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久雅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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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冷眉一拧,闫素素以为是自己的诓骗让他生气了,却不想下一瞬,他居然俯身下来,冰冷的薄唇,丝毫没有给她躲避的机会,就堵住了她的红唇。

    他的唇齿间,也飘逸着一股淡淡的酒香,他的吻并不霸道,但是却贪婪。

    双唇接触之初,他只是轻揉慢捻的浅吻她的双唇,大掌探入她的发件,修长的五指没入她的发间,控着她的螓首,不给她任何躲避的机会。

    事实上,闫素素并没有过多反抗,不反抗,不是因为那种反正迟早都要成为他的人的消极心理,而是他唇上的冰凉让她产生了一丝丝贪恋。

    随着那吻的深入,他的灵舌滑入了她的檀口,肆意的搜刮着她甘甜的琼浆,间或不安分的一颗颗勾画着她的贝齿。

    方才的三杯清酒,没有灌醉闫素素,可现在的这个吻,却当真抽走了她的部分理智。

    不然她不会呈现如今的模样:星眸微闭,玉颈微抬,既是享受,又是逢迎,甚至一双皓腕,不知不觉间,居然圈上了元闵翔健壮的腰肢,檀口间,也不时的溢出一两丝小猫般挠人的轻吟。

    她的这般媚态,是出乎元闵翔意料之外的,他会吻她,不时气她骗他,而是处于男性的本能。

    他早就准备好了被她一把推开,义正言辞的和他说什么没有成婚之前,男女授受不清之类的话,甚至准备好了接受她气恼的一巴掌。

    他只没想到,居然没有等来瞪视,没有等来怒骂,没有等来巴掌,等来的,会是这么个娇柔媚骨的可人儿。

    “素素!”吻的她双唇红肿,眼神迷醉,他才稍事松开了她的唇,哑着声音轻唤道。

    “恩?”

    “你愿意吗?”暗哑的声线里,带着浓浓的情欲。

    “恩?”闫素素脑袋空空,没法反应过来。

    元闵翔的大掌,隔着衣衫抚上了她胸前的柔软,声音越发的暗哑:“愿意吗?”

    敏感部位的异样感觉,让闫素素猛然惊醒,“蹭”一下自床榻上坐了起来,脸蛋烧红一片:“现在,不可以!”

    元闵翔蓬勃的欲火,虽然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境界,但是理智却在告诉她,素素不是一般的女人,若是对她用强的,她会记恨你一辈子的。

    所以,他只能忍,忍的青筋凸爆:“素素,方才你没有抗拒,是因为喜欢我吗?”

    闫素素的脸颊,烧的更加的通红,喜欢吗?应该是喜欢的,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方才太过温柔,让她招架不住。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她居然脱口而出:“才没有,只是酒劲上来,有些醉。”

    元闵翔眼底里的精光,瞬间黯淡,有些苦涩的一笑:“也是,几日前才问过你的,我怎么能指望短短几日,你就转变心意,只是素素……”

    “恩?”

    他伸手,把她的柔荑纳入掌心:“我会让你爱上我,一如我爱你一样爱我。”

    他的手和他的唇一样,有些冰冷,阵阵凉意,并不刺骨,还很是舒服,闫素素想抽回手,却被他握的更紧,他的眼睛里,迸射着某种坚定的信念。

    这一刻,闫素素是有些感动的,这种感动,是源自心底的,她对元闵翔,甚至产生了某种隐隐的愧疚。

    她告诉自己,成亲后,慢慢学会爱,若是他一如今日般的温柔,如果他真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那么,她会爱他,用心爱他。

    *

    从画舫回家的路上,闫素素一直都在想着方才房间里的那个吻,现在的她,头脑是完全清醒的。

    以现在的她的思考能力来回忆方才的那个吻,她只觉得自己估计是鬼上身了,非但没有推拒,居然还做享受状的承受了。

    她要怎么解释,自己当时只怎么想的?

    出了喝的有些微醉,当时的气氛太适合接吻,她想不到第三个理由。

    马车缓缓前行,闫妮妮和闫玲玲就坐在她的对面,闫妮妮用一双恨死她的眼睛看着她,闫玲玲则在闭目小憩。

    闫素素抱着残月公子送的古琴,素手有意无意的抚摸着琴弦,忽然,马车一个急停,由于惯性作用,闫素素整个人往前倒了去。

    恰她又正在出神中,没有防备住,是以这一个急刹,害的她差点狼狈跌倒,幸好闫玲玲伸手替她挡了一下,她才险险避免了摔倒。

    只是方才有意无意抚摸琴弦的手没那么幸运了,因为下意识的想要抓住手边东西,她抚弦的手,一下子剌进了琴弦之中,划出了三五道血口子,鲜红的血液,滴滴答答的开始不停溢出,一颗颗血珠子,落在了古琴上。

    闫妮妮正要幸灾乐祸一番,却忽然间见鬼一样的尖叫起来:“啊,琴在喝血。”

    闫玲玲闫素素自然而然的朝着那古琴看去,只见闫素素滴落在古琴上的血珠子,居然都被吞噬了,从古琴表面苍老的纹理一点点一点点的渗入,没有在琴面上落下任何一星点的血迹。

    这现象的当真诡异,闫玲玲胆子较之闫妮妮更加不如,见状脸色一片苍白,差点晕厥过去。

    只闫素素,并未显得多么恐惧,只是眉心紧紧的皱在了一起:“会喝血的琴!”她自言自语一声,用力捏了捏受伤的拳头,从伤口处,挤出了几滴鲜血,又实验了一番。

    同方才一样,血迹一触及到琴面,就消失无踪了。

    果然,是一把会喝血的琴。

    “啊,啊!”闫妮妮惊叫起来。

    “小姐们,对不住了!”架车的车夫听到车内的动静,以为是自己一个急停,颠簸到几位小姐,忙来请罪。

    闫玲玲听到闫妮妮失控的尖叫,虽然心中也是恐慌,但是想到现在可是在大街上,会招惹人是非,忙一把捂住了闫妮妮的嘴巴:“妮妮,别叫!老王,赶紧回家!”

    马车疾驰回闫府,一下车,闫妮妮就从闫素素手里夺过了古琴,狠狠一把砸在了地上,闫素素冷眼斜睨了她一眼,狠着声音道:“给我捡回来,是谁许你砸我的东西?”

    闫妮妮激动的冲着闫素素大喊起来:“我就说你酒量也不差,怎么才喝了几杯酒撒气酒疯来,原来都是这鬼琴做的怪,来人呢,把这琴给我就地焚毁。”

    闫妮妮一声命令,门公赶紧差人去取火把,闫素素见状,大喝一声:“谁敢!”

    说罢,上前捡起了古琴,揩拭去古琴面上的灰土,把闫妮妮当做了空气,抱着琴率先走在了前头,往府里去。

    闫妮妮把她手里的琴,当做恶鬼一样,上前就要去夺:“这是凶器,不能带进去。”

    “你最好给我放开,不然小心它喝光你的血!”闫素素冷声一句,闫妮妮被吓的不轻,赶紧松手,转而对门公道:“去请爹过来,快点!”

    闫丞相到来之时,正看到闫妮妮当着闫素素的路,不让闫素素往里走,而闫素素的手里,则是抱着一把积了些灰土的古琴。

    “怎么回事?”闫丞相正在处理公务,听门公说二小姐三小姐吵起来了,他只觉不悦,一过来,恰看到闫素素闫妮妮僵持的景象,声音不由有些沉。

    闫妮妮见闫丞相到来,忙上前邀功似的禀报:“爹爹,素素从奇怪的人手里要了把会吸食人血的妖琴回来,我不让她往家里拿,她非要拿。”

    “吸食人血?”闫丞相怔了一下。

    闫妮妮以为闫丞相是忌惮这琴有古怪,忙趁热打铁道:“素素今天弹琴的时候,还发了疯呢,你看,把女儿打成这样。”

    说着,闫妮妮把自己挨打的半边脸孔亮了出来,上赫然是一个血红的巴掌印子。

    闫丞相却根本没有心思去看她的脸伤,而是大步走向了闫素素,言辞间有些激动:“素素,这把琴,真的会吸血?”

    闫素素紧紧的抱着琴,只怕闫丞相下令就地焚毁这把怪琴。

    见闫素素不答,只是紧紧的抱着琴,闫丞相放缓了语气:“放心,爹不会对着琴怎么样,只是问你,这琴真的会吸血?”

    闫素素看丞相的神情,根本没有半分畏惧,更多的,好像是欣喜。

    闫素素点点头:“会,但它不会作怪主动吸血,只是我不小心剌破了手,滴了几滴上去,叫它吸干了。”

    闫丞相的情绪,又激动起来,老脸上,甚至有几分悬而欲泣的感动:“谁给你的?告诉爹,谁给你的?”

    “他们叫他残月公子,我不认识。”

    看来,这把琴对闫丞相,似乎有些重要。

    “残月公子?京城四公子之一的残月公子?”

    “爹也知道?”闫素素凝神问道。

    “他有没有说,这把琴他是怎么得来的?”闫丞相急切的问道。

    闫素素摇摇头:“他弹完一曲,把琴留下,人就走了,我问他琴不要了吗,他就说送给我了。”

    “这琴怎么会在他手里的,不行,改天一定要去问问,他从何处得到的这般琴,素素——这琴,能给爹吗?这是爹的一个故友的传家之宝,这些年,爹一直都在寻找他,可能从这把琴上,能寻到什么蛛丝马迹。”闫丞相说罢,抬手轻轻的抚上了古琴的琴面,表情在那个瞬间,有些沧桑。

    既如此,闫素素自然是拱手把琴让个了闫丞相:“既如此,爹拿去便可,只是这琴断了一根弦。”

    “怎么会?这把红雪儿,怎么会轻易断弦?这弦我认得,是骁勇的尾毛制的,这种弦,若非刻意为之,是不会断的。是哪个弄断了这琴弦,让我知道,定然饶不得她。”闫丞相满脸心疼,好像手里的不是一把琴,而是他的老来子。

    闫素素冷睨了闫妮妮一眼,见闫妮妮一脸惶恐模样,闫素素还是好心眼的口下留了情:“方才在画舫上,不小心摔了一把,这弦够到了椅子腿,勾断了。”

    闫玲玲感恩的对着闫素素莞尔一笑,闫妮妮则是白了闫素素几眼,显然闫素素的这个情,她可没有领。

    闫素素也没想让她领情,看着闫丞相小心翼翼的抱着古琴,她出口问了一句:“既然这琴是残月公子的,或许他是爹爹故友的后人,爹可以寻他来问问。”

    “不会是他的,他的琴多得字民间,用过一次就气质不要了,若当真是传世之宝,如何舍得轻易送人,他必定是从别处的来,不过从哪里的来,还是要去拜访他一回,能问出多少事儿,就问出多少来。”

    闫丞相抚摸着琴声,表情柔和的不像话,闫素素直觉,这个故人,不是和闫丞相亲如手足,就肯定是个女人,一个让闫丞相牵肠挂肚了一辈子的女人。

    自然,她不过是兀自猜测罢了,看着闫丞相对这把吸血古琴的爱不释手,她想,无论这琴的主人是男人还是女人,知道有一个人如此记挂着他们,多少也是幸福的,虽然这种幸福,对于闫府的三个女主人来说,或许是种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