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结拜

香蕉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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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觉得这么多人嘲笑一位伤情公子实是不该,随后有人对云飞扬道:“俺们江湖粗人认知草率,公子见谅哈。”

    云飞扬心中舒服了许多,此下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点头道了句没事就回去了,张俊也告辞跟了上去。

    天色已晚,人群都散尽,院子里只剩了秦乐菱即墨影两人。秦乐菱却没有离去的意思,开了挂似的一杯接着一杯,越喝越high。

    即墨影一旁看着,并没有阻止,反而觉得这小酒盅太小家子气,喝酒就要喝尽兴,索性换了大碗来,两人敞开了一碗一碗的喝。

    不到半个时辰两人就都喝的晕了吧唧,“林兄弟……你脸上……”即墨影眨了眨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林兄弟脸上怎么在留黑水呢,而且从眼下面流了两道。

    秦乐菱一抹脸上,满脸的酒泪,把她的黑妆都冲花了。这药膏防水效果不太好,还需要改进。

    听说45度角仰望天空眼泪就不会留下来,秦乐菱尽力仰望天空,看到可以共婵娟的月亮眼泪流的更凶。

    抹了一把辛酸泪,秦乐菱道:“兄弟我也是乾宁来的,思慕司马凌菲小姐许久了,如今她被皇上赐给了寒王,实在是伤心欲绝,让墨影兄弟见笑了。”

    呜呜……宝宝心里苦啊,这年头没点情伤啥的都不好意思出来混。

    虽然林落小兄弟一副黑瘦乞丐的样子,不过追求还是可以有的,喜欢上世家小姐这个可以有。即墨影拿着大碗碰了一下:“哪里哪里,人之常情。”

    说罢又想到一个原则性错误,即墨影又道:“林兄弟,其实我姓即墨……”

    即墨,这是什么怪姓,墨影多好听。秦乐菱点头:“对对对,即大哥,是我叫错了……”

    即墨影摇头,是即墨大哥……

    秦乐菱将酒杯举起道:“人生得意须尽欢!来,一起喝!”

    据说失恋中的人才情堪比诗人,说的果然不错,就连一向讨厌诗词歌赋的她也会吟两句了。

    “好一个人生得意须尽欢!”即墨影赞赏道,端起大碗应和着一饮而尽。

    “爽快!”秦乐菱也一饮而尽,用大碗喝也不尽兴,索性抱了摊子两人直接干坛。

    酒到尽兴处,即墨影提议:“今日难得遇到如此脾性相投的朋友,不如咱们拜把子如何?林兄,你多大了?”

    “我十八岁,不对……十九岁了……”秦乐菱突然想到她比自己认为的其实大了一岁。

    “我二十有四,看来你得叫我一声大哥了。”

    “好,大哥就大哥,墨影大哥,咱们拜堂呃不对,拜把子吧。”

    微醺的男子无奈的摇头,说了多少遍了,他姓即墨,叫影。

    就这样两人互相搀扶着举着酒坛跪到了月光下:

    “我,林落”

    “我,即墨影”

    “今日结为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说完这波澜壮阔的誓言,两人酒坛一撞,激的酒花都撞了出来,这事算成了。

    第二天秦乐菱是在一个还挺舒服的床上醒来的,具体的说是被叫醒的。

    一大早的张俊门都不敲就进来拉人,喊不醒就直接往下拽,直嚷嚷着赶快收拾收拾好抢下一个客栈。

    这是出来玩的节奏么,简直是受罪啊。洗完脸秦乐菱还晕乎晕乎的,直到看清一盆黑水才猛地清醒过来,脸上的药膏洗了个干干净净。

    可能是和之前对比太明显,张俊凑过来道:“我觉得你比以前更白了。”

    秦乐菱忙捂住脸看向四周,“即墨影呢,他在哪里?”

    张俊想了想道:“他大概还在外面睡觉。”

    原来昨晚张俊出来小解,看到后院里醉倒在桌旁的秦乐菱和即墨影,一阵凉风吹来觉得秋天的晚上确实有点冷,便好心的将秦乐菱扶回了房间。

    至于即墨影他就管不了了,这大半夜的,上去了就懒得再下来。

    秦乐菱赶紧补完妆下去,即墨影果然还趴在桌旁大睡。昨夜他们干了好几坛,确实是喝得太过了。

    即墨影吹了一夜的冷风,双手冰凉,瞬间秦乐菱觉得自己太不仗义了,还好不是她自己回房的,这样负罪感会轻很多。

    “即大哥…”秦乐菱轻轻道。难得她还记得,昨晚她可是豪气冲天的跟人家拜了把子的,喊一声即大哥不为过。

    不像早上张俊叫她那般喊了十来遍没应,即墨影一声就慢慢转醒,扶着沉重的额头道:“林落小弟,你醒的好早。”

    昨晚他们喝的可是不分伯仲的,没想到林落小兄弟酒量这么好,竟然率先醒来,让他这个做大哥的着实有些不好意思。

    张俊在一旁撇嘴,只一个晚上两人就这么亲密了,哥哥弟弟的都叫上了。

    秦乐菱嘿嘿一笑,要不是张俊一大早轰炸机似的在她耳边,她绝对得睡到正午。

    见即墨影神色有些牵强,俨然是身体不大舒服。秦乐菱掏出一个药丸道:“头是不是有点沉?这是解酒丸,专治醉酒后遗症。”

    即墨影接过好奇审视道:“解酒丸?”他只听说过解酒汤解酒茶,还没有见过这样做成固体的药丸。

    “对啊,赶快吃了吧,效果绝对有保证。”这醒酒丸可是她自醒酒汤中提取改良过的,省时好用。

    以前她在潇湘谷喝那个赛茅台可没少喝醉,做醒酒汤水着实麻烦,于是就专门研制了这个。

    秦乐菱到了一杯水,催促即墨影吃下。即墨影倒是也没有推迟,丝毫没有怀疑药的准确性,一口吞了。

    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张俊就嚷嚷着要赶路,秦乐菱忍不住道,你没见我们体力都还没有恢复吗,至少得吃了早饭再走吧。

    张头道,体力路上恢复,早饭我已经给你们打包了,路上吃。

    即墨影倒是毫不在意,路上吃就路上吃吧,确实赶路挺要紧的。对于平白多了两个队友,也没有发表任何看法。

    随后张俊牵出了他的豪华大马车,羡煞了一起住店的江湖众人,果然是富家公子,有钱。

    这些人中有钱的也就骑个马,绝大部分都是徒步行走的。主要是团体成员太多,消费不起骏马。而且离武林大会还有几天,去早了没事光花钱。

    秦乐菱觉得坐这大马车太拉风了,张俊表示他和云飞扬也想隐藏自己的锋芒的,只是骑马太累了,还磨屁股,于是半道上就换了大马车。

    突然秦乐菱想到了一个问题,张俊这样太吸引眼球了,很容易被别人发现。而且照以往的经验,有张俊的地方就有楚璟熙,她还是不跟张俊为伍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