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冤家路窄

地毯式闯红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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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很早就醒了,醒的时候是8点,奇怪竟然一点都不虚,看来这种事情也是要看对方颜值的,颜值越高越滋润。

    徐菲艳已经走了,除了那双被扯烂的黑丝袜外,留下的还有她的手机号,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是要再约?并不是,她只是想给自己留个念想,因为这个男人可以满足她。

    起床,何逍习惯地拉开窗帘,却没有见到阳光,不是阴天,而是那层层叠叠的摩天大楼挡住了太阳,这是属于大城市的无奈。

    早餐吃的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是一大碗汤,里面有虾仁小海蟹小牡蛎等东西,鲜味十足,但他不喜欢。

    尽管不是上班高峰期,街上人还是很多,最主要是轿车多,再加上路又不是很宽,竟然堵车了,人挤人哄哄闹闹的,让他很不舒服。

    这片诞生无数巨星无数经典的土地,竟然令他想逃,太沉闷太压抑!关键是,此时的他还不属于这里。

    但,有个信念是坚定不移的,那就是终有一天,这里将会属于他。

    下雨了,阴雨绵绵,人们叫骂着躲到商铺的屋檐下,不停抱怨。他从来都是喜欢淋雨的,当然得是小雨,丝丝的凉意能使他清醒,静下心来想些事情。

    想什么呢?人生,到底该怎么过?重返17,他懂得了珍惜光阴,正应了一句名言:在30岁前,你可以尝试任何想做的事!

    他是个不甘平凡的人,重生前为什么会那样?因为没有动力,只想着有个工作结个小婚生个小娃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蛮好,后来才发现,这些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轰轰烈烈,此生无悔。

    “needhelp?”标准的美式英语响起在耳边,但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对他身后的老外,身高足足有两米多,大山似的。

    老外露出了笑容,开始和那乐于助人的女生交谈,叽里咕噜说的什么何逍一句也听不懂。

    巨大的失落感,想要跻身上层社会,没文化怎么行?英语,最实用的文化技能,倒不如趁这几天没事做好好学学?ok,就这么定了!

    恰巧不远处的街角就是家书店,他一头扎了进去,义无反顾的劲儿跟当年猛练扣篮有的一拼。有时候,努力做某件事也是很爽的,即便是学习枯燥的英文也不例外。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是跟英文课本作伴的,用不亦乐乎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四天后,便能看懂稍难的高中课文了,不小的成长。

    这天傍晚,他躺在海滩的长椅上,享受着阳光的沐浴,边吸果汁边看书。

    电话响了,铃声很小,连旁边长椅上眯眼休憩的金发比基尼美女都没惊动。

    “喂?”他轻声道,打了个哈欠。

    “何..老板,我做好了!”那边是陆升激动又疲惫的声音,第一次叫他何老板。

    “快飞过来!”他激动地差点没把果汁打翻,被吵醒的金发美女摘下墨镜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她原来是个中国人..

    跟陆升打完电话还不过半小时,猛男王的就来了,通知他竞标大会将在两天后开始,时间很紧。

    陆升自然清楚事情的重要性,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心血付之一炬,半刻都没耽误就直奔机场买了最近的票,在飞机上睡了几个小时后,抵挡香港。

    接到陆升已经是晚上9点了,何逍迫不及待地拨通周凡的电话,连打好几次才打通,却听见那边哼哼唧唧的,不对,是嗯嗯啊啊的..

    “谁啊?!”周凡怒斥,做这么重要的事被人打断,自然是不爽的。

    “哟,谁惹咱们凡总生这么大气了啊?”何逍笑道,现在他只想着赶快见周凡,搞定之后立刻飞回去。

    “是你啊,怎么,方案准备好了?”周凡搂着36c,回了一句。

    “没错,现在能见一面吗?”

    周凡没有回答,对36c耳语道:“宝贝儿,叫一声给他听听。”

    36c娇嗔地瞪了他一眼,却乖乖凑到电话边,极其浪荡地呻吟了几句,酥麻的嗓音惹得何逍一哆嗦,荷尔蒙都快被唤起来了。

    日,原来在搞女人..何逍识得这个声音,是那天电梯里的那个。

    “呵..看来凡总是不方便,要不咱明天再约?”

    “ok,明天等有时间,我通知你。”周凡挂了电话,并不清楚这件事对何逍有多紧急,还想多卖卖关子。

    36c在他胸口划着圈圈,娇声道:“凡哥~不是说明天陪我逛街的嘛?”

    “逛啊,为什么不逛?”说着,周凡就又粗暴地压到了她身上,揉捏那对被何逍揉捏过的xx。

    机场门口,陆升揉揉酸胀的双眼,问:“怎么了何老板,投资人不见?”

    “他在打炮,你觉得会打一半就撂下来见咱们么?”何逍没好气地说,不过想到那美貌炮架子跟自己有过段暧昧,也就没那么憋屈了,哈哈。

    “打炮?什么炮?已经这么有钱了吗?..”陆升眨巴着眼,不懂十几年后的潮语。

    何逍没解释,拦了辆出租车,先带他去大排档吃一顿,毕竟很快就要离开香港了,不知要等多久才能再见到那些美味的小吃。

    今天晚上大排档跟平常有些不同,老板没变食物没变,变的是气氛,因为多了支摇滚乐队,吉他架子鼓应有尽有,还有个厚唇男专打b-box,节奏感很强。

    个性迥异的摇滚风,为食客们的用餐带来极好的伴奏,连吃饭速度都快了许多,时不时还放下筷子跟着节奏走一波拍手。

    何逍大口吞完面,惬意地喝了半碗汤,然后边看摇滚边等陆升,那家伙吃饭太斯文,音乐这么躁还不紧不慢的,故作斯文跟孔乙己似的。

    这支摇滚乐队,该说不说,唱得特别好,夺人耳球,额,是耳膜才对。不过他们的音乐何逍从来没听过,看来是支有才华但没混出头的小乐队吧,可惜。

    “呲!~”剧烈而尖锐的声音,本以为是特色b-box,半秒后才发现原来是路边那辆悍马的刹车声。

    悍马上下来一个胖子,是何逍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杨致远..

    杨致远看到他了,愣了片刻,笑。悍马的后座,下来四个保镖,清一色高个短发,肌肉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