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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喜欢的人了。”
有喜欢的人怎么能去相亲呢,这一比较其他男人不都是芸芸众生了吗。
“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吧,总得撒大网捕大鱼。”
沁素说的理直气壮,苏柠末一时间没找到反驳的点,竟然还觉得她讲得很有道理,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不会反驳,在沁素看来这是苏柠末的最大弱点,虽然说的话确实没什么道理,但是苏柠末就是找不到反驳的点。
而且,苏柠末不会吵架,因为她觉得换位思考别人的说法,其实别人也是有那么些道理的。
就这弱点,苏柠末一直被沁素忽悠的“明明白白”的。
之前张扬推荐给她的优格科技公司的试用产品她用的很好,作为回报,苏柠末也定期把反馈交给张扬。
关于苏柠末的工作,张扬其实挺建议苏柠末去优格科技公司里面上班,这种朝九晚五的工作苏柠末从来没有尝试过,虽然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但是出身二流大学,想进优格科技公司,总感觉不太现实。
“凭你的能力完全可以进去,要不你在面试的时候露两手?”
张扬之前就听沁素说苏柠末在股票方面非常厉害,虽然是个二货的性子,但是对股票苏柠末绝对是一把好手,当时沁素开业没多久出现资金短缺问题,苏柠末就在电脑上一波操作,把资金缺口给补齐了。
要是苏柠末不执著于写小说,一心赚钱的话,早就成了小富婆了,哪会还有现在的“白二货”,整天没心没肺笑得跟个傻子似的小笨蛋。
其实苏柠末还是咸鱼的性格,赚点小钱就好,但是无奈最近她看上ho**ph*y的最新款,一整套薄荷绿色灯笼袖衬衫、白色裤子,外加白色小西服,简直要爱死了。
荷包不够,赚钱来凑。
在沁素婚礼的前一天苏柠末非常幸运地通过优格公司的笔试,现在准备面试,不过苏柠末应聘的不是优格公司的财务部门,而是外聘的文书部门,专门写写推销产品的文案,不算在编人员,工作地点也不是那么固定。
今天要是面试过了,苏柠末就能正式成为优格公司的一员了,不过面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是三十选一,之前笔试的就是十选一,从三百人里就挑一个,这公司严格的也是没谁了。
优格科技公司一进门就是诺大明亮的大厅,正前方楼梯口上方的巨大荧屏播放着科技项目研发的片段,两侧墙壁也不是普通的墙壁,而是樱花盛开的绝美景象,后面的森林慢慢走出一头巨大俊美的麋鹿,画面看上去很宁静。
优格公司就像是一个博物馆一样,还有不少学生来到这里探讨研究这里的产品。
这么高档的工作环境,难怪一个外聘文书部门都有三百个人来报名,虽然现在苏柠末的对手有二十九个,但是留下来的个个都会高手,说来也巧,笔试的最后一道大题就是对他们试验阶段的新产品写一段文案,正好是之前张扬拿给她用过的那个软枕,尽管如此苏柠末的笔试成绩并不是参选人里面最高的。
不过想想,笔试通过也不枉她刻苦学习了两个月。
“好想吃生吐司啊!”
苏柠末低着脑袋莫名其妙来了一句。
“苏小姐,到你了,请进。”
门外的面试服务官呼唤苏柠末,苏柠末笑着点点头,挺直身板,走进面试会议室。
路过的戴恩听了一耳朵,眼睛顿时发亮,“吐司?莫非——”
另一边
“云瑾啊,等会我们吃什么?”戴恩手上玩转着电子笔,把腿搭在桌子上,相比兢兢业业的顾云瑾,他别提多潇洒了。
顾云瑾站在一面巨大的电子荧屏前,用手里的电子画笔在平板上点点画画,根据新产品的顾客反映,软枕还有一些缺陷需要修整,下个月就是新产品上市时间,今天必须要把产品调整成功。
听到戴恩在唤他,顾云瑾手里的笔停了一下,“生吐司,青轻烘焙坊的。”
“青轻烘焙坊的生吐司,你什么时候对食物要求到那面精准了?”戴恩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要知道他跟顾云瑾又是朋友又是合伙人已经七年之久了,从顾云瑾上大学开始,戴恩就缠上了顾云瑾,一直认为他就是顾云瑾那小子的救世主。
除了搞科研产品,顾云瑾就没别的事情可以干了,连产品实验拍摄都是后期把他的脸换成自己的脸,不到万不得已需要顾云瑾出面的,顾云瑾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至于什么时候是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顾云瑾自己说了算。
戴恩自己也是计算机专业的,但是盯上顾云瑾纯粹是因为顾云瑾是大学三届中拿奖学金,实验补贴最多的家伙,戴恩想要在毕业后继续待在中国,就跟顾云瑾合伙开了这家优格科技公司。
核心团队加上顾云瑾和他一共就七个人,公司做的那么大,还是他们七个人主要负责项目开发,而且就两个女的还内部消耗掉了,剩下三个大光棍,顾云瑾、戴恩很幸运就是其中两位。
戴恩也不是找不到女朋友,而是女性朋友太多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整天都是一副花花公子样子,团队里送他一个称号“时间管理者”,倒不是他同时交好几个女朋友,而是一个接着一个,一分钟都没有浪费过。
相对于戴恩,顾云瑾简直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长得好,人品好,家世好,智商高,性格好,但就是没有女朋友,这完全是自身原因,就跟个隔离器一样,丢个炸弹进去,他也能淡定把炸弹拿起来丢给你。
就是这么淡定的一个人,对于食物一点需求都没有,食物对他来说只是维持生命的一个东西而已,第一次听顾云瑾要求的那么细致,戴恩嘴里念叨着生吐司生吐司一蹦一跳出了实验室。
苏柠末从优格的大厅出来,呼吸道新鲜空气真好,是该收拾收拾到沁素那了。
婚礼宴席是在摩登拜酒店举行,苏柠末穿着紫色伴娘服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两手撑着脑袋看着沁素走来走去。
两颗眼珠随着沁素一会向左一会向右,看得两眼发蒙。
“沁素啊,歇会吧。”
李沁素紧张到不行,还有一会就要举行仪式了,她现在感觉呼吸都得大口喘气。
“樱啊,你说我这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妆有没有花,裙子有没有皱?”
前五分钟才问的一模一样的话,要是沁素再这么走下去,额头上的汗珠就现原形了,至于裙子,苏柠末低头看向沁素的百褶婚裙,识相地回答,“一切都很完美,新娘子。”
李沁素的母亲和父亲进来了,苏柠末打了招呼就出去了,女儿要嫁人了一定有很多话要叮嘱的。
摩登拜酒店二楼的大厅已经被张扬给包场了,苏柠末四处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忙的,好搭把手。
大厅的花枝还有些多余的,苏柠末收拾收拾把它们扎成一束,准备放到门口招待处,讨个喜气。
在楼梯拐弯处,苏柠末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好像是那天地铁口打伞的男人。
正准备追下去的时候,沁素子楼上唤了一声她的名字。
“柠末?”
婚礼要开始了。
苏柠末没有继续追过去,转身上楼,今天沁素的婚礼最大。
“刚刚你在干什么,魂不守舍的?”
也不知道李父李母对李沁素说了什么,李沁素现在还在门后挽着父亲的手臂侧着脑袋跟苏柠末说着悄悄话。
李父也好奇地转过头来问怎么了。
“我刚刚好像看到他了。”
苏柠末只能硬着皮头说出来,李母一听捂着嘴笑,前段时间还听自己闺女说小末有喜欢的人,不过名字都没问就自个跑掉了。
李母是过来人,自己闺女跟苏丫头的交情她也知道,和蔼地拉过苏柠末的手,轻声低语道。
“丫头,遇见爱情要学会抓住它。”
“如果真想见谁,迟早会再相遇的。”
李沁素宽慰道,李父跟在后面点点头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