们都不信,还认定了凤珠在杜路穆手里,赫连家不是永远麻烦不断了?”

    “这就是败家子啊!”残墨清清脆脆地说,“主人会经常给他金子,让他继续享受这种麻烦,反正这浑人只要有钱吃喝嫖赌就行了。”

    看来教育后代真的很重要啊!林涓喜喟然叹息。

    林涓喜假意恭敬实则戏谑地说:“李公子真是活诸葛,我太佩服了!”

    李邺只是看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任何假话都不适合从你嘴里说出来。”

    林涓喜愣了,这算是抬举她吗?

    李邺已经将一本书翻完了,放回去,又抽出一本来,林涓喜瞥了眼,是本俄语书,她曾经有段时间十分迷恋维塔斯(注:俄罗斯男歌手),所以虽然不知所云,却能看出来那是俄语,左右没事,便盯着李邺的书看。

    李邺抬眼看她,眸子清凌凌的,映出她刘海低垂的身影,她唬了一跳,他神色平和地说:“你能看懂俄语?”

    林涓喜摇摇头:“看不懂。”

    “那为什么一直盯着看?”

    林涓喜垂头说:“看不懂就不能看了吗?”继而抬头朝书努了努嘴:“什么书?”

    “《叶浦盖尼·奥涅金》。”

    “哦,普希金的——我听我哥说过,普希金的婚姻很失败。”

    李邺澹然而笑道:“他娶了俄罗斯最美的女人,所以成了俄罗斯最不幸的男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邺也微笑着,这样的笑容,好像惠风和日,高贵中带着让人舒心的儒雅。

    林涓喜想,在他下属的心中,他或许是一位很有魅力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