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你这车鸡爪,我承包了

空谷流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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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纬今日,穿着湖青色交领小阔袖短袍,扎了赭石底子的双胜纹腰封,靛蓝裤子和绑腿,一双黑色的平底船鞋,未戴冠帽,发髻只拿帛巾裹得紧紧的。

    胯下雪青马的鞍鞯处,还挂着个革球。

    姚欢心道,这一看,就是要去参加蹴鞠这项大宋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运动呀。

    再迅速地瞄几眼,啧啧,曾家四郎果然是高富帅第一梯队成员。

    衣服料子一看就是开封城高级定制也便罢廖,关键是打扮一紧身,宽胸阔背蜂腰窄臀的线条就出来了。

    虽说古人因为食物构成和烹饪技术的原因,普遍比较苗条。可如曾纬这般盘靓条顺、看着又有仙气又有力气的青年郎君,姚欢自忖也没在街头市里见到过。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自曾府遇险一别,暌违月余,白玉般的曾公子,不知是否因为常在烈日下健身打球,晒黑了不少。但颜值向来与肤色无关,譬如古天乐,不管白古黑古,都是天容玉色。

    姚欢由衷觉得,眼前的曾公子,就算倾国达不到,倾个开封城应该问题不大。

    “曾公……”姚欢打招呼时下意识地要唤“曾公子”,一想自己算来是曾纬的晚辈,便生生地将个“子”字咽了回去。

    曾纬微怔,旋即眼中沁染得趣的笑意。

    曾公?虽然你我算来是叔侄辈份,可你这声“曾公”,也叫得太老了吧?

    但他此际,实则是舒心的。

    姚欢热得红扑扑、汗涔涔的面上,那种不善言辞的局促,如晨雾里粉荷上若有似无的一层清露,在曾纬看来很是稚拙可爱,令他顿时想起小令中那些描摹闺家女儿怯怯娇羞的句子。

    这才是小女子该有的自然美好的情态。

    平日里官宦贵胄子弟的交际聚会上,这个公那个公的千金们,要么自负风姿卓绝,要么自负聪颖多慧,端着名媛的架子矫情以极,言语往来比新旧党争还累。

    一个个仿佛抹了太多盐、下了太多酱的乳羊排,调味过度到肉质发柴,叫人尝一口就想放下筷子走人。

    所以,曾纬还是更爱与下等官员的郎君、甚至浮浪子弟来蹴鞠。

    大家哪来的阶级区别,都是凭身段腿功和真正的反应能力说话,直如沙场将卒或山中猎人般,尽显男儿智勇。

    曾纬跳下马来,和颜悦色地向姚欢道:“姚娘子客气了,喊我四叔就好。”

    姚欢微屈膝盖福了一福,依言轻声道:“四叔。”

    仍是低头看着地面。

    不知怎地,片刻前刚和他相遇时,姚欢还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几眼。此刻曾纬下马来到跟前,离她近了许多,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

    曾纬嘴角微噙,亲切平易的辞令张口就来:“总说去二嫂的铺子里尝尝东水门头一号的炙肠子烤腰子,今日还真巧,于此处碰上娘子。在下有口福咯。”

    他说着,笑眯眯地往食车打量去,忽地看到苏迨写的那招牌,不免生了奇意:“日啖鸡脚三两斤,怎么,这满满一车的美馔,都是鸡脚,不是猪杂?”

    姚欢回过神,随着曾纬的步子趋到食车前,指着那排盛着五味鸡脚的陶缸道:“吾家在饭食行里是脚店,全靠滋味留客,滋味嘛,也须换换新的。譬如欧阳永书公的词,有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也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姚欢语罢,自己都唬了一跳。

    艾玛,我这是突然开挂了?

    竟然也能张口就来诗词大会了?

    再回味最后引用的欧阳修那句《元夕》中的词,她真是大惊失色。

    意思忒也暧昧。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

    哎,还不是因为,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里的插图。

    对,曾四叔他,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文艺沟里去。

    一旁的美团,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风。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文的邵郎中,但她觉得,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鲜的,只是缺了点风味。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是以,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当天救了姚欢一命。

    她只是旁观者清,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原本时而深幽如潭、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

    美团这婢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开弹幕而忘了本职工作,她眼瞅着那曾四叔因了小主人几句欧阳修的词,忽地面色现了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赶紧捻起一张荷叶,揭开罐子的盖儿,麻利地夹出几段虎皮鸡爪,戳上签子,奉到曾纬面前。

    “大官人请尝尝,都是昨日傍晚煮透去骨,俺家大娘子五更天起来炸了又焖烂的,可惹味哩。“

    曾纬也不推辞,接过尝了,抿嘴赞道:“在下从未想到,鸡脚竟能做出这般精彩风味来。“

    不过,他虽面上布满夸许之色,胸中却蓦地涌上一阵混杂着怅然的怜惜,以及略带忿忿的讥诮。

    姚家姑娘这般灵秀美妙的人儿,就如此陷入艰辛劳碌的命途了么?

    天不亮就做炊事也就罢了,这三伏天里还要推着车叫卖,看样子也没什么食客光顾她的摊头……

    曾府收了她做义女,大哥大嫂果然就是为了怕给父亲惹下更多麻烦,而摆摆样子、走走场面罢了。哪里有真真切切的实惠日子给到人家?

    曾纬将荷叶上的几块鸡爪吃完,从衣襟里掏出丝帕揩揩嘴唇,对姚欢柔声道:“四叔我还要去蹴鞠,刻下不能多吃。但你今日这车鸡脚,我都买了。劳烦你和这位养娘,将车子推去柳树那边,待踢完球,我请他们吃,你二人帮着张罗张罗。如何?“

    姚欢闻言,喜不自禁。

    哈哈哈谢谢老天爷,赏个霸道总裁给我拉拉业绩。

    “这个鱼塘被我承包了”......

    “这车鸡脚被我承包了”......

    古今总裁范儿,原来都是一个画风。

    姚欢立时就把方才那种奇怪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抛在脑后,道声“多谢四叔照应俺家小买卖”,招呼着美团拔了刹车,就往那蹴鞠场子推。

    曾纬扭头上了马,走在食车前头。

    他不是性子急,而是不忍心看到姚欢推车的模样。

    他不由后悔今日未带家中小厮出来,否则便可让小厮去出力。

    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自己上前帮忙推车,但此处虽不像汴河边那般热闹,毕竟也不是个偏僻的所在,若教熟人认出曾枢相的幺子帮个年轻貌美的贩食妇人推车,传到父亲那些貌合神离甚至公开攻讦的官场同僚那里,只怕又要起几番风波。

    三人行到柳树下,拴马的拴马,驻车的驻车。

    曾纬正要再对姚欢交待几句,忽听身后有人带了几分揶揄之气叫道:“四郎,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是头一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