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败家老爷们

方寸山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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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哈哈~你也太废物了吧?”

    丁大姑娘肆无忌惮的笑声在屋里来回回荡……

    “大姐,那是瓷的呀,稍微磕碰一下就碎了。你但凡有点良心,都不至于笑的这么开心吧?”某人一脑门的黑线。

    “……”丁芳华意识这时候笑,好像确实有点不大合适。短暂的讪笑后,嘴硬的说:“本来就是嘛,搬个东西都能把腰抻了……”

    “不是腰,是腿!腿!”某人义正言辞的纠正。

    “好好好,是腿!行了吧?”丁芳华拎起今天的收获往外走。

    “什么叫行了吧?就是腿!”某人直发毛,仿佛受到了巨大的侮辱。

    乔小雨又心疼又想笑,见丁芳华要走,忙问:“你干嘛去呀?”

    “回去找人!你家那废物点心的腿!都抻了,也指望不上呀。”丁大姑娘的声音在院里响起。

    乔小雨哭笑不得的跟出去插好院门,回来后心疼的问:“去医院看看呀?”

    “没事儿呀。”某人逞强,跳了两下。

    “真没事儿?”乔小雨将信将疑。

    “真的呀!”某人又忍着疼踢了踢腿,糊弄道:“我是怕她让我帮忙安装。麻烦。”

    “……”乔小雨信了,俏生生的白了某人一眼。

    “那啥,再焖点米饭呗。就剩一口了。”曲卓一副犯懒的模样,实际上是刚才嘚瑟大了,大筋抻的贼疼。想挪到长椅上坐下,又怕被看出端倪。

    “够你吃的啦,晚上我和明明不在这吃。”乔小雨没动弹。

    “嘛去?”

    “去我舅家。”

    “我不去!”乔明明往长椅上一趴,用行动表明自己的态度。

    “必须去!”乔小雨拉下脸。

    其实她也不想去,可两家虽然之前闹得有些不愉快,但过去的一些年里,舅舅一家对自家的照顾不少。不能因为一点事,就彻底不念旧情了。

    按正常情况下,应该初三初四去的。趁着年前过去,实际上已经是许桂芸内心态度的一种表现了。

    人家正常走亲戚,曲卓不好拦着。便一副懒癌发作的模样撒娇:“帮我热一下呗,懒得动。”

    乔小雨宠溺的鄙视了某人一下。转身进了厨房……

    “嘶~”曲卓无声的龇牙咧嘴,手拎着裤腿帮忙使劲,才顺利挪到长椅边坐下。

    乔明明又不傻,小手轻轻搭在曲卓的腿上,要哭了似的说:“你撒谎~”

    “嘘~”曲卓示意小点声,趴她耳边小声说:“小问题,养两天就好了。”

    “真的?”小丫头不信,眼圈儿开始发红了。

    “嗯,真没白疼!”曲卓心里一阵熨帖,小声保证:“真的,等你明天来,我肯定活蹦乱跳的。”

    “拉钩。”小丫头哭唧唧的伸出小手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曲卓跟小丫头一起念叨了口诀,正要盖章,看到乔小雨从厨房出来了。赶忙收回手,带着埋怨的说:“你姐怎么那么抠呀!”

    乔小雨听了个话头,以为小丫头趁她不在时告状呢。板着脸训妹妹说:“白的不耐脏,你一天天上蹿下跳的,洗的起吗?”

    “什么呀?”曲卓小声问小丫头。

    乔明明今天这也想要哪个也想要的,但基本都没得到满足。乔小雨以为她告状说的是别的东西,气呼呼的说:“她看上芳华买的羊剪绒大衣了。那是小孩穿的东西嘛。”

    “商标上写的小孩不能穿?”曲卓问。

    “那……”乔小雨下意识想解释,随后反应过来某人这是抬杠呢,气的直瞪眼。

    “不是我想要,是我觉得你穿着好看。”乔明明的注意力被岔开了,嘟着小嘴强调。

    “我不喜欢,不好看。”乔小雨语气太过了,典型的口不对心。

    曲卓刚才扫了眼丁芳华买回来的东西,看到有一件长款的羊剪绒大衣,便问小丫头:“丁大魔头在哪买的?”

    “就西单那个……”

    “不准说!”乔小雨赶紧打断妹妹的话,又警告曲卓:“不准买!我没相中!”

    “我就随便问问。”曲卓嬉皮笑脸。

    “真的,千万别买,我有大衣穿。” 乔小雨猜到了某人的打算,赶紧放软语气,拿出了她用惯了的理由:“天马上就暖和了,买回来也穿不了几天。放到明年就成旧衣服了。”

    她是真不想买,一件七十多块钱呢,小三个月的工资,那就不是给平常老百姓穿的东西。

    “好好好,知道啦。”曲卓笑眯眯的应下,拍了拍小丫头,指着冰箱说:“去,冷冻第一层。”

    “什么?”乔明明嘴上问着,身体已经付诸行动了。毕竟在她眼中,冰箱基本约等于“好吃的”三个字……

    很快,厨房里传出小丫头的声音:“这是什么呀?雪糕吗?”

    “拿两碗,再拿两个勺儿。”

    “哦~”

    “什么呀?”乔小雨话问出口的同时,眼睛已经亮了。她想起来了,早晨出门前丁芳华让某人带东西回来。

    而且,刚才热饭的时候,就闻到了厨房里好像有冰激凌味儿……

    曲卓想多了,乔小雨小时候,老乔正经混的不错。再加上他在毛子那边留过学,吃得惯俄式西餐。

    他那个级别,定期还有莫斯科餐厅的招待票,时不时就会带着媳妇孩子去一次。

    所以,乔小雨对那儿的冰激凌并不陌生。

    相比之下,乔明明小朋友就比较可怜了。今天之前,小豆和奶油的冰棍,对她来说就已经是最高级的冰点了。

    用小勺挖了点冰激凌放嘴里,稍稍品了下味道,大眼睛瞬间放光,赶紧又挖了一大勺塞嘴里。

    乔小雨见妹妹爱吃,小小的尝了几口,就放下了勺子。

    曲卓看在眼里,笑眯眯的说:“吃吧,冰箱里多得是。吃完了我再买。”

    乔小雨一愣,起身到厨房里打开冰箱一看,埋怨声随之响起:“你也太败家啦,怎么买这么多呀?这得多少钱呀……”

    对于媳妇的小抠劲儿,曲卓只是嘿嘿的笑,悠闲的靠在长椅上仿佛听戏似的。就算被掐了几下,也好像不疼不痒的没反应。

    把乔小雨气得呀,心里暗暗下决心:“结婚后一定要把财政大权抓在手里,不能再继续败下去了。这大手大脚的,日子还过不过了呀……”

    傍晚,丁芳华带了俩人过来搬坐便。尽管乔明明小同学不情不愿的,但还是被老姐拽着一起走了。

    姐俩前脚走,陈琦后脚就来给曲卓送药。

    全日文包装的一大瓶,据说药效特别好,估计便宜不了。

    曲卓拿在手里“看”了一下,三七、川穹、丹参……姥姥!

    骂的不是陈琦这个冤大头,而是一惯偷不着就抢,抢不着就骗的某个类人族群。

    看到陈琦,曲卓想起友谊商店应该有上档次的女装卖。便以想看看款式,找地方定做为由头开口相求……

    还是上次那个打更老头儿,一条烟甩出去,顺利得偿所愿。

    转过天睡醒,某人喜滋滋的等着媳妇和小姨子上门。

    结果……八点多的时候,外面响起乔小雨几乎带着哭腔的声音:“呀~这是怎么啦?谁这么缺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