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无法背叛的记忆

春秋不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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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砸车现场赵青山就和俞幸分道扬镳了,打车到就近的大秦书店淘了几本书。

    最近看完的一本书是《至尊宝这个孩子》,作者陈莎是东江海瑞旗舰店的珠宝顾问陈莎。

    之所以这么久才看完,是因为赵青山很重视那本书,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才会看一章,对其中某些有建设性的内容,来回斟酌,看看是否能真的在至尊宝推广实行。

    “随衣日”已经在至尊宝各店铺开放,就连至尊宝公司也跟上了这股潮流,在每个月22号,所有人都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当然,约束还是会有,总不能允许员工穿着睡衣上班。

    不过牛仔裤、裙子、衬衫之类的,只要不是太暴露,都可以。

    反响很好,而且在无数自媒体人的宣传下,让至尊宝上了几天热搜,引发了各行业的效仿。

    赵青山找了十几分钟,最后选了两本书买单,一本《大齐宫廷藏书研究》一本《读碑帖》,纯粹是兴趣爱好没什么实际用途。

    从书店出来赵青山,就在繁华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闲逛着。

    人尽其能物尽其用,这几个月以来出门没少开车,陡然没有了车,赵青山竟莫名的觉得多了一分舒坦,就想多走几步看一看这陌生的街道。

    走着走着看到一家鸭血粉丝汤的小店面,闻着那熟悉的味道,食欲不期而至。

    每一个人都会对某些人不屑一顾的东西情有独钟,有人越讨厌,便有人越喜欢。

    譬如臭豆腐。

    譬如螺蛳粉。

    再譬如鸭血粉丝汤。

    唐烟云尝过一次小门小店里的鸭血粉丝汤之后,就恶狠狠的发誓绝不吃第二次了。

    但赵青山却时常想念鸭血粉丝汤的味道,也许是他一直记得和唐烟云一起吃过,虽然过程不太愉快。

    也许是因为他单纯的喜欢吃,究竟如何他不想深究,想吃就吃是最简单的道理。

    咦……

    为什么会想起唐烟云呢?

    这该死的记忆。

    赵青山随便瞄了一下,看到小店里大多数人点的单都是鸭血粉丝汤,味道应该还不错而且香气扑鼻。

    他和中年老板娘聊了几句,对方的南都腔调让他对这份南都小吃的味道更加期待了,索性一口气点了两份。

    小桌前翻开《大齐宫廷藏书研究》看了几页,两碗鸭血粉丝汤飘着清香而至。

    “就是这个味道。”

    赵青山放好书本大快朵颐好不爽快。

    享用美味,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哪怕对于普通人而言,一般的美味并不用花费太多成本。

    谁说钱买不到快乐?

    现在哪一口不是快乐?

    赵青山吃得津津有味,偶然间余光瞥见小桌的另一头有人坐下。

    刚想抬头看一眼,却发现自己那碗还未开动的鸭血粉丝汤中,居然多了一双筷子。

    虎口夺食?

    赵青山脑海中出现了这么一个词汇。

    当他的视线再往前点,几指秀气的手指映入眼帘,修长白嫩。

    “呃……”视线再度攀升,赵青山看到了一张完美无瑕的娃娃脸。

    “分点给我?”杨婉婷和赵青山对视一眼,看着赵青山惊讶的眼神有些莫名的得意,眨了眨眼狡黠道。

    问询的同时,她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止,另一只手把自

    己已经见底的鸭血粉丝汤瓷碗,推到赵青山跟前,紧挨着赵青山那碗还没有开动的鸭血粉丝。

    很显然,杨总裁比赵青山早到,已然吃完一碗了,只是赵青山没有发现她罢了。

    “杨总裁,其实用不着你帮忙的,我自己能顺利解决。”赵青山可怜兮兮一脸不舍道,这人是在抢走我的快乐啊。

    “看你这狼吞虎咽的模样我知道你肯定能吃完,但是呀,什么东西吃多了都不好,既然偶遇了我就得做个好心人帮你解决点。”杨婉婷一脸正气的胡说八道。

    哪怕在赵青山鄙视的眼神下,也毫不脸红。

    “你能不能给我留一点?助人为乐的杨总裁。”看着已经少了近一半的瓷碗,赵青山痛心疾首道。

    一边说着,赵青山连忙把自己的筷子伸向新的战场,如果自己还不开始扫荡,就得被活生生饿死鬼投胎的杨总裁扫没了。

    “小气鬼。”杨婉婷撇嘴嗔道。

    在这小吃店里遇到赵青山她确实挺意外的,她本身虽然极少在外应酬,但也不至于不知道身在娱乐行业应酬会有多频繁。

    按理说赵青山每天都少不了和大鱼大肉打交道,说他是在山珍海味的酒桌上生活的丝毫不为过,不曾想在这不起眼的小吃店会遇到他。

    魔都这么大,她和他能够一次又一次的偶遇,这样的缘分可真不小。

    两个人没有谁会真的在意那半碗鸭血粉丝汤,不着边际的行为和交谈不过是朋友间的相互调侃而已。

    朋友间偶遇总不可能你说一句“你好”他说一句“吃了没”,那会显得多生疏多无聊啊,人与人之间舒适的相处模式,总少不了心有默契的诙谐。

    “公司就在这附近?”赵青山随口问道。

    “难道你不是打听到我在这附近上班,然后来守株待兔的?”杨婉婷眯着眼问道,变相回答了赵青山的问题。

    “作为文盲,我一直很难理解‘自恋’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今天倒是被杨总裁上了一课。”赵青山拐着弯否认道。

    “你这样会没朋友的。”杨婉婷好笑道。

    解决完鸭血粉丝汤,两人走出小吃店,沿着行人遍布的街道慢慢悠悠的走着。

    杨婉婷垂头看了一眼价值不菲的腕表,有点无奈道:“还是自己做老板好啊,想去哪里溜达就溜达到哪里,不像我们这些打工仔,吃个快捷午餐都得盯着时间,明明两点才上班却要提前熟悉会议内容。”

    堂堂总裁泛什么酸水呢,赵青山白眼道:“今天好像是星期六吧。”

    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

    有些人惬意的逛街购物,好像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他们步履轻快。

    有些人忙着赶公交地铁,行色匆匆好像周围一切都与他们无关。

    杨婉婷无疑过着精致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随意一个路人都能看得出她的生活很优渥,可在她自己看来,她和那些把脚步迈得飞快的人是一样的,因为事业就不可避免的要牺牲一部分自由,她很享受工作但有时候也会因为工作而愁眉苦脸。

    这就是生活。

    杨婉婷苦兮兮道:“集体加班,近期公司有个大案子,看不完的资料开不完的会议,国内的生意场上就是这样,极度缺乏效率,形式总是大于内容,不规则的淡季旺季能把大一票人闲得上班打瞌睡,忙的时候喝咖啡提神都能喝到吐。”

    赵青山揶揄道:

    “我是不是应该邀请你晚上去我那里喝一杯?”

    杨婉婷的阴郁一扫而尽,抿着嘴郑重点头道:“够哥们,上道!”

    赵青山转身就跑,背对着挥手道:“我帮你订位子,买单这种小事就交给你了。”

    什么情况?

    杨婉婷看着赵青山的背影莞尔不已,扑哧一笑,然后又忍不住骂骂咧咧道:“丫的!真是个守财奴!”

    ——

    又漫无目的的逛荡了几条街,赵青山就打车前往尊堡园,反正不赶时间小区的景色也不赖。

    赵青山悠悠然找寻着郑夫人所说的别墅,就当是逛公园了。

    作为高档小区,尊堡园自然是寸土寸金,这里头有少量的独栋别墅,几千万的起步价。

    赵青山不知道郑家有多大的家产,有钱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家产都是银行的,这确实是很多有钱人的现状。

    小家小户大多会有些存款,开豪车住别墅,平日里山珍海味吃得腻味的有钱人,说不定就是负资产。

    其实他们和以卡养卡的白领一样,背负着债务消费着信用,流动资金少得可怜。

    不过郑家肯定不属于有钱人中的经济拮据型,这一点从郑家尊堡园这处房产就可以看出来,占地三四百平四层高的独栋别墅值多少钱?

    一个月的租金有多高?

    可是郑家买下好几年了却一直不曾租出去,这就是郑家的底蕴。

    换做是如今对金钱依旧没有多大执念的赵青山,肯定不会如此挥霍。

    对,他就是觉得郑家人在挥霍而且很丧心病狂。

    可是冷不丁的,赵青山想起了唐烟云的一番话,那是在一场酒会过后在一个酒店的房间里,赵青山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一天唐烟云亲手朝主办酒会的富二代泼了一杯酒,并且很不屑的奚落了对方好几句。

    赵青山疑惑唐烟云为什么敢那样对待,一个在花城拥有不俗经济和政治资本的富二代。

    唐烟云回答时依旧对那位倒霉富二代不屑,说富二代的家族遇到了经济危机同时,又失去了最主要的政治庇护。

    她说:“富人在没有彻底一无所有之前,绝不会让人觉得他们已经负债累累,他们希望声势浩大的酒会,能够带给合作伙伴一些信心,哪怕明知道是自欺欺人,所以所谓的酒会,不过是一场华丽的谢幕而已。”

    这让赵青山明白了一个道理,开豪车住别墅的商人不一定就是有钱人。

    把这个道理稍稍加工举一反三,他就大概明白了在生活上其实一点都不铺张浪费的郑夫人,为什么没有把别墅租出去。

    当然,这其中或许还有别墅是留给郑河做婚房的考虑,一个母亲的温情之处总是在细节上默默无声的彰显着。

    “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站在郑家别墅跟前的赵青山,其实纠结的不是这些无聊的道理,而是他气急败坏的意识到,脑海中想起唐烟云的次数,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频率。

    当一个人刻意不去想另一个人的时候,其实他正在想。

    今天,是唐烟云的生日,有些特殊的日期不需要刻意去记,因为早已经深深的刻在了脑海中,就如同即使他从未向曾经的初恋现在的妻子何晴,说一声生日快乐,但他就是习惯在那天想念起那么一个人。

    任何人都无法背叛自己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