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营城刺杀

中校孤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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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雪眼中已有泪花,孟公浩却面无表情!其实他的内心也是疼痛不已,他懂自己的女儿,但他却只能硬下心肠,因为这关系女儿一生的幸福,长痛不如短痛!

    “爸爸,您说的我都懂!”

    “孩子,撤出来吧,趁你还没有沉陷其中,现在撤出来,身后仍然是一片绿意重重的森林!”

    “爸爸,我也想转身就走,走得远远的,我试过了,可是不我骗不了我自己,我真的骗不了自己,呜呜呜呜……”孟雪终于无法控制住自己了,将头埋在母亲的怀里,不停地哭泣,委屈的如同一个受伤的孩子!

    孟公浩的手指握得紧紧的,指关节已经有些发白,整个手臂甚至有些发抖。

    孟公浩叹了口气,说道:“孩子,你好好想想爸爸的话吧,林文对你是很危险的,远离他,而且他也有意地躲避你,你好自为之吧!”

    孟公浩拿自己这个倔强的女儿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因为他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他只能在心底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转身到书房去了。

    孟雪的母亲很无奈,更心疼她的女儿,但她却只能轻轻地抚摸着女儿的头,给她一点安慰,感情上的事情,谁又能够说得清楚呢?

    ……

    孟雪在痛苦中徘徊和挣扎着,她无法挣脱自己的感情,林文那神奇的吸引力,尤如黑暗中摇曳的烛光,让她终究无法自拔,终是沉陷其中……

    在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疲惫不堪地睡着了,只是那美丽的脸庞,还带着泪痕……

    孟雪一直睡到了下午,她没有去集团,也没有人找她,因为她现在是集团的最高领导,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去过问上司的去向,尤其是漂亮的女上司。

    孟雪第二天依然到集团上班,似乎没有一丝变化,只有她的女秘书发现,孟雪跟以前不太一样,眼中带着丝丝忧郁和淡淡的哀愁……

    四合院里很热闹,增添了三个小宝宝,萌发出无限的生机,加上“小黑”调皮地在各个房间里串来串去,那副憨厚的样子,讨得大家都很欢喜。

    林文完全沉浸在浓浓的家庭氛围之中,看着自己的四个孩子,脸上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大家过着安逸而舒适的生活,都在享受着这温馨的氛围,似乎忘记了外面的世界的繁华与喧嚣,而是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四个孩子身上,尤其是那三个小孩子!

    林峰渐渐有长兄的风度,每次回到家里,都是放下书包后,先去各个房间里逗逗弟弟妹妹们,然后才去学习。

    林文也认为这才是自己要追求的生活,钱多的花不完,女人一个比一个漂亮,子嗣昌盛,家中和睦温馨,人人快乐悠闲……

    营城,昊山集团拍卖公司周围,依旧是那么热闹繁华,这里嫣然已经成为了一处最为繁华的商业区域,周边的一些产业也应运而生,商业气氛浓厚。

    刘玉一身职业装,显得干练又有气质,脸上不带一丝笑容,但现在的她,比起以前,虽然依旧给人一种冰美人的感觉,但少了些冷漠,举手投足间温和了很多,即使这样,也没有一个下属敢在她面前放肆,每次汇报工作时,都显得有些拘谨和局促,这或许跟她不苟言笑的性格有关。

    刘玉在公司的时候,都会以快速的工作效率处理好手中事务,因为她想把更多的时间留在京城,因为京城里有她魂牵梦萦的爱人,她留恋着京城,留恋着林文,她想陪伴在林文的身边,所以她要尽快地把手中的事情处理妥当。

    当她把最后一份需要签字的文件处理完后,嘴角划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今天是周五,现在只是刚刚到中午,她已经处理完了手中所有的工作。她拿起电话,预订了一张下午三点的机票,不到五点钟就可以回到京城,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吃晚饭,还可以逗弄那三个咿咿呀呀的小宝贝,还有小林峰。

    经过自己不懈地努力,小林峰已经完全接纳了自己,而且现在对自己很亲近。在这个家里,如果被小林峰排斥,无论你多么优秀、多么努力,在家里的地位也不会好到哪去。因为林文太爱这个孩子了,哪怕现在又有了三个孩子,可林文对小林峰的爱丝毫没有任何减少,甚至比以前更加呵护和关爱他。这是谁都不可能改变的,那么只有和小林峰相处的非常好,自己才会得到林文的青睐。

    她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满脑子想的都是家里每一个人,她的心已经飞回了京城……

    “刘总,您怎么不吃饭呢?”

    女秘书进来后,打断了她的遐想。

    刘玉看了一眼时间,已经过了饭点,估计这个时候食堂已经剩不下什么了。

    “你吃了吗?”

    “我见您在忙,怕您有事要找我,我就等在外面,没去吃,现在食堂应该还有人。”

    “算了,我们出去吃吧,下午我要回京城,这里你要盯好了,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

    说罢,刘玉便和女秘书一起出去吃饭。

    街上的饭店有好多,最大最好最有档次的饭店就是林军的“福悦酒店”,刘玉除非必要的应酬时,才去林军那里,她平时大多是在食堂吃,要么就是去一些风味小店。

    刘玉刚走出公司大楼,“保镖”就跟了上来。“保镖”叫“鲨鱼”,个头很大,一副凶相,有点鲨鱼的样子,一声不响地跟在刘玉身后五米远的距离。

    “鲨鱼”是李忠招聘来的,林文特意挑给刘玉当保镖,同时也给爱莉莎配了一个保镖。人很机敏,身手也好,有他们保护,林文才会稍微放心一些。

    午饭很简单,没用上四十分钟,刘玉就和女秘书吃好了。二人走到公司楼前时,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四十岁左右,脸色黝黑,凹眼凸颌大嘴高颧骨,个子不会超过一米六五,标准猴子国家的人,手里捧着一个非常漂亮根雕摆件,只要看上一眼,就知道绝对是个上品。根雕不大,却很精致,尤如一个卧着的羚羊,羚羊头和两个羊角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营城有肤色各异的外国人,这并不奇怪,甚至这个其貌不扬的人也没有引起“鲨鱼”的警惕,因为这个中年人的身上没有一丝杀气,倒更像是猴子国普通的农民。

    刘玉被这个根雕吸引住了,她走了过去,询问了一下价格。这个猴子国的人竟然只会说一句生硬的中文,而且还是重复不变。

    “一万元!一万元!一万元!”

    刘玉犹豫了一下,这个根雕虽然精美,但并不值一万元,三千元还差不多,她刚想转身离开,那个中年人却把根雕递了过来,直接送到她的手边。

    刘玉只好接了过来,她仔细地看着羊头和羊角,这件根雕应该是檀木的树根,顺天然之形态而成,不得不感叹雕刻师巧夺天工的手笔和创意,的确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

    此时,站在刘玉身后的“鲨鱼”眼睛一眯,神色大变,一个猴子国的普通农民,绝对不会把指甲修得如此整齐,手上没有一丝褶皱和裂纹,如果不是农民,又为何打扮成农民的样子?而且这个人刚才的眼神是那么锋锐,“鲨鱼”敏感地觉察出了不对头,他想过去挡在刘玉的向前,他的身形刚动,但已经晚了!

    这个该死的“猴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竟然握着一把一尺长的尖刀,当鲨鱼身形刚动时,刀已经刺向刘玉的左腋,出手的速度非常快,刺入的部位非常准,直刺刘玉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