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狼子野心

弈剑听风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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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央~

    不知何处传来的呼麦声。

    悠扬的马头琴。

    长调,短调。

    一望无际的通古斯草原,游牧人民的额吉。

    绿草丰美的牧场,马儿在撒欢,羊儿在吃草,牛儿在奔跑.......

    通古斯草原的敖敦部纳哈他氏的牛羊骏马最是健壮,他们拥有最丰美的牧场。

    雅库特雪山脚下的阿古拉部涂克冬氏是草原公认的勇士部落,掏熊洞、翻雪山都是家常便饭。

    而安札河畔的沐仁部杜拉尔氏扼住了草原的另一条命脉,纯洁的神灵是腾格里的恩赐。

    这幅没有框子的画,才让通古斯草原更加的洒脱,无拘无束,就好似草原上的人。

    “哦!哦!哦!”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热衷骑马。

    年轻的草原儿郎赤裸着上身,露出黝黑的皮肤,正兴奋的挥舞着马鞭大喊大叫。

    他正在追逐一匹狼。

    是的,没错。

    他正在追逐一匹孤狼。

    他的台格飞速的移动,将那匹孤狼赶向别处。

    草原人有猎狗打猎的习俗。因此,他们非常重视选留一只好猎狗——“台格”。

    他的台格并不强壮,可十分敏捷,最重要的是,他的台格与他一般胆大。

    那只孤狼无数次想反扑,可每次找准机会张口,那小巧的东西就会从它的身边滑走。

    它十分恼火,它应该是这片草原的霸主。

    它是狼,是凶残的代名词。

    嗷呜!

    它仰天长啸,突然转身冲向马背上的少年。

    可当它跃起的那一刻,少年的并不慌张,从腰间拔出环刀。

    血腥味会使狼疯狂。

    可面前的少年令它恐惧。

    它瞧准了不远处的羊群,心底有了主意。

    可刚跑了几步,便发现,不知从何处冒出的十多匹骏马将它团团围住。

    马上是与少年同样拥有黝黑皮肤的人。

    少年紧随其后。

    “你行不行啊?”

    一人问道。

    少年翻下马背,慢慢抽出腰间的环刀,走向那匹孤狼。

    它的前腿还淌着血。

    看着面前的人步步紧逼。

    嗷呜!

    它屈着前腿,弓起身子,凶狠得瞪着少年,发出阵阵低吼。

    少年突然扬起刀,孤狼猛得向前一扑,顺势扑倒了少年。

    片刻的寂静,马背上无人担忧。

    刺啦。

    开膛,破肚。

    少年翻开身上死透的狼,擦了擦脸上的血。

    他兴奋的一拍胸脯,朝着马背上的众人投去骄傲自豪的目光。

    他是腾格里赐给草原的礼物,他的名字犹如他一般勇敢、强壮——阿不尔狮郎。

    他收起自己的战利品,翻身上马,扬起鞭。

    一同奔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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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辽金庭,通古斯草原。

    大辽金庭虽都是草原人,可是大辽信奉斡仁,而金庭信奉腾格里。

    即便他们出自同源,即便他们一脉相承,即便在外人眼里他们是一个国家。

    可各部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和谐,尤其是大辽各部与金庭各部,更是势如水火。

    草原人不善耕作,主食大多是牛肉羊肉,可若要吃些五谷杂粮,穿些锦衣还是得向不远的大宋去换。

    大宋五谷杂粮并不吝啬,反倒能从不懂行情的草原人手里拿到不少好处,可唯独对铁器看管得极为严格。

    可总有人会趁着夜色偷偷用草原人最稀缺的铁器来换取草原人健硕的牛羊和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人儿。

    大宋的人喜欢敖敦部的牛羊,沐仁部的美人儿还有马奶酒。

    这小小的“撮罗子”,挤满了人,帐外时不时有人头攒动,都想看看这帐内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游牧名族人烟稀少,这么大阵仗的集聚还是这百年来的第一次。

    帐内众人交头接耳。

    “到底是什么事,急急忙忙的把我们都找来,劳资我那新抢的美人儿还没享用呢”。

    说话之人脸上有一条很长的刀疤,牙齿也是漏了几颗,凶神恶煞,倒不像哈拉达,更像个强盗,土匪。

    “本汗倒是不知道,涂克冬现在已经沦落到这种不堪的地步了吗?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上哈拉达,真是我辈之耻。”

    涂克冬的首领倒是想反驳,却发现自己根本张不了口,是他旁边那位萨满,好强。

    此人头戴十二叉神帽,别着腰铃,右手持一铜偶神杖,左腰配刀,浑身上下满是兽类图腾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眼睛,左眼为日,右眼为月,怎么看都像个神棍,但是大汗却对他分外尊敬,“萨满大人有何指示。”

    那唤做萨满的人,双手向天敞开,突然,他的左眼似乎闪烁了一下,说了一大段叽里咕噜让人听不懂的话语,却又闭上了双眼,站在他身旁的小男孩却是授意说道,“我师尊说,斡仁的旨意,要起风了。”

    突然,全场都安静了,又是那名萨满,闭着双眼,嘴里依然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随后又是如同个大神棍一般虔诚的敬畏天地,拿起酒杯,一敬天,二敬地,三敬斡仁(wo,第四声)。

    又是那个小男孩解释道,“我师尊说大雨将至,游牧一族本就同根同源,应该一起对抗这暴雨倾盆。”

    说罢便扶着他那师傅离开了。

    还是涂克冬的首领,发出嘲讽的大笑,这笑声仿佛蝙蝠的低鸣及其刺耳,“众所周知,我们通古斯大草原,百年来几乎都不怎么下雨,水靠的都是那坎儿井,何来暴雨倾盆。”

    其余部落的首领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我相信萨满大人。”那位可汗说道。

    “纳哈,我知道你信任那位巫师大人,但是凡事都要有根据,不是吗?”

    纳哈继续说道,“所以本汗才让各位哈拉达和长老前来共同商议此事,本汗之所以选择在通古斯草原,便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世人都以为我这个新可汗好战,下一个目标必然是朝碌部的步六孤,但他们却不知道,其实这是本汗放出的烟雾弹,都是先祖的智慧,为我们留下来通古斯这样一片净土,本来游牧民族就是地广人稀,如今大雨将至,我等更该同心协力。本汗接到线人的密报,那人的孩子来了。”

    众人皆是一惊,“您说的可是那个人的孩子。”

    纳哈点了点头,“没错。”

    “如此甚好,”一两鬓斑白的古稀老儿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兴奋,“我扶笛有救了,感谢纳哈大汗。”边说还边三叩九跪。

    纳哈赶紧去扶那长老,“拜火长老,快快请起。您的身份可是使不得啊。”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安札河畔的金帐内,歌舞升平。

    金帐内大部分人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唯独一人例外。

    小王爷阿骨打不同别的草原人,他做人做事极其讲究。

    用膳是,做事也是。

    好比吃饭,若说其余人是大快朵颐,那他便是细嚼慢咽。

    换做旁人早就被大骂一声小娘们。

    可无人敢说道他,不论是人前或是人后。

    他的面前摆满了各类的美味佳肴,许多是草原上不常见的,雕花精致,装盘讲究,符合他的性格。

    草原人不注重这些虚的,他们只讲谁更勇猛,谁更凶狠。

    而阿骨打正是连续三届的巴图鲁,他当真无愧于涂克冬——草原第一勇士的血脉。

    所以他们也只能说上一句,“小王爷,您可真讲究。”

    帐中人饮酒吃肉,可阿骨打却摆弄着面前精致的茶盏。

    大辽的人以纳哈他为首,原先还有其余几部,随着时间推移,不断的婚配,繁衍,如今也只剩下所谓的敖敦部纳哈他氏一支嫡系了。

    金庭如今有沐仁部、阿古拉部。

    阿古拉部以涂克冬氏为主,可自从阿骨打的阿扎去世,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就带着一支涂克冬的人去了大辽。

    剩下的大都以阿骨打为尊,但总有几个不听话的试图挑战腾格里的旨意。

    他们最终沦为了没有丝毫尊严的奴隶。

    “蛮族的人已经去了,一群忘了祖先的东西。”

    座下一名大汉许是喝多了,有些上头,觉着燥热,扯下了身上的兽皮。

    “也不能这么说,当年翰仁与阿米尔汗王决裂,兵败后发誓世世代代不再踏入草原一步,如今关山已断,暴雨将至,他们怕是再也按捺不住那颗野心了。”

    回话的人有着鹰一般犀利的双眼,他喝了一碗马奶酒,金帐里的马奶酒可比别处的好喝多了。

    “部日固德。”

    阿骨打摩挲着手中的茶盏,他望向这个男人,对上他雄鹰一般的眼眸。

    “在,我的汗王。”

    部日固德微微俯下身子,他是涂克冬的的勇士,是受人敬仰的哈拉达,但他更是汗王的子民。

    “我说过不用这样叫,草原一日不统一,我一日不称汗。否则我愧对先祖,愧对腾格里的恩赐。”

    阿骨打说道。

    “听说索伦的草原被烧了。”

    “汉人有句话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认为这并不会影响他们的态度。”

    部日顾德说道。

    “朝碌部的人还真是对得起他们的名字,个个都是犟骨头。”

    先前那名大汉抱怨道,一把搂过来一旁的美人。

    “野火确实烧不净,可若是我再添一把火呢?”

    阿骨打拿起茶壶,看样式是汉人的工艺。

    他慢慢的往茶盏里倒着茶,直到溢出,扔在继续。

    “我的汗王,茶满了。”

    部日顾德提醒道。

    “是啊,茶,满了。”

    阿骨打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我,懂了。”

    部日顾德转身离开,却被阿骨打叫住。

    “还有何吩咐,我的汗王。”

    阿骨打起身,从一旁的侍女那取过一个酒囊,塞到部日顾德的手里。

    “最烈的马奶酒送给真正的勇士。”

    部日顾德接下酒囊。

    阿骨打极少在众人面前饮酒,但这不代表他不会喝酒,相反他的酒量是数一数二的,他举杯大喊,“祭腾格里!”

    众人回应道:“祭腾格里!”

    他们连干三大碗。

    阿骨打并无不认自己心狠,他父汗的死告诉他,心慈手软永远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不这样,父汗一统草原的夙愿如何完成,阿骨打这般想到。

    金帐的帘子被掀开,一个黝黑稚嫩的少年闯了进来。

    阿骨打是个讲究的人,换做旁人他早就皱眉,可唯独此人是他仅有的温柔。

    “赛拜努,阿布尔你怎么来了,快坐到阿哈这来。”

    阿骨打搬了一张兽皮垫子摆在他的身旁。

    阿布尔一屁股坐下并未觉得丝毫不妥,他炫耀似得举起手中的狼崽子,“阿哈你看,我刚抓的狼崽子。”

    “它的额吉呢?”

    阿骨打问道。

    “让我杀了。”

    阿布尔害怕被责罚先解释道,“那只狼偷吃了羊。”

    因为他的阿哈好像不太喜欢他狩猎。尽管给他挑选了一只最好的台格。

    “哪只狼不吃羊。他们也有苦衷的,都是为了生存罢了。”

    阿骨打宠溺的摸了摸阿布尔的头。

    “啊哈,巫医说不能摸头,会长不高的。”

    阿布尔嘟囔着嘴。但他他很快就被面前桌上摆着的一盘盘美味佳肴所吸引。

    他舔了舔嘴唇,看向阿骨打,露出一双渴求的目光。

    阿骨打笑了笑,点点头,“吃吧,这本就是给你准备的。”

    少年一手抱着小狼崽子,一手抓着肉。

    那狼崽子用他还未长全的牙齿与爪子反抗,却被那双手禁锢住。

    扑腾了一会儿无果,便安静的耷拉着脑袋,模样有些可爱。

    看着少年狼吞虎咽吃得差不多了,阿骨打说道,“这次去雪林掏熊洞,就让你跟着去吧。”

    掏熊洞,这是涂克冬自先祖时期流传下来的习俗。

    早年涂克冬的先祖为了生存,为了度过寒冷的冬季,在那样食物紧缺的时候只能派出部落里最强大的勇士去掏熊洞。

    为了子民,一般都是哈拉达亲自上阵,面对被人强行从冬眠中吵醒的不速之客,熊瞎子的愤怒不是常人抵挡的住的。

    如今,涂克冬并不缺少食物,所以掏熊洞便成了检验涂克冬勇士的标准。

    也是涂克冬所谓的成人礼,当地人称作祭冬慕。

    意为祭逝去的寒冬,祭一年来腾格里的恩赐,祭勇士的诞生。

    只有敢于前往雪林,孤身掏熊洞的人,才是涂克冬真正的勇士。

    雪林常年积雪,季节变换与别地大不相同,约摸晚上两个月。

    所以晚春时的雪林才是冰雪正准备消融的时候。

    这个时候的熊瞎子经历了漫长的寒冬,早就饥肠辘辘,没什么力气,那一对骇人可怖的熊掌便也失去了威胁。

    阿布尔听罢,兴奋得跃起。手中昏昏欲睡的狼崽被他惊吓得哀嚎了一声,似乎在发泄自己的不满。

    阿古拉部的男子只要年满十四就可以参加掏熊洞,可他如今都十六了,他的阿哈依旧不让他参加。

    他想过偷偷溜去,可谁敢违抗阿骨打的意思。

    如今终于能去了,他如何不高兴。

    等我掏了熊洞,看那小子还怎么说我,阿布尔这般想到。

    “记住,这次只是让你见见世面。”

    阿骨打说道。

    “好的,我知道了,阿哈。”

    嘴上这么说,但到了雪林,阿哈不在,还不是他的天下。

    阿布尔起身离开,到了金帐外突然又折回来。

    “怎么又回来了”

    阿骨打优雅地拿起茶盏。

    “我可以养这只狼崽子吗?”

    “只要你有那个胆量。”

    阿骨打说道。

    草原并非无人养狼,不过这需要极大的勇气。

    因为,狼是一群永远喂不饱的畜生。

    可阿骨打却十分喜欢狼,喜欢他们的凶狠,喜欢他们的勇敢,喜欢他们的团结。

    所以他那年并未选台格。

    嗷呜嗷呜。

    两声撒娇般的低嚎。

    一匹狼不知从何处出现,趴在了阿骨打的身边。

    阿骨打将桌上的肉倒在地上。

    说来奇怪,这狼吃相斯文,倒也讲究。

    阿骨打盯着桌上的茶盏,笑了笑,端起一旁的大碗烈酒一饮而尽。

    他的身旁卧着狼子,他的面前摆着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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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哥哥——阿哈

    父亲——阿扎

    母亲——额吉

    沐仁——河

    阿古拉——山

    涂克冬——原野

    班日顾德——鹰

    阿布尔狮郎——狮子

    熬敦——星辰

    腾格里——信奉的一个神灵,相当于天帝

    斡仁——萨满教的神灵

    基本上都在这里了,若是还有,我会解释,毕竟这个东西,不懂意思的话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