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巴塞丽莎给予军事建议

冬眠的龙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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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不是我欺负袁崇焕不懂九州风云,我专门派了几个熟悉规矩的武官作为他的幕僚,讲解关于规矩的疑问,他只消在偏殿中下达命令,具体的走棋投骰都有专人替他行使。

    结果按袁崇焕的部署经营,直到下午五战五败,最后一盘我连出六个六,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三个王旗联合蒙古大军组成的联军连下北京内外城。

    要不是袁崇焕骰运尚在,封盘的时候让皇帝及时撤走,只怕要被我剃光头。

    玩到傍晚,我把袁崇焕打发回家,再把等候多时的许誉卿喊到后面,命他仔细说说,方才这人都是怎么回答的。

    许誉卿很是老实地把之前的对话又完完整整重复了一遍:“臣问袁大人,上英明,安可漫对。异日按期责效,奈何?袁大人怃然自失。”

    我喊来另外几个在暗处的东厂太监,一一印证之后,确认了这段对话属实。

    这个给事中不错,以后可用,但是袁崇焕就……

    怎么回事,这人明明是朝野交口称赞的猛将,结果就是个喜欢说大话的绣花枕头?

    我很想发他一千个铜板,打发他回老家种地,可是这样影响不太好,崇祯皇帝不是正打算买马骨头么?只能告诉他等候听封,让我研究研究哪里有闲职,调你去种地。

    现在小店刚刚开张,正是赔本赚吆喝的时候,哪怕这人不堪用,也得奉为上宾,不然岂不是叫天下贤良心寒?

    虽然我很怀疑赛里斯这片草场上还有多少好马,说不定买到的全是驴。

    把耳畔的驴叫声赶出脑海,我抱起金刚杵,慢悠悠的走回内廷,舒舒服服泡了个澡,换上宽松的衣裳,跑去玩袁贵妃的猫。

    这第二天呐,天气那个好啊,我起了个大早,我把猫放回袁贵妃宫里,又溜出了东华门。

    虽然我奏疏还没批,朝会还没开,日课还没听,剑法还没练,但是我完全没有负罪感,因为我有完全正当的理由:刘之纶的军队终于初步练成,邀请皇上前往阅兵。

    时下大臣们十个有九个都向我推销新式火器、兵法,破敌奇策,如果各个大臣的意见全都遵从试行,拨发帑金,太仓内帑这个月就得破产。

    我知道赛里斯人的技术很高超,拥有很优秀的工匠和工程师,但那些官僚有多少本事我就没把握了,他们吹的越玄乎,我就越觉得他们像夸夸其谈的波斯商人。

    说实话,我给刘之纶领兵三百的编制,仅仅是小试牛刀,哪怕是君士坦丁堡,三百个步兵都算不上什么大部队,这是作为一次小额度的风险投资,就算练不成也不会浪费太多钱。

    那么多庸人里只给他拨钱,也是因为他给出的方案看起来最现实,旁人说的那什么火龙出水,连发火铳,递上来的只有一张图纸,连实物模型都没有,就敢开口要几万两的内帑,真当皇帝家里开金矿的?

    还有个姓申的,被刘之纶的好友金声带进宫里,在我面前表演了一番法术,什么大变活人,眼中摘虫,滚油取钱,完了居然大言不惭,要编练六千四百人的八荒六合阵,被我乱棍打出。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申命记》

    身为一名虔诚的孔雀天使信徒,我当然不能公然支持巫术。

    我承认私下也会使用些黑魔法,像是扎穆拉德二世的小人啦,或是往波斯火盆里滴血啦,不过从没有哪次生效的。

    姑且不论法术效果,要是我光天化日施展巫术,或是皇帝公然支持妖术师,恐怕金牛广场上就要架起火刑架了。

    我把这江湖术士打发走之后,才想起来这里是赛里斯,不是以异端斗争为纲的欧洲,其实搞些哄骗民众的把戏无伤大雅。

    不过转念一想,几万两白银,都够我编练一支万人大军,哄骗民众这种事嘛,晚上雇两个人去城郊学狐狸叫不就行了?我看赛里斯人很喜欢这种风格。

    刘之纶的三百家丁和三百新兵已经在东郊等着我了,士兵站成六个方阵,长枪上装饰着五颜六色的旗帜,绣满各色字样,在空中飞舞。

    六百个士兵站的整整齐齐,每个人前后左右的间距都像是用尺子量过一般,神情肃穆的看着远处。

    队伍的前排是两行轻步兵,手持钉头锤和长刀,另一手拿着宽大的盾牌,混杂一处。

    在他们身后,三排火铳手擎着鸟枪和火绳,五排装备着长枪的重甲步兵列队,身上厚重的铠甲,外头罩着鲜亮的布袍。

    刘之纶骑着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披着铁甲,拎着一把长刀,刀背抵着持刀右手的手臂,一直架到肩膀,很是神气的在阵前绕了一圈,接着策马小跑,来到我的象辂边。

    他翻身下马,动作颇为笨拙,看起来随时会被身上厚重的铁甲压垮,但还是站稳了脚步,左膝半曲,行礼道:“近卫一军第一师第一步兵团,应到六百四十七人,实到六百四十七人,请陛下指示!”

    这是刘之纶所著步兵操典中的规范,我在心中默默回忆起那本书,指示道:“稍息。”

    刘之纶的膝盖重新绷直,两腿微微分开,长刀倒映出雪亮的天光。

    我朗声道:“诸位将士辛苦!”

    六百人像是演练过一样,发出地动山摇般的喊声:“吾皇万岁!”

    听到这声音,我很是满意,不说军纪、战力,精气神就比京营好上不少。

    京营整治起来简直要了我半条命,我要死要活好不容易治好一个五百人的朴刀营,过了几天居然连人带番号集体失踪,原处只留下一群乞丐般的卫所兵,简直岂有此理,别被我查出来到底是谁干的!

    刘之纶拱手施礼后,在亲兵搀扶下,踩着马镫重新回到马上,握着缰绳,用看着就让人不安的粗劣马术返回阵前,歪歪扭扭的从阵前小跑而过,发号施令。

    各个方阵开始在东郊的荒地上原地踏步,第一个方阵徐徐转动,跟在刘之纶身后,阵型严整,军靴踏地的脚步声连成一片,并没有因为两侧转弯半径不同而导致阵型散乱。

    方阵中的士兵踩着长度一致的步伐,从象辂前通过,阳光散落在他们的头盔和兵刃上,倒也威武雄壮,盔顶红缨飘荡,像传说中奥古斯都陛下的军团。

    身体深处隐隐有一种直觉:这样的方阵我能砍三个。

    不过作为成军不到三个月的军队,又只练了军纪队列,这样的成绩已然不错。

    第二个方阵与前队保持着距离,几个吹吹打打的军乐队吹着唢呐,敲着锣鼓,用鼓点和乐曲指挥着全队调度,慢慢从我面前走过。

    唢呐,锣鼓,引领军队的乐队。

    我险些一口淤血喷将出来,这是……这是奥斯曼人的梅赫特尔军乐队?

    每次奥斯曼人攻城的时候,就派出军乐队在阵前大吹法螺,我看到这一幕气得浑身发抖,春暖花开的日子还全身冷汗手脚冰凉,这个世界还能不能好了,本巴塞丽莎到底要怎么活才能看不到奥斯曼人,世界上到处都充满了对罗马人的压迫,罗马人民何时才能真正的站起来?

    那些突厥人是我从小到大挥之不去的噩梦,我噙着热泪,等到六个整齐的方阵从我面前依次通过,我才把奥斯曼的三角旗从脑海中赶出去。

    刘之纶身边的副将在空中摇晃着旗枪,六个方阵又开始变阵,从纵向排列迅速编为一排,一直在旁边等待的民夫迅速竖起几十个一人高的草垛,长枪方阵在轻步兵的掩护下,逐渐向草垛靠拢。

    移动至不到五十步的距离处,方阵停止了推进,火枪手前出,举起手中的火铳,瞄准不远处的草垛,随着一声唢呐,纷纷扣动扳机,立刻发出一阵阵炒豆子般的爆响,呼啸的铅弹从黑烟中腾起,扫过草垛,一时间草杆纷飞,挂在草垛上的木板上布满了被击穿的小孔。

    “杀!”

    鸟铳开火的声音就是命令,轻步兵和枪兵越过重新装弹的鸟铳手,小跑着向前突击,长枪、腰刀和钉头锤像镰刀割麦子一样把草垛直接砍成碎片。

    先用火器削弱对手,再用长枪方阵和轻装散兵近战,这是刘之纶修改过的步兵操典标准战法。

    虽然前排的刀盾手似乎多了些,扰乱到枪队推进,鸟铳在打完之后也变成了烧火棍,不堪再用,有些新兵拼杀时也有不成章法,仗着力气本能的乱打一气,不过已经颇有强军之相。

    所有草垛都被砍翻之后,已经落在后面的鸟铳手们抽出腰间的匕首,熟练地跑来割着草垛的顶部,丢到阵后,堆成一摞。

    赛里斯人记录军功的方法便是清点砍下的敌人头颅,士兵可按每个头颅五十两获得奖赏,毕竟人头造不得假,虽然人头的来源有时候非常可疑。

    但不论是刘之纶的操典上,还是纪效新书都说过,若是在战场上一时间占得上风,士兵都可能为了争抢人头,导致阵型崩溃,所以操典上将这种做法改为战后清点,斩首计全队之功,不允许士兵在战时私自斩级。

    军乐队敲打着铜锣,吹奏起来,听得我毛骨悚然,仿佛一万个奥斯曼的西帕希骑兵在我周围环绕,刘之纶的新军立刻重整军阵,刀队锤队在前,枪队在后,火铳手重新装填起弹药。

    雇来打杂的农夫们看了半天热闹,又在几个管事的家丁命令下,在另一侧竖起一堆新的草垛。

    军乐队吹奏着急促的旋律,火铳手们跟随着方阵迅速前进,难以在行进中装填,但是眼看方阵就要和草垛相交。

    这是在模拟火铳队来不及重新装填,就被迫接敌的情况。

    只见刀盾手们迅速从背后抽出一样事物,我定睛细看,居然是一杆投矛,细长的投矛被刀盾手掷出,将草垛挨个扎穿,接着三排长枪推进,把草垛搅个稀烂。

    标枪?我来了兴致,还有人玩标枪玩得比罗马人熟的吗?

    演练完成后,我把刘之纶叫过来,问道:“爱卿,这标枪可是纪效新书中给藤牌兵配的弃枪?”

    刘之纶点头道:“陛下圣明,火铳穿金裂石,然而装填不易,若是贼趁我重新上弹时进击,便要直接白兵相接。再者鸟铳在阴雨刮风时也不便使用,故而给前排刀盾殳兵配上投枪,便能给予来敌迎头痛击。”

    他递过一根投枪,制造得颇为粗劣,轻质木料制成的枪身前装着一根铁矛头,看起来很不禁用,不过作为一次性武器倒也够了。

    我掂了掂分量,很是轻便,恐怕杀伤力不足:“这枪太轻,怕是不能洞甲,不过能投射一轮,杀伤轻甲兵,倒也堪用了。”

    刘之纶拱手:“陛下,这投枪妙用,在于刀兵可随身携带,笨重就失了原意。再者交锋之时,此物一来是用于杀伤来敌,二来,是为了钉入敌寇盾牌,使之丢弃盾牌。”

    我摸了摸枪头,用罗马人几百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投枪的枪头可以再加长些,材料换成软铁,增重至五斤。如此一来,一经钉入盾牌,即刻弯曲变形,无法拔出,难以持盾,又不能掷回。”

    刘之纶呆呆的问道:“罗,罗马军团?”

    看来我的大臣里也不全是井底之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