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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秦毅动身后的第三天下午,一名年纪很大的老人推开了牙帐王宫西北偏殿内的一道暗门。
门后空空如也。两边墙壁上的灯烛照亮前方通向地下去的另一处入口和几级石阶。
老人拾级而下,又穿行过一段昏暗的土廊,来到了这座建于地下的酒窖当中。
阳光从拱起的洞顶栅格之间投下,周围圆壁墙上那一扇扇松木房门泛出了微弱的灰光。他用目光巡视一遍,先走去右面第二间屋子的门口。
“怎么样?”老人停下脚步,询问门前的守卫。
两名腰带长剑的卫兵齐齐躬身抱拳,一人答道:“回首领,一切正常。”
老人点点头,“盯紧些,别让她死了。”说完他转过身,直走向了圆墙的另一边。
这间屋子的守卫增加到了三个人,而且他们全都携带双剑。屋门中部开了个小孔,以保证门内之人的一举一动时刻都能被监控到。
三名剑客按老人的指示将木门打开,待他进去后又重新关好,然后远远地退开。
屋里没有藏酒,只摆放着一张方桌、一条条凳和一个小木床。桌案上设了盏油灯,远处的木床之上,一名黑衣人正在黑暗当中安静打坐。
老人自走去条凳边坐了。在灯畔看来,他前额突出,没胡须,铅灰色的短发配上粗麻衣裤稍显寒酸,加上此刻他观察黑衣人时表露出的愁苦神情,模样倒很像是位因产量过剩而滞销、眼瞅果实就要烂在手里的沙地瓜农。
知道有人来,黑衣人收了劲力,缓缓吐出口气。他脑袋朝向桌子,没说话,也没起身。
太暗了,老人实则什么都观察不到,于是也不浪费时间,率先打破沉默:“黑瞳少主,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黑衣人正是黑瞳。因为来牙帐调查千骄,他和另一名影子被红砂寻到了跟脚,扣押在此地已有半年。
黑瞳依旧不答。老人笑了笑,“广漠国是暗影门的巢穴,所以,黑瞳少主,我们不难弄清楚你的身份。”他等了一下,接道:“只有一件事,能答应我,你随时可以离开。”
“你是谁?”黑瞳问了,他清楚自己是被红砂特务关起来的,但这老头还是第一次见。
“我叫平一人。不晓得你听说过没有。”
“闻名已久。”黑瞳道,“你就是红砂近卫军的首领。为什么抓我?”
“哎,少主错了。”平一人摇头,说:“把你请来是为谈交易的。你刚回广漠国,对于很多事情可能了解得还不够详细。
“多年以来,我们和影门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双方早有默契,影子不会给被红砂盯上之人提供保护,不插手权力之争,也从不接受针对近卫军的调查任务。而我们呢?当然懂得投桃报李。你可以随便去问,你们人在行动时哪次遇到过破坏或者阻拦?”
“很好。”黑瞳说,“那这次怎么算?”
“我说过的,只是交易。留你住这么久我很抱歉,但我今天来不会再问你任何问题,就是想听到一个报价。大半年了,黑瞳少主,我们翻遍瀚海也没找到比香国的秦毅太子,请你开个价,替我们找到他。只要你点头,我现在就送你出去,并且马上满足你的任何一个要求,以作为对我们无礼行为给出的补偿。”
“我如果不答应呢?”
“别急着做决定,黑瞳,多想想吧。”平一人从条凳上起身,准备离开了,“我请你做的事情并不损害暗影门的利益,我们从来不是敌人。我明白,被影子知道红砂扣下了他们的少主会很麻烦,我本人也将性命难保……这件事已经瞒不了太久,黑瞳,你和我的时间都不多了,好好想想。”
房门刚一关上,黑瞳便理解了来人的言外之意。自己被抓一事红砂绝不会让门派查到。
要么就达成交易,那他失踪也不过是去喝茶做客谈买卖去了;要么,他就永远消失,此事将会变成一桩悬案,而找不出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影门即使怀疑也无法不计后果地去对红砂宣战。
时间不多了吗?若是红砂先一步找到小主人,那就没得选了。这些人真的很厉害。他们定然已把近些年东楼国发生的事情打探得一清二楚,所以才想通过自己来找到秦毅殿下。
小主人啊,你到底在哪儿呢?那一阵风送你来广漠国了吗?请放心!黑瞳死也不会背叛。你一个无依无靠的质子,东楼人没能抓住你,现在就连效率如此之高的红砂都找不到你,此乃天意。
平一人这时才从另一间屋子里出来,手中提着一小桶酒。此地确为藏酒所在,只是牙帐也没有能关人的秘密牢房,在请示过国君之后,射叶便把这酒窖借给了他。
如果知道黑瞳怎么想,平一人肯定会拍着他的肩膀说:少主,你这么想就对了,我希望给你传达的正是此意。只不过,你要真以为我敢杀你,那可是太高看红砂了。
有一点黑瞳所料不差。红砂的确掌握了秦毅被沙漠怪风吹跑之事,也估计出了两个人的关系,他们发现黑瞳后立即扣下,没错,是为了秦毅,但却不是要让他去找,而只希望在寻找的过程当中,影门不会藏匿,或者阻挠。
平一人老了,已经变得足够谨慎。红砂组建不过才十几年,他不会以为杀掉人家少主还能骗过已存在了千百年的影门。影子要真那么好对付,老巢在哪儿早就被近卫军找到了。
所以,平一人只想打个时间差。强留也好、软禁也罢,别被黑瞳掣肘,等抓住了秦毅,负荆请罪送出厚礼,再摊开来对影门说明苦衷,求得谅解不迟。
真的老了。
离开酒窖走出偏殿,这个左手只有四根手指的老头背对夕阳,久久地凝望着如同一座座金山般的黄土殿堂。
金国这名字,多少年都没再被人叫起过。知道或是敢直呼他名字的人大多也全去了聚窟洲吧,而他最后的愿望,就是重新名满天下——让天下人,哪怕是三岁的孩童也知道,他们的国师,尊讳就叫,金国。
要了解一个人现在的想法,就不能不提他的过去了。其实平一人完全不必感叹寂寞,这里是东海,如果到了西海,特别是流洲,金国的大名,至今那也是家喻户晓。
有关平一人的出身不必细说。无双、伶官、近江、曲张……承天石碑上的任何一个名字都有不同寻常的童年,而他最落魄。
那时候他尚未改名,幼小的金国,正站在家乡——花溪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在家乡的街市上叫卖祖传宝剑。
那天也是下午,碰巧海联邦国的西海海主刚来到花溪国,要在此地逗留三日,以便同该国谈成一笔天价贸易。西海主看到了金国,想买他的剑,但在金额上压得极低。
金国被请到船上,海主亲自邀他共进晚餐。也正是这顿饭,改变了这个孩子的一生。
“你就别和我讲价了。”
金国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贪婪地浏览着奢华的船舱和精美的餐具,问道:“你这么富有,还在乎这点小钱?”
西海主吃得很少,金国注意到他餐盘之内连根菜叶都不剩,剥成小堆的鱼骨上面,再挑不出一丝嫩肉。
“钱多到一定程度就不再是钱了,它开始具有魔力。”当时海主微笑着说,“所以,”他告诉金国:“但凡你听说哪个有钱人大肆挥霍,那都不是真的,是没见过大钱之人编出来给同样没见过钱的傻瓜们解渴用的。真正的有钱人,会把面值最小的镚子儿也一枚枚地摞起来,等待它们堆成一座山,然后他就可以高居山顶,慢慢欣赏下面的世界。这些人永远不舍得轻易浪费哪怕半个铜钱。”
“可你这……”金国指点四周。
“哦?”海主环顾着笑道:“原本连船都不用,我游过来就行。但那样的话,你们国家看不到我的实力,是不会和我做买卖的……孩子你记住,只要花对地方,钱就能生出更多的钱。”
让西海主感到诧异的是,自己的一番盛情适得其反。金国最后也没有卖掉宝剑,他很高兴,非但没有损失,还白蹭了一顿美餐。
海主的教导给他打开了一扇充满魔力的大门,就算富可敌国、就算流落到元洲,金国始终保持着一生奉行的抠门习惯,不到天冷得手都伸不出来绝不用火取暖,火盆里烧的也全是干粪便。这些不花他的钱,但他申请成了补贴——省下的就是赚下的。
位于西海南端的花溪国同样是剑术大国,但有别于东楼,花溪国中没有教授剑法的门派,武艺都是家传的,习练有成之人可以报考国家设立的剑术学院。
金国凭借自身努力考上了。学剑之余,他认识了一名将军的女儿,两人一度成了恋人。后来女子嫌金国小气,转而移情别恋,他也就得以心无旁骛地专研剑术,直至成就剑豪参加天下比武,刻名于承天石碑之上,一朝名满天下。
富贵不还乡,有如衣锦夜行。这种说法与金国毫不沾边。在供职承天观以前,他回国只为两件事,一个是女人,一个是钱,不过说到底都是为钱。
爱钱之人最爱的首先是自己,他们忠于自己对金钱的渴望。金国最早爱上将军的女儿也多半因为她的家世,一小半是男女贪欢,此时女子早已成家,重拾旧爱或者扬眉吐气地在她面前显摆一下,嘲笑她瞎了眼?金国不会那么无聊;报复吗?这也谈不上,最重要是他了解她,知道能从她身上弄出钱来。
仇恨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很妨碍挣钱。金国没有爱过,也从不恨任何人,他只把精力放在能给他带来收益的猎物身上,深入地观察和了解他们,这就是后来他能把红砂经营得如此恐怖,让秦毅屡屡受挫并引为平生劲敌的根本原因——在观察别人方面,两人可谓各有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