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姣大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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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女儿,常婆子就是再厌恶许芳华也是来到了食摊上,“老四家的,给我拿些好菜。”

    “大娘,您把海碗给我就行了,芳华就负责给我擀面条,卖菜这个活儿我怎么可能交给她呢?您看看想要点什么,我给你打!”一看常婆子端着碗来,秦嫂子就做好了准备。

    常婆子可不愿意让秦嫂子接过去碗,在她的认知中,许芳华是自家人,找她给自己打菜肯定不会让自己吃亏。而秦嫂子就不一定了,她是老板,肯定会为了自己多赚钱克扣斤两。

    “娘,都是秦嫂子打菜,您看我这手确实腾不出来。”许芳华说罢扬了扬自己的手,上面沾满了面粉。

    这个时候刚过了正午,摊位上已经没有那么多人了,常婆子亲自来可是有自己的算盘的。

    “老四家的,你妹妹这马上就要高考了,你有点啥表示没有?”

    “玲子被学校提前录取了?那我等会儿买挂炮去亮子坟前放放,让他知道自己妹妹出息了。您也知道他在的时候,那玲子的学费可都是亮子拿的,他对这个妹妹的学习可上心了。”

    “你看你一个寡妇什么礼节都不懂,玲子老师说了,玲子肯定能考上大学。你说你这个当嫂子的,是不是应该关心一下妹妹,提前给妹妹送点什么?”

    常婆子这话也就能骗骗她自己,“大娘,我可是听说这福气可不能提前露出来,不然真到时候了可是会散的。玲子妹子那学习成绩是没话说,但是考试还有一个月呢,你现在大肆炫耀,要是有人嫉妒给弄出点事儿,可就不好看了。”秦嫂子讽刺的说。

    秦嫂子这话说得不客气,常婆子听罢气不打一处来,“老四家的,你就干看着吗?那可是你妹妹,你表个态!”

    “娘,我觉得秦嫂子说的在理呀,您生那么大气干嘛。等玲子真的考上大学了,我一定给她包个大大的红包,现在就算了,省的泄了她的福气。”

    常婆子气得手直打哆嗦,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夺过秦嫂子手中的碗转身气哼哼的走了。

    “大娘,您这是又不打算买了吗?我给您算便宜点。”

    尚未走远点常婆子听到秦嫂子的话,脚下一个趔趄,差点绊倒,回过头瞪了一眼,立即又走了。

    待常婆子走远,秦嫂子又无奈的说,“你这个前婆婆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关系都处成这个样子了,还有脸来让你给常玲买菜。她觉得所有人都要围着她闺女转呢!”

    “常玲整天什么活计都不做,专门读书,我看这十里八村谁都没有她学习条件好。现在像她这么大的孩子,谁不是家里一个壮劳力,都是家里活干完了,才有时间去学习。按照这个对比,常玲可是比大多数人都占有优势的,考上大学也不是稀罕事儿。”许芳华是知道内情的。

    其实常玲真的算不上聪明,比起这个时代的大多人,她不但占有时间上的优势,还占有重生的优势。在前世她可是上过大学的,这样以来,就不知比现在这个时代的学生多学了多少年,能考上大学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儿。

    常婆子没有拿回来女儿想要的东西,自然是不甘心的,回到家看见大孙子,于是就把碗递给常弘。

    “去上你四婶那买菜去!”

    “钱呢?奶奶,要不我背过去粮食也行,我看很多人都是拿粮食去换的。”

    “你怎么那么实诚呢?你去了,你婶儿还会要你的钱!你把碗一给她,她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常婆子这话说的当真是不要脸皮了。

    “我不去,别人家都在笑话我们一大家人吃白食,我四婶儿也不容易,她是帮人家干活的,那又不是她自己的。”常弘今年十二岁,虽然憨,但是基本的礼仪廉耻还是有一些的。

    常婆子不知道自己怎么养出了这样一个不贴心的孙子,不情愿的去了屋里,拿了一个小口袋装了四五斤的新麦,然后递给了常弘。

    “这样总行了吧,快去快回,别耽误你姑进城。”

    常弘背上麦子一溜烟的跑出了门,然后见到许芳华就是一阵诉苦,说昨日的卤菜,他们非但没有吃上还被小姑打了一顿,最后他们只沾了一些汤水吃,小姑一个人把那碗菜全都吃了。

    那可是满满一碗菜呀,难道常玲不嫌味道咸吗?这个常玲,一般人都做不出来她那样的事儿。

    为了抚慰常弘兄弟俩昨日受伤的心灵,许芳华又从自己账上切了半斤猪肝给他。

    回去的路上常弘一直咧着嘴笑个不停,有人就问他笑啥呢?

    常弘炫耀的说,四婶儿心疼他昨天没吃上肉,今天特意给他和弟弟切了猪肝,他四婶是世界上最好最善良的人。

    昨天晚上,秦嫂子端给常婆子一家那一大碗菜,可是不少人见了,他们兄弟怎么可能没吃上肉呢?有好事儿的人就问,为啥没吃上。

    常弘一脸厌恶的说,都给小姑了!

    这下好了,常玲贪吃的名声就这样传了出去,以后谁家娶媳妇可都要避着她了。

    拿到了卤菜,常玲就按照自己的计划准备进城了,但是这么热的天她可不会自己走路去进城,可以让舔狗李宝库送自己一趟。这是一个不方便的年代,也没有个手机随时联系,常玲想着等出了村,找个不认识的孩子去李家村喊他一声吧。

    临走的时候常玲又从常婆子那拿了十块钱,这可是一笔大钱,也只有像常婆子这样被常玲洗脑的人才拿的出来,换个人家绝对不会给孩子这么多钱。

    常婆子本也是心疼钱的,但是常玲说了,住别人家里总要偶尔给个伙食费吧,还要去买复习资料什么的,用钱的地方多着呢?等以后考上大学,这笔钱又算的了什么呢?

    只要有利于女儿学习,常婆子总能狠得下心,那钱说给就给了。

    常家村离城这么远,本来常婆子的意思是,让常大借个自行车送常玲进城,但是被大儿子堵了回来。常大说,家里都忙成什么样了,哪有时间进城,不赶紧把麦子收完,要是下场大雨,自己家明年吃什么?

    大儿子说的也确实有道理,常婆子不敢强求,常玲却是巴不得这样呢,常大送她进城不就什么都露馅了么?

    常玲去的可不是什么同学家,而是李宝库家给李宝库在城里准备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