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血翅营(中)

卸甲老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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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百骑兵冲锋起来是何等的雄壮跋扈,况且对面只有一位须发皆白的古稀农夫,这样形势一边倒的画面,就显得更加毫无悬念。

    破井村中的街道狭窄笔直,满打满算可容五骑并排通过,由于血翅营骑兵是将马匹速度提到极致,这空间就有些不够宽敞,只能四骑并驾齐驱,故而只能摆成锥形阵,向着那白发老人蜂拥踏去。

    可前面四骑在离白发老人不到五丈时,就像撞到一道结实的土墩子,人马瞬间凝滞不前,筋骨断裂,鲜血狂喷四溅。

    兵士惨叫,马匹嘶吼,凄厉声响不绝于耳。

    四颗头颅冲天而起,一柄菜刀将他们带赴黄泉。

    两军交锋,最重要的便是气势。

    古往今来,以少胜多的战役,不胜列举,其中被历代兵家点评扼要,关键处便是一个‘势’字。

    鄂禅领了大半辈子兵,自然知道这个要领,所以不惜耗费内力,形成一道无形墙壁,这种杀人于无形的伎俩,最能震撼军心。

    除了极为少数的精锐悍卒,没有哪个不怕死的,这年头不比前些年,入伍就是为了讨个营生,混口饭吃,还真是把自个的命卖了?

    面对着后面骑兵,鄂老头将气机收回,晓得这几十骑冲锋起来的刚猛力道,不敢托大,将内力遍布全身,长舒一口气,如滚滚白龙,右手菜刀带出一道淡黄色劲风,卷起数堆雪,向着刚刚冲到面前的几骑凶猛劈去!

    后继的三位骑兵手中北林刀还未砍下,便被老人一刀腰斩,带着惊讶表情的上半截尸身还飞向身后袍泽怀中,死了也没瞑目。

    鄂禅将菜刀衔在口中,内力翻滚至左右两手,各抓住刚失去主人的战马缰绳,身体原地陡转,双臂加力,将两匹几百斤的战马向冲来的骑兵群中狠狠扔去!

    掷马双匹!

    上万斤的冲劲瞬间将前面的几骑兵士砸下马来,被后面勒不住马的骑兵接连践踏,不多时,就已变成一团肉泥,还不如前面几位兄弟死得痛快。

    鄂禅得势不饶人,将剩下那匹健马抓住双腿,举过头顶,又向着骑兵群中猛然砸去。

    可怜的马儿没有过这腾云驾雾的尝试,在空中还发出惊恐的嘶叫,好在这恐惧感没有多大一会,便被甩在人群中,筋骨尽断而亡。

    不要命的人毕竟是少数,冲在前面的骑兵看到这白发老人威猛如斯,不敢再掠其锋芒,纷纷向后退去。

    后面的骑兵可看不清前面的状况,感觉前面的袍泽向后撤退,赶忙死死拉住缰绳,有的骑术不好的,便连人带马一起撞向前面的人,死没死不好说,起码骨头得断上十几根。

    “撤!撤!这老头太他娘厉害,要冲你冲,老子可不敢上去了。”

    “****个乖乖,咱家校尉也没人家霸道吧,这还打个屁啊,给别人卖命的事俺不干!”

    “卧槽,你他娘拿着刀别乱跑行不,这都戳俺胳膊上了,卧槽,谁又戳老子屁股!”

    各种咒骂声,哀嚎声混作一团,战马也在原地长嘶凑着热闹。

    骑兵大乱。

    二蛋双手举着根用来‘杀敌’的木棍,躲在一棵老槐树后面不住张望,本来想是助师傅一棍之力,但是想到被叮嘱过千万不能妄动内力,于是干脆在旁边掠阵算了。

    看到师傅威猛如斯,他眼珠子都快掉到了地上,乖乖,这是平日里跟俺抢东西吃的老头?也太他娘生猛了吧,一人砍几十个人啊,还把人家逼的不敢上前,这以后可不敢跟他老人家叫板了,不然那一刀下来,十个小爷都不够人家塞牙缝吶!

    这个刀法就是以前打死俺都不想学的《开山刀法》?咋看着不像呢?早知道这么牛叉,给他老人家磕几十个头也得学过来啊,猛,真他娘猛!

    阵前的鄂禅不屑冷笑,记得当年血翅营那帮人可是正儿八经的好汉,都是不要命的生猛家伙,即使是双手被砍下,那也得用牙咬掉对方几斤肉的主儿,就眼前的这些孬种,还配称得上“血翅营”三字?

    还以为会碰上一场鏖战,没想到几刀下去,掷去马匹,就将这队骑兵逼回,身子骨都还没暖和。

    血翅营以前确实战功累累,是北林王朝中不可多得的铁血之师,随着老一辈人的相继退伍,这个血翅营就有点变了味道。由于声名显赫,许多巨门豪阀和朝中官员,都将庶出旁系子弟送到这里镀镀金,给他们安上一个光鲜的资历,也好以后平步青云。

    这帮家伙家里殷实,大手大脚惯了,被人们戏称为“富贵营”,对这称号他们不但不怒,反而洋洋自得,都以在这富贵营从军为荣。

    这些纨绔平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武艺却不肯下得半点功夫,战场拼命也不如床上厮杀那般熟络,平日里欺凌弱小专横猖獗,碰见硬点子了,这帮爷可不上去玩命。

    鄂老头知道这些兵士往日里作恶多端,他自己也不是那心慈手软之辈,迈开大步,随手捡起一把北林军中常见的制式长刀,如杀神般向那队骑兵走去。

    在前面的兵士看得真切,吓得魂飞胆丧,急忙朝后面逃命,可后面的人马堆在一起,哪有他们通过的路径。俗话说狗急了会跳墙,这人急了肯定比狗要有能耐的多,心思活泛的就踩着马匹跳上了墙头,踩着村民家的房屋,撒丫子猛跑,那叫个踏屋雪无痕吶。

    可没等他们逍遥快意多久,就被急袭飞来的军刀插入后心,穿了个通透,鲜血沁透屋顶茅草。

    鄂老头懂得斩草除根的道理,如果将这些人放回去,传出消息,那自己带着两个小的在北林王朝中就寸步难行了,所以他在动手时就已决定,这队人马,一个都不能留!

    看到屋上再没人敢爬上去,他面容狰狞朝着大批人马走去,面对着瑟瑟发抖惊恐万分的兵士,没有半点怜悯之心,手起刀落,瞬间便砍掉几个兵士头颅。

    正在老人家砍得爽快之际,一柄银枪如阴冷毒蛇,朝着他的腹部偷袭而来!

    鄂老头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过他在战场厮杀次数比常人吃饭喝水都多,临危却不乱,内力喷薄而出,护住要害部位,同时收腹侧身,手中北林刀划入枪身,顺势向来人的手中砍去。

    那柄银枪并未顺势而攻,一击不中后,抽离退去。

    鄂老头眯着双眼望去,刚才偷袭的,正是那位领头的致果副尉。

    鄂禅冷笑道:“老夫眼拙了,血翅营这帮杂碎个个脓包,没想到你这官职不大的副尉却是位入神府的大高手。依照你的身手,做个游击将军都绰绰有余,怎么在这当个芝麻绿豆官,还是个副手,奇怪啊。”

    入神府的高手足以在江湖中开宗立派,成为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仰视的大人物,如果入了军伍,这样的高手也会享有高官厚禄,一个领军校尉起码是跑不掉的。

    鄂老头没想到在这血翅营中,就恰巧碰到一位。

    致果副尉山羊胡上依稀沾染白雪,持枪凝立,阴沉着脸说道:“您老人家不也是早入神府的高人吗。要是早知道如此,在下可不敢虎口拔须,惹到您的头上。”

    这位副尉父母是奴籍,出身贫贱,幼年时受尽欺凌,尝遍世间疾苦,等他少年时被高人传授武艺三年,后投身军伍,这才依靠高超武道修为在军中出人头地。

    不过他一没有靠山背景,二不善于溜须拍马,从军十来年才熬上个六品校尉官职。前些天,又惹到一位手眼通天的权贵人物,军职被一贬再贬,到了血翅营做这从八品致果副尉,若不是他一身功夫实在硬实,约莫被贬成个牵马小卒都有可能。

    被大人物碾压过后,方知自身单薄,这位致果副尉更加勤勉练武,终于到前几日,刚刚晋级到七境跨海境。

    还没等去炫耀一番,就碰到了这么个扎手的硬点子。

    鄂禅抖了抖落在身上的鹅毛飘雪,将菜刀刀面不断拍着左手手心,豪迈笑道:“来来来,老夫许久没碰到你这样的高手了,咱来大战三百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