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诗词之光,传颂天下

丙己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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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你醒了?”

    陈锋睁开眼,便感受到了一股软玉温香的关怀,莺莺正趴在他身边,注视着他。

    十年没有运动,昨晚运动有些过头了,睡得比较晚,醒来已经是上午大约十点左右。

    莺莺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陈锋的耳垂,温柔地说道:

    “公子,奴家待你一片真心,可我到现在连公子的大名都不知道呢。”

    莺莺只知道“陈公子”,却不知道陈锋的全名。

    陈锋脑海中突然跳出了“一夜情,约炮,会所嫩模”等字眼,觉得有些滑稽。

    陈锋用手指刮了一下莺莺的鼻子,笑道:

    “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而已,就好比人人都叫你莺莺,但是谁又知道你的真名?”

    青楼里的姑娘大多用的是花名,很少用真实姓名,时间长了,连自己的真名都慢慢淡忘了。

    “奴家姓乔,名蕊,公子可以叫我乔蕊,或者蕊儿也行。”

    青楼姑娘告诉你真名,那是真心待你,至少没有把你当外人。

    莺莺芳龄十八,和陈锋差不多,不过女孩子的身材体态相对男孩子显得要娇小一些,尽管莺莺身高168cm,但是在身高180cm的陈锋面前,还是一副小鸟依人模样。

    抛开莺莺的青楼身份,两人站在一起也是郎才女貌,碧玉一对。

    “我姓陈,名青峰,青色的山峰。”

    陈锋没有报出真实姓名,他决定暂时使用陈青峰的化名,因为他无法确定镇北王世子陈锋这个身份会带给他什么危险。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父亲镇北王还关在刑部天牢中,这就是最大的雷,这说明君上特赦陈锋并不是认定镇北王无罪,而是出于某些别的目的。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

    父亲镇北王身陷囹圄,作为儿子的陈锋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陈锋目前得到的信息实在摸不透当今君上的真实目的,囚禁父亲,释放儿子,还给陈锋一万两银票,如此自相矛盾的行为,想要表达什么意思?

    另外,昨夜监国司的侍卫李树德明确告诉陈锋,有人要他来杀死陈锋。

    监国司的侍卫不远千里赶到依云县当面宣布特赦陈锋,前脚刚走,同样是监国司的侍卫,后脚赶来却要暗地里杀陈锋。

    这是一个什么局?

    陈锋被关在天牢十年,对外面的情况几乎完全不了解,他现在需要看清楚这个局面。

    此外,脑海中的那个神秘系统让他出天牢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依云县衙的天字号168档案,那是一条关于君上独子一年前在北境战死的消息,

    这条消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和当前的局面有什么关系?

    陈锋刚出天牢,立即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充满危险的迷局之中,此刻的他,必须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以局外人的身份去观看这场戏。

    监国司既然有李树德这样的侍卫来杀自己,就一定还有第二个第三个李树德来杀陈锋。

    ......

    “陈青峰?青色的山峰,”

    莺莺笑道,

    “这名字一听就很伟岸啊。”

    陈锋一把揽住莺莺的小腰,

    “那就再来感受一次伟岸吧。”

    “啊,还来?”

    ......

    侍女荷花已经做好早餐,打好洗脸水,正要进来喊陈公子和莺莺小姐去洗漱,走到卧室门口听到里面的动静,粉脸一红,愣住了,不禁腹诽道:

    昨晚折腾了七八次,早上还要折腾?牲口啊!

    ......

    两人洗漱完毕,一起坐下吃早点,侍女荷花在一旁侍候。

    陈锋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有一副宫廷侍女的图画,还有两幅字。

    昨晚没有仔细观看莺莺的闺房,今天才有空,一看之下才发现,莹莹闺房书香气十足,估计也是个喜爱读书的女子。

    “你喜欢读书?”

    “奴家哪里懂什么,不过是闲来无聊看看而已。”

    一旁的侍女荷花插嘴道:

    “我们小姐尤其喜欢诗词,平时喜欢看《诗词散集》之类的书。”

    陈锋听了,内心一动,

    “能拿给我看看吗?”

    荷花看了莺莺一眼,莺莺笑道,

    “既然公子感兴趣,你就拿给他看看吧,公子是有文道气运加身的人,就怕是看不上眼呢。”

    荷花拿了一本诗词集递给陈锋,陈锋接过来翻看了一下,基本上都不认识,而且,诗词都比较幼稚,和穿越前熟读的唐诗宋词相比,可以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不入流。

    莺莺看着陈锋的神情,笑道:

    “公子,这些都难上大雅之堂,让公子见笑了。”

    侍女荷花说道:

    “要不请公子写一首诗送给我们家小姐吧,公子文道气运加身,写出的文字一定大放异彩,我们小姐也能沾沾公子的气运,也不枉我们小姐对公子的一片真心。”

    这就是日常配合默契的主仆,小姐不用开口,侍女却能恰到好处地说出小姐的心声,即便陈锋拒绝了也不损小姐的面子。

    陈锋昨晚一句文道真言激发文道气运,令得莺歌楼的头牌莺莺倾心不已,如果陈锋能够单独为莺莺留下片言只语,也会提升莺莺的名声和地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陪你睡了一晚,好歹给点东西吧?

    谈钱太俗。

    陈锋一笑,说道:

    “行,笔墨侍候。”

    莺莺一听大喜。

    侍女荷花兴奋地说道:

    “公子请移步,”

    陈锋起身,三人来到了书桌前,荷花摆好了笔墨纸砚。

    陈锋提笔,略加思索,写下了几句。

    “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是长恨歌中的几句话。

    白居易的长恨歌有点长,陈锋以前背诵的时候,只喜欢其中的几句脍炙人口的句子,比如“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等等。

    莺莺不是皇帝的妃子,陈锋也不是皇帝,所以陈锋不能全部抄写,摘取了其中的四句话组合成了一首新诗。

    前两句“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这句话形容莺莺的美貌和气质,形象生动,足以令莺莺自我陶醉。

    后面两句“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形容自己对莺莺的感情。

    当然,这是虚拟的一个对莺莺一往情深的郎君,只是为了和上面两句搭配在一起,将整首诗词的气氛烘托到高潮。

    陈锋是不可能对莺莺“生死相随”的,这只是写诗而已。

    好不容易穿越到一个新世界,拥有人生外挂,陈锋怎么可能就吊死在莺莺这一棵树上,就算莺莺不是青楼女子,陈锋也不乐意。

    对于陈锋来说,青楼只是逢场作戏的地方,体验新生活的一个开始而已。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莺莺看着这首诗,心中默念一遍,一股莫名想情绪涌上心头,双眼瞬间就被泪水模糊了。

    莺莺深情地看着陈锋,

    “峰郎,这是你送给我的吗?”

    对陈锋的称呼从“公子”变成了“峰郎”。

    陈锋心中暗叫不妙,后面两句不该写的,刚才应该把后两句替换成“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

    可是,落笔无悔,白纸黑字,想要重新改写也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

    “咳,当然是送给你的,难不成是送给荷花的?”

    陈锋一笑。

    莺莺内心一暖,泪眼婆娑,说道:

    “这辈子为你死都值了。”

    “嗡!”

    突然,一声轻响,一道金色光芒出现在了陈锋所写的诗句上。

    金色光芒萦绕,挥之不去,仿佛天生一般。

    “这是?”

    陈锋愕然,什么情况,写首诗还自带特效?

    莺莺也是惊呆了。

    倒是一旁的荷花突然兴奋得大叫,

    “公子,小姐,这是诗词之光,传颂天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