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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亲爱的,同性什么的无所谓,关键是孩子。”我想了想,道,“你真的有决心一辈子都不要孩子吗?或者说都不要自己的孩子吗?”
邓玲玲叹了口气:“说实在话啊,你要让我现在就生孩子,我真的要想想,但你要让我一辈子都不生孩子了……我更要想想。”
我理解的点点头,像我这种过去从没想过结婚的人都不敢说一辈子不生孩子这样的话。对于男人来说,生孩子一直不是什么大问题,到四十、五十乃至六十,男人都有可能生下孩子。但女人呢,三十五岁生孩子就算高龄,四十岁就算高高龄,虽然也有四十多乃至五十生下孩子的例子,但那都是非常少见的,而这样的孩子,也容易出现问题。
而生孩子,还是女人的某种天性。
有人说,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看到孩子就会眼馋,见到那种柔柔滚滚的小东西心就会柔软的不得了。我是还没有这种感觉,可要是有谁告诉我,一辈子都不要生孩子了,也会觉得不太能接受的。
“我以前觉得男人女人无所谓,但现在我真的觉得,男人要比女人优越太多了,我要是个男人,哪有这么多事?!”说到最后一句,已经很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了。
我拍拍她的手:“放心,亲爱的,你一定会遇到一个好男人的,那男人一定又有担待又温和又爱你,而且,你也会非常爱他的。”
“我知道这是安慰,但为什么听着这么动人?”
我一笑,正要答话,邓玲玲的手机就响了,她看了一下号码,哀嚎了一声,趴在了桌子上。
“怎么了?”
“我家太后的。”
我咦了一声,邓玲玲道:“电话是我家太后打的,但八成是和那个常有有关啊!”
“常有同学,到底是怎么找到你的?”
常有纠缠邓玲玲我倒不是很奇怪,那天看他那样子,就有那么点兆头了。但当时他和邓玲玲,一没有互留电话,二没有互留地址,就说我们这城市比不上帝都魔都从这头到那头要坐两三个小时的车,但这么大的城市,两人也没有那么巧正好遇上吧。
“还是我家太后啊——”
现在邓玲玲虽然在我们婚介所挂上了号,但她家太后并没有就此放心。依然热情的来往于各大民间组织的相亲地点——就是王女士经常去的那种公园。
邓玲玲的条件在这儿放着,而常有的情况,只是那工作就很令人心动,就这么一说两不说,就有人把常有介绍给了邓家太后。太后一听说是供电局的,心立刻就火热了起来,回家就对自家姑娘说了起来。
邓玲玲当时对常有并没有怎么留心,见太后这么热乎,虽然有点嫌弃对方的年龄——男人也许一般都希望女人比自己小几岁,但女人一般都是希望对方比自己大几岁的。特别是现代社会,男人被娇生惯养的,三十多了,可能也还像个孩子。邓姑娘对我说过,她是希望对方能比她大个三四岁,如果其他方面没什么问题,就算大个六七岁、七八岁也不是不能接受。
总而言之,邓姑娘去见了,而这一见就被粘上了。要是从我这里介绍的也就罢了,对方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最多也就在我这里缠磨缠磨,但那是太后介绍的,于是对方不仅知道了她的电话号码,还知道了她的住处。更更可怕的是,太后对常有满意的不得了,恨不得当天就把邓姑娘打包嫁过去。
“其实常有也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邓姑娘一怔,想说什么,她那电话终于平息了下来,但随即,就又更猛烈的响了起来。邓姑娘朝我苦笑:“我现在是还不知道他错不错,但我已经感受到了他的热情……我这也算是享受了一把什么叫被追求!”
虽然邓玲玲一直不让我叫她文艺女青年,而且说这几个字会令她没蛋也疼,但她的形象和气质中一直带着那么点范儿,说话也是斯斯文文的,就算碰上王松、张翔那样的事最多也只是无奈的抱怨一两句。而在说到常有的时候,总要加一点咬牙切齿,这要在文艺小说中,恐怕是要被人以为是春心萌动了。
不过我却知道邓姑娘对常有恼大发了,果然,就听她道:“我已经三天没写一个字了!不仅没写一个字,我更没有感觉。每天睁开眼,就能听到我妈的唠叨,临睡前,还能听到我妈的絮叨,哪怕是在睡梦中,都要被骚扰。”
听邓姑娘的讲述,她这段日子,那过的端的是水深火热。她那天可有可无的去见了常有,一开始,也只是淡淡的见个面,过了两天,却收到一束鲜花,鲜花中附带卡片一张:“我认命了,你就是我今生的追求。”
……虽然这话很酸很肉麻,但作为一个女性,看到这样的话还是被很好的满足了虚荣心。一开始,邓姑娘也是想试试的,和其他人她都能一见二见三见试一下,常有的开场这么漂亮,邓姑娘也能说服自己暂时先放下年龄。于是,就一起吃了第一顿饭,然后当天晚上她就收到一个短信:“我走过禅林古刹与佛祖相遇,才觉得我的前世是佛前的一盏油灯,因为当我点燃的那一刻就明白,此番相遇,是久别的重复。”
“停停停,这一句很有意味啊。”
在邓姑娘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插嘴,邓姑娘翻了个白眼:“你以为真是他写的?那是白落梅的。”
“白落梅。”
“嗯,一个作家,被称为隐士才女。你有没有听说过《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好像有点熟悉。”
“还有‘花不会因为你的疏离,来年不再盛开;人却会因为你的错过,转身为陌路’,‘至今,我们都无法真正分辨出,落花与流水,到底是谁有情,谁无意。又或许并无情意之说,不过是红尘中的一场偶遇,一旦分别,两无痕迹’,‘一个男子真正爱一个女子,就是在口渴之时,递给她一杯白开水;在风起之时,替她添一件轻衫;在孤独之时,给她一个温柔的怀抱;在生死之间,让她生,自己死’……”
此时,邓玲玲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一手放在桌子前,长发直垂,一手托着下颌,一手放在桌子前,有点发粉色的唇慢慢开启,眼神迷离。一直以来,我都知道邓玲玲是漂亮的,但就像我前面所说的,她的那种漂亮并不是夸张的、惊艳的。按照现在的美女称呼来划分级别,有的人是随口美女——就是一个称呼,过去叫同志、小姐,现在换成了美女帅哥。有的人,是真美女,就是那种百里挑一千里挑一,让人见了眼前一亮的。而还有一种人,就是比一般人强点,能在十来个人里面算不错的,但说到底,也还是普通人的类型。
而邓玲玲,就属于这一类。若说和同等级的有什么不同,也就是更有气质更清纯一些。而在这一刻,她的周身就仿佛镀上了一层光,连我这个同性看了都小心肝直颤。
“这些,都是白落梅的,真的很漂亮是不是?”
“是啊,很漂亮,非常漂亮,玲玲,我要是男的,一定娶你!”
邓玲玲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你乱说什么啊。”
“真不乱说,你不高兴我也要说,真的,你刚才真是太有范了!迷的我简直就有点神魂颠倒了,怪不得说男人都喜欢才女,我今天算是真知道了。”
“我算什么才女,像林徽因、张爱玲这样的才是。”
“那些都是大才女,你是小才女。”
这话听起来肉麻,但我此时却是真心真意。邓玲玲更不好意思了,正要说什么,她的手机就是一震,她有些哀怨的叹了口气,这才拿起手机,不过神色立刻就是一变。
“怎么了?”
“我妈病了。”
“啊?”
邓姑娘翻过手,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几个字:“玲玲你妈妈病了,速回,爸爸。”
……
到底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还是人们从艺术中学习,这个问题就像鸡和蛋,永远都没有个定论,不过今天我算是真真实实的见了一场电视剧的模仿秀。
我和邓姑娘都知道,太后病恐怕是有点猫腻的,但对此我们都不敢肯定,邓姑娘是一定要回去的,我遇上了,也不好袖手旁观——若太后真病了,多个人也是多把手。
我们本来是向邓姑娘家赶,半路接到电话又转向人民医院,到的时候就看到太后捂着胸口在那里哎哟。这都到医院了,邓姑娘也不敢等闲视之,连忙问情况,她父亲一看就是个老实人,支吾了两句,就道:“也、也没什么,就是你妈……你妈老毛病犯了。”
“我妈的老毛病?”看来太后平时身体不错,邓姑娘很是疑惑。
“胃,你妈的胃有老毛病。”
邓姑娘更是疑惑,本来在哎哟的太后道:“这次不仅是胃了,还有心……哎哟,我的心也疼啊。”
那个叫声回荡啊,说句大不敬的话,颇有电视剧中哭丧的架势,我一个忍不住,嘴角就勾了起来,我怕引人注意,连忙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