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斯芬克斯之问

天藏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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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橘红色的焰一下明亮,急速的燃到了烟蒂。靠墙的灰色长褂、破毡帽一口就吸完了香烟,烟蒂被扔在脚下,一脚碾灭。很用力的将烟蒂碾的四分五裂,这力工就抬起了眼,是微微的低着头、抬起眼,以一种狗一样凶狠的眼光去看韩莎、风尘,语气亦是阴森:“看来,是不到黄河心不死,见了南墙不回头啊……非要见了红,才知道好歹!”

    他的语言很有力,每一个字都咬的很重,很有分量。只是他的凶狠在风尘、韩莎二人眼中,却只是可笑——

    这是一群欺善怕恶、好勇斗狠的恶棍、混子。他们或者见过血、杀过人,但却并没有经历过生死——杀死一个不能反抗的人,把人装麻袋扔河里、活埋,这是杀人。但和战场上的枪林弹雨,自己随时可能死掉是不一样的……当然,如果是经过战场锤炼之后的老兵,这时候早就给风尘、韩莎二人跪下,头也不敢抬起来的喊“爷爷”了:因为那种历经生死,一次次靠着那种危险的直觉保存性命的直觉,会告诉他们眼前的这二位是如何的危险,如何的恐怖!

    可惜,这些帮派中人不是。

    所以,他们才会这样的,张牙舞爪的在风尘、韩莎二人眼前卖弄。

    韩莎一挑眉,道:“哦,这么说,你们是打算在自己的身上插上几刀来吓唬吓唬我们这些身娇肉贵、貌美如花、我见犹怜、倾国倾城、美丽动人、风姿绰约的红颜祸水、世间尤物、造化神奇的绝色美女喽?”

    “你找死!”左侧一人被力工推了一把,“告诉她什么才是混黑的!”那人便提着刀欺身而上,走的倒是流氓气十足!

    韩莎摇摇头,怜悯了对方一眼。却对风尘道:“第二元神试一试,就给你一个啊,剩下的我要玩儿。”

    风尘“嗯”了一声,没有说话。发髻上的第二元神却飞了起来。第二元神的诸多感觉中,视觉、听觉皆是模糊,但味觉、磁场感应却十分清楚,对于温度、风也分外敏感。第二元神张开了翅膀,蓝色的飞蛾美轮美奂,扇动自己半透明的翅膀,轻盈的划出一道“小不妞(w)”的轨迹,在那人的额头上接触了一下。

    一触之后,那人身上须臾之间,就蒙上了一层粘稠的湛蓝色光焰,光焰没有温度,却在燃烧……

    皮肉、骨骼迅速的被燃烧殆尽,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也没有一点骨灰残渣残存。

    燃烧无声,无味,更没有痛苦……

    只是莫名的诡异!

    “不,救我……这是什么鬼东西?我的手,我的……”

    凄厉的求救声戛然而止!

    只剩下衣服落在了地上,堵住了前后的帮众丢了刀,转身就跑,但刚才迈开步,还没有来得及迈出第二步,就停了下来——因为刚才还和他们面对面,被他们堵住的韩莎竟然又和他们来了一个“面对面”,这一次,是他们想要跑,但却被韩莎堵住了。韩莎看了一眼另一头——风尘同样堵住了要走的帮众。送给了韩莎一个赞许的媚眼,被围困住的帮众不断后退,然后就撞在了一起,后背贴住了后背。一脊背的冷汗冰凉,大冬天的他们不仅仅出了一身的冷汗,就连心都跟着冷了。就见韩莎压迫过来,笑出一个妙曼的弧度,但此时此刻,他们才感受到了笑容中的恐怖。

    韩莎道:“你们想走啊?那不行!接下来,我们来玩儿一个游戏……现在,我是斯芬克斯,你们当中,自己砍掉自己一只手的人有资格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回答正确的灵魂可以被放逐,回答错误的灵魂,将会魂飞魄散……那么,第一个问题谁先来?我数到三,如果没人回答的话……”

    人群中还是有对自己狠的人的,就听“噗”的一声,一人便剁了自己的左手,扔掉匕首,右手用力箍住了手腕,眉头的青筋跳着走过来……

    “我……要、要……回答……问题!”

    “嗯,不错。第一个问题,我们问的简单一些……草上飞,来打一字——你说,这是什么字?”

    对方GAMEOVER……文盲不识字,字谜再简单也无解。

    脏活儿韩莎不乐意干,所以就招手让风尘处理。第二元神一落,又是一个人被烧的一干二净……这已经是第二个人了。这群混上摊的帮众何时见过这种杀人不眨眼的?然后第三个人,韩莎继续问,不过换了一个脑筋急转弯儿……嗯,能混黑道的,而且还是普通帮众,普遍脑子不怎么好使。

    又是一个火炬……冰冷,毫无温度。已经是第三个人了,风尘的神束线改变着自身的解剖范围,粗细不定——

    针对不同的情况,神束线需要不同的粗细,并不是越粗越好,也不是越细越好。譬如要观察人体各处细胞的降解,那神束线就不能太细——这就是一个尺度的问题。这一各种角度的接触,让祂关于“业火”的资料变得更加详实,认识更加的深刻。这里的素材虽少,但观察的反倒是比之前的天罚更加全面——不同的触发机制下,同样是业火,但还是有少许的区别的!

    而飞蛾那种分泌物和人的DNA之间的神秘变化更是风尘观察的重点,如何作用、如何变化、如何生成……

    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一边观察一边和自己的推导进行比较,这些人的死是死得其所的,死的物有所值。

    总比死在帮派争夺地盘儿之类的事情上有价值。

    至于“放”……

    从韩莎那些刁钻到不行的题目上看,放,是不可能的。他们的结果只有死——不死难道还让他们把风尘、韩莎当成经验宝宝,刷上一番经验。以至于以后知道什么样的人能招惹,什么样的人不能动,混的更加如鱼得水?祂夫妻二人又不是蜘蛛侠、蝙蝠侠那种货色,抓住罪犯丢监狱里涨涨经验,下一次出来搞事情的时候,就从青铜升级到了白银,再然后升级黄金、荣耀……啧啧!

    火炬一个挨着一个……很快的,就剩下了小头目。韩莎摸着下巴,说道:“看来,小头目还是比帮众有点儿脑子的。最后一个了……地上这些手,看见了?”

    一共十三只手,手腕处血流了一滩,分外狰狞。刚才还活蹦乱跳的一群人,现在就只剩下了一个……

    “我……”

    “你不用说话,我连你的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想听。你看,只要你把这些手吃了,吃的高兴一点儿,我就放了你……”

    “……”小头目看看那些手,浑身筛糠一样的颤抖哆嗦,这一个美的不像话的女人难道是魔鬼吗?

    他……艰难的看看那些手,这些手并不干净,有的指甲缝里都是黑泥。他们也不是什么少爷小姐,社会名流,怎么会在意自己的手是否干净呢?他们只是社会的最底层而已,他们的猖狂,只是建立在没有人愿意踩一脚屎的基础上——瓷器不跟瓦罐儿碰!这社会上绝大部分人,哪怕是穷人,也是将自己当成了瓷器的,即便档次低一些,也不愿意跟社会上的渣滓砰——所以,渣滓们由此猖狂!这就是一群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进去十天半个月又活蹦乱跳的出来的玩意儿。

    要么弄死,要么远离,没有第三种选择!

    但“弄死”是有代价的,瓷器不想进监狱,哪怕是轻判,死刑变成三五年也不乐意。为了这群渣滓,不值得……

    但当遇到了那些处于规则之上的人之后,这群渣滓的优势,就荡然无存了。毫无疑问,韩莎、风尘就处于规则之上——他们的结果,已经注定了。平京站里,争地盘儿的混混斗狠,被韩莎插了一刀,城外遇到了劫匪,被风尘直接全部将头夯进了胸腔,一个个成了无头的刑天氏,而现在,这群撞在枪口上的瓦罐儿,则连灰都没剩下……那么,这最后的小头目究竟是吃呢?还是吃呢?

    他颤抖着拿起了一只手,靠近嘴边的时候还掉了。又拿起来,咬了一口,一股强烈的反胃的感觉直冲脑门,哇哇的吐了一地。

    一股恶臭、尿骚、酸腐的味道弥漫开,韩莎捂住了鼻子。

    “快弄死他,太臭了……”

    第二元神围着小头目飞了一圈,犹豫了又犹豫,选择了一块干净点儿的地方接触了一下,点燃了最后一个火炬!

    这个目标风尘就不观察了……太恶心。

    二人出了巷子,直接回了友谊国际。在友谊国际外盯点的暗哨见了二人就如同见鬼了一样,一辆辆的黄包车拉着人飞散,自行车、汽车立刻出发、报信。更高级一些的,则是直接在酒店内住宿,用酒店的电话报信……他们回来了,那围堵他们的人呢?

    就像是一块石头砸进了河水中,涟漪荡漾,生出波澜。

    回到别墅,东方韵、赵雅芝还在——风尘、韩莎这两位主人很是放心的留下了他们二人去吃饭,但他们二人却不好走,于是就留下来看门了。看二人的神情,显然利用这一段时间,交流了不少的信息,虽然不至于一下子弥合之前赵雅芝“欺骗”的裂痕……但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说断就断的。风尘道:“你们还在?”

    东方韵道:“总要等主人回来,才好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