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甜死她了

予卿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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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提示音响起,温暮嘟囔了句:“洗得这么快吗?”

    等回去再看,发现是高中同学,邀请她参加同学聚会的那个。

    陈嘉琦:温暮,聚会时间定在下周末,你能来吗?

    温暮抿唇,垂眼敲字。

    温暮:不好意思啊,我下周要出差。

    陈嘉琦:出差多久啊?

    温暮:两周。

    陈嘉琦:那…好吧,有机会再聚。

    温暮松口气,回了个好字。

    盛桉洗漱完回来,就给她打了电话,就这么一刻,她心情就好了起来。

    “暮暮。”

    “嗯,好了吗?”

    温暮一边说一边把灯光调暗,只留一个微弱的床头灯亮0着。

    “对,有件事。”

    “什么?”

    “我高中是我们班的班长。”

    温暮一点也不惊讶:“我想到了,姑姑说你大学还是学生会会长呢。”

    他低笑:“她还和你说什么了?”

    “说了好多。”

    盛桉那边没声音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盛桉。”

    “我在。”

    “姑姑说你很优秀,是一个很耀眼的人,没说其他的。”

    温暮抿唇,眼里有些紧张。

    她突然想到,盛桉那时候那么落魄,连见了她都要控制自己离开,肯定是不愿意被她知道的,她就装作不知道。

    但是盛桉太聪明了。

    只是他也可以配合她的小贴心。

    “那都是过去了。”

    “你现在依旧很耀眼。”

    盛桉笑着,“那我现在要和你说的事是。”

    “因为我是班长,有些事情有人提出来我是不能不做的,最近要举报一次同学聚会,你要陪我去吗?”

    温暮这下是真的惊了。

    怎么就这么巧!!

    现在流行同学聚会吗??

    “暮暮?”

    “我在我在,是那个…”她干咳了下:“今天我一个高中同学也让我去参加这个,只不过我拒绝了。”

    “这么巧。”

    他语带笑意:“那既然你拒绝了,就陪我去,好不好?”

    “你们的同学聚会…我去不合适吧?”

    “让带家属去的,他们在群里问起我,今天恰好有了女朋友,所以就起哄让我来问问你。”

    “我…”

    “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没关系的。”

    他语气没什么起伏,可温暮却一下就心软了:“我去,我陪你去。”

    他弯眸:“暮暮真好。”

    温暮摸了摸耳尖,又随口问他:“你们高中是不是有很多人追你啊?”

    “大概吧,不记得了。”

    “肯定是很多!”

    “可我只喜欢你啊,暮暮在想什么?”

    她睫毛微垂:“你这么好…为什么会喜欢我?第一次动心什么的,你那时候都二十二岁了。”

    盛桉停顿了下,像在思考:“我以前喜欢的东西很多,喜欢画画,摄影,滑冰,攀岩,蹦极…”

    他一一细数下来,像是心脏分了好多部分,去承载一些零碎的,特别的爱好。

    “我那么多喜欢的东西,哪有时间去想爱情。”

    “那我是怎么回事?”

    大概女孩子都喜欢问这个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或许是自卑,也或许是想得到恋人的肯定。

    盛桉从来不会辜负她的期望。

    “你肯定不想要听我说喜欢不需要理由。”盛桉仔细思考下来,又用他清澈的嗓音问道:“暮暮,你看过《致拜伦勋爵的信》吗?”

    温暮看的书不多,可也在她爷爷的书架被逼着翻到过:“看过,小的时候,已经记不太清内容了。”

    他清了清嗓子,像朗诵课文那样缓慢道:“我知道这个国家崎岖多山岭,气候多变又冷到滴水成冰,于是环顾四周要找些轻快流畅的东西,径直挑中了温暖又富有教养的你。”

    “我想,没有这句话更能形容我的心情了。”

    “那个时候的我,所有的喜好都被一一打破,让我不得不凝聚成唯一的一个,也就是绘画。当曾经藏了很多东西的心脏,突然只剩下了一个,我会觉得很空。”

    “我去画群山万壑,冰雪翠松,落日余晖等等所有我曾爱过的东西,可那只是被拘在我的小世界里。”

    “直到你出现,那片空白又不得所解的东西,就这么被你填满了。”

    “第一眼时我就在想,怎么会有女孩子笑得这样好看。”

    胜过他见过所有山河。

    “盛桉…”温暮眼又发热了:“我的男朋友怎么这么会说呀。”

    他低笑着:“不要再不自信了暮暮,我能于万千人中挑中你,足以证明你的优秀。”

    “而且暮暮,是我奢求了你这么久,该不自信的明明是我才对。”

    温暮捂着心脏:“可是我完全看不出你哪里不自信了。”

    “我只有足够优秀才能吸引到你呀,而且…”他轻轻笑着,“我怎么可以表现出退缩的意思来,我唯一全心全意追求的也只有你而已,当然要全力以赴。”

    怎么这么甜呀呀呀!!!

    温暮抱着熊,埋在它毛茸茸的肚子上扭成了一个毛毛虫,她能想象得到自己现在笑的像个十八岁的小姑娘。

    夜色沉沉,昏黄的灯光挂了一夜,将室内投射成暖色。

    温暮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再睁眼就是早上了。

    下楼和盛桉一块吃了早餐就去了公司。

    温暮下车前问他:“你今天有没有事呀?”

    “没事,下班我来接你。”

    她摇头:“太麻烦了,我自己开车回去吧。”

    盛桉抬手揉了揉她的头顶:“我一天都见不到你,你连这唯一的时间也要剥夺了吗?”

    她弯眸:“我不是怕你麻烦吗,那你想来就来吧,开着我送你的车。”

    他跟着笑了。

    温暮拿起包往公司走,走了一半被盛桉叫到了:“暮暮,把这个带上。”

    温暮转头:“板蓝根?”她接着蹙眉:“我不要,好难喝。”

    “最近天气变化快,好多人都感冒了。”他抬手捏了捏她的脸,哄道:“暮暮乖,感冒了很难受的。”

    她垂眼接过:“好…”

    盛桉奖励似的从衣兜里捏出几颗草莓糖给她:“苦了吃这个。”

    “又哄小孩子。”嘴上这样说,手还是很诚实地接过去。

    “你不是吗?”

    她抿唇压住不受控制想起飞的唇角:“我进去了。”

    “好,下午见。”

    温暮自认为矜持地点点头,转身就走,嘴角也跟着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