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关于无尽酒杯的所属

晨曦的骑士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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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木质的大门,走上一节节旋转楼梯,方秋灵跟在迪哈鲁斯伯爵身后来到了……应该是书房吧?

    房间还算宽敞,勉强也算是整洁,看的出来经常有人打扫。房间中央摆放着一张宽大的桌子,桌子上铺着一张地图,地图旁边还零零散散的放着几个酒杯和酒瓶;桌子四周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张椅子,其中半数以上的椅子缺胳膊断腿,看一眼就能猜到不是自然损坏,而是打坏的。房间四周还贴墙摆放着高高的书架,只不过书架上放着的不是书,而是一柄柄利剑、长刀,一套套风格迥异的铠甲。

    ——嗯,确实是书房没错。

    谁规定书架上一定要放书的?谁规定书房里一定是书籍最多?

    方秋灵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房间,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

    ——无非就是如同武器库一般的书房,没什么大不了的。

    “诺恩子爵,这里也没什么外人,请随意。”

    迪哈鲁斯伯爵从地上抓起一个椅子,摆弄了两下后一屁股坐下。

    “您随意、您随意……”

    方秋灵默默在心中翻了个白眼。

    这里是雾夕堡,迪哈鲁斯家最核心的领土。迪哈鲁斯伯爵在这里当然可以随意,但作为客人,还是拘谨一点比较好。

    “好,那我也就有话直说了。要喝一杯……”

    迪哈鲁斯伯爵随手取过桌上的酒瓶和酒杯,显然是想给自己倒一杯。不过即便他把酒瓶整个都翻了过来,依旧没有酒水从中流出。

    满是凶光的眼睛一下子暗淡了下去,连带着身上的“王霸之气”也为之一衰。此刻眼前壮硕的男子似乎不像是一个严厉的领主,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酒鬼。

    酒鬼丢开手里的酒瓶,又拿起了旁边的一个。他很快将桌上的酒瓶全都倒了一遍,但非常遗憾,一滴酒都没有。

    “……”

    迪哈鲁斯伯爵的神色凝结了,凌厉的目光在房间里转悠了一圈,然后径直落在了方秋灵身上。

    ——你这样看着我看吗?又不是我喝了你的酒。

    方秋灵一开始有些莫名其妙,这个书房他还是第一次来,总不见的是他偷喝了这里的酒吧?

    但迪哈鲁斯伯爵一语不发的盯着他看,目光中流露着……

    ——呃……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帮你弄点酒来?

    方秋灵骤然警觉。而短暂的目光交流过后,他立刻确认了迪哈鲁斯伯爵确实就是这个意思。这让他心中涌出了深深的无力感,顿时产生了有槽很想吐槽、有墙很想撞墙的冲动。

    ——我从哪去帮你弄酒来啊?人生地不熟的……

    方秋灵同样用目光表示拒绝。不过仅仅坚持了片刻,他就败下阵来。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

    出去找侍从、仆人肯定不现实,那么就……

    “喔!喔!这个好!这个很好!”

    看着无尽酒杯中不断倾斜而下的金黄色液体,迪哈鲁斯伯爵不吝连声呼好。一口泡沫四溢的麦酒灌入口中,立刻就是须发皆张,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狮子。

    这种微妙的既视感让方秋灵立刻想到了老汤姆。老汤姆是个毋庸置疑的大酒鬼,喝起酒来就像也同样会须发皆张。他头发和胡子都白了,所以看起来就像一只白色的大狮子。

    眼前这位嘛……须发黄色中带着点棕色,看起来比老汤姆更像一只狮子。

    无尽酒杯一天的产量很快全进了迪哈鲁斯伯爵嘴里。伯爵惬意的打了个酒嗝,眯着眼睛半瘫在了座椅上。

    ——舒坦!舒坦!

    他身上流露出浓浓的满足感,人生至此似乎都圆满了。

    “诺恩子爵,不用那么拘束,随意一点,随意一点。”似乎是因为喝了方秋灵的酒,迪哈鲁斯伯爵变得相当的平易近人,“这东西,你愿不愿意出手?我……我出一千个金币!”

    “伯爵大人很中意这东西?”

    “那是当然的!无尽酒杯,好东西啊!是吾辈的救赎,吾辈的福音!”

    “介个……”

    方秋灵略微纠结。无尽酒杯实际上已经被他送给了老汤姆,现在再将其送给迪哈鲁斯伯爵的话……虽然相信老汤姆不会介意,但方秋灵觉得不是很好,多少有一种慷他人之慨的感觉。

    “怎么?你不愿意卖?”

    迪哈鲁斯伯爵半眯着的眼睛睁了开了,之前那种挑剔加嫌弃的目光随即再次落到了方秋灵身上。

    “也不是。伯爵大人喜欢的话,直接送给您也没关系。在下不怎么喜欢喝酒,这东西虽好,但在下拿着也没什么用……”方秋灵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实话实说,“不过这东西之前就已经送人了,现在只是代为保管。伯爵您要的话……”

    迪哈鲁斯伯爵咧着嘴,满是意外:“哦,送人了?送谁了?”

    “一位长辈。”

    方秋灵没有报出老汤姆的名字。他是贵族,即便只是没实权的小贵族,但也还是贵族,是能在纹章院查得到名号的贵族。迪哈鲁斯伯爵最多也就刁难一下,到时候想办法躲躲开就是了。但老汤姆不行,他是平民。贵族要找平民的茬,随便一个借口就能把人弄得求死不能求死不得。

    “哼,狡猾的年轻人。你这意思,看起来是怕我去找汤姆老头的麻烦?”

    “唔?”

    方秋灵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

    ——你个金毛狮子认识白毛狮子?而且还知道我把无尽酒杯送给了他?

    老汤姆表面上是个没什么全是的民兵教头,但实际上是隶属于佣兵教导团的探子。他手下有遍及整个薄雾湖地区的一张情报网,情报搜集能力估计不怎么样,但规模应该不小。要维护这样一张情报网,日常的花费肯定不会小,莫非……

    “伯爵大人,您也是……”方秋灵试探着发问,“……其中的一员?”

    佣兵教导团并非特务机构,其主要的职能是对民兵提供进阶对的战斗训练,以便于发生战争时能很快的拉出一支佣兵部队。只不过由于训练铺得比较开,这才赋予了其收集情报的功能。

    作为薄雾湖地区的一把手,迪哈鲁斯伯爵从佣兵教导团是情报网上获取信息一点也不奇怪。进一步,他甚至很可能认识老汤姆,两人之间存在什么交集也属于正常的。

    “臭小子,别试探了。明着告诉你,汤姆老头,他年轻的时候是我的近卫。”

    “啊?”

    方秋灵震惊了。

    贵族的近卫必然是贵族的亲信。老汤姆都混到亲信这程度了,接下来按部就班的,至少也应该有加尔拉斯管家那种程度吧。混不到大管家,弄个小管事,或者在骑士团里挂个衔也应该不是难事。

    老汤姆现在这样子……虽然不能说拮据、揭不开锅,但要用“好”来形容,那肯定是违心的话。他是犯什么错误了?还是去追求不可能在一起的高岭之花被人打压了?

    “他救过我的命。没他的话,我这条老命早就交代下去了。”迪哈鲁斯伯爵斜着眼,用挑剔的目光看着方秋灵,“诺恩子爵,老实交代吧。你到底是谁?什么身份?汤姆老头写了好几封信向我举荐你,说你头脑活络,是不可多得的英才。但我怎么觉得你……你肯定有问题!嘿!别装了,谁被吓到能吓那么长时间,骗谁呢。”

    惊讶是瞬时的表情。按照现世研究人员的观点,惊讶的持续时间不会长,通常不会超过两秒。若是超过了两秒,那基本就是装出来的。

    迪哈鲁斯伯爵也没接触过这方面的资讯,不过常年累月的待人接物,他自然有一套自己的判断标准。更何况方秋灵控制面部肌肉群做出惊讶的神情早已超过了两秒,即便他装的很像,甚至都用上了表演技巧,但依旧直接被戳穿了。

    惊讶的神情很快转变为了苦笑,这同样还是方秋灵的演技。

    “……那伯爵大人,这酒杯您还要吗?”

    方秋灵不谈自己的身份,避重就轻的先说起了无尽酒杯。

    “酒杯?当然要!”

    迪哈鲁斯伯爵同样是酒鬼一个。一说到酒,连眼睛都开始放光。

    “那……”

    “停、停、停……”

    方秋灵正想开口说直接送给他,不想伯爵先一步开始摇头。只见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目光如同刀子般狠狠刮在无尽酒杯上,似乎是想用眼睛把无尽酒杯吞了一般。

    片刻后,迪哈鲁斯伯爵眼睛一闭。

    “拿走!拿走!”

    “啊?”

    “我说拿走啊!别让它出现在我面前!你,没听到吗!”

    “呃……”

    方秋灵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从善如流的把无尽酒杯收了起来。随即他就听见迪哈鲁斯伯爵的喃喃自语:

    “好东西啊,不过还是留给汤姆老头吧。我也没什么机会用了……”

    “……”

    方秋灵默然无语。

    如果说之前只是有所猜测,那么现在基本可以确认。迪哈鲁斯伯爵的“武者之魂”已经将未来预见给了他,伯爵本人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兆星”。

    在高魔世界中,死亡对于生者而言不过是另一个开端,甚至是永恒的起点。肉体会腐朽,但灵魂永存!但真正在面对死亡时,生者往往都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抗拒。

    直面死亡需要极大的勇气。扪心自问,方秋灵自知目前自己没有那份直面死亡的勇气。所以他还是一个“弱者”,一个怕死的胆小鬼。而已经做好直面死亡准备的迪哈鲁斯伯爵,无疑是“强者”,一位值得尊敬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