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靠自己

天藏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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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才是更冤枉的:箜云岚头皮一紧,就被一只张开了的手压、扣住了头顶,老娘的手就跟“九阴白骨爪”似的——她像是被抓住了顶瓜皮的小猫,固定了动作,做出一脸的衰相出来。接着就听老娘问:“说,你是不是跑东北耍个了?”根本不给她反嘴、解释的机会,“那么多胡子、柳子、出事儿了咋办?我跟你爹哭瞎了……那些上头人都认识你,可下头的人几个认识你?都是心狠手辣的,没自报家门,就栽了。从小就野……”箜云岚可怜巴巴的,像是一只小兽,不住的给三姨还有风尘、韩莎等人使眼色。

    三姨果然上道:“姐你这是干嘛?云岚真没去东北,我作证。你看,她从上滩去大沽口,然后又去金陵,之后又回了上滩几天……再之后不就去了花旗国了吗?她也没时间不是!这口音不定是从哪儿学的呢!”

    韩莎却是假做没看见,拉着风尘的胳膊,蹲下来去研究一株月季……花瓣上一只甲克黑亮的马蜂。

    马蜂的四肢粗壮、有力,浑身黑甲一节、一节的,令人见之便心生寒意。光是那四肢,只需在人身上落一会儿,那种抓紧的力量,就足以让人感受到尖刺一般的疼痛感——不过比起蜜蜂来,马蜂倒是不怎么蜇人的。风尘小时,家里的窗户外就有一窝马蜂,有时开窗户会碰到,马蜂往往飞出来……然后就很不怕生的落在了祂的脖子上,感觉被马蜂的脚抓的尖扎扎的,要等窗户打开,固定之后,才会飞走。

    后来,读的书多了,也才明白马蜂为什么不蛰祂的原因——

    蜜蜂也好、马蜂也好,蜇人都是自杀式攻击。

    是伤敌一千自损一万的一种行为。

    祂并未危及过马蜂……对于各种各样的昆虫、虫子,祂都是心理发毛的。一直以来都秉承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本意的无恶意,也无伤害……除非是马蜂失心疯了,不然肯定是不会叮咬的。

    右手一展,如兰花一般轻盈的伸到了风尘跟前。风尘知情识趣的一扯,拉掉了韩莎右手的手套,露出她白皙、细腻、纤长的,却又颇为丰腴的手指。

    食指的指肚轻轻的按在马蜂的背上抚摸了一下……

    甲克清凉、光滑、坚硬!

    韩莎道:“甲克好硬呢。这要是放在地上踩一脚也不会死吧?”而后便撤了手,又让风尘给她戴上手套,边说:“马蜂的外骨架,我感觉是最威武、最坚固的。同样的四肢,它的四肢要比其他的虫子更加有力,无论是抓握能力,还是飞行、承重,都非常的优秀。”二人的芯片空间中,韩莎将自己的念头传给了风尘。概念中是一个等身高的,覆盖全身的黑色盔甲,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立而起的马蜂——

    盔甲犹如节肢动物一样,每一个节的甲都是一种覆盖、连接,胸部、背部的线条丰腴、圆润,胸部之下的甲,则犹如蛇类的腹部的长鳞片一样,不会影响弯腰、转身等一系列动作,关节处延伸、外翻出尖锐的钩刺!

    其细致,细到了每一根手指的末端。

    其妙,妙到了背部,背甲可以张开,形成瓢虫一般的翅膀。

    头部亦是被黑色的甲胄包裹起来,头顶上延伸出了两根天牛角,一节一节的延伸,足有一米多长。

    在背后的翅下,则是活动的关节,类似节肢动物的肢体便蜷缩在里面,一展开就是六条腿,左右对称,前肢的末端是练刀一般的尖锐钩子,可以方便切割,中肢是钳子一样的形状,可以方便钳制,后肢则是极长的、向后的,充满倒刺的足,可以起到固定的作用。这一个造型倒是让风尘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当初风莎燕才从一只螳螂变化成“花仙子”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差不多的形状!韩莎得意道:“怎么样,这一身战甲是不是很帅?很威武霸气?都不需要动手,光是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宝宝你看,这机械肢体,这线条,这防御……”

    将内、外的细节,一一给风尘分解,展示。

    “这一套盔甲,是具有生物性的。内中以神经网络系统进行辅助,本身也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新陈代谢。背后这里,装载一个生物芯片的中控……一个普通人,只要穿上它,分分钟就可以变身超人!”

    “这,算是马蜂侠?”

    风尘无语。

    韩莎一本正经,给盔甲配上了一个五毛特效,不灵不灵的发光:“这是真?刀锋二号。搭载风行为其量身打造的芯片,以身体的动能为能源,拥有极强的作战能力的多栖作战装备。是未来单兵作战的首选!”

    风尘发了一个揉脸的大兔子,那表情满是无奈:“其实就是想要做这么一个盔甲穿着玩玩儿吧?”

    然后,这只大兔子就被一只手抓起来扔进了高压锅,炖出了一锅的麻辣兔肉。高压锅的盖子开合,传出韩莎的声音:“瞎说什么大实话。这就是敢质疑本宫的下场!我不管,回去之后做几套玩玩儿……再说,这单兵的刀锋战甲一出,固然对咱们来说是玩具,但对普通人而言,可不是玩具啊。军队里如果普及一下……咱们无敌了好嘛!战甲中内置上一些固定的阵法模块,防护罩、天夭戮阴刀、超脉冲、雷电、激光、强纠结……各种功能,傻瓜式操作,毕竟超武也不是人人都能学会的!”

    “让他们自己研究去……惯的他们。以后咱们要是遨游大千了,那他们还活不活了?这事儿咱们不管,不过弄两台玩玩儿,还是不错的……”

    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培养一群可以自主研究、研发的科研人员,远远要比直接丢出这么一个盔甲,让人吃现成的好——直接丢现成的,那会彻底毁掉一个文明,那不是将一个文明锁死,而是毁灭,从根子上让人失去研究的能力。这要是什么样的仇?什么样的怨?才会让风尘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呢?那是自己的祖国啊——“嵌入式”的方式获得神通、异能不允许,这种“外挂式”的方式虽然允许,但祂却不会直接给人!

    研究“外挂”的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研的过程。这和“嵌入式”不同——但如果祂直接提供,人们肯定就不会去思考、不会去研究了。

    祂会给人知识,照亮前路。

    但技术、产品却需要人们自己去努力研发,路却需要人们自己去走。可以慢一些,可以走弯路,但却绝不可以失去一个人探究的能力——如果人失去了制造工具、使用、研发工具的能力,那么人和世界上的其他动物并无区别。也正是因此——人才是人,人才能够成为万物之灵长。

    “我要红色的!”

    韩莎喊了一声……至于说是国之类的。她却是一点儿感情,一点儿概念都没有的,说到底那也只是人的国。

    就算是天崩地裂,小行星撞地球,她也不会有什么伤心的感觉。

    风尘一笑,说道:“红色的,腰力再挂一圈大红辣椒……”

    然后,头就被扇了一巴掌……

    感觉和箜云岚同病相怜。

    不觉便是晌午,一行人便去了吃饭的饭厅。光是风尘、韩莎和青丘们就满满当当的坐了三个桌子。

    因为时间的关系,更丰盛的饭菜也来不及准备。故此便是普通规格的家常菜,一个桌子上二十来道菜,看着色香味俱全。但吃惯了风尘的厨艺,这些饭菜怎么吃,也都感觉欠缺了灵魂。无论是味道上还是口感上……便是韩莎的厨艺也都比这些大厨好。所以,风尘、韩莎都是浅尝即止,往日里吃饭和打仗一样的箜云岚也没吃几口——那玩意儿说不上味同嚼蜡,也好不到哪儿去。

    老娘看着她吃的浑不似往日,都没吃几口,便问了一句:“云岚,你往日也不是这样啊。怎么吃不了几口就不吃了?你看,特意还做了你爱吃的莴笋炒肉……”

    “没胃口……”箜云岚蹲在椅子上,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将筷子在盘子里戳啊戳,可怜巴巴道:“吃惯了山珍海味,这些东西简直下不了口……差太多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有一种吃糠咽菜的感觉……”

    “这还吃糠咽菜……咱们箜家的厨子,不说是全国最好的,那也都数一数二了。你还说不好吃,那什么是好吃?”

    这话没毛病——箜家的厨子是顶尖的,这一大桌子一大桌子的菜也是顶尖的,寻常的人家一年都吃不上一回,箜家却是天天吃。要说这些东西是“糟糠”,就算天天吃的家里人都不能忍。箜云岚一脸无辜,说:“我跟着我姐、我姐夫他们,天天吃的是……反正家里的饭我感觉吃不下去……”

    箜云岚的“吃不下去”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她不饿。到点儿吃饭,不过是一种习惯……风尘、韩莎做的好吃,她多夹两筷子;家里的不好吃,自然就少夹两筷子。

    而“不饿”的原因,则是因为龙肉!

    毕竟是先天真人,不加盐、不加作料的肉都能吃下去,何况还是顶尖大厨的手艺呢?但在不饿的情况下让她硬吃,那却是不能的。“我不吃了,你们吃吧。”箜云岚从椅子上跳下来,将椅子拉的“咯吱”一声响,就蹲到了风尘、韩莎那一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