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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义完成今天的工作,难得的可以早点回家休息的时候,路过办公室门口。
“你确定要辞职?你可是难得能考到这里来的女孩子,不再考虑考虑了?”小队长和蔼可亲道,这个女孩子虽然长的像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这几天的工作强度大也从未见她喊过累,更难得的是,她的一身武力,可不是那些文职的花瓶可比的。
从莫骁的记忆得知,这位小队长对她还算照顾,是一位合格的上司。
她不好意思道:“孟队,不是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只是家里说是让我继承家业,不让我在外面上班了。”
一听这话,孟队便明白了,也不用再劝了,其实女孩子做这个工作还是太累了些,再说听起来莫骁果然是个有钱人,这样的女孩子,早晚都要被叫回家,索性她只来了几天,没有浪费太多时间。
不过还真是可惜呀,这个女孩大方爽朗不拘小节十分适合这个职业呢,她这一走队里的红花没了全是绿叶,那些小伙子们又该嚷嚷什么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之类的鬼话了。
“嗯,行吧,家里既然有更好的安排也好过在这里苦熬着,我也不留你了,走之前记得好好和队友们告别,他们都挺喜欢你的。”孟-队道。
“嗯,多谢孟队一直的照顾!”她敬了一个礼,更是显得整个人英姿飒爽。
莫骁寻思着在临走之前要和同事们一起吃个散伙饭,也不枉莫骁和她们一起并肩作战的那一段时光。
“莫骁,你辞职了?”是王明义。
莫骁没想到在这时碰到他,干脆道:“是啊,家里有事让我帮忙,不能在外面上班了。”
王明义没想到这个女孩说走就走,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他问:“是哪里做的不开心吗?还是谁给你脸色看了?这帮没轻没重的,队里好不容易来了一位女生呢。”
听着他言语里的可惜,莫骁暗想:他真的是在可惜自己离开还是在可惜自己离开后就不能利用自己了?
不怪她想的多,只是她每次都没能从王明义眼里看到什么感情,只能看到他面对别人时一样的伪装出来的真诚。
一个人无论再怎么爱演戏会耍心眼,在自己爱的人面前都会多少流露出本色的,不会像王明义这样,就像一个完美的演员的表演,没有一点的瑕疵。
没有瑕疵就是问题所在,她不相信一个人的真实表现会是这样的,人都是有缺点的,没有人可以完美无缺不是吗?
莫骁爽朗的笑了起来:“哈哈哈,我说真的,不是你说的那些原因,你想多了大家都对我很好的。”
王明义也知道这一点,队里难得来一位女性,大家捧着都来不及,怎么会给她脸色看。不过是想让莫骁觉得自己在关心她罢了。
“是这样啊,那好吧我也不好再劝你了,只是心里有些舍不得,虽然你来的时间不长,但是大家都很喜欢你的。”
“嗯,你说的没错,所以我决定在我离开的那天请大家吃饭,感谢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照顾。”莫骁笑着说。
王明义觉得此事已经不能挽回,还不回再她临走之前留下好印象比较重要,再者说,就算她离职了,他们之间也不一定会断了联系不是吗?
“行,我负责来通知大家,你的东西还在宿舍需要帮忙的也不要客气。”他想起这一点来也足够说明其人的细心程度,一般男人哪里会关心女孩子住没住宿舍更别说有没有行李这些事了。
“谢谢,不过我家的司机会来接我的。”莫骁道。
王明义的想法落了空,他不经有些失落,他为人和善真诚,从没有这样在哪个女孩子处碰过壁。
莫骁又道:“不过……我搬到新家欢迎大家来帮我暖房。”
他在这一小段时间里,心情像是海浪一样起起伏伏,这个莫骁几乎把他的战意激起来了,他从未如此被一个女孩子耍弄,她一定看出来自己想要接近她才这样说的。
他装作十分开心道:“好的,到时候一定要记得通知大家哦,你离职会退出工作群,我新建了一个你加进来吧,这个不涉-及保-密只是朋友之间的闲聊。”
莫骁初来现代,对高科技的东西还不怎么熟悉,就在王明义的帮助下加了那个名为“时代的弄潮儿”的群。
王明义不好意思地问:“这是孟队起的名字,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些老土?”
对于莫骁来说这一切都是新奇的,所以她到还不觉得,只觉得其实这个名字有些适合自己,在她所在的时空从历史上来看,她大概就是那个时代的弄潮儿吧。
“没有呀,挺好的,这句话流行的久了些,可是越经典的东西才会流行这么久不是吗?”莫骁反问。
王明义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现在的年轻人大都是看不上这些的,莫骁这个刚刚毕业的小姑娘倒是接受的理所当然的样子,相比起来,感觉自己还要先进些。
由于今天工作不是很忙,莫骁又才来没多久,所以她的辞呈一批下来就可以走了,不过工资就没有多少了,好在她并不介意这些,莫骁本身又是个不缺钱的。
她在宿舍门口站着,王明义自告奋勇的和她一起去了宿舍打包好了一些零散的东西,并且还陪着她等车,美名其曰送送她。
莫骁也就由着他,她已经把王明义这个人了解的差不多了,他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无论任何事情都有条有理,不过想到莫骁也是他计划中的一环,她又对这个人不喜起来。
远远的开来一辆跑车,敞着棚,炫彩的蓝紫色上面闪着流光,十分符合时下年轻人的审美,车上坐着的是墨门里的一位堂主,听说莫骁辞职了,十分开心的自荐来接她。
那男人不是我们印象中的那种五大三粗一看就不像好人,而是看起来彬彬有礼素质极高倒像是一家公司的总裁。
看到这样,王明义的脸都快垮掉了,不过还是镇定自若的把东西递给那位“优质男”,遗憾的和莫骁道了别。
他没见过这个男子,以为他是莫骁的追求着,看着坐位上的两人一位西装革履气场强大,一位白衣胜雪小鸟依人,心里就产生了一种不太愉悦的情绪。
他自知无法与这样的人相比,却产生了强烈了的不甘心,凭什么这样的男人就能得到她,而自己只能看着他们两人的背影离去。
就算那位男士看起来有钱有地位,那又怎么样,他又差了哪里?
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不会大富大贵,但他也自问做到了为国为民,这些怎么能用金钱去衡量?
他没有想过,自己只不过是想要利用一下她,得到一次晋升的机会而已,却产生了不甘心嫉妒等情感的原因,只是一时觉得这个社会的不公平。
有的人天生就是人生赢家,他们无需努力的时候就站在了别的人终点之外,这种人一旦努力了,那更是把他们这种生于普通人家的打击的不敢与之相比。
他虽然有些嫉妒那个男人,但还是有理智存在的,他不会认为那些人整天什么都不做就能得到一切,而是觉得单论起跑线就十分不公平了。
他这么努力的想要提升自己,也是想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得到一些尊重而已。
老实说,他们这些人在普通人面前还有些威信,在大人物面前那就是什么都不是,他也十分想要一视同仁,但事实证明绝无可能。
那些人天生就可以站的那么高,那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也能成功的,他只有时时告诉自己这个信念才能不对生活怨怼。
莫骁坐副驾驶上,看着那位长个年轻面孔却是自己叔叔辈的男人道:“秦叔叔,你怎么来了?让司机来接我不就行了。”
秦时嘴角扯出一个笑来,看起来像是小丑一样,这位秦叔叔是个面瘫,他笑起来十分僵硬像是经历了十大酷刑一样让人无法形容。
莫骁无奈道:“秦叔叔,您能别笑了吗?”
记忆中,她是和这位叔叔很亲近的,小时候来经常带那种进口的巧克力给她吃,那时国内少有外国的产品,每次她都十分开心。
关键是这位叔叔的长相十几年都没变过,如同天山童姥般,如今她长大了说是莫骁的哥哥都能说的过去,这句叔叔叫的真有些让人不情愿呀。
“这不是你爸说你不在那上班了,我替你高兴嘛。”秦时道。
莫骁:原来如此,看来大家都是不看好莫骁这个决定的,那为什么没有人阻拦她,如果打消她这个念头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想来想去,觉得这个锅应该由莫父来背,他太过溺爱自己的独女了,要星星不给月亮,就算莫骁要做一个宇航员登上太空他也会同意的吧。
不过,她觉得她原来这职业的危险系数比登上太空还要大呢。
把莫骁的记忆吸收的差不多之后,栾九凤也与时俱进学会了好多现代词汇,用起来简单明了,十分容易理解,她还挺喜欢的。
“嗯,我这次打定主意了,不会在外面上班了,要是如果有一天与爸爸对上,那时我又应该怎么办呢?”莫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也没必要隐瞒这个温暖的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