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大雁汤底兔肉火锅

空谷流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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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书阁出来,往北不到一里路,就能见到溪河蜿蜒处,松柏竹林郁郁葱葱,寒冬时节,亦无萧瑟凄冷之相。

    金明池既然从开封外城北部的金水河引灌,这一片自是水草丰茂。

    又因沟渠挖得颇深,便会相应地出现坡岗,星罗棋布,错落有致,建造瓦屋木楼后,映着植被,竟生生地在开封城西这一马平川的地界,营造出山川形势、溪谷幽潭的景象来。

    左右是清净之处,曾纬更是不拘,牵着姚欢的手,踏雪涉溪,来到一处不大的瓦舍前。

    高俅已守在门口,忙将二人迎进屋内,细溜溜的眼睛弯成月牙儿,笑道:“四郎,姚娘子,莫看这家不过是个茅檐低小的样子,做的山野风物,端的惹味。”

    说话间,就有田舍翁面貌、但衣着干净的掌柜,殷殷上前,向二人作揖行礼,引到一处画屏后坐了。

    高俅见姚欢一脸绯红,眼中的柔情蜜意像咕嘟嘟的茶汤般,几乎都要溢出来。他又睃了一眼曾纬,这潘安之貌的男子,更是眉梢唇角都挂着春色。

    怪道唐人卢照邻说过,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对儿鸳鸯,既不迂也不野,男子风流而不佻薄,女子灵俏而不冶艳,果然瞧着赏心悦目。

    高俅最是识趣,侧头吩咐掌柜的上菜后,便向曾纬道:“四郎,俺家小儿,身子素来有些弱,正巧前几日郡王赏了根高丽人进贡的北参,说是剪了参须,与麂子肉同炖,最是滋补根基。我方才已打听得此地冬猎野味的村集在何处,去去就来。”

    曾纬心道,你可不用去去就来,你想去多久便去多久,正好让我和欢儿清净对酌。

    嘴上却温言道:“急甚,你吃点东西再去。”

    高俅道:“方才已热乎乎地吃了两杯酒,一碗雁肉饽饦片子,饱着呐。”

    因又转向姚欢道:“姚娘子,今日俺本来是让店家备一只豆酱雁兔炖锅,不想这店家自告奋勇,说是学了一种新奇的烹煮之法。俺思量着,娘子本也是精于厨事、妙手成馔的行家,酱汤炖锅之类,也不稀罕,不如便试试他家的新把式,也给他们指点指点?”

    姚欢莞尔点头。

    美食爱好者,最钟意推陈出新,何况身处这个宋代农家乐里,她自然很想看看,冬令野味,能翻出个什么花样来。

    高俅刚告辞出门,那掌柜的浑家模样的婆子,便端来一只大风炉。

    姚欢因姨母沈馥之爱饮茶,识得风炉这宋人煮茶时常要用到的器物。

    风炉本为唐朝时的“茶圣”陆羽所制。陆羽将魏晋时煎茶用的三足“鬲”改良,成为可以架在小小炭盆上的高足鼎炉,鼎中煮水,调盐料,投茶末,士人围炉对坐,一边等待茶汤沸腾,一边畅所欲言,如此风仪的雅重韵致,岂非胜过酩酊大饮?

    然而今日,面前的风炉却显然又经过了改造,底部炭炉的敞口变得更大,坐于其上的陶盆也更宽阔,犹如海碗一般。

    此际,炉底的小炭块已燃得通红,店家端来的覆釉陶盆里满满一锅汤水,坐上炉子没多久,便沸腾起来,飘出阵阵浓香。

    曾纬好奇地问掌柜的浑家:“这汤一股禽肉浓香,却又怎地清如泉水?”

    那婆子恭敬答道:“官人,此汤,乃用猪骨和大雁的架子,小火熬煮一夜而得。大火汤浊,小火汤清。熬成后,若汤上还有浮油,俺们就用丝瓜络置于汤面之上,来回扫汤,浮油就都被瓜络吸走啦。”

    曾纬“哦”了一声,心头却更为疑惑。这金明池附近的店家,虽也不能全然视作腌臜不忌的山野村民,但对汤色都如此讲究的,应也不多见。

    姚欢听了这汤的制法,心里想到的,却是此前在宫中见到郝随做的“开水萝卜”。用虾茸丸子扫汤,然后弃丸不食,这样矫揉造作、浪费食材的所谓“讲究”,与这里的农人用丝瓜络吸附油污的“环保”做法,高下立现。

    真正热爱美食的人,从不对那些明明可以吃的食材,得瑟什么“弃之不用”的。

    老天爷给面子赏的,世间人花力气养的、种的、捕的、捞的,四季荤素、万千风味,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块肉片蔬应该倍感珍惜,怎可随意糟蹋丢弃。

    正是汤沸香浓之际,婆子又带着伙计,麻利地摆上四五个瓷盘,三四只小碗。

    婆子介绍道:“这红溜溜的,是兔肉,这白森森的,是鲤鱼肉。皆是活杀后,选了兔腿和鱼肚上的好肉,才能片得这般又韧又薄。这两盘呢,是霜打的菘菜,甜糯得很,还有俺男人自己压的豆芽,官人娘子请看这一根根的,可是嫩得能掐出水来?”

    姚欢满脸赞意,又指着几个小碗,问是何物。

    婆子道:“那是蘸料,一叠姜末米酒,一叠醋,一叠豆酱清,一叠汉葱茱萸汁,官人和娘子将吃食在雁汤里摆烫熟了,由着喜好蘸料,即可入口啦。”

    姚欢明白了,这不就是宋代火锅?

    可以可以,火锅到底是中华美食之光啊,千年前就有了,而且因了宋人的精细,铺展出的派头,完全不逊于后世嘛。

    婆子和伙计上完菜,将屏风摆回,退得远了。

    曾纬先夹了鲤鱼薄片,在汤中汆熟,蘸了姜汁米酒一尝,与姚欢道:“果然滋味不俗,原还想着,鱼肉最是清淡,莫不叫飞禽走兽的骚味给盖了,不想这家的肉汤,闻着香,吃口却不浓,倒有几分君子气,不夺鱼鲜之美。这蘸鱼的米酒,也不烈,你快试试。”

    姚欢涮了鱼,细细品来,确如曾纬所言。后世粤菜里有一味“天麻八珍汤”,乃用羊骨、鸡腿、鱼头、天麻、白芍等煲煮而成,飞禽、走兽、水族,原是可以同锅的。而眼前这涮锅的底汤,以猪骨替代羊肉,以大雁替代母鸡,至少减去了四五分浓骚重油感,更不会盖去鱼肉的清鲜。

    那边厢,曾纬知她方才在书阁上与自己亲热时,就饿得肚子咕咕叫,一两片鲤鱼如何能充饥,随即又拈了最大的一片兔腿肉,在陶锅中来回漂烫,一心盼着它快点熟了,便喂给心爱的人儿。

    兔肉,在畜肉里,颜色较浅,接近鸡肉的色泽,生的时候还呈现出玫瑰鲜红,在热汤中打了几个滚儿,断了生,就变得粉嘟嘟。

    姚欢盯着火锅中这一大块柔软如锦、曙色乍现的兔肉,蓦地想起,自己上辈子读过南宋人林洪的食单,里头便将涮兔肉称作“拨霞供”。

    此刻,容颜俊美的曾纬,骨肉匀称细白的手指,夹着筷箸又轻又快地挑烫着兔肉,画面太美,真如神仙拨霞一般。

    “四郎,你看这兔肉,像不像天边朝霞?”

    曾纬剑眉微扬,抬起眼睛看着姚欢,见她双颊被火锅的热气蒸得又红了些,遂带了三分嗔、七分爱的口吻道:“是挺像的,不过,霞帔雪颜,都远不如你好看。”

    哎呀,情话就要如此简单直接。

    姚欢将嘴唇一咬,正将满含春色的目光和笑意回报给情郎时,却听门外一个苍老而不失爽朗的声音道:“店家,老夫那回教你改制的风炉,用起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