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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如果你对我们心怀厌恶,组织上下都会觉得很难过。”
这人居然一句反驳的言语都没有说。
而自己甚至都没拿出决定性的证据呢。
他的神情坦荡,语气悠闲,看过来的目光,彬彬有礼,不似凶狠毒辣的杀人犯,到像是准备出游的书生。
许薇姝觉得,她就是在归墟生活的那些日子,几乎隔三差五要与各地妖鬼打上一架,还时常要碰到企图挑战规则的神魔,也没有像今天似的,陡然生出胆寒来!
眼前这个人和施怀土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没有感情吧。
别说是活生生的人了,便是养只小猫小狗,养上十年八年,你也舍不得它哪日不在身旁,何况是亲手杀死!
眼前这个,不像是个活人!
他就这么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身份被揭破的事实,甚至都不用许薇姝多说一句话。
还饶有兴致地笑问:“我哪里出了错?”
施怀土最后是一枚金针刺入太阳穴,瞬间死亡,行凶的一看就知是个高手。
郑某人始终是以一位读书人的身份出现,他在施家生活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暴露自己会武功,再加上他是死者好友,两人关系亲密,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相反,施怀土死了,他恐怕再难找一位相处如此和谐的主家。
仔细想来,即便他被当场抓住,就在凶杀现场,也不应该有人把他定位成凶手才是。
许薇姝摇了摇头:“只是老天帮我。”
她带着一点儿猜测,口气却是确凿无疑:“你那天晚上,给了舅舅他平日里不能常常喝到的酒,在他喝醉了,你还替他擦了脸,修了修面,点上一支他最喜欢安神香,也许,你又坐在椅子上,给他读了他最喜欢听的书。”
许薇姝一直记得,书房里的几本书摆放的很齐整,好好搁在桌上,与那个略有些凌乱的环境格格不入。
施怀土也很精神。
脸上干净的很,胡须梳理的整整齐齐。
郑先生安安静静,没有说话。
许薇姝其实以为,她和电视上的主角一样,详详细细地跟一个犯人剖析凶杀始末,是件很愚蠢的事。
可今天她还是得犯一次蠢。
“你至少在那个书房中呆了有半个时辰以上,这是你犯的最严重的错误。”
许薇姝叹息。
她想,郑某人那会儿便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家的好友,目光柔和,也许,他还冲他微笑,陪他喝酒,替他修面,再给他读书,安慰他,哄着他入眠。
施怀土安安静静地睡了,他可能本充满了愧疚和恐惧,但因为有至交好友在,所以他睡的踏实又安祥。
这个人其实也挣扎过,也不想杀了施怀土,也想过挽救,只是,最后还是动了手。
这个认定,不但不让许薇姝感到安慰,还不觉从骨子里寒凉一片。
若是他与施家没有感情也就罢了,但明明如此深情厚谊,居然还是抵不过组织的规矩。
如果,自己身边有这样的人,那一定是人生之大恐怖!
“可是你在房间里呆的时间太长了,要知道,我向来不喜欢香味随意沾染到身上,制作的香形状特别,香气向上走,还易挥发,若不是在房间里的呆的时间太久,又是坐在香旁边,香气根本持续不到天明。”
许薇姝看着他,“但那日,你轻而易举地就安抚了舅舅的细犬,你自己也说过,那只狗平日里只听我舅舅的话,你一开始面对它时,一样很迟疑,显见并非熟悉,既然如此,除了我那安神香的作用,我再也想不出其它理由,你总不能说,你天生对动物有亲和感吧。”
天底下能让动物天然亲近的人,又能有多少个?
郑某人失笑摇头:“原来如此……”
“夫人?”
随着一声惊呼,许薇姝和郑某人慢慢转过身,就看到施夫人脸色雪白地倚在假山上。
许薇姝目中闪过一抹懊恼。
本来不应该的。
以她的敏感,怎么可能察觉不到夫人来了?姓郑的功夫不错,她为此还带了二十几个一流好手的侍卫,可这个郑某人,竟然和她一样,都没觉察到夫人到此。
原来竟然是真的,过于复杂的心绪,能破坏人的五感,许薇姝深吸了口气,一时间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郑某人到马上镇定了,很平静地看着靠在假山上,仿佛已经死去大半儿的女人。
“是我杀死了阿土。”
他冷冷地开口, 没有看夫人的眼睛,泪水却一颗颗打在地上。
午后的阳光明明很耀眼,却冷的刺骨。
灵堂上,施家两个儿女还在近乎机械地哭泣。
“你不用问,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原因,有一天你若是知道了,那么……阿荣,阿丘,都要为你陪葬。”
这句话一点儿都不冷,却让施夫人整个身体都僵硬无比。
方容和袁琦一开始也没想到他们很顺利地就从郑某人的屋子里搜到了白瓷娃娃。
剩下的,完好无损的五个娃娃都搁在他的书桌上,就那么随随便便扔在那儿。
外人看来十分正常,几个破娃娃,能值几个钱?
方容:“……”
找到了决定性地证据,虽然这个证据让方容打包带走,甚至都不会通知官府,可官府还是把郑先生抓起来。
他没有反抗。
也没有看施夫人,许薇姝也没有敢扭头看她。
只临走之前,冲着许薇姝笑道:“希望还能再见面。”
这话说的,到不似去赴死,反而像即将远游,与好友道别。
官府一开始只以为这人就是个凶杀案的凶手,即便杀死的对象有身份有地位,可人都死了,凶手也抓了,到没什么大不了。
只是,方容轻描淡写地把郑某人的背景揭破,吓得衙门里几个大大小小的官儿,脚软手软,头疼浑身疼,好几宿睡不着觉。
那个没有名字的组织即便久不出现,威慑力也依旧让人心惊胆战。
知州赶紧八百里加急,把折子急送圣上,又派了重兵看守,务必要把犯人全须全尾地送走。
他到不是不想通过这条线追查下那个组织,问题是,郑某人忠诚得不可思议。
再说,衙门连好些刑都不敢上,万一弄死了,谁担得起责任。
这个郑某人可不像一般的小虾米,说不得还是朝廷抓住的第一个那个组织的重要人物。
这人一言不发。
可分析其手段,也知道这家伙的确是那个组织的人。
随时随地都能找到愿意为组织效死的人,正是它的可怕之处。
例如让一个妻子杀死自己的丈夫,例如让一个本和死者无怨无仇的樵夫,犯下杀人重罪。
所有犯人的身份都确凿无疑,他们是当地生活了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的人。
多么恐怖,你不知道身边究竟哪个人才是组织的一员,也许,是一个友善的陌生人,也许,有一天你身边最亲密,最信任的人,会微笑着给你一刀。
……
一封信摊在桌子上,是从白瓷娃娃的身体里弄出来的。
这会儿模模糊糊,字迹即将消失,但里面的内容,让许薇姝心里头越发难过。
信件上的字挺拔的很,不过只能算端正。
信中说,他们组织上层下了命令,目标已经成熟,可以收网,施怀土再没有用处,事情了结,就无需监视,郑某人的潜伏任务,自然是即将结束。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听到消息,心里就忽然想出一个奇特的主意来。
然后整整一年来,先是派人一次又一次地从施怀土身上哄骗银钱,设局搜刮干净施家的家底,再透露出那一套白瓷娃娃是加入无名组织的凭证!
施怀土一向信任他,所以,他做这些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
至于怎么让施怀土相信他关于娃娃的话,那就更简单,甚至不用做出多么详细的说明,只要稍微提几句他从别的门路听说过关于白瓷娃娃的典故。
施怀土自己就恍然大悟地信了。
当年施燕送此物过来,要他保存时,就说起过,这一套娃娃,他一定要妥善安放,永远不能弄丢,若是有朝一日,她的女儿姝娘来讨要,那便还给姝娘,如果姝娘没有来,那么在二十年后,他就要把东西砸碎,只当这些娃娃从不存在。
施燕在施怀土的心里,一向聪慧,有主意,她郑重其事拜托的事儿,当然有自己的道理。
两相印证,他心里自是觉得自己知道的就是真相。
“我希望有一天他和我站在同样的位置,看到同样的风景,得到同样的至高无上的享受。”
“我希望我还能生活在夫人……小娘子,和小郎君的身边。”
他先破坏施怀土的生活,是为了引导他,帮助他,让他得到更好的。
这其实是赌注。
可郑某人觉得自己能赢。
施怀土从不是坚强的人,他设局成功的时候,就该想到如此软弱的一个人,谁能指望他会愿意加入一个朝廷欲除之而后快的组织?
偏偏他又因为自己的软弱,贪恋好名声,贪图好生活,受不了自己受穷,更受不了靠妻子的嫁妆还债,于是脑子一抽,就做出让姓郑的恨得牙痒痒的事儿,还很有行动力的,一个人给做了出来。
他要把得到的消息,还有他深信不疑的,所谓的信物,卖给别人。
这混蛋怎么就不想想,对方买了娃娃,还相信了,能不查娃娃的来历?
那娃娃的特征如此明显,一看就知是许静岚的手笔,这事儿曝光,会生出什么样的乱子来?
为了钱,就为了在姓郑的心中,简直不算什么的钱,施怀土永远不知道,只要姓郑的一句话,他失去的钱财就能一分不少地收回家里,而姓郑的失望之余,已经决定结束一下,尽量恢复施家正常的生活。
可惜棋差一招,满盘皆输,得到消息的那些人,却不是施怀土这样无关紧要的人物,每一个都是特别戒备的对象,为了保守秘密,按照规矩,施怀土必须下达清除指令,清除指令里,当然也包括罪魁祸首施怀土。
他不能不遵从规则,不能不执行任务,规矩就是规矩,不能因为任何私情而破坏。
他唯一能做的,仅仅是尽量不连累到施家其他的人,想办法哄走了施荣。
许薇姝读到这一段儿,脑子里没觉得悲凉,只觉得这是个逗比。
保全施荣的法子那么多,他到好,竟然支使一个好好的姑娘,装疯卖傻退婚去当道姑,真是……
难不成那什么什么组织,还有不伤出家人的规矩?
许薇姝还真猜对了,当然,现在这个不是重点。
郑某人也犹豫过,可他依旧不能放了施怀土,他唯一能做的,仅仅是让他死得体面一点儿。
那一天晚上,他从从容容地出了毛向住的别院,换了衣服,将回收的娃娃扔进书箱,端着酒杯进入施怀土的房间,施怀土很高兴。
郑某人不喝酒,却难得没限制他喝。
喝了酒,聊了好长时间的天儿,他还替他修了修面,剪了下胡子。
再过几日就是他的寿辰,虽然不算整寿,却也要宴请亲朋好友热闹热闹,不体面怎么行?
施怀土生性豪爽,朋友众多,在明州城里,不知有多少人愿意来捧场!
他喝酒喝得有点儿多,熏然欲醉,又点了安神香,很快就迷迷糊糊。
郑先生便把他扶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坐在窗前,远远地读书,读他最喜欢听的那些书籍,声音悠远,心里想着要用什么样的手段,来结束朋友的一生。
下毒?
身边的毒药,就没有一种是会让人无痛苦的。
其它的方法,多少都要见血。
他有点儿害怕,不想看到他身上会流出鲜血来,也许,他是在拖延时间。
直到,天快亮了。
等到太阳升起,他再完不成任务,不但他要受到惩罚,组织还会换人继续执行。
他只能自己动手,若非这次是他,换了别人,施家上下连个牲畜也留不下来。
杀死好友是什么感觉?
杀的时候到还好,只是下意识地给他整了整衣冠,怕他明天被别人见到时,太过狼狈。
可事后……事后……
事后他面对夫人的眼睛,夫人的悲痛,既希望她永远也不知道真相,也每时每刻都备受折磨,他早就熟悉了欺骗,可这一次的欺骗,却让他充满负罪感。
也许,夫人发现了这一切,对他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快刀乱麻,一切了结。
施家的马车早就准备好。
施夫人还是要回老家去,棺木已经提前运上船。
“我不去,我不去,郑先生在哪儿?他去哪儿了?”施荣歇斯底里,状似疯狂。
许薇姝带着临别礼物来相送。
一开始,她还以为施夫人会迁怒她,就是不迁怒,怕是再也无以往的亲热。
没想到,经此变故,施夫人反而变了许多,性情坚韧了不少,不像一开始那般,宛如天崩地裂似的。
“别担心,我就是被宠坏了,当年在娘家,我也是帮着娘亲斗小妾,斗祖母,斗了十几年的女人。”
施夫人轻声而笑。
“再说,我还是个母亲。”
两个健仆正把她的女儿拖上马车,施夫人听了女儿的喊叫,也没有露出恶劣的表情,只是很平静地道:“你父亲走了,郑先生当然不会再留在我们家,你要是再闹,我只好让你昏迷着跟我回去。”
施荣不敢置信,显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的母亲有一天会这样跟她说话。
反而是阿丘,一直很淡定,走过来扶着母亲上了马车,还随手递给许薇姝一封信。
“拿着吧。”
许薇姝和这个表哥不熟悉,这会儿到觉得有他在,施家垮不了!
拿着信回去,方容显然有点儿好奇,只是他的修养,让他不可能去追问女孩儿的私人信件。
袁琦瞧着许薇姝把信拿进房间,还嘻嘻哈哈地煽风点火:“喂,看见没有,表哥表妹呢,就算是远房的,那也是表哥表妹。”
方容:“……你如果再胡说八道,我就把你打包送给孙神医当试药人!”
“咳咳咳咳!”
袁琦大恐,噤若寒蝉。
这两只在外面胡思乱想,许薇姝手里的信,当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情书。
事实上,就是他们再想多少次,这封信的内容,这几个也不可能知道。
第一部分,详详细细地解释了白瓷娃娃的用处,它是组织里一座很重要的宝库的钥匙。
宝库一直是许静岚保管,也是他自己制作钥匙。
如果娃娃完整,就能顺利打开大门。
娃娃碎了就没有用。
许薇姝:“……”
一听就是忽悠人的吧,先不说那些工匠们有没有那么高的技巧,还能用这破东西做钥匙,难道仿造个破白瓷娃娃很难?这东西又没什么特别。
信件第二部分,是恭喜许薇姝,她完成了第一桩考验。
许静岚是核心成员,他拥有提名组织继承人的权利,下一任继承人,他没具体到某人,只是提名自己的后代。
许薇姝:“……”
就原主?或者是小宝那娃?
许静岚难道是想杀了他闺女?他小子?有这么坑孩子的爹吗?
看看人家施怀土的觉悟!
虽然有提名,但想要获得正式资格,必须自己发现娃娃的秘密,并且把娃娃拿到手。
原来不只是许静岚逗比,人家组织更逗比,这么个破组织,究竟是哪里来的洗脑能力,居然能发展到如今这么个庞然大物的地步?
即便是误打误撞的,娃娃还坏了,可完成了就是完成了,于是,她成为组织三位继承人候选之一。
这个继承人,可不是加入那么简单,她若是成功脱颖而出,就是组织的领导者。
许薇姝手一抖,扔到火盆里把信给烧了,到没多害怕,可也忍不住苦笑。
爹啊爹,娘啊娘,你们好能耐!
成为候选人的先决条件,就是根正苗红,父母都要是组织的核心成员。
英国公许静岚,世受皇恩,忠心耿耿,以敢于犯颜直谏,得到天下清流的敬佩的状元公,他是大殷朝的‘恐怖组织’核心成员。
看信里的意思,许静岚的地位肯定不低,不然,那个组织也不会把重要的宝库交给他看管。
母亲施燕,看来也不是一般人物!
许薇姝吐出口气:好嘛,原主可以瞑目了,他们国公府被抄家抄的半点儿都不冤枉,不只是不冤枉,朝廷还显得格外宽容。
一个人都没杀啊,天底下还有这么宽容仁慈的皇帝没有?
信的最后,提到她得配合组织营救明州方面大管事郑义仙。
总算知道这人的真名,居然是郑义仙,不是什么二狗。
这家伙跟施家人说,他叫二狗,因为贱名不好听,家里人都叫他郑先生。
不过,名字本也不怎么用得着。
焚毁了信件,许薇姝该做什么还做什么,总不能因为这么个信,就整日提心吊胆的担心未来?
这姑娘一向心宽,别说是隐藏在地下的所谓犯罪组织,就是她爹真是举起义旗造反的家伙,她也能接受自己是个反贼的女儿。
有什么大不了,过几年天下大乱,谁还顾得上谁?
出了屋门,叫了丫鬟过来列菜单,这些日子诸事繁杂,她都有好长时间没为自己的伙食尽过心力。
忽然想吃豆腐脑。
驿站的厨子可没人会做这种玩意儿,好在也不是多难,身为专业厨师,这点儿小事儿难不住他。
精选黄豆,打成豆浆。
许薇姝没看见人家打豆浆的辛苦,要不然她估计都懒得要了。
本来该当早餐的,结果上午厨房就传出话,问晌午饭要不要上一碗。
许薇姝是真馋了,自己去厨房炒了点儿花生,压成花生碎,再加上精盐,香菜,辣椒油,小咸菜,盛了一碗尝了尝,味道居然很有她小时候吃过的味。
后来长大了去南方读书,跟着同学和家里人吃甜豆腐脑,这味道到有多年未尝试。
至于在归墟,自出生之日,就只饮仙露,偶尔吃点儿东西解馋,那也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山珍海味多见,寻常豆腐脑却不曾有。r1152