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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哥笑着说:
"我们不是很有钱。但是我们想要赚钱一定不会很难。
所以谢谢喀秋莎老师的建议,我们还是打算在镇上租房子。"
喀秋莎说:
"噢!你们难道是财神下凡吗?居然说赚钱不难?
好吧!希望你们在镇上住的开心,事实上,我也好想在镇上住呢!"
告别了喀秋莎,霸哥与刘禅离开校园,往附近的镇上走去。
霸哥现在不是很多钱。
但是他不会为钱发愁。
开玩笑,一个地球上修士的领袖,会缺钱吗?
不要说王重阳他们会大力提供霸哥活动的经费,就是霸哥自己,随便拿出一块灵石出去拍卖,至少不会少于五十万美金。
现在地球上元气匮乏,灵石几乎找不到一块了。
物以稀为贵,灵石,那是比钻石还要让科学界为之兴奋的"宝石"啊!
霸哥现在需要自由。
需要安静。
需要独立不被打扰的空间。
因为他要修炼。
那么在镇上租房,是必然的选择。
"霸哥!你为什么要选修哲学系?是不是提前知道了这里的哲学系讲师是一个大美女?"
走在去小镇的路上,刘禅疑惑的问。
他本来是要读经济管理专业或者语言类专业的科系,却被霸哥忽悠着一起申报了哲学系。
这让他做百货生意的妈妈甘夫人很是不满与无奈。
"花那么多钱送你去留学,好歹回来以后可以继承百货大楼的生意,你这脑袋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居然去读哲学系?"
甘夫人用指头戳着刘禅的脑袋说。
"妈!霸哥都报读了哲学系!他说我们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学那些什么管理金融电子之类的技术有屁用啊!"
刘禅当时就是这样回答甘夫人的。
甘夫人听说霸哥也选择了哲学系,虽然不知道"明白自己是谁"到底是什么意思,有没有用,能不能赚钱,还是让刘禅填了哲学系的志愿。
反正你们两个难兄难弟是一根藤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又不是我儿子,怕什么?
甘夫人这样去想就释怀了。
霸哥听了刘禅的提问,觉得有必要跟他解释一下:
"别看哲学系就是玩虚的,没有什么实际上的意义。
但是我们在哲学系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随时调研其他系的研究项目。
你想想,这所大学一万多名学生,你可以随时发现哪个系的女生最漂亮,想想都让人兴奋啊!"
"是啊!"
刘禅拍拍脑门恍然大悟一样。
原来你霸哥平时一副高冷生人勿近的样子,原来也跟我一样,到了春意萌动,喜欢看漂亮女生的时期了吗?
租房的事情很快就解决了。
只要有钱,什么都不是事儿!
这个铁律,放之四海而皆准。
"两位年轻的先生给了一年的租金,还有一笔丰厚的小费,真是慷慨大方啊!
祝你们生活愉快,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有事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房东大妈高兴的留下了联系方式,满意的下楼去了。
霸哥看着窗外风景如画的伊莎卡小镇,很是满意这这幢两层楼的单门独院的欧式住宅。
一楼是客厅,两间客房,让给刘禅了。
方便他半夜起来找吃的,客厅里冰箱,电视样样都有。
二楼其实是主卧,一间是书房。霸哥把书房的东西清空,改做修炼室。
就像他在荣耀星球太保阁三楼的修炼室一样。
房子的前面有前廊,后面有花园,这种布局在米国的民居很常见。
"走吧!出去走走,熟悉一下环境!"
霸哥与刘禅走出大门,甚至连门都不需要上锁,轻轻带上即可。
这里的治安很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并不是历史上的神话故事。
小镇人不多,三万多人而已。
个个脸上都很和善,即使看到几个打扮新潮的叛逆少年,也只是对霸哥与刘禅咧嘴一笑,并没有过来炫耀他们的武力。
街上很干净,古树成荫,很少看见电线杆子。
或许他们的所有电线,网线,电话线等线路,都埋在地下了。
两边街道的房子,古色古香,一看都是五十年以上的年份了,房子大多是大理石的结构,有种文艺复兴时期的味道。
现代化的建筑很少,即使有,也不会太高。
这里几乎看不到摩天大楼。
一般来说,三层就算是高楼了。
"这样的环境,才是人住的地方!"
霸哥感叹的说。
刘禅也感慨说:
"我在粤港市的家,号称什么花园小区,却没有看到几朵花。
而这里,到处都是鲜花盛开,鸟语花香,树叶绿的发亮,空气干净,看不到一丝工厂里冒出来的黑烟,真是世外桃源一样。
难怪真正的***都住在乡下山上!"
小镇环抱着由加卡湖,湖面碧蓝,就像一面镜子,让人心情舒畅。
湖边有民宅游艇,霸哥心想他们的生活,真的是过上了神仙般的好日子了。
镇上有商业街,霸哥他们用现金卖了大包小包的食物饮料。
这里没有微信支付宝,只接受现金,***交易。
"还挺不习惯的!以后买衣裤恐怕要卖口袋多的方便装现金。"
刘禅又感叹不已。
"入乡随俗吧!"
霸哥也不习惯。
回来的路上,一只小斑点狗一直跟在霸哥身后走。
可能是被霸哥手中抱着的新出炉的面包香味所吸引。
"这是一只流浪狗!"
刘禅惊喜的说。
"你想养它?"
霸哥问。
"我一直想养狗!可是家里在高楼,不好养!现在我们单门独户的,还有后花园,正好养狗!"
刘禅兴奋的说。
霸哥说:
"好吧!如果它跟着我们进了家门,说明它跟我们有缘。你不要看它,也不要逗它,看它的选择吧!"
霸哥也有点心动。
养小动物,他也很喜欢的。
小斑点狗眼里似乎只有霸哥手腕里的长条面包,似乎金黄色的面包就像一个大猪蹄子一样香喷喷的让它流口水。
这只流浪狗,太饿了。
跟着霸哥他们进了房间,小斑点狗的"执着"得到了回报,霸哥让它吃上真正的大猪蹄子。
还是烤熟了的。
"好吧!既然你无家可归,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霸哥扶摸着小斑点狗的脑袋,高兴的说。
"嗯嗯哼哼!"
斑点狗点点头,似乎是答应了。
它当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不过现在正忙着对付大猪蹄子,斑点狗摇头晃脑的,喉咙里哼哼唧唧的,正在享受它的狗生颠峰,霸哥说什么,它都会点头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