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北上

夜三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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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正午,天很热。

    但走是必须要走的。

    三百零一人,三百零一匹马,向着北方,向着安庐的方向,出发了。

    旱灾,天灾。

    这些人去了有什么用呢?

    千里迢迢跑去送肉?呵,这么点可不够吃的。亦或是传递陛下的命令,让那些连饭都吃不饱,卖儿卖女,面黄肌瘦的百姓感恩戴德,知道皇帝心里记挂着他们?开什么玩笑。

    露期明白,他们只是先锋队,说难听点儿就是出气筒,要让百姓把内心的怨气发泄出来。毕竟宦官误国不能只在口头上说说,要落实在行动上。

    后面朝堂派的带着粮草的车马,等到百姓怨气发泄的差不多的时候便会到。

    露期骑着马,神色竟有些惬意,他不甚在意名声,给百姓当个朝廷里寥寥无几的出气筒,自无不可,难听的话他听得多了,百姓又能怎么骂,他若因这点事儿生气,就像跟小孩子怄气似的,傻得很。

    他在犹豫,要不要去魏家庄子看看,看看魏南絮。

    心里正想着,殊不知已付诸于行动,没多久一行人就跟着他来到了魏家庄子。

    “你怎么要去那了?不是没确定下来吗?”魏南絮一边捣鼓着制冰的桶,一边说道。

    “陛下的旨意是让我即刻出发。”露期摩挲着拇指上的玉扳指,道。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最近也没什么要忙的,庄子交给范原,朝廷的夏租还需好些时日才交,让范原卖冰,得来的钱补上夏租的缺口。”魏南絮拿着手帕细细地擦手,将手上的水珠一个个擦干净。

    露期有些犹豫,他打心底儿里是怕自己一走,姐姐也会像十年前那样,一句话都不说,消失了。

    “成。我命人准备。”

    即使知道魏南絮若随他一起去,很大可能会听见声讨他的声音,产生厌恶感也说不定。

    他不在意那些难听的话,可他在意她。

    ………………………

    城北三里的官道上,两批人马汇合。

    虽说这是官道,可这是城外的官道,所谓的官道只不过是宽一些的土路罢了。

    众人带着面巾,使得这炎炎夏日更燥热了几分。

    虽说东厂的番子和镇北军同行,场景颇有几分离奇的味道,但毕竟都是隶属朝廷的人,路过的百姓即使不给番子们好脸色,但总归敬重镇北军,不至于当街扔个烂菜叶子臭鸡蛋。

    谁家没有儿郎参过军?谁家没有因为战争死过人?

    正是因为都有,或先祖或同辈或晚辈,百姓对绣着“北”的马头套很有好感。

    镇北候入京是不可能带大批镇北军的,哪怕带一千虎贲也不行,朝堂上定会有文官参你一本,无非说的就是狼子野心,蔑视皇权云云,且只多不少,那群文臣不怕死得很。因而,镇北候只带了二百甲士,大燕国内平稳,只要没有天灾,人祸出现的几率也不大。若有口饭吃,谁人会不要命了造反?

    除非是有能耐的野心家诞生了。

    可野心家生错了地方,在大燕翻不起浪花。

    多年的战争使得大燕男女比例不协调,百年前是十户人家无一男儿郎,百年后的今天可以减减,四户人家无一男儿郎。

    东厂与镇北军同行,没错,刚开始是同行,一个时辰后也是同行,无非就是两队人马间距离拉开了些。

    没拉开太远,也就一百米左右的样子。

    许是日头高的缘故,赶起路来累,人容易犯困。只见魏南絮的头向前一点一点的,看得露期提心吊胆,他也不敢和她共骑一马用双臂揽着她,只好打开话匣子,说一些有的没的。

    “姐姐,你觉得大燕如何?”露期骑着马,时不时侧过脸望她。

    魏南絮揉着眼睛:“大燕啊,出了两位帅才,穷兵黩武,不过我喜欢。”

    露期眉毛微挑:“姐姐为何说是两位帅才?”

    身旁人摇了摇头,道:“明面儿上是两位,你身边那个是一位,西边那个是一位。”

    说着,她还向镇北候的方向努了努嘴。

    露期有些好奇了,道:“南边那位怎么不成?”

    只见她又摇了摇头,“那位啊,那位家里四世文臣,到了他那儿突然就成了武将,无非是些纸上谈兵的花花架子,中看不中用。且他没有战功。”

    闻言,露期一怔,心存疑惑姐姐为何知道的如此之多,但想到姐姐是神仙,便想通了:“姐姐可会占卜?”

    魏南絮嘴角微扬,不困了,道:“不会。你想什么呢?我只是走的地方多。”

    “姐姐都去过哪里?”

    “唔,我第一次是到的这儿,以前这里是晋国,晋国立国八百年,它们的炸酥烙很好吃,又脆又甜,晋地百姓过得很苦,也不知道晋国的国运是好是坏。

    它坏,天灾每年都会发生,黄河决了堤、瘟疫、旱灾、水灾、蝗灾。

    它好,晋国竟统治了八百年。

    后来,我去了北面,越往北,人越少,田也少,可北地人更高大。他们那里山多,草原也多,只是温度低,见不着动物,但他们那儿有一种马,体型特别高大,两米高,三、四米长,跑起来地都发震,可惜跑得慢,但力气大。”

    露期没忍住打断了她的话:“你去的北地,可是如今的北凉?”

    魏南絮摸了摸下巴,沉思道:“那儿应是北凉的腹地。”

    露期点了点头,没再言语。魏南絮见他不言,自己刚刚正说得起劲,便继续道:

    “在北凉的东南,有一个国家,叫大石,国土面积不大,军备也落后,和我们隔着海,他们的百姓很少种小麦和稻子,他们种黄色的圆球和棒子,圆球和棒子只是外形。你想想,能想出来的。我管它们叫土豆和玉米,因为圆球是长在地下的,有泥土的味道,棒子上面有好多比米大的米,烤熟了很甜。

    北凉的西边有大罗,他们那儿有个农物,外皮是红色的,皮儿很薄,果肉是金黄色的,烤熟了之后很甜,也长在地下,我称它为红薯。”

    魏南絮突然不说话了,沉默了好一会,露期一直在认真听着,这些都是他没有见过的,他听得很认真,见她不说了,他竟有些迫不及待。

    正欲问她,她便事先开口了:“我在岭南也见过红薯,你不是岭南人吗?你应该知道吧,可以派人去找找看,红薯的产量挺高的,一颗秧苗至少有一个,多了说不定有三四个,而且那东西好种,一个红薯可以切成好几块,泡水里几天就发芽,再埋入地下,过百十天就长出来了。北方也能种,一年种一次,南方一年两次。就是累人,要翻地。”

    露期心里掀起来惊涛骇浪,若是大燕有了此物,哪岂不是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养更多的兵……

    嘶,不敢想,不敢想。

    露期暗暗心惊,打心底里觉得姐姐厉害,举世无双,内心又极度自责,怪自己没有早点发现如此宝物……在露期眼里,这可比金银财宝值钱。

    可又想到了乾国那块宝地,简直是活着的粮仓,只是如今大燕……唉。

    露期叹了一口气。

    魏南絮没注意到露期的小动作,只是心里想着美食,嘴里介绍着他国风光:“西夏的矿多,不管是铁矿、铜矿、金矿、银矿,都多;乾国,乾国是个粮仓,那儿是好地方,且乾国都是文人墨客,不会舞刀弄枪,好打,我要是大燕的官家,说什么也要把乾打下来,乾就是钱啊!”

    周围都是自己人,露期神色惆怅:“乾是打不了的,北凉和西夏虎视眈眈,不仅等着大燕,更盯紧了乾国。尤其西夏,虽隔着燕地,但他们离乾国也不远,要么两国联手一齐吞乾,可陛下是不会允许的,朝臣也不会,我也不会,乾毕竟在燕国境内,若两家分乾,赢了定是要分土地的,西夏就会变成一颗钉子钉在腹部,头上还悬着北凉那把刀。”

    露期的神色有些黯然,语气却透露着深深的渴望:“除非我大燕兵强马壮,国力强盛,那时,北凉和西夏就不敢轻易来犯。”

    “你是燕人吗?”魏南絮突然来了那么一句。

    露期愣住,不知道姐姐这是何意,难不成他还不是燕人了?

    魏南絮见他没回,详细地说了一遍:

    “大燕是从西北打来的,西北是戎狄人,那里很久之前都是部落。第一任燕皇是个野心家,从普通的草原牧民爬到了首领的位置,先联合小部落打怕了大部落,又联合大部落,打没了不联合的部落,可惜将西北草原上的部落统一后,他也死了;

    第二任燕皇立了国,国号大燕,整合了草原部落后休养生息了十多年,是个有耐心的雄主,挥军南下,打下了半个晋地,没有粮了,人在战争中受了伤,战争停了,人也死了。

    第三任燕皇是个赌徒,战争过后立即即位,休养生息了十多年,竟兵分两路,亲自给两路将领封侯拜将,一路北上打北凉,一路南下打剩下的半个晋国,可惜命短,刚刚抢来了北凉的马场,晋地还没打下来,人,又没了。

    第四任燕皇是个心细的雄主,喜欢铁器,擅长木匠活儿,发明了马蹬和马鞍,燕地骑士成了大燕铁骑,晋地完全成了燕地,又是个长命的主,发明了马蹬和马鞍还不够,又发明了骑连弩,骑兵的弓箭换成了骑连弩,不仅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力气,攻击范围还远了十多步。

    所以,你是燕人吗?”

    露期闻言,摇了摇头,道:“我知晓大燕是如何立国的,但脚下的土地如今名为燕土,我也是出生在燕土之上的人,无论六百年前这儿是哪里,如今都是燕地,我自是燕人。”

    “姐姐真是妙人儿,能让我遇见姐姐真是上天的恩赐,仅红薯一物,就可改变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