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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吹的行人醉,艳阳照的青石暖!就像是老天爷提前知晓了今日风尘、韩莎和张天野、安落这两对璧人要逛街一样,竟是提前准备的周正……却是十一月里,一个极为难得的好天气。上午的时候,太阳初升,还有些凉(至少,对于四人而言,是“凉”而不是“冷”),怡室内,忌室外——所以,张天野就提出:“咱们上午去唱K,下午逛街!”风尘、韩莎妙目一触,风尘道:“你是地主,你决定。”至于安落,显然也是没意见的……
“咱们……跑步过去?”张天野语带试探——若是只风尘一人,语气自然是肯定的语气,但还有一个韩莎,自然就要矜持一些,变成了试探、疑问。风尘笑,问韩莎:“莎莎,你说呢?咱们跑过去?”
韩莎很温柔的说:“就跑一跑吧,自在……人家还是第一次去KTV这种地方呢!”
张天野道:“你让风尘多唱几首歌,人肉点唱机不是白叫的!我跟你说……”他抖了一些风尘的料,却是因为韩莎已经化形,让他下意识的,没有把韩莎和之前风尘肩头的黄鼬联系在一起。韩莎掩口轻笑,黑白分明的明眸秋波暗送,嬉笑道:“那一会儿可不能放过,必须让它多唱歌,我好好听一听……”
张天野道:“那,出发?”
“带路!”
张天野带路,一行人便不快不慢的跑了出去。风尘、韩莎坠在张天野、安落二人的身后,看着二人动作圆润,跑步的时候,动作之间,尤其是关节的位置,皆是近于一种完美,动作自然流畅,煞是好看。却是能看出二人在十八作上不俗的成就,一应动作如何运动,都也融入到了日常之中,动作之间,便是功在自然。风尘赞道:“你们俩的十八作倒是练习的不错,什么时候更进一步才好!”
安落问:“怎么更进一步?还能更进一步?”
张天野说道:“能的……我是看着祂从无到有,一直到十二作,十八作的……”给媳妇解释了一句,就问风尘:“我现在练着,也没有什么不通畅的地方,更没有一种增加动作的冲动,你给我说说呗!”
“十八作,乃是以气行十二正经为主,统合身体的运行、功能。再往后,就是奇经八脉的功夫,什么时候,你心中生出萌动,就是开始奇经八脉的功夫的时候,这一步是自然而然的,后面的动作,也是自然而然的……”风尘稍微顿了一下,又说:“不过你二人动作,却会有不同,这是正常的,不要惊讶。女子于十八个动作之后,还有十八个动作,共计是三十六个,乃是四九之数;男子少子宫,计为四八之数,为三十二。也就是说,最后的完全形态,是男子三十二个动作,女子三十六个动作……你也知道,在基因上,女的就是女的,男的却包含了女的,这说明了什么呢?”
男子的基因中,性别包含了男、女两种,女性的基因中,性别却只是女——单一,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更加的基础,更加的古老。
一个人,可以是男、可以是女,一路的繁衍,无论怎么繁衍,男性是会断掉传承的,但女性却不会。
因为女性的染色体始终存在。
但男——却并不是一直存在。
遗传学的论据,说到底不过是一种盲人摸象,揪着大象的尾巴说大象长得就是一根绳子,并且根据尾巴的手感,也能判断出大象是不是大象这种事——毕竟尾巴都是一致的,判断错误的概率也很小。但……这一个判断虽然有依据,但这个依据实际上是非常站不住脚的——但事实上,这又是西方人的经典逻辑——他们认为有蹄子的就是一类,别管你长得是羊还是马,蹄子一样,局部一样,就划分在一起。假设是由东方的文明来主导,来研究遗传学,肯定又会是另一个样子——至少我们应该会把马、牛、羊分开,按照整体的形象进行归纳。即便是涉及到人类的始祖这个问题,也是一样的……简简单单的一段基因能说明什么?不过是一种牵强附会罢了。
但……现在的研究,却就是这样的。仅仅凭借那么一点点的基因片段,就主观的认定人类起源于非洲(实际上还是宗教作祟,但凡有那么一点和科学沾边的,不管经得起推敲还是经不起推敲,且符合经义,就一定要想方设法的盖棺定论),实际上不过是西方人捧着《圣经》发现,不,应该说是“创造”神迹罢了……
几块烂石头,都能被“创造”成为一个文明的遗迹,而明确被记载的中华文明,文字记载下来的文明,却被“否定”。
即便是无法否定的,捏着鼻子认了,也要想办法东拉西扯,弄到“上帝”的手底下——至少从创造人类这一块,应该是上帝创造的。别看你文明牛逼,实际上你们人是从非洲跑出来的,就这样……先定一个小目标:圣经都是对的。然后,我们去找证据,嗯……发现了几块骨架,研究一下,基因里面有一些大家都有的,历来都有的,把不同的扔了,研究这点儿共有的,然后一步一步的走……实际上不用去非洲,随便一个有人的地方,这些该有的,所谓的“始祖基因”也都有。
因为没有这玩意儿的肯定长不成人样儿。
这,就是人的基因的一种底层构架。
只要是人,就都一样!
……
“怎么我就比她少了?这不公平!”张天野转过身,倒着跑,挥动着双臂,感觉自己才三十二个动作,安落却可以三十六个动作,这很不公平——大家都是人类,为什么就要一个多一个少?
“那你可以试着长一个子宫出来,这样你也三十六个动作了……”
只是一句话,张天野立刻闭嘴。
风尘吹了一声口哨,说:“你看,给你三十六个动作,你又不愿意。”清冷的空气中,街上的人很少,四个人一路跑过去,就进了一家KTV,早上的时候,KTV也没什么人,却正好适合风尘他们——人多了反倒是闹腾,还不如这样人少的时候自己玩儿一个清净,又没有烂醉熏熏的人,不容易惹出麻烦。直接订了一个小包,大冬天的要了两盘冰镇西瓜,又要了哈密瓜,干果若干,关上门,四个人就开始热闹起来。
张天野嚎了几嗓子《冷酷到底》,这首歌简直老掉牙了,也是张天野会唱,且不怎么跑调的保留曲目之一。
成了真人之后,这小子对声带的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竟然唱出了一些原唱的韵味。
吃瓜、唱歌……还别说,这个季节吃冰镇西瓜,那味道绝了。
冰冰凉,透心凉。
安落则是颇喜欢费玉清,唱了几首费玉清的歌。轮到了风尘、韩莎的时候,便合唱了《神话》,那一股子的含情脉脉,简直酥软到了人的骨子里。韩莎是第一次唱歌,感觉很有趣,就霸占了话筒,跟着音乐唱。就从霸占榜单的歌曲开始一路向下,听过的没听过的,反正都有伴奏存在,也不虚跑调……倒是唱出了自己的特色。
瓜子、花生、西瓜——风尘伺候着,韩莎唱的很是开心。
玩儿过了一个上午。
四个人在KTV里贡献了不少的GDP,瓜果零食可劲儿的造,离开的时候一点儿都不饿。于是就直接去逛街去了。
安落、韩莎自然是兴致勃勃的,风尘的兴致也不差——毕竟灵魂中有一部分构架,是被女性的灵魂补全了的。
只有张天野感觉自己像是被抛弃了一样……跟在三人屁股后面,感觉天底下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逛街。
感觉……风尘这个浓眉大眼的小子也叛变了革命友谊。
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
韩莎看中了一件雪白的,毛茸茸的形似斗篷的上衣,上衣还带着一个松软的、大大的帽子。只是她却不是给自己看中的,而是给风尘看中的……“过来过来。”韩莎压低了声音,问风尘:“宝宝,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我看你穿着一定好看,而且暖和!”她的声音很小,只有风尘听得见。这“宝宝”的称呼可是她的专属,却不想让人听见。
说完,就将衣服在风尘身上一披,说:“试试。”
风尘便披在身上,让韩莎看。
“很好……”
韩莎满意极了,说道:“我就说嘛,大小也很合适。”然后就直接刷卡——至于这一件衣服好几千,死贵死贵的,韩莎却半点儿都不在意。张天野凑到了风尘跟前,说:“这么大方?你这是傍大款了?”
“那是我的钱!”风尘的声音中,透着一股子幽怨。
安落则感觉:“莎莎,这一副太贵了吧?”
韩莎无所谓:“喜欢就好了,什么贵不贵的,是吧?风尘。”
风尘举起双手,好像是投降一样,说:“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反正咱们花钱的地方也不多。”
对于现在的风尘而言,钱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不仅仅不能左右生存,也不能够左右生活。
这已是一种超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