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 载誉而还

心随笔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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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金水见到对方吹气如兰,语态娇羞的样子,一颗心扑通狂跳起来。他没有谈过恋爱,哪里经历过这种阵仗,关键时刻方寸大乱,紧张地话都说不出来。

    “亲一口,亲一口!”他的心中传来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随即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地转过头来,依靠着足以搏杀巨龙的勇气,缓缓张开了嘴巴。

    爱莲娜面红耳赤,渐渐的耳朵高高竖起,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任由午夜狼人长驱直入,大嘴离自己的脸蛋越来越近。

    “尝尝我的手艺!”就在这时,一根竹签不知趣地凑了过来,何金水波儿得一下,却亲到了滚烫的蘑菇。他赶紧接了过来,大口地嚼食着,藉此掩饰尴尬的表情。

    “呆子!”一声轻呼,爱莲娜抿嘴笑起来。宅男看着对方的样子,却是有些痴了。

    当天夜里,何金水自告奋勇地值守,让两位美女好生休息。他借着隐约的火光,看着她们侧身躺在草甸子上,露出了无限美好的曲线,顿时觉得心猿意马,赶紧转过身去,心中默念阿弥陀佛。

    ……

    翌日,清晨,何金水一行翻山越岭,出现在狼顶峰上。他们是来夺回丢失的魔神碎片的。何金水本来不想让两女参与进来,可是爱莲娜和爱明佳听到了精灵一族的悲惨遭遇,悲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完全无视劝阻,说什么也要替族人报仇。

    他们却扑了个空。昨日大战时,空中平台升起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只剩下光秃秃的山顶在风中嚎叫。

    “混蛋阿德里亚诺,我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的,你洗干净了等着罢!”何金水无计可施,只好朝着远山大声呼唤,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他一直闷闷不乐,认为自己丢失了精灵族守护的魔神碎片,就有责任寻找回来。爱莲娜却安慰对方,说精灵族已替人类守护千年,仁至义尽。族人是该放下包袱,轻松上阵了。

    当他们返回部落后,爱隆对于何金水的表现赞不绝口,果然对丢失的碎片只字不提。他高兴地告诉对方,经过数日的苦干,他们将周边损毁较轻的房屋进行了修缮,幸存的村民已经有了安身之处。经过几日的搜寻后,大约有近万村民返回了森林,其中精灵族占到了大部分。

    浴火重生的晨曦部落,人心齐整,百废待兴,爱隆和西多夫摩拳擦掌准备要大干一场。他们对未来发展做出了充分的规划,希望在帝国的支持下一一实现,甚至比以前更好。

    罗宾、安迪和艾雯等年轻人,也是踌躇满志,在各自的岗位上肩负重任。何金水看中了罗宾的武技和才华,本来是有心邀其出山的,但看见他已经完全进入状态,将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森林护卫队的建设中去,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

    新历1033年,深秋。何金水一行纵马驰骋,踏着金黄的落叶,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队伍中多出了两位英姿飒爽的美人。除了爱莲娜武技不俗,本身就是高级游侠外,看起来娇滴滴的爱明佳竟然也是魔法天才。她是高级自然系法师兼职牧师,擅长召唤、防御和辅助,正是队伍不可或缺的人才。

    外出数月,何金水一直挂念着兵团的情况。通过和艾米的魔法联系,他们得知雷斯兵团在阿里汉和艾米的带领下,蒸蒸日上,连续接了不少保镖押运活儿,赢得了较好的口碑和回头客。特别是以赖特商团为首的老客户,将全部的活儿都派给了他们。

    资金充裕后,两人商量了一下,又在佣兵公会雇佣了一些人品值得信赖的当地职业者,将队伍扩充到了二十几人,等何金水他们返回之后,队伍人数就接近三十了。

    何金水心痒难搔,恨不能立即返回同众人汇合,也为自己有识人之能感到小小的骄傲。阿里汉到底是雷家长子、曾经的查尔曼****,果然文武双全,值得信赖。

    其实他忽略了最关键的一点,兵团发展的如此顺利,同自己帝都一战打出了响亮的名头直接相关。现场观看了比武大会的帝都百姓,都被何金水的武技和战斗智慧所折服,公认对方为新一代的领军人物。既然查尔曼王室家族第一高手都被我们侯爷打败了,称呼他为帝国新生代第一高手总不算过分吧。

    在亚历山大的默许之下,****劳尔早已让人将比武现场的盛况通过游吟诗人之口传遍了全国。通过他们不断地加油添醋、臻至完美后,一个全新形象的青年帝师、天之贵胄顿时跃然纸上。

    他不仅武技强悍,足智多谋,人品和相貌更是上上之选。他高傲,却又宅心仁厚;他低调,却又为万民所敬仰。他虽然早已声名鹊起,红得发紫,成为了深闺少女们的梦中人,却始终如同谦谦君子,坐怀不乱。

    一股追捧勇武侯的旋风终于形成了,从帝国首都一直刮到了东北的无冬城,越刮越烈。追星族们想的、交谈的,梦到的,全都是那个黑头发的英武青年,那股展现出来的疯狂劲,连艾米都为爱莲娜捏了把汗。

    此外,“勇武侯”这一称号已经被册封诏令全国,不少官场消息灵通人士都在私下传言,此子是皇帝陛下的亲人。更有甚嚣尘上的小道消息,直至何金水是亚历山大的私生子,据说得到了新任外事部官员醉酒之后的亲口证实。

    雷斯兵团在无冬城的佣兵界算是新兵了,虽然出色的完成了几个高难度任务,但总的来说还是属于默默无闻之辈,除了暴风兵团外,在业内熟悉的人不多(白袍不满道:难道怪我?)。

    何金水一战成名,他的兵团立即在佣兵界激起了轩然大波,眼红了不少佣兵团队。但人家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团长又是新晋贵族,皇室成员!如此盛威之下,谁人不服,哪个敢惹?

    雷斯兵团终于成为了有心人相互追捧的对象。他们有钱捧个钱场,随便委托几个轻松的活儿,赚个脸熟;没钱的捧个人场,凡是身怀绝技自觉怀才不遇的闲散佣兵们,都会纷纷挤破头去,希望加入兵团。终于被阿里汉慧眼识金,挑得不少好汉。

    有钱好办事,新人新气象。兵团上下斗志昂扬,业务发展蒸蒸日上,一周一个样,一月大变样,现在就等着团长返回了。

    “何金水,你在哪里?”阿里汉在心里吼道。当他听说对方战胜了雷族的第一高手雷动时,思乡心切,有点坐不住了。

    “何金水,你在哪里?”艾米昏天黑夜地数钱数到手抽筋时,忍不住抱怨了两句。

    “何金水,你在哪里?”亚历山大同刚泽法师吹牛打屁,想到他时怅然若失。

    “啊啾!谁在念我?”何金水嘴角抽搐了一下,牵着白马沐浴着初冬细雨,出现在晨曦平原镇外围村落,推开附近唯一的客栈,缓缓走了进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